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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带蜥蜴的钥匙 (1)

毛眼一路上都有做贼的感觉。

毛眼坐在大客车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说明他一上车心里就有些发虚。但他还是来了。不管路上车子多么颠簸,毛眼的一只手始终放在裤兜里,紧紧握住那把钥匙。他能感觉到手心里已经攥出汗来。

那是一把防盗门上的钥匙,立体圆锥形,像一把电钻的钻头。这种钥匙比起过去木门上的扁平钥匙片,本身就具有把玩性,握在手里很饱满。钥匙孔上挂了一只黑脊白腹的小蜥蜴。黑脊上布满粒鳞,手指搓过去有些酥麻,又有些恐惧。

毛眼的手不时在裤兜里拧动,同时喉咙里咔嚓一下。但他不敢把“咔嚓”说出声,因此就像咂嘴。毛眼一路上不断咂嘴,引得邻座一位姑娘高度警觉,并尽量把身子挪开一点。毛眼咂嘴的声音极像在接吻,她肯定以为这小子在调戏自己。其实毛眼不是。毛眼只是在想象中打开一道防盗门,然后就体味着一种快意和心惊。邻座姑娘种种警觉的反应,毛眼压根儿就没注意到。

十七岁的毛眼还不懂得调情。

他的注意力都在裤兜里。

他的裤兜里藏着一把带蜥蜴的钥匙。

这把钥匙可以打开一扇防盗门。

临近春节,回家的人很多,车上拥拥挤挤满员满座。车厢里弥漫着人体散出的混合气味,那是一种温暖的带有被窝暧昧气息的味道。不少人沉醉在这味道里眯眼打盹。这气味让他们想到家,想到一家人节日的团聚。他们有理由沉醉。也有人对这种很俗的气味不能容忍,一个四十多岁穿着高雅的女人,就表现出异常的烦躁,不时用手在面前挥一下。这时有人放了一个很响的屁,显然是车子颠动时不小心。有人笑起来。那女人气得把车窗猛地拉开一条缝。但突然冷风像刀一样砍进来,弄得满车人脖子一挺。有人大叫:“关上!”是一个中年男人。四十多岁的女人横了他一眼,大概怕激起众怒,不情愿地把窗户拉上了,接着掏手帕把嘴捂上。毛眼也被惊动了。眼前的一幕让他觉得有趣。他知道这一车人基本上都是那一座城市的人,他敌视那座城市,也敌视那座城市所有的人。他乐意看到他们之间闹别扭,他们闹别扭让他觉得心里踏实。

毛眼刚感到一点放松,车子忽然慢下来,原来是交警拦车检查。在这之前已有几次了。春运期间,客车超载的事常有,交警主要是检查人数的,当然也有提防车匪路霸的意思。毛眼无端紧张起来,手里那把钥匙攥得更紧,只是停止了拧动。如果这时候警察走上车看住他,他会立刻把钥匙交出去。但警察只是上车探了探头,很快便下去了。

车子继续开动时,毛眼松一口气。邻座的姑娘又和他紧紧挨在一起了。她实在没办法躲开他,人太多,车子又老是晃动。毛眼似乎刚注意到她的存在,因为他忽然感到她紧靠的大腿温乎乎的。毛眼有些兴奋,装在裤兜里那只手就拧了一下:“咔嚓!”

毛眼走下长途客车,才发现天上飘起了雪花。一车人都已走散,欢天喜地回家去了。毛眼孤零零站在广场上,不知今晚去哪里落脚。但他也并不着急,这种居无定所的生活,在他十七年的记忆中是常事。现在他更急切的是要看看这座城市。面前的这座城市灯火辉煌,车流如织,毛眼两只细细的眼睛眯缝起来,就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他相信自己有些沧桑了。

其实毛眼离开这座城市不过一年的时间。一年前的那个晚上也是下着小雪,他和一群脏兮兮的流浪儿提着破烂的行李卷,被押上一辆大篷车。押解人很和蔼,在这之前的晚饭上还请他们吃了一顿萝卜烧肉,但把他们遣送出这座城市的态度是极为坚决的。当时一个小伙伴企图逃走,被押解人一把抓住,拎起来扔进大篷车。毛眼冷冷地看着,没有动弹,也没有说话。他已经早早坐在了大篷车上,他知道这时候任何挣扎和反抗不仅徒劳,而且有失尊严。当大篷车在那个落雪的夜晚驶离这座城市的时候,毛眼的心里充满了失落和怨恨。

第三天傍晚,他们被送到黄海边一个农场。

农场很大,据说管辖着几万亩滩涂。农场里除了几十个老职工,其余就是二百多个不明身份不明来路甚至不知籍贯不知年龄不知姓氏不知爹娘的流浪儿。他们从全国不同城市送来,组成一个特殊的部落。虽然他们大多是些十几岁的孩子,却都是些老江湖了,管理起来并不容易。别看他们穿得破破烂烂,可都是在城市长大的,很见过大世面。他们嘲笑那些老职工是老土。因为来自不同的城市,又分成很多天然的帮派,整天操着各种口音吵骂斗殴。管理人员把他们强行拆开,分成班排连,派专人带着。每天除了劳动,还有文化课。起床、上工、学习、吃饭、睡觉,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这让毛眼的感觉很不好。他觉得这里像个劳改队,特别早晨起床晚上睡觉的号声,让他感到一种古远的荒凉。他弄不懂这地方怎么还会保留吹号的规矩,号声让他觉得时光在倒流。

很快有人逃走。

在劳动的时候逃跑是容易的。无边无际的滩涂,到处是芦苇、杂草丛、荒草棵,说是进去屙屎撒尿,然后就没了踪影。

毛眼没打算逃跑,那种慌慌张张的样子让他想到逃犯。为啥要逃跑呢?要是哪天想走了,就明明白白告诉农场说:我要走了!他相信没谁能拉住他。你可以不让我待在一个地方,但你不能不让我离开一个地方,老子又不是犯人。他一直在心里恨着赶他出来的那个城市。如果要离开农场,就一定要选择一个体面的方式。

毛眼肯定没打算留在农场。尽管这里的生活比在城市流浪时安稳得多,有吃有穿,每月给五十块零花钱,劳动也不繁重,每天有人教识字,管理人员也不打骂。听说这里还是联合国湿地自然保护区,能看到大海,飞鸟成群,还有空气新鲜什么的。但毛眼还是对这里没有兴趣,一辈子待在这个荒僻的地方是很可笑的。他有时会用怜悯的目光看着那些头发白的老职工,心想这些人怎么这样笨。

毛眼之所以没有急着离开农场,是因为他要思考一些重要的问题,比如人生。他不觉得这个题目太大。毛眼是个有心性的人。早在没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他就经常用捡垃圾的钱买一份报纸,坐在垃圾堆旁仔细翻阅。他身上随身带了一本新华字典,毛眼的认字水平相当于小学毕业。他曾经站在胡同口向外国人指路,让他们绕道行走,因为他不愿意让外国人看到胡同里的垃圾。他曾经站在一堆堆的垃圾旁,像市长一样考虑将来成立一个垃圾公司,把那座城市变得更美丽。但他对那座城市的所有美好感情,都被人家糟蹋了。毛眼很伤心。毛眼很伤心是因为他不明白怎么会这样。他相信这是个很深奥的问题,一个属于人生的很深奥的问题。那么思考一下人生就成为当务之急。

他觉得农场是个适合思考的地方。

这里比城市安静得多。这里有海浪、沙滩,有长长的林间小路,有无边无际的芦苇,有清清的弯弯的小河。这样的场景在电影电视里见过,主人公总是在这样的地方慢慢行走,样子深沉,还有点忧郁。总之,这里天然是个适合思考的地方,不思考可惜了。在这里把人生的一切都想好了再离开,是个很合算的事。

毛眼的思考差不多从春天就开始了。春天和煦的春风让人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一动脑筋就犯困。整整一个春天,他虽然时常徜徉在林间小路上,思考却没有任何进展。他只是做了个思考的样子。夏天的情况似乎更操蛋,要么热得人光喘气,光着膀子还大汗淋漓;要么正走在路上,突然一阵暴雨袭来,只好拔腿就跑,紧跑慢跑还是成了落汤鸡,索性连个思考的样子也没有了。于是毛眼寄希望于秋天。滩涂的秋天特别肃杀,万木凋零,秋风细雨,让人感到一种远离人间的孤独和凄凉。毛眼有点思绪绵绵了。

他在细雨秋风中回想起许多事情,差不多都和赶他出来的那座城市有关。这也难怪,从八九岁流入那座城市,一直到十六岁被遣送出来,留存的记忆差不多都和那座城市有关。那座城市把他从一个儿童变成一个少年,那座城市养育了他,也伤害了他。他熟悉那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胡同,每一座楼房商店。在他的感觉里,那座城市就是他的家。他已经记不得当初是从哪里流入那座城市的,因此也就记不得他真正的家在哪里,爹娘是谁。事实上他几乎没去想过这些。他在八九年的时间里,一直像只小动物一样在那座城市找吃的,先是讨饭,后来捡垃圾。他在头脑中从来没想过要属于一个家庭,他只属于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就是那座城市。

毛眼思考了一个秋天,关于人生的问题毫无头绪,却弄出对那座城市的相思病来。他发现之所以会怨恨它,还是因为思念它。看来思考不是什么好东西,没心没肺也许更好。像那些小伙伴,有的已经交上女朋友了,毛眼常见他们偷偷约会,有的才十四五岁。他们比毛眼快乐。毛眼把什么事都误了。

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毛眼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还思念着那座城市,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你被人家扫地出门了,还去思念它,不是犯贱吗?农场当然是要离开的,但却不一定非要去那座城市。自己快要年满十八岁了,可以在任何一座城市找一份工作。

进入冬天以后,毛眼一直在和自己作斗争,他真的成了一个忧郁的少年。后来,他觉得已经把自己说服了,于是告别农场,搭车去了北方一个遥远的城市,这个方向正好和他原来生活的那座城市相反。

但不久毛眼终于承认,他在欺骗自己。理智其实是个很脆弱的东西,就像大河表面的冰层,无论如何经不住冰层下激流的冲击。当北上的列车载着十七岁的毛眼隆隆奔驰的时候,他的泪水流了出来。他在北方那座遥远的城市只匆忙玩了两天,就重新登上了回头的列车。他并没有直接回来,而是一座城市一座城市地往前挨近,每到一座城市就停下来,住两天,然后又上车,直到一座小城。这座小城已经逼近他生活过的那座大城市,两地相距不过二百多公里。他已经感觉到那座大城市的气息。在这座小城,到处可以看到那座大城市的产品广告,到处可以看到挂着那座大城市牌号的车辆,经常可以听到那座大城市的口音,这座小城整个在那座大城市的辐射之内。

终于,毛眼从挎包里摸出那把带蜥蜴的钥匙。

他需要找一个回到那座城市的具体理由。

这把钥匙属于那座城市,是毛眼当初捡垃圾时捡来的。因为好玩,当时没舍得丢,洗洗干净就留在身边了,有时会拿出来把玩,也会猜想这把钥匙是什么人丢失的。但并没有十分用心。

毛眼到了农场后,把钥匙藏在挎包里,不愿意再看到它。看到它会让他想起那座城市。可他心里一直惦记着这把钥匙,而且越来越惦记。这是他和那座城市唯一的联系了。在距那座城市二百公里的小城,毛眼终于将它拿了出来。这是他向自己摊出的底牌。

现在毛眼终于站在这座城市的车站广场了。

飞舞的雪片在灯光下旋转,让毛眼觉得一点都不真实,一切都像在梦幻中。

一个裹着皮领大衣的女子从侧面的黑影中走过来,低声说,小兄弟,跟我去玩玩吧。毛眼看了她一眼,那女子迅速掀开大衣,露出高耸的胸,冲他笑笑。毛眼慌乱地摇摇头,迅速走开了。他知道她是干什么的。走出好远,毛眼突然咧嘴笑起来,这么说我像个大人啦。

在这座城市,你拥有一把钥匙,你就能打开一扇门,就说明你有一处房屋,有一个可以安身的家。

毛眼也有一把钥匙,而且是一把带蜥蜴的精美的钥匙。可他不知道能打开哪一扇门,这个城市的门太多了。但毛眼并不沮丧,他觉得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在这座拥有几百万人口的城市,防盗门起码有几十万个,而他手中的这把钥匙肯定能打开其中一个,想一想就觉得刺激,这太有诱惑力了。

当然找到那个门并不容易,也许一年二年,也许十年八年,但毛眼有足够的耐心。将来有一天找到那个门时,手中的钥匙一拧:“咔嚓”开了,那将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毛眼确信这把神奇的钥匙能给他带来无穷的快乐。他想自己不会再像市长那样考虑这座城市的垃圾问题了。这座城市用不着他操心。

当晚毛眼住进了一座大楼。准确地说,这是一座尚未完全建成的大楼。过去在这座城市流浪的时候,他就经常钻进这样的大楼里去住,而且几乎几天就换一座楼。现在耸立在街头的那些豪华宾馆、写字楼、居民楼一类建筑,其实都是毛眼最先住过的。那时他是带着恶作剧的心理抢先入住的,后来只是因为老要搬家,才住进郊区一个废弃的治安岗亭里,并以为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家。但他正是从那个岗亭里被拎出来送往黄海农场的。

现在毛眼又重新入住高楼了。

住高楼的感觉真的不错,就像站在这座城市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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