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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兄妹情深

林聿走上去一把抓住刚子的腰带,像提溜一个口袋一样提着他就往里走,刚子一看是他,吓得大喊大叫,连连求饶,林聿根本就不理他。

几个青年咋咋呼呼冲上来,林聿一个旋踢,青年们全飞出去了。

林聿转圈儿踢人差点把刚子甩得背过气去,脸色青紫地冲青年们一个劲儿摇手:“别打别打……”

林聿问一个护士:“曹锦诺在哪儿?”

护士看着眼前的一幕搞不清怎么回事,扭身指着一个病房:“林院长在那个病房里,他兄弟被人打了。”

好啊,林聿心说人都齐了。

曹锦诺正在病房里跟一个医生讨论兄弟的病情,满嘴的牙没剩几颗,看来要镶满口牙,鼻梁完全塌陷移位,已经无法恢复,需要动手术换人工鼻梁,这个手术要请专家来做。

听到走廊里鬼哭狼嚎的声音,曹锦诺从病房门口探头往外一看,正好看到林聿提溜着刚子走上来。

林聿认得曹锦诺,十年前就是这个模样,大高个,国字脸,理个短发,平心而论人长得不错,从外表看很正气,也很有官相。

见曹锦诺伸出头来,林聿抬手一拳捣在他鼻子上,曹锦诺大叫一声捂住鼻子,手捂上心里就凉了半截,因为他的手已经摸不到鼻子了。

林聿把刚子往病房的地上一扔,用脚踩住:“谁让你去找我的?”

刚子满脸的眼泪,满腔鼻涕流不出来,鼻梁早陷进去了,他用手指着曹锦诺:“是他,他让我去的,打断一条腿一万块,攮一刀子五千,只要不出人命就行,都是他呀,你饶了我吧……”

林聿一脚把刚子踢到走廊里去了。

鲜血从曹锦诺的手底下流出来,流得他满嘴满下巴全是血,他瞪着惊恐的眼睛看着林聿,想跑,但是林聿堵在门口。

“锦诺,叫人啊,叫人打死他!”曹锦允躺在病床上声嘶力竭地大叫。

“畜类还敢叫!”林聿走上来拉住他一条腿,立起手掌冲曹锦诺展示一下,紧接着挥掌砍在曹锦允小腿上,“咔”一声脆响。

“啊——啊——”曹锦允杀猪一样惨叫起来。

林聿抓过他一只手来抟成拳头,一拧他的手腕子,“噗”把他自己的拳头塞进他的嘴里去了。

曹锦允的嘴被撑开老大,拳头拔不出来,喉咙里“呜呜”两声,白眼一翻昏死过去。

曹锦诺吓得面无人色,这是把人往死里打啊,疯了疯了,林聿肯定疯了!

林聿扯过曹锦诺来,照着肚子一顿老拳,把他肚子里的东西全给打出来,这才一脚开出去,曹锦诺就像花样滑冰的,倒在地面砖上打着旋儿出溜出去,通,撞到墙上。

“知道我为什么不打断你的腿吗?”林聿撕住曹锦诺的隔离衣把他拽起来,“我留着你给我三叔找医生,马上去找,找最好的专家给我三叔会诊,用最好的药,用最好的机器洗肺,一切费用你出,听懂了没有!”

曹锦诺奄奄一息,只会拼命点头。

林聿把曹锦诺往地上一扔:“你可以报警,警察抓我之前让他们先把你哥哥抓起来,他拔了病人的氧气管子,故意杀人,还有你,国家公职人员雇凶杀人,我不过是打人,判不了死刑,越狱也得出来先把你全家杀了!”

“不报警,不报警……”曹锦诺躺地上连连摆手。

旁边那个医生没挨打,光是吓就差点吓得背过气去,长这么大年纪没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好容易打人的走了,他过来拉起林院长:“报警吧!”

报警?曹锦诺此时是真的不敢报警,林聿绝对疯了,不能再惹,再惹就不是打断腿了,非杀人不可。

林聿说得很对,他哥哥拔氧气涉嫌故意杀人,自己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雇佣黑社会,报警的话应该先把他们兄弟抓起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曹锦诺知道即使想报仇,也得从长计议,这个林聿听说考上大学了,大学生怎么还能一身功夫?再说一看他发怒时就像金刚下凡,气势逼人,很有他爸爸林进均当年的样子。

林进均什么人?特种兵出身,当年有多厉害曹锦诺亲眼看到过,可是不照样不明不白地死了,连他老婆都跟着一块儿死了。

他们留下这个小孽种林聿,跟他爸爸一样冲,越冲越好,越冲死得越快。

林聿回到加工厂,那车洋葱早卸完了,言言却不知道去了哪儿,有人说看到她出去了。

都什么社会了,言言居然把手机卖掉!没手机真是不方便,林聿一边耐下心来等她,一边考虑买手机的事。

好一阵子,言言才回来,有点喘吁吁的,脸上带着汗,林聿发现她衣服袖子从腋下那儿撕裂了。

这是牛仔装,最结实的衣服,如果不是很大力气拉扯,不可能撕裂的:“怎么回事,谁干的?”

林聿一边问,一边往办公室那边看,他想到刚刚被自己暴打的红T恤了。

“不,不是他。”言言明显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想对哥哥说,又咽回去了。

林聿抓着她的肩膀摇摇:“到底怎么回事,跟哥哥说。”

“好了,没事了,”言言抬起头露出凄惨的一笑,“咱们回家吧。”

林聿看得出,这是一件让言言很难启齿的事,他不好强问,可是心里奇怪,言言是个坚强的女孩子,什么事都能咽下去不表现出来,到底是什么样的事能让她居然笑得那么凄惨?

言言推着自行车出来:“哥咱们走吧,先去给爸爸买点好吃的。”

看到这辆二八的大轮自行车,林聿不禁感慨万千,这是当年三叔骑的自行车。

以前三叔骑这样的自行车,林聿都觉得是老掉牙的老古董了,想不到到了现在,路上全是电动车了,言言还要骑着这辆老古董来回奔波。

现在的女孩子都爱面子,即使这里是乡下,你给女孩子买辆电动车她都会嫌不好,她们喜欢的是车,喜欢坐车出去兜风的感觉,梦想自己也能买上车,实在买不上傍个大款坐坐车也好啊!

要是让别的女孩子骑这么一辆又黑又丑又旧的老古董上路,非把她们自己羞死不可。

林聿决定先给言言买辆山地车骑着。

言言是运动体型,个子又高,骑山地车一定好看。

最关键的是,林聿要劝言言继续去上学,即使不考研考博士,总得大学毕业吧。

买上好吃的,兄妹俩就往回走,林聿骑着车子,言言侧身坐在后座上,揽着哥哥的腰。

走着走着,言言把身子往前靠靠,头枕着哥哥的后背。

林聿想起小的时候骑车带着言言,她都是紧紧搂着自己的腰,喜欢把小脸贴在自己的背上,那时候,自己就是言言的大树,是她所有的依靠。

他记得是在自己九岁那年父母意外死去的,自己在叔叔大爷们的家里住了一圈,最后固定跟了三叔。

想到这里林聿就会悔恨,三叔家里日子过得累,自己应该跟其他叔叔或者大爷的,但是三叔对自己最亲,坚决要求抚养自己。

家里多了一个上学的孩子多一份负担,这样三叔的日子更累,三婶受不了这样苦累的日子,偷偷收拾收拾家里值钱的东西跑了,从此音信皆无,到现在也不知道她是死是活。

林聿的悔恨在于,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给家里添了负担,也许三婶就不会跑,那样言言就会有个完整的家,也许三叔就不会为了言言的学费去小煤窑,也就不会得尘肺。

兄妹俩到家的时候天刚擦黑,有兄妹两个人伺候病人,二大爷他们也就回家吃饭去了。

兄妹俩一块儿回家,这一家三口几年的离散后终于团聚了,三叔显得很兴奋,精神也好了很多,喘气好像深了许多,憋得不是那么厉害了。

林聿要帮着言言做饭,言言把他的手打开:“你笨死了,歇着吧,我很快就好。”

言言的牛仔上衣已经脱掉,里面穿着一件白衬衣,衬衣扎在里面,上身显得短,更突出两条大长腿,林聿偶然的一瞥,从衬衣扣子的缝隙中看到里面的粉色文胸,让他突然想到红T恤那花痴模样,心想,果然是又大又结实。

我怎么能那样想呢!林聿觉得自己很邪恶,慌乱中出了堂屋,“那我去烧水,吃完饭泡茶。”

院子里有个用葫芦瓢倒模而成的土炉子,林聿点起炉子,填上干树枝,上面放着水壶烧水。

言言点着土灶,锅里炖着肉,屋里烟气腾腾,泛着炒肉的香味,一股温馨的家的味道泛起来。

水开了林聿往热水瓶里灌水,沸腾的热水在水瓶里激起“嗡嗡”的声响,水流偶尔碰到瓶口,带着一溜白气飞溅而出,这样熟悉的景象让林聿感到一阵繁华。

言言站起来翻翻锅子,盖上锅盖继续蹲下添火,林聿看着言言那丰满结实的大腿,被细腻的牛仔裤紧紧包裹,蹲在土灶前添柴火,烟腾腾的火舌冒出来照得她的脸白里透红,一霎时觉得很温暖。

林聿小时候其实对言言有母亲般的依恋,虽然她比自己小两岁,但男孩子只知道玩儿,里里外外的家务活都是言言干,林聿是言言亲情上的依靠,言言却是林聿亲情和生活上双重的依靠。

他前天到家,仅仅是到了家这个地方,仅仅有三叔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到家,只有现在言言回来,在忙忙活活地做饭,这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一个让他感到温暖,朝思暮想的充满亲情和温馨的家。

林聿从九岁时父母双亡,虽然仅仅在三叔家生活了五年,其他时间都是断断续续跟着三叔,但他感觉社会上很多人即使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也比不上他和三叔、言言这些年的感情深,亲情厚。

那种相依为命,为了让对方幸福恨不能献出自己的全部,甚至不惜拿自己的命去换的亲情,很多人是感受不到,更理解不了的。

“哗啦——”大门一响,进来一个人。

林聿抬头一看,惊得嘴巴大张,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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