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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驱虎吞狼

夜幕降临,漆黑的大草原上燃起了一堆堆的篝火,刚刚经历过生死血战,从战场上存活下来的一些无事可做的士兵们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互相吹嘘着自己白天是如何如何的勇猛,普通的小兵如此,就连那些中低级将领们也不例外。

当然也有人替战死的同伴们暗暗惋惜,不过在得知这些战死的同伴们的家人将会得到一百个金币的抚血金时,这些士兵们心里那点犹豫立刻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能让家人和儿女过上好日子,就算战死沙场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

而且只要能够从战场上活下来,回去之后就可以获得财富、荣誉等等足以让任何平民为之疯狂的东西,横竖都是个死,与其怯战被军法处死,还不如去跟那些闪族人拼命,这样死也死的光荣一点,如果侥幸能够回去,成为贵族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小兵们在外面做着他们加官进爵、名利双收的美梦,位于中军的大帐内,林峰则召集了一大帮将领讨论下一步行军路线。

阿鲁台也在,他已经把被墨哈部落和察尔巴部落看押的十万族人放了出来,不过其中多是老弱妇孺,只选了两千青壮男子,分给了战马,这些孔武有力的草原汉子精于骑射、全都是最优秀的战士,立刻就加入到了营救自己族人的行列。

中军帅帐内,林峰高居帅位,皱眉沉思。

其他将领按职位高低分两旁而坐,一边是以阿鲁台为首的几个闪族汉子,一边是以林大和林二为首的库克森达将领,暂时充当掌旗虎贲和亲卫统领的卡里西则像根标枪一样立在林身的身后。

林峰那套被洗干净的密银铠甲被挂在一边,此刻他穿着一身白底剑士服,一根金色的腰带束在腰间,腰带上面还挂着几颗宝光闪闪的魔法钻石,一把三尺长的纯金剑剑就挂在腰带上面,剑鞘是用黄金巨龙的龙皮制成,镶满了各种魔法宝石,显的尊贵无比。

满头金色的长发用一根带子从额头束住,随意的披在脑后,剑眉微蹙、眼神深遂,俊美的脸庞上挂着一丝淡淡的愁绪,显的沉着无比,此刻的林峰没有半点白天在战场上表现出来的那种让人心悸的战意。

所有人都沉默着,没人说话。

良久,林峰才搓着额头头疼地道:“有些麻烦啊,闪族人不愧是最优秀的战士,居然没有一个投降的,才打了一杖就损失了一万人,照这样下去,等打完这场仗,我们库克森达的五万骑兵也就所剩无几了!”

林大道:“打仗没有不死的人,我们库克森达的骑兵虽然装备精良,但毕竟还是第一次上战场,经历了这种生死血战,能够存活下来的都是精锐之士,以后的伤亡应该不会再有这么巨大,有布达伦侯爵大人在东线配合,我们应该有足够的把握击溃两部大军!”

林二却道:“这样不是办法,闪族人悍勇天下,只战不降,今天大家也看到了,怎么说现在我们库克森达和闪族也算是一家人了,如果杀的太多,势必让闪族元气大伤,我们库克森达也会伤亡惨重,这样对我们没有半点好处!”

林峰点点头,道:“今日一战只是将那些新兵蛋子去芜存精,日后再不能像今日这般大开杀戒了,毕竟我们是来帮助阿鲁台统一闪族大草原的,主要目的不是杀人!”

阿鲁台:“我们闪族人尊重英雄,只要领主大人不是用诡计战胜我们,我们闪族的勇士都愿意追随领主大人!”

库克森达的一干将领一听这话,心中立时不悦,却没敢说出来。

林峰剑眉一展,却是笑道:“今日我们胜的也不光彩,以五万人对两万人不说,库克森达骑兵的武器和铠甲也占了大便宜,不过相信只要经过几场血战,我们库克森达的骑兵也不会弱于闪族铁骑!”

阿鲁台是直性子,从不转弯抹角,道:“我们闪族的勇士只知道文莱人素来儒弱,不过领主大人麾下的战士的确很勇猛!”顿了下,又道:“黑哈部落和察尔巴部落加起来共有三十万精兵,如果想要击溃他们的主力,领主大人的骑兵肯定会损失惨重!”

林峰道:“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三十万闪族铁骑不对那么容易击溃的,现在只能等布达伦侯爵那边的消息了!”

众人商量了一阵,商量不出个结果来,只好各自散去。

把众将送走之后,林峰回到自己的帅帐坐了一会,林大和林二掀帐走了进来,默不吭声的在下首落座,有阿鲁台在,有些针对闪族人的事情不能拿到场面上商量,所以林峰才嘱他二人待阿鲁台回去之后再来帅帐。

林峰笑道:“你们两有什么好的主意?”

林二露出一个奸诈的笑容,道:“其实公子早就有了主意,又何必再问我们,只要让墨哈部落和察尔巴部落火拼起来,我们就可以坐收渔人之利,和布达伦侯爵大人两面夹击,一举击溃两部大军,让阿鲁台统一闪族各部!”

林峰道:“那你说如何才能让两部火拼起来?”

林二笑的更奸了,“直接让瑞德拉去干掉他们一个阿瞒,墨哈部落和察尔巴部落想不火拼都不行!”

林大考虑的更周详些,道:“怕是没有那么容易,闪族人向来都是以武力选出阿瞒,每一位阿瞒都是一个部落里面最出色的勇士,以我们现在已经快突破剑神境界的实力,也不一定是阿鲁台的对手,想要刺杀一位阿瞒谈何容易。”

林峰点头道:“让瑞德拉去刺杀一位闪族阿瞒是不可能的事情,探子回来了没有?”

林大道:“回来了,方圆百里之内并没有两部的大部人马!”

林二道:“闪族人向来都是群居在一处,从来不像我们文莱人那样建造城池,现在刚刚进入夏季,草原上的天气也暖了起来,按照阿鲁台所说,墨哈部落应该已经迁居到了贝罗西亚湖的牧场,察尔巴部落应该在维多利亚河畔的牧场!”

贝罗西亚湖在闪族草原西北部,是沃尔玛河流的最终目的地,夏季气候宜人,以游牧民族的习俗,每个部落都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不断迁徒,墨哈部落就在贝罗西亚湖附近建立了牧场,待夏季一到便举族迁到牧场放牧。

维多利亚河在闪族草原东北部,发源地是闪族大草原北部的云雾山,察尔巴部落就在那里建立了夏季牧场。

林峰道:“现在两部灭了呼兰部落,他们自己肯定在一个提防一个,不过这个刺杀阿瞒还需要仔细斟酌,务必要让两部互相咬起来才行,如果直接去偷袭干掉一位阿瞒,闪族人不是傻子,一样会怀疑到我们头上,想来不用多久,我们出兵的消失也会传到两位阿瞒的耳中!”

林大道:“刺杀阿瞒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除了公子,怕是没人能办到!”

林二脱口道:“那只蛤蟆也可以!”说完了,才觉不妥,只得嘿嘿干笑了一声。

蛤蟆的名字没人知道,林峰只叫他蛤蟆,所以大家也就跟着叫了,只是不敢当着林峰的面和蛤蟆的面叫出来而已。

林大也有些忍峻不禁,道:“就算成功刺杀一位阿瞒,也不一定能让两部火拼起来,闪族人不是笨蛋,我们出兵的消信传开后,他们肯定会把目光放到我们这里,不过,如果要是让墨哈部落的人亲眼看到他们的阿瞒被察尔巴部落的人杀死,两族绝对会火拼起来!”

林二撇撇嘴道:“这不是废话么,察尔巴部的人要是想杀墨哈部落的阿瞒,怎么可能还会让墨哈部落的人看到!”

林峰也不在意,沉思了片刻,道:“看来只有我亲自走一趟了!”

林大惊道:“那怎么行,公子是军中主帅,怎能轻易离开军营!”

林二也道:“这件事的确不宜公子出手,若是你不在军中,让阿鲁台他们知道,只要闪族阿瞒的死讯一传来,他们也会怀疑到是你干的,毕竟闪族人虽然直板,但也不是笨蛋!”

林峰道:“这个无妨,如果顺利的话,我只要数天时间就可以回来,况且我闭关十年创出了一套分身法门,应该不会让阿鲁台他们起疑!”

林二愕然道:“分身法门?”

林峰把身一晃,八宝金身变化成本体形貌现了出来,用元神主宰,本体肉身失了元神只端坐在帅位之上,不言也不动。

林大和林二立刻吃惊的睁大了眼睛,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忙又揉了下眼睛,才确信自己并非是看花眼了,这种事情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畴,二人顿时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林峰指了下本体肉身,道:“你们只管看好我的分身,可以让阿鲁台他们进来,但万不可让人乱碰,只说我闭入死关参修就行,我只用数天时间便可赶回!”

二人机械的点了点头。

林峰又嘱咐道:“此事绝不可外传,只你二人知道,我离开这段时间,你们可助阿鲁台平定周围的闪族小部落,等闪族内乱一起,我们就发兵北上,让阿鲁台先收拢他的族人,然后一举荡平墨哈部落和察尔巴部落,则闪族可定!”

两人齐声道:“公子放心,我们一定不会让人碰触你的分身!”

林峰点点头,身化金光出了帅帐,也不带白龙,径自驾着遁光去了。

林大和林二脸脸相觑,都觉三公子是越来越神秘了,此事也太过匪夷所思,就算是神也不可能一分为二吧?

大眼瞪小眼了一阵,二人已经在潜意识里把三公子当成了无所不能的神,尽管他们并不相信什么所谓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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