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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天衣无缝

饶安觉得,这个计划是没有漏洞的,虽然多铎并不傻,但是他毫无理由来亲临现场查验。这并不是因为他很懒,而是因为他的身份。一个铁帽子亲王是不能随便乱动的。所谓龙行有雨,虎行有风,亲王想动一动的话,身边少不了会有人跟着。保护的也有,盯梢的也有。

而且事情办妥了以后,一把火把这个客栈给烧掉,几乎是不会留下什么痕迹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像宋慈一样,看着一副骨头架子就能讲述一个完整的断案故事。

既然这个客栈不存在了,潜伏任务就算是结束了。那么接下来尹大壮和他的手下们将要何去何从呢。饶安告诉他,既然你现在是锦衣卫的人,自然应该回京城去,向周指挥述职。如果这次白龙分队的潜伏任务结束,饶安还能活着会山海关,白龙分队也能够得以保全的话,他一定向周指挥要人。

这句话其实是有潜台词的,那就是白龙分队基本上不会在多铎那里活着出来。多铎不是吃干饭的,他手下有几万精兵,他自己的智商也是称得上可圈可点。而饶安只是一个刚刚提拔不久的四品文官,直接能够指挥的部队,也就是这二三十人。无论怎么算,凭借饶安想和多铎斗一斗,那都是不折不扣的以卵击石。

有些事情之所以要浓墨重彩的表述出来,就是因为又这个必要写上一笔,而这一笔写出来之所以有存在的意义。就是因为那伟大的几个字,简单到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两名大清的坐探确实是相当敬业的,说的稍事休息,其实只是喝了口水,顺便补充了一点干粮。(这干粮包括那洒了芥末的熟牛肉,鬼知道牛肉上面放点芥末是个什么味道)。然后就直接出发上路了。他们觉得以马不停蹄和铃儿响叮当的速度回到盛京,向多铎报告这个假情报,虽然他们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这其实是个假情报。虽然这样说有点绕。

他们走了,戏也该开场了。他们一起拖动这些事先准备好的尸体到达了指定的位置后,就拿出了刀剑开始给这些尸体化妆。有的脖子上来一道,有的胸口上弄个窟窿,一句话,这并不是为了简单的泄愤,而是为了制作流程更加逼真一些。更贴近于生活。

忙活了半天,最后,尹大壮指挥着伙计们把楼上楼下都泼满了清油,至于这个清油是个什么东西。简单的说,你可以把他理解为大明那个时代的汽油就好了。不,应该说这个东西比汽油要好使的多,因为只是见到了一点点的火星。整个客店就完全被大火给笼罩了。

为了保证让这个故事里不存在露怯和不合逻辑的部分,我们来说一说这里住宿着的客人都去了哪里,当然不是给这个客栈陪葬。事实上,在这场戏刚开始的时候,客人们就都吓跑了。除了刀剑的声音就是坛坛罐罐的被砸碎的声音。听着就这么揪心。这些人显然心理素质没那么好,都没顾得上结账。这年月什么最重要,命最重要。妈的妈我的姥姥,姥姥的姥姥太姥姥。逃活命吧,什么钱不钱的。

而且这些逃走的人不仅不是本章节中洒汤漏水的部分,相反的是,他们还是一个故事情节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三国演义里,蔡中和蔡和的存在就是为了帮周瑜传递消息。而在这里,这些逃走的客人扮演的几乎是相同的角色。

他们的作用,就是传递消息。而消息的接收方,就是距离这个小镇不远的一处清军驻扎点。在距离小镇十五里左右,有一处清军驻扎。人数大概在三百人左右,带队的是一名千总。千总这个官职,我们在之前有过介绍了,就在上一章提到的两名坐探里,一个是官衔是游击,另一个就是千总。

这个官职,是正六品武官。手下的兵从几百人到上千人不等。这名千总倒也不是一般人,满洲正蓝旗下,一名觉罗红带子。红带子和黄带子的区别前文提到过,就不多赘述。只需要说明,和娃的出身不算低。为啥,你说为啥,人家姓爱新觉罗。

大小算是个贵族吧,据说在大清条文里,清朝的宗师,就算是远支,没有职分的那种,也能赏给四品顶戴。觉罗红带子,最不济也是个五品衔。这位叫做爱新觉罗糙蛋的觉罗,本来也是五品的职衔,是在勤政殿行走的三等侍卫。本来侍卫的进身之阶是很快的,经常有侍卫能够外放个什么提督,总兵,都统之类的职务。但是这位显然不是。他刚刚当上侍卫没几天就犯了事。据说是在偏殿小便,被领侍卫内大臣给抓了个正着。

像是这种事,一般抓住了就没个好,你在哪里尿不行,偏偏在皇帝的屋子里尿,不过说到这里我就忍不住的又要吐槽了,要说皇太极你不是皇上吗,你的宫殿里就没有配备卫生间之类的东西吗。实在不行你就弄俩尿盆放那也是那么回事,要不你让侍卫们咋解决这个问题呢。

最后还是从轻发落了,要不说到了什么时候,还是自家人靠谱,这样的事愣是没咋地。但是象征性的处罚还是要做一做给别人看的。因此五品侍卫降成了六品的千总。并被罚戍边。

其实这件事是具有两面性的,看你怎么看,怎么想。这个地方确实是不太好,但是这个地方挨着明清交界的两界山相当近。这就是一个优势。如果这里有什么风吹草动的话,一旦抓住机会,就是一个很大的功劳。无论是传递情报还是拿获明军。

这为爱新觉罗糙蛋(为了简单,下面就简称他为糙蛋吧)在这里驻守了有些日子了。一直是抱怨不断,这个地方,吃风喝沙的,怎么能够和盛京城相比。给皇上站班那是什么威风劲,如今在这里,简直是有一种虎落平川之感。

跟着一起来的两名把总也时常有这样的感觉,但是他们也没办法,只能是对这位千总觉罗爷安慰有加。没事的时候喝点酒,也算是聊以忘忧。但是酒醒了心里难免更加的不痛快。废话,在这地方待着,要说能够痛快的了。鬼才信。

还是那句说了很多次的话,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就在这位糙蛋老兄心里不痛快,就着两碟花毛一体(花生和毛豆的拼盘)喝了二两烧刀子的时候。他的脑袋里出现了幻觉,又想起来当年在盛京城里当侍卫的时候,那时候,那是多么的意气风发。那叫一个酣畅淋漓,那叫一个痛快。

至于为什么喝了二两就有了这样的感觉,其实理由是有两个的。第一个理由叫做,酒饮微醺,花赏半开。说的是看花还是看含苞待放的花,喝酒喝的有点意思就行,不用酩酊大醉。不过这只是第一个理由,也是一个明面上的理由。第二个理由虽然比较搞笑,却又相当的真实和靠谱,那就是。千总大人酒量相当的差劲,差不多二两多就算是微醺了。再来一两就迷糊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不禁想吐槽一下当年的酒,莫非是度数太高了吗?不对啊,据说明朝的酒提纯技术还不算是太高,到不了几十度的水平。你说现在的酒,无论是什么牛二还是别的啥的。不是四十二度,就是五十六度,当年估计这酒就算是酿的再到位,有个三十度就算是差不多了。

那三十度的酒喝个二三两就扛不住了,也真是难为这位爷了。英雄从来都不怕出身低,偏偏就是怕的出身高。出身要是高了,就什么都不好办了。因为不需要什么努力就能够占据高位。

机会终于到来了,因为有人来报官了。说小镇上有一家天命客栈,正在发生火并事件,打的相当凶残。所以特来报官。至于为什么他们不是跑掉就得了,还要多此一举,是因为知情不举是一个相当靠谱的罪名,厉害的话是可以处决的。

在此还是要多说一句,请诸位看官不要嫌我啰嗦,这种连批带讲的风格已经形成,基本不太好改掉了。这个客栈在前文中已经是不止一次的出现了。甚至有人说我在拿这个客栈说事,因为对于它的布局都不止描写过一次了。但是关于这个名字,确实还是第一次提到。

对于这个客栈的名字,我曾经想了很久,究竟叫什么好呢,就这样想着想着,就把这名字的事情给耽误了,情节还是一步一步的推进。不能因为暂时不提到名字就不把文写下去了。

直到今天,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正在参加一场相当不想参加的培训的时候。在课堂上灵光一闪,叫天命客栈如何。反正好也好,不好也罢。也就是这么一个名字,再说了,这个客栈马上就要化为灰烬了。还争个什么劲。本来想叫大元帅客栈或者逸文客栈来着,但是他们都没有人家天命表现的积极。白龙村村民里,这是一匹后来居上的黑马,不得不引起我的关注,先让他出镜一下混个脸熟。以后在白龙村的故事里,这位应该能够占个主要角色呢。

客栈名字的事情我想我就暂时解释到这里好了,免得有人说我拿着马上要化为灰烬的客栈有一次说事,顺便还捎带着宣传了我准备至少半年以后才动笔的新书。

当糙蛋接到这个情报的时候,他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兴奋,没错,是兴奋。苦等了这些日子,不就是等一个表现的机会,有这样的机会就能够有政绩,这年头,政绩就是一切。不,确切的说,政绩是借口,借口才是一切。

好吧,这也许并不是太重要的事情,不需要搞的那么清楚,当务之急是点齐了人马赶过去看看。如果真的能够从中找出来诸如明军奸细之类的物种当然那是最好不过了,就是没有。杀良冒功趁火打劫这样的事,也并不是他干不出来的。

他手下有三百人马,恩,没错是三百人马,之所以说是人马,是因为有人也有马匹。这并不是一句废话,单纯有人没有马那是步兵,有人也有马的那叫骑兵。就算是玩策略游戏,也是有一点相当清楚的。骑兵是能够克步兵的。

当然,骑兵也有一个步兵所不及的优势就是快。四条腿的马要比两条腿的人快,这是一个不可驳斥的定律。当千总爷留下了一百士兵看守驻地。带着二百人飞快驰往现场的时候。他看到的仅仅是眼前的一片灰烬。

按照事先的约定,尹大壮已经带人离开这里,朝着京城的方向而去了。而饶安却带着白龙分队的人在这里等着他。等着他,就是为了给他灌一碗迷魂汤。

当然,白龙分队现在的带队者还是赵耀,他现在的身份是五品的都司。不过人家糙蛋虽然是六品的千总,却是觉罗红带子,从身份和出身上,赵耀(也就是苍白)是无法和人家比的。

等到糙蛋来的时候,看到眼前的这些人,他马上命令自己的部下们,:“把他们围起来,不许放走了一个”。对此,赵耀故作愤怒的喊道,:“你们是什么人?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你要包围我,好大胆子!我是镶白旗汉军都司赵耀。正五品衔”。

既然亮出了这个身份,就知道这人是豫亲王的人,自然不是好惹的。所以糙蛋也马上滚鞍下马,拱拱手说,:“赵兄辛苦,我是驻守在这里的千总,爱新觉罗糙蛋。你说是豫王旗下人,不知道有何为凭证,如果无凭无证。兄弟也不好分辨。”

赵耀笑了,;“原来是觉罗爷,你说的没错,没有凭证自然是无法取信的。我这里有腰牌和随身的小印,可以给你验看一下。”说着就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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