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摘录几条我和女朋友异地恋时的约定。
第一,失联≤三天。
第二,电话粥≤20分钟。
第三,除紧急事项外,交流仅限于晚10点以后。
第四,同一次通话,来电权与挂电权分属两人。
翻译成可以理解的语言并假定极端情况就是,我已经失联三天了,在第三天晚上十点钟女朋友给我打了电话,然后我们聊了二十分钟,最后由我挂掉电话。
有些冷血,不可理喻对吧?感情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东西,有必要用条条框框限制吗?即便限制了,那能容忍失联三天?聊20分钟就够?非得要10点以后?你们不是在谈恋爱,是在军训吧?
事实上,这些明文规定恰恰是我们感情得以维系的基础。契约社会中,都是心智已熟的成年人,又经历过严重的感情危机,我们都很清楚简单明了效用高,而靠默契杀伤力大的道理。
拿煲电话粥的时长举例。对刚谈恋爱的两人来说时间总希望越长越好,从地老聊到天荒,从自己聊到祖宗。可是,两人但凡相扶跑过一段路,开始接地气了,不整天沉浸在爱的世界了,会考虑实际了,那时间问题就会因人而异。慢性子认为一小时还不够开头,急性子则觉得十分钟就把该说的都说了。忙碌者认为一小时耽搁了不少正事,闲暇者则觉得喝杯咖啡都要十分钟。这样又有何有默契可言?
总之,就煲电话粥时长这件很小却也很实际的事来讲,准备爱情长跑的两人必定会有分歧。有分歧了怎么办?吵架。
男生受不了女生唠叨半个小时还没完,于是开始表现出不耐烦的情绪。而他并不知道,就在他吐出烦躁字眼的前一秒,女生本来是打算要讲晚安了。这下倒好,你不耐烦?老娘更受不了你。你嫌我唠叨是吧,那我就继续闹你。然后,本该在三十分钟内愉快结束的电话粥很可能就演变成了一小时、两小时甚至一整晚的争吵。
情侣间要有默契是没错,但这样的默契一定是建立在先前无数次摩擦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能用摩擦换来默契固然好,但小摩擦引发大矛盾不就是大多数恋人分手的原因么。
我和女朋友在刚谈恋爱时也学人家写过些所谓甜蜜的约定。我还记得其中几条,比如一早一晚要给她打电话,道早安、晚安;又比如吵架了一定要男方先低头认错等等。
其实吧,和她在一起快十年了,现在回想这些东西,除了当时在同学面前秀了一把恩爱外,剩下的就是为以后吵架埋下的伏笔了。和上篇文章讲的一样,当我不再守约道早安的那天,潘多拉魔盒便开启了。就是她在无理取闹,又怎么叫我能开口认错?约定本身就不公平,怪一方失约是无稽之谈。因此,如果要约定,那就一定得是将心比心的、长远的、公平的约定。
所以,经过讨论后,在一个月黑夜风高的晚上,我和女友签订了文章一开始的冷血约定。我们不否认这样的约定有锋利的棱角,但因为这样的棱角很清楚,就摆在那里,于是我们学会了规避而不是被暗藏的小刺戳得哇哇大叫。我们甚至学会了在二十分钟内把正事、琐事都说清讲明最终让电话粥在愉快氛围中结束的本事。条条框框确实让我们尴尬过一段,但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并没觉得它让感情减分。毕竟频率低、时间短,电话粥才愈发显得珍贵。没有人想把二十分钟浪费在争吵上。这才是真正的默契。
当然,时长这个问题是因人而异的,我们选择了二十分钟,你和另一半选择多长或多短都没错,只要双方都认真谈过并能接受就好。
写到这里,就不得不涉及到冷战这一问题了。我和女友的条约里就有写明,可以容忍失联,但不能超过三天。如果超过三天呢?那失联就默认转化成冷战了。
冷战比热战还要可怕,无论是真实战争还是情感争吵都一样。所以两个人异地了,再怎么忙都别忘了适时的交流。因此,比起时长,我更推荐两人之间划一条失联与冷战之间的分界线。Deadline非常靠谱!
契约算是给出的第一个延长爱情保质期的方法,下面讲第二个,关于认错。
豆瓣曾有个帖子,搜集情侣间分手的奇葩理由。
我喜欢周杰伦,她喜欢蔡依林。我说双J只是唱片公司炒作,两人不可能在一起。她不信,于是我们分手了。
有次我上大号忘了冲,他说我不讲卫生。我就发飙了,然后我们分手了。
那天我们看电影,《哈利波特》。斯内普出卖邓布利多时,他剧透说斯内普是故意的其实他是好人,哈利波特长大后最崇拜的人就是斯内普。然后我们分手了。
理由很奇葩,但背后的争吵却有清晰的脉络。就像上一篇文章说的,激起矛盾的点也许很可笑,但最终导致分手的却是争吵过程中拣起的陈芝麻烂谷子……
所以,除非是一方犯了不可原谅势必要分手的错(比如劈腿之类),异地恋中,针对三不五时的争吵,你一定要尽快从泥潭中抽身,避免让怒气撕裂感情。没错,不二法门就是一个“快”字。
想要吵赢一个女人不可能,想要说服男人概率更小。而且,吵架这种不理智的事情从来都没有胜负之分。更不用说,吵架本来就不是为了要决胜负了。
那么,怎么才能快速结束一场鸡毛蒜皮的争吵呢?我和女朋友的建议是,不论男方还是女方,一定要在事态发展到无法控制前,唐突地说句和解的话。管你错不错,一定要学会说“我错了”。管对方想不想结束,一定要学会说句“算啦”。更重要的是,另一方在接收到对方和解的讯息后就别傲娇了!给脸就要,给台阶就下。本来就不是了不起的大事,你也不是被全世界关注的名人,他或她惹怒你的就是一句话而已。你愿意原谅一个跟你道歉的朋友,又为何咽不下另一半的一口气呢?一个巴掌拍不响,尤其对女生来说,不要总觉得自己处处占理,一点儿没错。也许起因归他,但把和平解决推至面红耳赤的人就是你。如果吵架本身不是奔着分手去,那就点到为止。如果说真放不下面子,气在头上怎么也消不了,低不下头开不了口,那就发个表情试试。表情绝对是异地伤口的云南白药。一个抠鼻,一个╮(╯▽╰)╭,什么事儿都没了。
最后再给出吵架中一定不要越过的几条红线,越过了,那低头与表情就只能是不负责与轻浮的表现,而收不到应有的功效了。我把它们总结成了几句顺口溜。
骂人不要带脏,争吵不涉爹娘。莫言男生怂包,别提女生卖骚。
像政治家一样立约,像傻逼一样认错,做到这两点,那你们的爱情就不再是有保质期的某大冰泉,而是历久弥香的女儿红了。最后的最后,我还想说个东西,关于吵架后,男方究竟应不应该买车票机票迅速出现在女生面前。
我的结论很含糊,因人而异。但我必须提醒,莫冲动。我知道一个很惨的例子。
男生和女生一直吵到男生上火车,男生说我当面认错总该行了吧,女生说,你真来我都不原谅你。(其实男生根本就没大错,他不过是怀疑女生劈腿了,而且这至今都是一桩悬案。)于是,男生千里迢迢来到女生学校,那时女生还在上课,她请了个假,和男生到十三楼的天台聊。
男生一宿没睡,见自己这般付出女生还是不下台阶他崩溃了。他说,你真不原谅我那我就跳下去。女生讲,你跳啊。
男生就跳了。
这是一桩我和别人讲很狗血,但当事人和我说我却扼腕叹息的悲剧。我之所以会提到这事的意思是,男生在决定要不要去找女生前,一定得清楚对方是怎样的人。不要被电视剧电影迷惑,以为只要人到场,千里吻或千里送X就能定情。这就又回到我刚才给出的建议了,对方只要给台阶下就下,不要等把对方逼到跳真实悬崖的地步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