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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也曾叛逆,为了你(1)

闻歌在A市没再待多长时间,N市天天有人打电话来催徐丽青赶紧回去,温少远的不挽留便成了一张通行证,注定她要随着徐丽青去N市。

为什么?因为徐丽青是她的监护人,闻歌的吃穿用度都来源于她,任性不只为难自己,更为难温少远,而在这个世界上,闻歌最不想为难的人,就是他。

离开前,闻歌去了温家一趟看望老爷子和辛姨,此外,还意外地见到了久闻其名但从未见过其人的温时迁。

温时迁是温老爷子最小的三儿子留下的唯一血脉,也是温家几代唯一的小公主,可想而知她的出生是多么众星捧月,可辛姨每每说起她,语气怀念又遗憾,还夹着几丝若有若无的怜惜。

温老爷子的长子、次子都继承了老爷子的衣钵,在不同领域的商界打拼,唯独这个老三,不知道是遗传了温老爷子唯一一点文艺细胞还是温老夫人的浪漫情怀,从小便立志要当一个画家。

老爷子那个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固执,虽然也不开明,但想着有两个儿子继承家业,对这个小儿子寄托的期望便少了许多。

于是,小儿子毕业之后就当了个一穷二白的画家,整天窝在公寓里搞创作,却一无所成,画的画一张都没卖出去,到最后连温饱都成了问题。

老爷子见这样也不是办法,想了想,就给他在公司里安排了个清闲职位,起码得让他解决吃饭穿衣问题。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小儿子一心要追求自己所谓的高度、所谓的梦想,留下一封书信就走了。

他偶尔也会寄明信片回来,一年后在某个城市定居,在一家画廊谋生。再回来是半年后,他带着女朋友来见温老爷子,那个时候已经未婚先孕有了时迁。

连婚礼都来不及办,只领了证,时迁就出生了。

温老爷子突然得了这么一个掌上明珠,高兴得连小儿子离家出走的事都没计较,成天抱着温时迁,前门玩腻了去后门,半刻舍不得撒手。

那个时候温时迁还没有大名,一直拖到周岁,温老爷子都没有头绪,正想着找个大师算算字,小儿子一声不吭地和媳妇离婚了。

温老爷子最终都没弄清两个人到底怎么回事,看到那张离婚证怒急攻心,病倒了,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才回家。

回去后,整个家都变了样,时迁的母亲已经离开了,至于他那个小儿子,性情大变,整日死气沉沉的,到最后连时迁也不认识了,没多久就去世了。

温家的人丁,就是那个时候开始凋零的。

小儿子的画作,在其死后,一幅幅拍出了高价,已跃然成了著名的画家,也不知道这是可笑呢还是可惜。

时迁的名字,就是那个时候取下的。

她的母亲丢下她离开,父亲又离世,从小便留在温老爷子的身边,由老爷子亲自教导,给她启蒙,教她识字,感情之深怕是旁人难以想象。

后来,温老爷子另外两个儿子也接连离开,温老爷子从那时开始性情大变,固执、强势、霸道,变得不太好相处起来。

温时迁在老爷子身边长大,由辛姨照看着,高中一毕业,就被老爷子送去了美国,送回了她母亲身边,而这其中的缘由无人知道。

所以,辛姨对闻歌才会这样怜爱,倒不是拿闻歌当替身,只是她的到来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缺。

此后的三年,温时迁很少回国,连联系也少了很多,直到这次,她突然回来了。

温时迁对闻歌的存在很是好奇,闻歌回去时,她主动提出要送她。

别墅区的绿化做得很好,草木旺盛,远远看去大片葱郁,绿得让人心情舒畅,更有不知名的花朵盛放,夏日暑气闷热,微风拂来,伴着几缕花香。

“我回来后,先去看了看大哥。”温时迁看了眼走在身边个子比她还要矮上一截的闻歌,伸出手牵住她,“我才知道大哥给我留了一个小侄女。”她的掌心有些凉,握着闻歌的手,突兀的动作由她做来,却没有半分不妥,“按照辈分,你得叫我一声‘小姑’?”

闻歌点点头,张了张嘴,在心里练习了几次,才叫出口来。

那声音又低又小,听着跟小奶猫在叫一样,温时迁却无端地生出几分亲切感来,把事先准备好的礼物放进了她的掌心:“我跟温敬的感情很好,却连他去世了也不知道。爷爷对家里人离世很忌讳,才会迁怒于你。我这次回来,一提到温敬的事情,他就冷着脸对我发脾气,还让我改口叫少远‘大哥’。”闻歌抬眼看她,正对上她清透的眼神,含着几分笑意,在阳光下格外耀眼夺目。

“你的事我都听辛姨说了,不管你现在是不是温家的人,只要大哥护过你,我就不会坐视不管。”

闻歌此时还不知道她说的这些,在今后能给予她多少助力,只这样一个蝉鸣声声的午后,她就迷失在了温时迁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像沉入了一个梦境,美好又安宁。

几天后,闻歌跟着徐丽青到了N市——一座对于她而言,完全陌生的城市。

N市的天空始终灰蒙蒙的,很难看见蓝天。徐丽青说N市是座工业化的城市,到处是工厂,排放出来的气体刺鼻又脏污,所以空气质量比较差,雾霾遮天蔽日,就连下场雨,雨水里都带着尘土,脏兮兮的。

闻歌住在徐丽青单位分配的教职工寝室里,两室一厅两卫,地方比A市的小很多,但正好够用。

夏天闷热的午后总是寂静无声,热烫的空气似一条火舌,疯狂地卷动着。

闻歌刚睡下没多久就被热醒,呆呆地坐在窗口看了许久,才回过神,洗了把脸,去看电视。

徐丽青不喜欢她玩电脑,也不喜欢她往A市打电话。

那次,她正跟白君奕通电话,徐丽青进屋看见,脸色一沉,二话不说就挂掉了她的电话。

即使什么都没说,闻歌也能感觉出来,徐丽青十分排斥自己联系A市的人,无论是同学,还是小叔。

没关系,等暑假结束,她就能回去了。

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闻歌开始给自己找事情做,学着做家务,跟隔壁的阿姨学炒菜。

第一次下厨做了四菜一汤给徐丽青吃的时候,徐丽青不敢置信,又感动不已。她顺势央着徐丽青带她去了一次花鸟市场,买了一些花苗回家种,只是总想起温老爷子和温少远,想着温少远曾经说“女孩子不用学下厨,这样的事该让男人来做”,也想着温老爷子每日清晨拎着花洒自得浇花的样子。

温时迁在A市没待多久就回美国了。

那天和闻歌告别后,她给闻歌留了个电子邮箱用以联系,偶尔闻歌能用电脑时就会翻翻邮箱,这样一个多月下来,竟然互相通了十几封邮件。

还有那一缸乌龟,也不知道小叔那样回家不规律的人,会不会记得喂一喂。千万别嫌麻烦,一口气倒一堆龟粮下去啊,那得把她的大宝、二宝、三宝、四宝都撑死了。

她撑着下巴坐在窗前,想着A市的那些人、那些事,渐渐恍惚起来,明明才过了一个多月,她却有一种离A市的那些生活很遥远的感觉。

徐丽青的先生回来过两次,对她倒是没有说什么。

他回来的那几天,徐丽青都忙得不见人影,他就开车带闻歌去书店,一口气买了很多书让她打发时间。回头和她一起整理这些战利品的时候,他看见她手里拿着一本食谱,微微诧异:“喜欢下厨?”

“想学做好吃的菜。”闻歌眯着眼睛一笑,合上书,端正地把它放在了书桌一角。

她没放在心上,徐丽青的先生却上了心,隔天就和她一起钻进厨房研究,指点一二。他做菜好吃,火候总是掌握得很精准,对闻歌这个刚会一些,油热一炸就缩脖子缩手恨不得躲得远远的小学徒而言,简直就是绝对的良师。

这日,难得徐丽青按时下班,一家人聚在一张桌上吃饭,徐丽青忽然问道:“闻歌,有没有去美国念书的想法?”

闻歌夹着红烧肉的手一抖,泛着莹润色泽、卖相极佳的红烧肉猝不及防地掉进了番茄鸡蛋汤里,溅出一片清汤。

“我没有……”她压低声音,小声地回答。

徐丽青似乎只是这么一问,接着便转头低声和她的先生继续刚才的话题。

闻歌却心不在焉起来,一个多月前就心生的不安在心底越扩越大,她捏紧了筷子,把下唇咬得一片发白。

九月一日开学的前一个星期。

又一个闷热的午后,徐丽青去市里接了休假的先生回来后,先到房间看了看闻歌,见她正在午睡,热出了一头汗,关了窗给她开了空调。

空调轻微的运转声里,她的手指贴上闻歌的额头,给她擦了擦汗。

在闻歌床边坐了一会儿,她正要出去,一眼瞥见闻歌倒扣在书桌上书页翻折起来的菜谱,拿起来看了眼,目光落在折了痕迹的几个地方,眉心微蹙,目光沉沉地看了仍安然睡着的闻歌一眼,站了良久,才把书放回原处,放轻手脚出去了。

她刚拉上门,闻歌就睁开了眼睛,视线落在留着一丝缝隙的房门上,轻手轻脚地下了床。

徐丽青的先生正在喝茶,见徐丽青出来,笑了笑,儒雅又温润:“睡着了?”

“嗯。”徐丽青的兴致不太高,“我刚才看见她书桌上倒扣着一本菜谱,里面折了一角的都是……都是少远喜欢的。你说,这孩子的心思是不是真的被我料中了啊?”

闻歌走到门口,悄悄地附耳上去。

清润的男声不疾不徐道:“你瞎操心什么?也不看看孩子几岁。这个时候的喜欢基本上都是朦胧的好感,或者是对优秀异性的好奇。自己还是个大学教授呢,遇上自己孩子的事情,就乱了手脚?”

话语里,毫不掩饰徐丽青对闻歌的在意。

徐丽青皱着眉头没说话,似是赞成这个说法,良久,才叹了一口气:“我把她当自己的闺女养,她却并没有把我当她的妈妈,到现在都叫我‘徐阿姨’。”

徐丽青的先生轻笑了一声:“你对她好,她总会知道的。N市的高中联系好了没有?马上就要开学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她,你要留她在N市上高中?”

这句话,恍若一声惊雷,破空而来。

闻歌跪坐在门边,僵直着身体,不敢置信。

何兴正在打印等会儿开会要用的文件,揣在兜里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他随手摸出来一看,皱了皱眉,接起后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歪着脑袋边听边继续忙着手头的事。

“妈啊?是是是……”他嘀咕了一声,抽出打印机刚吐出来的纸夹进文件夹里,这才握着手机站直身体,“这不是加班吗?别等我了……”

挂断电话后,何兴看着来电显示一阵出神。

这种疯狂工作的模式从六月末开始,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拜“不下班”的老板所赐,他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伺候他家太后了。

揉揉脑袋,何兴用力地抹了一把脸,振作精神,转身往温少远的办公室走去。

他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保洁车停在办公室外。办公室的大门敞开着,他探着脑袋往里看了眼,只看见PU抱着休息室的床单、被套走了出来。

等PU推着车离开,何兴这才走进去。

见温少远坐在办公桌后,垂眸敛目地在看文件,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老板,你昨晚又是在酒店里睡的?”

温少远看的文件是从S市分公司传来的,他一字一句看得仔细,闻言,头也没抬,只轻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他专心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最讨厌被打扰,这是何兴在他身边工作这么久以来,得出的第一条“完美躲避老板怒火攻击”攻略,所以,他垂首站在桌前,安静地等待老板自己发现他这棵可爱的助理小草。

没过多久,温少远抬头看了他一眼,随手指了指放在宽大办公桌一侧的几碟糕点:“这些让厨房各包一份,你跑个腿,去送给闻歌。”

何兴瞪着那些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的精致糕点,小心翼翼地问道:“送去N市?”

闻歌去N市没几天,温少远就再没按时下过班,发展到最近已经变成了夜不归宿,直接住在了休息室里。

老板盯着工作的时间多了,最惨的当属手下干活的,奈何大老板心情不佳,何兴打探了半天都没打探到有用的军情。还是有一天中午,很偶然地,何兴从厨房拿了午餐上楼端给温少远,进门就看见他在看N市的天气预报,这才终于明白问题的症结在哪里——老板的心肝小侄女去N市了。

虽然说N市离A市不算远,但也要三个小时的车程啊!这晃荡着去N市一趟,回来天都黑了。

温少远正要翻页的手指一顿,抬头看向他,眸光变幻了一瞬,才按捺下,微勾了勾唇角,自嘲地笑了:“算了,我忘记她去N市了。”

何兴闭紧嘴,不敢说话了。

温少远的能力何兴是见识过的,盛远短短几年时间从无到有,更是以矫健的黑马之姿一跃成为了A市首屈一指的五星级大酒店。温少远的领导才能尤为突出,精密的计算、严谨的管理,他就像个经过调试从不出错的机器人,从盛远的时代开启就没有犯过这样低级的错误。

忘记……

当整个程序开始出错,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七月中旬,一场内部汇报会议。

此时的A市正持续高温,一到正午,外面的阳光焦烤着大地,连带着室温都不断攀升。

温少远沉然的目光从他的精英团队透过去,投向外面刺眼的日光。

斜对面的高楼玻璃反射下,亮光如星辰般,闪烁不停。

徐徐的空调风下,一直沉默不语的温少远突然侧头对何兴说了一句:“等会儿给我买一张去N市的车票。”

何兴目瞪口呆地看着温少远。

不过,温少远最终没去成。

何兴用电话订票前先询问了去N市的班次,用内线汇报给温少远时,就听那端沉默良久,温少远的声音沉郁又凝重:“取消吧。”

何兴瞪着被挂断的电话,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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