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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番外3

金翎篇

我是西岐的皇子,金翎。

我的母妃,是名满西岐的美人。年轻貌美的她,冲冠后宫。

可是,在皇宫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光是年轻貌美,没有丝毫的用处,反而会带来致命的伤害。

母妃的独宠受到了后宫妃子的嫉妒,她们联起手来欺负她,甚至,我的哥哥,强奸了我的母妃。

那个时候,我才七岁,眼睁睁看着我的哥哥,将我的母妃扑到在床榻上,听着母妃撕心裂肺的哭喊,我却被人死死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后来,母妃含恨上了吊。

而我,虽有着父皇的庇护,却还是免不了受人欺凌。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发誓,我一定,不再让人欺负我。我要变得强大,我要一统天下。

于是,我一步步创立的醉仙宫。做了西岐的皇帝。

在成为西岐皇帝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后宫那些欺凌过我母妃的妃子,全部处了死。

还有我那畜生不如的哥哥,凌迟处死,都不能解我心头之恨。

他们都说,我是个变态,说我阴狠毒辣,说我没有感情。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要这些,有什么用。我要的只有江山,只有权势,因为只有那些,才能够让凌驾于众人之上,我才能够得到我想要的。

可是,直到最后,我才发现,我错了。

我真正想要的,只是她在身边而已。

遇上她,是一场巧合。她以相府小姐的身份,来了醉仙宫。我不知道,一个娇滴滴的相府小姐,不在相府享福,跑到醉仙宫这样的刀口舔血的地方来做什么?

可是,她的表现却大大出乎我的预料。

我原以为,这样一个相府小姐,要不了两天就受不了醉仙宫魔鬼式的训练了,可是没有想到,她不仅坚持下来了,而且比所有人都要做得出色。

在她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面,我看到了执拗。

这种执拗,让我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我,也是这样,拼了命的想要做成功,什么都可以不顾及,她这种执拗,让我开始关注她。

这一关注,便是整整五年。

看着她从小小的丫头片子,长成亭亭玉立的绝美少女。看着她在旁人面前恣意潇洒的洒脱样子,在我面前,却永远是低眉敛目。

有时候,我真想让她不要用这样顺从的样子对着我,我喜欢她张扬恣意的模样。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发现,我竟然,对她动了情。

许是为了证明,我没有爱上她,我给她派遣了一个危险到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是我没有想到,她竟然成功了!

这是一个连我自己都没有把握完成的任务,可是她,居然成功了!

任务成功了,可是她却失了踪。

在她消失的这两个月,我的心里面就好像失去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一般,空空落落的,直到她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心,仿佛才恢复了跳动。

其实那个时候,我就该明白的,我是爱上她了。

可我,固执的不愿意承认。

所有的一切,对我而言,只是棋子罢了,我怎么可能爱上一枚棋子呢?

真是可笑。

可,直到她离我越来越远,直到她站到了祁沐琰的身边,我才发现,我爱她,竟然这样深了。

我开始后悔。

明明先遇见她的人是我,可为什么,我没有好好珍惜?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什么天下,什么权势,我都可以不要,我只要她,在我身边。

公子倾篇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辟兰谷的谷口。

彼时的她,身受重伤。我实在是不明白,那样重的伤势,她本该早就死了的,到底是什么让她一直支撑到了现在。

可就在视线触及她眸光的那一刻,我却突然明白了。

那样强烈的求生意志,那样的执念与倔强。

不知是不是在那一刻起,她便已经打动了我。

最后,我出手救了她,用上了辟兰谷的禁术。

辟兰谷的禁术,一生只可动用三次,每动用一次,便伤己一分。

救了她以后,我的身子便落下了病根,可我并不后悔。相反,我很庆幸,我出手救了她。

她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那样的惊才绝艳,那样的倔强却又让人心疼。

你无法看透,她到底有多少种姿态。是像外人所言的,乖戾狠绝,亦或是像我看的,天真烂漫。

她在辟兰谷的两个月,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两个月。

可她,终究是要走的。

想要留她的话,在我心头说了千百遍,却还是没有对她说出口。我看得出来,她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正是为了那件事,她连死都不惧怕,而我,又怎么舍得强留她呢?

目送着她出谷,彤儿问我,“公子,你不喜欢洛雪姐姐吗?”

我只是抿着唇,没有回答。

自她走后,我便又恢复了一个人清寂冷绝的生活。

辟兰谷谷训,博爱众生,不可生爱。所以,我一直都是清寂冷绝的,凡尘俗世的一切,都与我无关。

可是,心,却已经怎么都静不下来了。

我每日都要去她曾经住过的竹林,并且下令,任何人都不许进来。仿佛只有在这独属于我和她的净土,我才能够真正的平静下来。

后来,她回来了,比我想象得还要早。

却原来,并非是她完成了想要完成的事情,而是因为,她想要救一个人。

她不愿意牵累我,我一直都明白。所以,我也不曾强求她。

可是那个人,却让她如此的焦急,甚至不惜让我坏了辟兰谷的规矩,从她灼灼的眸光中,我看懂了,她的心意。

心口泛着淡淡的钝痛。

我知道,只要我出手,我这身体,便是彻底毁了。

可那又如何呢,是她想救的人啊。

这一出手,毁了的,不仅是我的身体,更是辟兰谷的安静。可为了她,我并不后悔。

彤儿常问我,为何从来都不肯提。

从前不肯提,是不想做她的牵绊,后来不曾提,是不想成为她的负担。

她的心间曾经有过我,便已经足够了。既然祁沐琰才是那个最终能够走进她心中的人,我祝福便好,又何必提及,我这微不足道的心意。

最后一次见到她,她中了琼花毒。

彤儿跪在我面前,苦苦求我不要出手。

可我,怎么可能不出手呢?

即便是知道,出手的结果,便是必死无疑。即便是知道,也许我死,也无法救回她的性命,可我,愿用性命做赌。

所幸,她的命救回来了,而她未来的路,我也竭尽所能,为她铺平了。

只愿她,余生安好。

至于我那从未说出口的爱,便随同公子倾这个人,一同消失吧。

对了。

我从没说过,我的名字,叫做洛倾。

当初给她起名洛雪,是想以我之姓,冠以她名。

慕容逸篇

我是东黎的太子。

东黎是四国之中最最富庶辽阔的国家,如果说,这四国终将要统一的话,那么统一四国的人,便只会是我,慕容逸。

就在我筹谋着四国统一的计划的时候,突然知道了一个秘密,那是关于天钥皇室宝藏的秘密,天钥皇室的遗孤,就在南楚。

为了了解清楚关于宝藏的秘密,我来到了南楚,也我遇上了她,夏月吟,这个令我一生难忘的女子。

那一日,我本来只是想要到山间去看一看,这个天钥皇室的遗孤,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可是,这一见,却让我震惊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会有一个女子漂亮到这种地步,即便只是远远的看着,都会觉得心神荡漾,而她即便是在狠辣无情的杀人,可是却还是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别样的美感。

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个女子可以这样的多变。明明杀人的时候是那么的恣意狠辣,可是在说话的时候,却又是那么的天真烂漫。明明是生活在山野的无知女子,可是却又好像诗词歌赋都十分精通。

现在想来,也许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已经不可自拔的爱上了她,直到她在宫宴上,给了层层惊喜。

那个时候,我就想,不管她是不是天钥皇室的遗孤,我都不会放她离开。

可是,最终她选择的人,却不是我。

即便是我放下了东黎太子的尊严,即便是我给出了我最大的诚心,可是,她还是选择了祁沐琰。

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在南楚灭亡之后,我想要对付北桓的原因吧。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对付北桓的时候,却被北桓和西岐联手算计了,当我还抱有最后一丝幻想的时候,是她的话,打破了我最后的幻想。

可是我知道的,她是为我好,她只是不想我再继续被金翎戏耍罢了,她是在成全我最后的尊严。

真是可笑。

死到临头的时候,我关心的竟然是这个。也许在她的心里面,虽然没有我,但也不至于,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吧。

只要,能够留下那么一点痕迹,也就足够了。

慕容菲篇

我是东黎的公主,从小就被父王和母后捧在手掌心长大。他们都说,我是这天下最美的女子,而我虽然一直默不作声,但我的心底是骄傲的,为着我绝世的容貌和倾世的才艺。

十三岁那一年,我独自离开皇宫郊游,到了一处僻静的深山,也正是在那一天,我遇到了祁沐琰,那个夺走我所有爱恋的男子。

几乎是在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容颜的出色,因为隔着那么远的距离,我甚至看不清楚他的容貌,具体是因为什么,我也不明白,或者只是因为他静静站立的感觉,又或者仅仅因为他淡然的望着我的眼神。

总之,我不可遏制的爱上了他。

仅仅是和他下了一局棋而已,一向自视甚高的我,竟然就这么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他,可笑的是,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他的身份。

我在对他的思念里面,活了好几年。在东黎,和我求亲的青年才俊数不胜数,可是都被我拒绝了,也许有的人会觉得我太过高傲,可是自己知道,不是这样的,只是因为,我的心里面已经住了一个人。

那一年,在树下,他白衣翩然,便已经夺走了我的心思。而他温润的嗓音,高超的棋艺,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无法忘记的。

而我不知道的是,他,竟然就是北桓的七皇子,祁沐琰。

在哥哥告诉我,和北桓七皇子祁沐琰联姻的时候,我是不愿意的,可是哥哥告诉我,他就是那个人。

那个时候,祁沐琰和夏月吟的婚事,早就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可是,如果他就是那个让我心心念念的人的话,为什么我不能争取一下呢?

我在去北桓的时候见到了夏月吟,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输了。即便是我有着不逊色于她的容貌,可是她那种与生俱来的高贵与洒脱却是我永远也比不上的。

在后来的接触中,她的才艺和心思更是令我惊叹,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会放弃。

因为我是那么的爱着祁沐琰,高傲如我,却那么卑微的爱着他,要我怎么能够放弃,怎么做得到放弃?

即便不是皇后,哪怕只是妃子,只要能够留在他的身边,我都不在意的,可是没有想到,就连我这样微小的愿望,他还是拒绝了我。

他说,他有喜欢的女子,他这一生,只会娶夏月吟一个人。

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我输得到底有多彻底。也许多年以后,我还会爱上别人,那个白衣翩然的少年,也许只是我做得一场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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