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樊森嫌弃,是他郁闷了一个下午,晚上竟然只吃这些东西,他承认,看着咸菜他确实有些不想吃的念头,他就这么一直看着,看的陈沫的自尊心都碎了。
陈沫利索的将东西收了回去。
“你干嘛?”樊森不解的看着她。
陈沫没有说话,转身进了房间,樊森刚刚的一肚子的火也都在看到陈沫转身走路脚一瘸一瘸的时候全都没了。
他看着陈沫坚持惦着叫走进房间,却什么都没有跟他说,而且,看她别扭的样子,她好似在强子镇定的尽量让自己走路的样子看起来正常。
樊森看着陈沫倔强的背影,他就是想不明白陈沫为什么这么倔强,一定要这样吗?一定要倔强到让所有人都生气还是要维持自己的原则?
在陈沫进入房间后,樊森便打了电话给朋友,约了一帮朋友去吃喝。
第二天,陈沫的手仍然没见好。
第三天,手开始慢慢消肿。
第十天,手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疤了。绷带也终于可以拆去了。
这几天樊森一直在这里睡觉,正如樊森自己说的一样,他自进来住之后就没有对她做什么别的事情,一直都很老实的睡沙发,早上去公司,中午偶尔买菜来让陈沫做饭。
这样的日子还算平静吧,直到樊森提出让她不要在这里住……
“我回来了。”樊森高兴的推门而入,手里拿着一堆的菜。
如果换做前两天的陈沫,或许还会开口询问一下怎么今天回来的这么早,然而从两天前樊森忽然说让她不要在这里住了之后,两个人的关系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现在樊森几乎回来都买了菜,陈沫也会给他做,不过两个人语言变得更加少的可怜,本来就没怎么有话说的两个人现在是彻底的无语了。
问问樊森现在后悔不?绝对不后悔,这个房子他实在是住够了,本来这个地方离他的公司就比较远,而来,这个地方这么偏僻,他停个车子都不好停,有好几次他的爱车都被擦花了,想想觉得如果惊动警察什么的陈沫会觉得困扰,他便什么也没说,可是这样长此以往,他怎么受得了?
再说这里的住房条件,陈沫这里什么都没有,家具全是自己让人搬来的,他倒是乐意将所有的电器啊家具的全搬来,可是,就那么大的房子,想放它也放不下啊,没办法,樊森考虑了一下,还是让陈沫搬走的好,他在这个城市的房子不亚于十多套,全都是高级公寓和别墅,朝向也特别的好,现在刚好陈沫手受伤了,有时候心情也不好,显得有些低落,刚好找个好点朝向的房子,让她透透气,放松一下。
他是这么想的,既能让他离开这个垃圾的地方,又能让陈沫好好的养伤,两全其美多好啊,可是陈沫却不是这么想的。
她说坚决不搬,即使樊森再怎么问她都不说理由,就是不搬,而且他这么对陈沫说的结果就是把陈沫惹怒了,陈沫现在几乎一天中都不对他说一句话,他没有办法,只好每天都哄着陈沫。
“陈沫,我今天买了你喜欢吃的龙虾,你说红烧好呢还是爆炒啊。”樊森一边走入厨房,一边将手里领着的黑色袋子扔进了洗碗槽,并将里面鲜活的虾子倒了出来。
陈沫当做没有看到他一样不说话,樊森也不着急,或许是这两天陈沫天天这样对他他都习惯的缘故吧。
“还有,我买了有营养的竹笋,你来看看好不好?”
“对了,我还买了你喜欢吃的辣椒和瘦肉,你过来看看吧。”樊森很贤惠的打开冰箱将菜放入了新的冰箱,这冰箱是他买的,放东西方便。
“今晚我们吃什么啊。”樊森又问着,而房间里的陈沫则是一直都没有吭声,即使没有吭声樊森也知道她就在房间,微微叹息了一口气,樊森觉得疲惫的扭动了一下脖子,好累啊。
他走过去推开陈沫房间的门,果然陈沫在房间,但是她却一直盯着手里的书看。
樊森以前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发现陈沫这么好学呢?
拉着陈沫出来,一直推搡到厨房,樊森让陈沫去看活蹦乱跳的虾子,笑道:“今晚红烧吧,我很久没有吃红烧的虾子了。”
陈沫微微点头,表示已经知道了转头又想回房间去看书。
樊森拦着没让她走,神秘的对她眨眨眼睛,道:“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你生日?陈沫在心底想着。
樊森从厨房的门后拿出自己故意藏着的红酒,这红酒可是72年的珍藏酒,他费了很大的劲才从一个外国客人那里得到的,本来打算珍藏,却又觉得跟陈沫喝了这红酒才算不辜负了这红酒的年份。
陈沫看着红酒,其实没有多大的感觉,毕竟以前在饭店做厨师,现在在餐厅做服务员,都是能接触到红酒的,更何况,她不喝酒,所以对酒没有研究不说,也没有什么兴趣。
“今天我的新公司赚了一个大的买卖,足足和客户签了五年的合约。”樊森满脸的兴奋,也不管陈沫能不能听懂。
陈沫自然不知道一个买卖签了五年是什么意思,她就知道自己签的劳务合同一年不满就要被告,也不知道樊森的这笔单子一年能赚多少,其实都跟她没关系,其实她是这么想的。
看着陈沫一副索然无味的表情,他知道她没听懂,不过没关系,他也不是主要为了说这些,这只不过是起到了一个辅助营造气氛的效果,既然气氛没有营造出来,那就算了。
“我来帮你炒菜吧。”樊森随便将酒放到了台子上,便要上来帮忙。
“不用!”陈沫赶忙拒绝,看着陈沫有些发黑的脸色,樊森丝毫不在乎,至少今天陈沫又和他说话了。
陈沫仍然记忆犹新,上次她部不过下楼买瓶醋,让樊森看着锅点,可是她回来的时候差点厨房都被烧掉了。
自此后,她看到樊森来厨房就会有股寒意不明的升起,她是怕死的人啊。
将龙虾放水泡着,先去弄别的菜。
龙虾泡的差不多了,陈沫便开始一个个拿起来用牙刷刷洗这些虾子的腹部还有坚硬的头部,这样能保重绝对的赶紧,然后将虾子中间的尾巴掐下来开始抽,常常的一条黑线就这么完美的被拽了出来,这俗称虾子的肠子,也可以说是他的食道,里面都是虾子吃进去的泥土什么的,所以吃虾子一定要抽出这跟筋。
将这些都弄好之后,陈沫便烧热了油,油中多放了点盐,将所有的虾子都倒了进去,而后翻炒了几下便倒了少许的水,又放了点盐,用小火煮着,煮着的时候也不能闲着,买了竹笋又买了瘦肉,不如就做一道鱼香肉丝吧,想着陈沫就开始清洗起竹笋来,将竹笋切的不是很细,这样炒出来才会好吃,相反将瘦肉切得很细,这是为了让肉配合竹笋炒。
再将青椒随便的拍拍,然后切了几刀,青椒是最不用讲究刀工的,青椒炒瘦肉要求的是瘦肉的质量。
将剩下的瘦肉用作料阉了一下,再去看锅里的龙虾,已经变得绯红绯红了,既然樊森想要吃红烧的,那她就露一手,怎么说人家今天新公司开张。
将煮龙虾的水倒了出来,将龙虾仍然放在锅里,洒上了香辛料,倒了料酒,用了蒜和葱,又倒上了少许的水,等着它开,开了之后用大火将里面的水全都耗光,这样的红烧大虾才叫好吃。
樊森站在冰箱旁边,倚靠着冰箱看着陈沫自信的笑容,他就喜欢这样的陈沫,好似什么样的困难她都不会惧怕一般,即使手上带着伤她也很尽力的做好每一件事情。
陈沫倒是挺开心自己有这么多菜可以做,自从离开了那个城市到了这个城市后,她便没有机会再接触到这些珍贵的食材,这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丰盛的菜,自然她很高兴。
其实陈沫可喜欢做饭了,但是由于平常都是一个人住的缘故,以前只拿酒店剩下的食材。
今天忽然要做这么多菜,她忽然激动了,有些忘乎所以,也早就忘记了和‘外冷内热’的冰箱靠在一起的樊森。
一顿饭做好,陈沫花了两个小时,不过这对她来说就已经很不错了,这些食材全都是新鲜的,但就是因为它是新鲜的,所以炒出来只有新鲜菜的味道,在酒店,那些特别难入味的菜都是要盐过的,而且那个酒店有专门调制出来的酱,放在菜里可以大大的提味。所以陈沫现做这些菜都是需要时间让他们入味的。
陈沫做菜樊森就一直在旁边看着,他也不觉得那些繁琐的顺序烦人,因为不是他做,只需要他看,而他还能吃到,这是多美妙的一件事情啊,樊森就这么站着。
陈沫却觉得樊森格外的碍事,毕竟这个厨房不能和客厅相比,袖珍的厨房陈沫一个人来回自如,可是加上樊森这么一个大块头,那就觉得有点不舒服了。
好几次想开口让樊森出去,却又觉得自己说了肯定不管用,算了,他自己觉得不舒服的时候会自己出去的。
不一会儿,陈沫炒菜的油烟从锅里冒出,伴着兹兹的声音弥漫了整个厨房,樊森也确实觉得不舒服了,于是一连后退到了厨房的门口。
他皱眉看着依然在烟雾中翻炒菜的陈沫,最终还是说了句:“我去客厅等你。”
随后拿了红酒便走了。
陈沫则是继续做饭。
做好了菜之后,陈沫端到了客厅,红烧大虾,鱼香肉丝,青椒炒肉,炒了三个菜。
樊森有些哭笑不得,自己新公司签了一个大合约后的庆功宴竟然就是三个菜,幸好,还有这瓶72年的红酒撑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