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过去了,北国的秋天已经来临。父亲接母亲回家,苏蒙也踏上了去南方的火车。
她睡得火车卧铺和床一样舒服,火车上乱哄哄的吵闹声,喧哗声,她都听到了,刻她依旧睡自己的觉。
车到达广州已经是午夜领地那,她身上只剩下一百元,包括今夜的住宿费以及次日去深圳的火车费,火车站乱糟糟的。苏蒙被一个拎着“火车站招待所”牌子的矮个子男人缠住了,那个人相貌虽丑,倒也诚恳。苏蒙从那牌子里得到信任,于是坐上了他的中巴,中巴已经做了几个人,车载着她们到了一个很偏很远的地方,那里耸立了一栋又脏又旧的高楼。
旅店里标的价,目并不便宜。连十六人一间的大房都要二十五元。同车去的一个女孩见此情景就要退出去。苏蒙叫住了她。因为这一伙人中只有她俩是女性。
“我只能住十块一夜的”。那女孩子说:“我没钱了。”
苏蒙说:
“深更半夜的你去哪里?不如我贴你一点过一夜算了。”
一个保安带她们去房间,房间在六楼,楼道里又闷又臭,房间开着的窗没挂窗帘。保安擂鼓似的敲打着门。一面骂骂咧咧:
“谁叫你们关门的?睡得猪样!”
一个女人迷迷糊糊地给他们开了门,苏蒙四下一望,竟不知如何是好。这间大房里上下十六张床,每张床上一条破草席。一张旧的军用棉被,房顶中央吊着风扇,鸣呜响着。十来个女人横七竖八躺着,各式各样的睡态,打着呼噜,说着梦话,那女孩儿睡了下铺,留给苏蒙一张上铺,她很艰难地爬上去,床摇晃欲倒。深更半夜的,行李不敢乱放,苏蒙摸出了一个苹果,递给下铺女孩,那女孩已发出了轻微的鼾声。她独自吃了那苹果,口口都是甜,全部渗到肺腑里面,由于在车上睡了二十多小时,这时反而睡不着了。这大概是一生中最漫长的一夜了,天如蒸笼般热,忽拉忽啦的风扇吹过来的都是热风,打工妹们痛苦地吐着不成串的梦话,把棉被踢在一边,扭卷着身上的衣服。显然她们了已经习惯这样简陋又艰苦的生活。这时,苏蒙看见墙角慢慢地爬过一只壁虎,一点点地向墙中央爬来。她害怕了,只得坐了起来,房间的门大开着,窗户也大开着,活着的人睡得如死了一半,使这屋里克满着恐怖和令人心碎的贫困。天亮时,苏蒙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只睡了几分钟,就有被一阵乱糟糟的声音吵醒了,原来是昨晚的那个保安,挥着警棍要她们起床,楼下有车送她们去火车站。
女客人们慌慌张张的收拾行李,苏蒙也随着那个女孩去了洗手间,洗手间的下水堵塞,恶臭难忍,那女孩突然把头塞到水龙头下,一面涂了香皂胡乱洗着,一面发出痛快的声响。
“我已经快一个星期没有洗头了,好舒服。”
那个女孩只用了五分钟的时间就洗完了头发,两个人匆忙忙的赶下去坐车,一到火车站,那个女孩就匆忙的跑下去,压根就忘记了还有个苏蒙。
坐在开往深圳的汽车上,苏蒙感觉孤独无靠。再没有人像是大山一样对待她了,真的。他又是她心中难解的伤痕。当他是她朋友时,她欠着他的;当他成为她男朋友时,他又欠了她的。
那年,第一次到深圳,真是心怯。乱轰轰的广州站,她像根水草,在人海中被冲来冲去。一个肥胖的上海女人,为挤出一片空地来,使出全身气力把她推倒,她倒在别人身上,人家又挤压在她身上。起得身来,箱子也蹭烂了,皮鞋也挤坏了,像在战乱中逃难。
下午五点钟,才挤上了一辆开往深圳的中巴。车在广州站绕了一圈又一圈,走一路,叫一路,直到车内满得再装不下一滴水,才发愤向深圳奔去。雨细细的落着,南国一派脉脉的清新。婀娜秀美的植物在少女心中激起的感觉是美妙且微妙的,风景进入服里,像在每个细胞里胀满,没想到那天,所有的感觉重新回来,在苏蒙的心里泛起一种潮湿又古老的感动。
天渐渐黑了,雨还在下着,车上的人已经下去了一般,奔驰了两个多小时的中巴忽然停住了,卖票的扯着嗓子喊:“下车了,下车了,返广州了。”
车上的人都一次下了车,苏蒙问售票员:“到深圳了吗?”回答说不去了,她只好下了车。
空阔的公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万家灯火在远方,可望而不可及,路边的山被推倒了一半,一半在起地基,连过路的车也没有,先下车的几个人像鬼一样消失在黑夜里,剩下苏蒙独自站在一片空地上,守着一只大皮箱,淋着微微细雨。风吹起她的头发,心也茫然,一台摩托车,像从地上冒出来似的,发出一声怪叫跑开去。她坐在了皮箱上。
摩托车绕了一圈,她面前停住了,骑车的人摘下头盔,是一张很广东的脸,见过就会忘,加上天又黑。
“小姐,去深圳?”
很好听的嗓音,但很难懂的普通话,她回答:
“是呀!”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送你去。”他说。
她看看他,不知道他是该属于打工阶层,还是该属于老板阶层。她想他也许是某个农民的儿子,某个看林人的儿子。《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那个男人应该是他这种精精瘦瘦的样子,他的表情诚恳又诚实,还有一点被自己打动的感动。
“好吧!”她答应他。
他帮她把皮箱放在后座,她自己呢,挤着坐在他身后,坐的很辛苦。
车像流星一样划过地面,向前驶去。
看来,她才知道,那被推倒了一半的山所建的地基,原是他的工程地。他在工棚曼歇着,幻想着黑暗里小倩的出现。
他把她送到她要去的地方,就像他来的那样消失了。
她几乎忘了他。待她领到第一个月薪水,想到应该报答他便照着他留下号码Call了他。
他第二天晚上就到她上班的地方去看她。这次相见使他们彼此欢喜。
自此,每隔一月,他就会来看她一次,他来看她时正是她偶尔想他的时候,阵雨下到她的心里面,他就来了。
无论她在上班,还在宿舍,或者是上街,他来看她,就必须找到她,一次一次地。当他见到她就会胜利地笑了。
像雨,像风。他不像是有父母的孩子,有父母的孩子许多地方受到父母照顾,他不是。他什么都挺随便。衣服是自己买的,常洗但很少熨;他也不像有老婆,他总是显得很孤单,因而很武断;可他也不像没老婆,他像是有负担。总那么匆忙。
他走了,又会像雨一样消散。
但是,那段寂寞的日子,确实是段美好的回忆。
阿眉走后,苏蒙也会感到孤独。
大山,会突然出现。
她不问他为什么来,也不问他有什么事,有时候有点紧张,有时候有点难为情,但就那么静静地坐着,心里却喜滋滋的。
他会问她有什么事要办,有什么东西需要购买;她则轻声地说“谢谢”。静若止水。
可是,慢慢地,她的心也会像春水一样荡漾起来,而他的眼睛,则要喷出火来。
她不敢正视他的眼睛,她觉得他在隐藏着一种东西,一种很强烈地冲动使他象头雄狮。
她爱上他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不可收拾地爱上他这么久。很久了她都都记不清他的样子,她能捕捉到的只是他偶尔像火车一样从她的脑海中驶过,让她窒息一阵子。她天天穿越一个又一个背影,找寻他的背影,当她见到他的时候,会对自己说:哦,他是这样子的!从来记不起,从来不觉得陌生。他就是让她感到亲切、可靠。她为他宽厚的肩膀感动。她想:做他的爱人是幸福的,做她的女儿是幸福的。她以双重身份爱慕着他。与其说是爱情施展了它伟大的魅力,不如说是无法抗拒的命运将他们拴在了一起。
她记不起什么时候想让他碰碰她的手,想让他抱抱她玲珑的身体。她一遍遍对自己说:我长大了,可以恋爱了。有一天他来看她,一直捱到斜阳时分,阳光从窗里进来,照在她明媚的脸上,她想这时候他大概看不见她脸上的小雀斑了,她的五官还是挺好看的,她才敢伸出手去,在一条手臂的距离内让他看她的脸。
她的收第一次碰到他的手,她激动的微微有些颤抖。她开始无知无觉的喘粗气,那温暖的手握了她一下就松开了。那是一双男人的手,不坚硬,也不柔软,不干燥,也不湿润,不胖,也不瘦,那是一双握住了就会让人感觉温暖的手。她与他站的更近了,她不说话,笑着着他。又躲着他。欲言又止。她开始喘粗气了,后来他拥抱了她,那是多么温暖、多么结实的怀抱啊!
这是她与男人的第一次接触,她叫他大山。他们的谈话,都是快活轻松的,两次肌肤接触也是美妙舒畅的。除此之外她没有接触过不喜欢的男人和被他们碰过。
那个夏天,他花了一个晚上给她挑选了两套衣裙,分手的时候他说:“可不要告诉别人是你男朋友送的。”男朋友?似乎不可置信,他已走远,她涨红着脸悄悄问天上的小星星,我有了男朋友,是真的吗?
传说中,苏蒙拍拖了。像是听到别人的传说那样不真实。晚上,她翻来复去问自己,我拍拖了,是吗?我的心已经属于别人了吗?我的身体也将属于他了吗?羞得她自已用被角盖住了脸。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大山扛着一箱工仔面给她送到了六楼宿舍。
他头发凌乱,衣裳浸湿,全身冰冷,她这才想起曾无意中说过喜欢吃方便面,她很过意不去。
“为什么这时候送来?”她轻声说。
“你今晚饿了就可以吃。”他回答。没有呆立几分钟走了。他的工地、图纸需要他去照管和研究。她送他进入风雨,心里突然有了负担。
她开始婉言谢绝他的好意。她发现他比刚认识的时候老了许多,又黑又瘦,又发现他为人处世也老成了许多,他很辛苦。她也知道,他曾经谈过两次短暂的恋爱,他的两人女友分别离他而去,那时候,他没有能力建造一个价,后来,他没有精力去恋爱,因为那需要全身心的投入。
他牵动了她的心。
她开始苦他的苦。
初恋的小儿女甜蜜渐渐消失,牵挂和心痛逐渐成为爱情的主要内容。
无论大山穿着怎样高档和精致的衣服,当他与那些油米粉面的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总显得土气,他好像只适合穿那些粗糙的,随便的衣服,才与他洒脱不羁的气质相吻合。
尽管他的眼睛很多情,鼻子和嘴巴也很好看。
也许,只源于他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