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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还好有你,晨曦学长

说来也怪,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居然安然无恙地度过了。等到放学的时候,我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自行车居然被人推到了教学楼前,上面多余的锁也已经全部被卸掉了。我前前后后检查了很久,这才放心地骑上车回到了家。

一连过了几天,南宫铭都没有再找我的麻烦,这反倒让我有点儿摸不着头脑了。中午我和天晴在一起吃午饭的时候,天晴问我:“灵霜,这几天天狼王子怎么这么安分哪?是不是你和他说什么了?”

“哪有啊!我躲他都来不及,还怎么敢和他说些什么。我也觉得奇怪,自从那天以后,他好像就不再找我的麻烦了。”

萧天晴用手支着下巴,想了一会儿,然后对我说:“我知道了,一定是王子被公主的眼泪感动了,从此以后改邪归正了,要我说啊,他一定是喜欢上你了。”

我听到这里,心脏一阵狂跳,如果真像萧天晴说的那样,倒是一件好事,我离完成任务就更近一步了。

可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事情没那么简单。

“胡说八道,他那么冷酷,怎么会喜欢我?每天都以整我为乐。”

“那他为什么会放过你呢?除非……”突然,萧天晴一拍大腿,似乎想到了什么,“哎呀,一定是这样的,天狼王子一定是在策划一起大阴谋,这是暴风雨的前兆,灵霜,你可千万要当心哪。”

我也觉得有这种可能,不过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除了咬牙面对,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法子了。

事情竟被萧天晴不幸言中了!

下午是体育课,大家都要换上运动服和运动鞋到室内体育馆集合。因为是室内,所以要求运动鞋一定要很干净,我前一天晚上就已经把鞋子擦洗干净了。

现在大家一起换好了服装,有说有笑地走进了体育馆。

进了体育馆,我发现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吃惊地看着我,我顿时感到情况不妙。这时候,体育老师气冲冲地走了过来,他指了指我的身后,对我吼道:“你……你……你故意的是不是?你看看你做的好事!”

我连忙转身去看,一下子傻眼了,只见从进门处开始,就有一串污黑的脚印一直跟了进来,延伸到我的脚下。我忙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底,原本干净的鞋底不知什么时候沾上了漆黑的染料,我一时之间无言以对。

体育老师责令我清洗体育馆的地板,没擦干净不许上课,我看了一眼队伍中的南宫铭,仿佛看见他的嘴角在微微勾起。

我好不容易全部清洗干净了,终于可以回去上课了。老师又叫我去仓库把跳板拿出来,这节课他要教大家跳鞍马。那么重的东西让我一个小女子去拿,我想一定是老师故意惩罚我。

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把跳板放到了鞍马前,老师对大家说道:“跳鞍马的时候一定要记住我刚刚说过的要领,下面我来做一下示范,然后大家按照我的样子跟着跳。”

老师用很优美的姿势跑动起来,起跳,踏跳板。突然间,只听见一声巨响,老师被跳板弹射起来,像一枚炮弹似的飞了出去。

同学们的眼睛都看直了。

幸好老师摔在了一堆海绵垫子上。十分钟后,老师被人搀扶着一瘸一拐地走了回来,他的面目表情十分复杂。他仔细检查了一遍跳板后,把我叫出了队伍。

“大家听好了,我在跳板中发现了五支超大的弹簧,这分明就是有人故意要陷害我,而这个人就是她!”说罢,老师用手指向了我,我忍不住浑身哆嗦了一下。

“我知道,之前我让你清洗地板,你一定怀恨在心,所以现在找机会报复我。跳板是你单独去仓库取的,除了你没有别人动过,你还有什么可解释的?”老师的样子很是咄咄逼人。

“我……不是……我……”

此时我真是百口莫辩,我当然清楚自己没有做这样的事情,这分明就是有人栽赃。而且我发现南宫铭正看着我,冷冷地笑着,于是我什么都明白了,一定是他,是他做的手脚,是他在我的鞋底涂了黑染料,是他在跳板中加的弹簧。可是这一切都只是我的推测,没有证据。

老师现在已经怒不可遏了,他让我绕着体育馆的跑道连跑十圈。一圈是八百米,十圈就是八千米呀,我的脚昨天才受过伤,怎么能够承受如此巨大的运动量。还没跑上两圈,我就快要岔气了,剩下的几圈我已经记不清到底是怎样跑完的了,仿佛大脑已经没有了意识,只有脚在机械地运动着,最后总算是连滚带爬地挺过来了。

看来“天狼王子”的恶作剧又开始了,我现在连杀了南宫铭的心都有。我却不能发作,因为我现在没有了法力,根本就斗不过南宫铭,更何况他的身边总有一群人捧他的“臭脚”。

而我一个人,势单力薄。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教室,几乎是躺在了座位上。南宫铭如同狼注视着猎物般盯着我看,他假惺惺地问我:“怎么了,你很累吗?”

哼!我一定不能让这个讨厌的家伙有一丝一毫的成就感,即使累得浑身像散了架一般,我也要使出全身最后一点儿的力气,挤出一个要多难看有多难看的笑容:“呵呵,最近我在减肥……长跑对我来说再合适,再合适不过了,哈哈哈……”真是让人无法相信,我居然还能笑得出来,一定比哭还难看。

南宫铭愣了一下,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我还特意摆了几个貌似轻松的姿势供他打量。他果然上当了,脸上的喜悦荡然无存。

最后,他竟一拍桌子走了出去,由于速度很快,差点儿和要进教室的老师撞了个满怀。那位老师不但没有责备他,还唯唯诺诺地对着“天狼王子”远去的背影说道:“南宫铭同学,别忘了事后给我假条啊。”

我苦笑,呵呵,这才没过几天的好日子,就又恢复原状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养精蓄锐,随时准备迎接他的挑战。

隔天早上,我一来到自己的座位,就看见桌子上摆着一个盒子,上面写着“道歉”。这时南宫铭走了过来,他的眼圈黑黑的,难道是昨晚没有睡好?他低着头,用低沉的声音对我说:“这个,送给你的……或许,是我做得过头了,请你,请你……”

我明白,他似乎想说请我原谅之类的话,真是难以置信。我偷偷掐了一下自己的屁股,疼,不是做梦。尽管如此,我还是十分小心谨慎地打开了盒子,以防里面突然弹出一个拳头之类的恶作剧的东西,打开一看,没想到盒子里面装着的是一部手机,一部崭新的手机,超大的屏幕,粉红色的机身,上面还挂着一条超级可爱的卡通挂链。

我满脸惊愕地看着南宫铭,用手指着手机。

南宫铭僵硬地说:“赔你的,这部手机是现在最流行的了。我在网上为你选的,实在不知道你们女孩子到底喜欢什么样的,所以我挑了一整个晚上,都没有休息。”

原来他的黑眼圈是这样产生的,虽然之前我被他捉弄得半死,可是现在他的几句软话居然就打动了我。我突然发觉南宫铭也有温柔的一面,难道是我的坚强不屈感动了他?

不过这部手机确实也打动了我,我笑眯眯地对着南宫铭说了句谢谢。我惊奇地发现,原来他也会脸红,可是他很快就转过了脸去,背对着我说了声:“希望你能喜欢。”然后就离开了。

不知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难不成他在手机上涂了强力胶水?于是我用手帕包着,拿起了手机,嘻嘻,安全。就算是要整我,南宫铭也不会用这么小儿科的手段吧,也许是我多心了,可能这次真的是他良心发现了呢?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我连忙拿起手机接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小,我只能使劲把耳朵贴着屏幕上方的那两个发出声音的小孔。原来是南宫铭,他的语气很高兴,他问道:“怎么样?手机你还满意吗?”

“嗯,我很喜欢,虽说是你弄坏了我的手机,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

“呵呵,你太客气了,只要你不对我发脾气,我就知足了。”

我心想,这回是你向我让步,我怎么可能会发脾气嘛!

“希望我们以后能长久和平共处。”我由衷地说。

我说完这句话后,电话那头好一阵子都没有了声音,之后便是哈哈大笑的声音,这笑声让我心里发毛。

“哈哈哈,好的好的,和平共处,只要你能把手机从耳朵上拿下来,我就和你和平共处。我想你一定检查了手机上是否涂了胶水,但是你没有想到我用的胶水是很特别的胶水吧。”

天哪,难道手机上真的涂了胶水?想到这里我连忙想取下手机,可是手机纹丝不动。

“你不要妄想摘下来了,我故意把音量调到最小,就是要让你的耳朵贴着屏幕。这种胶水平时没有效果,只有贴上皮肤这样有温度的物体后,才会发挥效用,再说我和你通了这么长时间的电话,估计这会儿它已经‘长在’你的耳朵上了。”

“你……你……”

我气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我现在明白南宫铭的黑眼圈是怎么产生的了,他哪里是为了给我选手机啊,分明就是想整我的方法想成那样的。这么卑劣的手段他都做得出,真是无耻,而最让人窝火的是,本小姐居然上当了!

我对着手机大声叫喊,声讨南宫铭:“南宫铭!你这个可恨又可耻,可笑又可怜的卑鄙无耻之徒!我告诉你,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非常讨厌你!讨厌你的声音,讨厌你坐在我的旁边,讨厌你那玩世不恭的态度,还有你那副恶心的嘴脸!”

我一口气把这些天憋闷已久的话全数抖出,我绝对能想象得到现在南宫铭满是怒气的脸。

上帝啊,我是被他气晕了才会说出这样有失教养的话来,真的不是我的错啊!

“你以为你有多美多可爱吗?长着一张肉嘟嘟的脸,自以为是天仙下凡,其实就是个包租婆转世!更可恨的是,居然一出现就惹怒我这个宇宙超级无敌大帅哥!”南宫铭在那头不甘示弱地吼了起来。

“拜托,你这个白痴,我没揍你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你不去烧香,还在这里怪我!”

“我白痴?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明明你自己就是个白痴,上当了吧,超级大白痴!哈哈……”

我气得大口喘着粗气,对南宫铭我是真的没话说了!

“啊——”我奋力发泄,大叫了一声。

南宫铭在那头听见了,笑了一声,说:“别那么大的火气,来,我给你放歌曲听。”

接着,一阵尖锐刺耳的歌声从手机听筒里传来,我恶心得就像吃了只苍蝇,手忙脚乱地想要关闭手机,可是找不到关机键,因为大半个手机都粘在了我的耳朵上,我可真是倒霉到家了。当我被第三首歌曲疯狂轰炸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吃力地把手机的电池取了下来,感谢老天,它终于不响了。

可郁闷的事情还在后面,手机被粘在了耳朵上,太明显了,虽然我有一头长发,但是也无法盖住这个“大鼓包”。

萧天晴从教室外面走进来,看我这个样子,忍不住问我:“要上课了,你在和谁通电话啊?”

我哭笑不得,又不好意思说明真相,毕竟是自己贪心所致。上课的时候,为了不让老师看出来,我刻意用手捂着耳朵,佯装转头,可老师还是看到了手机,他提醒我:“请‘某位’同学上课的时候不要打电话。”

我心里暗想,你说不要打,我想让它下来都不行。

老师提醒了三次,最终,我被再一次请到了走廊罚站。有几个班的学生上体育课,他们刚换好了衣服向外走,看见我都罚站了还在打电话,都偷偷地笑,我也知道这样的场景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下课了,老师见我还没有把手机拿下来,感觉自己被愚弄了一般,就把我带到了办公室。我的手实在是举不动了,干脆放了下来,任凭那粉红色的手机挂在耳朵上。老师吃了一惊,继而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办公室里其他的老师居然还有拿我打趣的:“哟,这是什么牌子的新耳环啊!”

最后在化学老师的帮助下,手机终于从我的耳朵上弄下来了。这个过程充满了物理反应和化学反应,我的耳朵也因此变得红肿无比。

老师知道是南宫铭搞的鬼,可是谁也不愿把事情挑明,都揣着明白装糊涂。我心里清楚得很,即便现在我向老师揭发检举,最后也会不了了之,我只能又生生忍住了。

当我回到教室时,南宫铭带头鼓掌,一群天狼组的小喽啰跟着瞎起哄:“哟,欢迎玉兔重返人间!”

我是不会让他得意的,我冲他露出了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看着南宫铭傻愣在那儿,我似乎忘记了红肿的耳朵,心里多少有了些安慰。

中午,我和萧天晴照例去天台吃午饭,向她倾诉了今天的遭遇,她除了深表同情,也无计可施。

“唉,你得罪了天狼王子,以后一定要离他远一点儿了。”

“我本来就和他离得不近哪,是他每天像只苍蝇一样围着我转。”

“苍蝇不叮没缝的蛋!”

“呸呸呸,你才是蛋呢!”

我只有和萧天晴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暂时忘记烦恼。这个活泼机灵的女孩总是能带给我快乐,这也是我能在这里忍受这么长时间的原因之一。

南宫铭,等我哪天拿到圣灵珠,完成老爸交代的任务,到时一定让你见识一下姑奶奶我的厉害!

日子就在他整我,我忍他的重复中悄悄流逝着,不知不觉竟已过了半个多月了。

这半个月中,我可谓是尝尽了人世间的各种“酷刑”。我吃了夹着牙膏的巧克力饼干,喝了掺了毛线球的珍珠奶茶,骑自行车的时候遭遇了点燃的鞭炮,坐垫里被人放了气囊,我一坐上去就会发出像放屁一样的声音……

我听萧天晴讲,南宫铭以前是不经常来学校的,自从我来了以后,他的出勤率就变得出奇的高。

我觉得南宫铭的生活乐趣好像就是每天变着法儿整我,而我则以惊人的毅力坚强地忍耐着,这让南宫铭感到十分惊讶,他不明白这个小女生到底是什么做的,竟然这么百折不挠。

我委屈过、愤恨过,可时间一长,我好像已经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了逆来顺受。面对南宫铭的作弄,我的反应变得越来越平静,这让南宫铭很没有成就感。

不过有一点很让我疑惑不解,那就是南宫铭虽然每天乐此不疲地整我,但是,在我实在难以忍受的时候,他就会放我几天长假,和我相安无事。如果换做是我想赶走一个人,我一定会在这个关键时期更努力点儿,可是南宫铭居然选择让我休养生息!

只有两种可能:一,这是狼的本性使然,喜欢玩弄猎物,在自己没有玩够的时候绝不会一口咬死猎物;二,那就是他的本意并不是想让我离开。可是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绞尽脑汁和我为敌呢?

真是越想越糊涂,狐狸是永远不会了解狼的心思的。

这种大麻烦没有,小麻烦不断的日子,本大小姐已经习以为常了,我慢慢地喜欢上了在圣樱学院里的生活。

时光仿佛是掠过天边的鸟儿,曾经飞过却不留痕迹,我来到这里的初衷好像也已经被我渐渐遗忘了。

每天我都被南宫铭整得很惨,不过还好,同样的把戏他从不玩第二次,所以我的自行车一直都还好好的,我也能够每天骑车上下学了,再也不用走那该死的夜路了。

一想起那次走夜路的经历,我就想起了夏晨曦学长,那个长得超级帅还很善良温和的男生。事情都过了这么久,我还没有去他家拜访的,本来就是邻居,何况他还帮过我那么大的忙,真是失礼!

于是,趁着这个周末,我就买了一点儿水果打算去学长家拜访。

虽说是邻居,其实住的地方离得并不是很近。我步行了几分钟,终于看见了他说的那栋小楼。我按了门铃,前来开门的是一位女士,她看上去温文尔雅、仪态端庄,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

“请问你找谁?”她问。

“请问,这是夏晨曦学长的家吗?”

她先是愣了愣,然后对我笑着点了点头,把我领了进去。

家里的装修很有特色,家具风格十分简约,细微之处可以看出是主人花了很多心思设计的。

她请我坐到了沙发上,并从厨房拿来了茶和小蛋糕。啊,茶杯简直太可爱了,白色的骨瓷透着细腻的光泽,杯身上还印有栀子花,翠绿的枝叶与粉嫩的花瓣相映成趣,有一枝枝丫绕到了茶杯的把手上,让人误以为是真的绿叶生长在上面一样。

我轻轻呷了一口,里面有淡淡的香气,不知到底是茶香还是杯身上的栀子花发出的香味。

我又吃了一口蛋糕,同样是那么美味,松软金黄的蛋糕中间夹杂着香浓的芝士和奶油,最上面还有一圈明亮的水果酱,我还是头一次吃到这么色香味俱全的蛋糕。

我想这可能是出自这位女士之手,看来她的厨艺不凡,而且心地善良,因为有邪念的人是绝对做不出这么纯正的食物的。

正当我在忘情地品味着美食的时候,里屋走出一个人来。

“是谁来了啊?”来人问道。

我听出这是夏晨曦学长的声音,连忙站起身来。

“你好,是我,学长你还记得我吗?”

他看见了我,头往后一仰,装出一副被打的样子,然后笑道:“我怎么会忘记那么有力度的一拳,呵呵呵。”

我被他这么一说,倒有点儿不好意思了,腼腆地低着头说:“上次真是不好意思,多亏了你,我才能安然到家,我这次是专程来答谢你的。”

“这么客气干吗?”他摆摆手。

“要的,要的,这是应有的礼貌。”我讪讪地说着,有点儿不好意思。

“这只是个玩笑罢了,你不用当真的。”

“呵呵……”

“对了,我忘记给你介绍了,这位是我妈妈。”他伸手指了指站在旁边的那位女士,“妈,这位是我那天晚归时遇到的一个学妹,叫白灵霜。”学长说着又把手指向了我。

“伯母,您好!”我一副无比乖巧的样子。

啊,原来这个极有气质的女士是夏晨曦学长的妈妈!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啊,都这么让人赏心悦目的。唉,真不知道他们家的基因是怎么构造的,绝对是一等一的好啊!

“嗯,你好,原来是曦儿的学妹啊。”伯母得知我的身份后,对我的样貌气质赞赏有加,搞得我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嗯,现在像灵霜这么文静的女生不多了。”伯母又温柔地说。

“呵呵,哪有,伯母您过奖了,其实我很调皮的。”我心中暗想,呵呵,我这是装的呢,谁能比您更文静啊。

我们就在客厅里闲聊起来。

“学长,我转到圣樱学院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可是为什么没有看到过你呢?”

“呵呵,我不常去学校的。”

“啊?为什么?”

“因为在家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啊!”

“可是这样不会影响学业吗?”

“不会啊,因为整个课程我都已经自学完了啊,而且是经过校长批准我才会这么做的。”

“啊,学长,你真是太厉害了,太了不起了!”我一脸崇拜地看着他。

“呵呵,你的崇拜会让我很得意哦!”夏晨曦学长故意挑了挑眉。

“你本来就应该很得意啊,这么厉害!”

“好了,你们慢慢聊吧,我要回去了。曦儿,你自己一个人在这里要好好照顾自己啊。”这时,一直坐在一旁没有说话的伯母,站起来说道。

“回去?”她的话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哦,是这样的,这里我一个人住,我妈妈只是偶尔在周末的时候会过来看看我。”夏晨曦学长见我一脸疑惑,站起来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样,呵呵……”

“那我先走了啊。”伯母笑眯眯地看了我一眼,就往门口走去。

“嗯,妈,那你路上小心。”

“嗯,好,哪天你要是想家了就回来。”伯母说着还和蔼地伸手摸了摸学长的脸。

“好,我知道的,妈。”夏晨曦学长微笑着,朝她摆了摆手,接着,门就被关上了。

“学长,你为什么要自己一个人搬出来住啊?”我不解地问道。

我想他一定是哪根筋搭错了,放着好好的家不住,非要来这种偏僻的地方一个人住,不是脑子进水了吗?唉,这种高智商的人,脑子里的想法真是让人难以理解。

“呵呵,你的记性真是有待提高!我那天不是说了吗,因为我很喜欢这里的幽静,而且环境也很好,我也想一个人搬出来历练一下,不能总是待在父母的‘保护伞’下生活。何况我也已经成年了,我爸爸也很赞成啊,所以就一个人搬来了这里。”

“哦——”我拖长声音漫不经心地应道,因为我看到了一幅很独特的油画,顿时来了兴致,不由自主地就往油画的方向走去。

“灵霜,你在看什么?”学长问我。

“画。”我抬手指了指那幅油画。

“你是说挂在窗台边的那幅油画吗?”

“嗯,是啊,好独特的油画啊!”

“没想到你居然会喜欢油画。”学长说话的声音提高了些。

“呵呵,其实我以前没看过什么油画,因为我住的地方根本没有。”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嗯?”学长一脸疑惑地站在我旁边。

“啊,我的意思是说我家没有人会画油画,而且油画又贵,根本就买不起啊。”我立即解释,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刚才差点儿一不小心说漏了嘴,真是该死,还好我脑子反应快,我真是太聪明了!我忍不住又自夸了起来。

唉,真是死性不改啊!

“哦。”学长轻轻应了一声,然后就用那种同情的眼神看着我,看得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为了避免尴尬,我把目光又转移到眼前的画上。

“不知道是哪个‘牛人’发明了油画,我太崇拜他了!”我看着眼前的油画,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油画大约六百年前起源于欧洲,是由一个荷兰人发明的。”站在我身后的学长,温和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你怎么知道?”我转过头惊讶地看着他。

学长没有出声,而是朝我笑了笑。

我看着夏晨曦学长,有点儿后悔问了这个问题,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估计全宇宙只有我这种白痴才会问他这种低智商的问题。算了,我还是继续欣赏油画吧。

我转过身继续欣赏那幅油画,看着上面色彩鲜艳、层次分明的山水,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好有立体感哪!”我赞叹道。

“油画本身是用亚麻子油调和颜料,在经过处理的布或者木板上绘制而成的。它的前身是十五世纪以前欧洲绘画中的蛋彩画。因为油画颜料干后不变色,多种颜料调和也不会变得肮脏,所以画家们才可以画出丰富逼真的色彩来。而且油画颜料不透明,覆盖力强,所以绘画时可以由深到浅,逐层覆盖,所以才会显得很有立体感。”

“学长,你真是太博学了!”我听着他的解说,一脸的崇拜。

“呵呵,我也只是略懂一二而已。”学长被我夸得有点儿不好意思,脸微微有些泛红。

“这么说,你会画油画?”我的语气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惊奇。

“只是略懂一点儿皮毛而已。”学长谦虚地说。

“呵呵,干吗这么谦虚啊!那你能不能给我画一幅油画呢?我好期待啊。”我眨巴着眼睛说道。

“呃——要不,这一幅就送给你吧?”夏晨曦学长指了指跟前我赞不绝口的那幅画。

“这个是你画的?”听到他的这句话,我的眼睛立马瞪得像铜铃,惊讶得眼珠子都差点儿掉到地上了。

“嗯。”

啊,他的油画画得这么好,他居然说只是略懂皮毛而已?那我就不得不怀疑他所谓的“略懂一二”是个什么概念了。这人哪,真是不可貌相,呃,不对,学长长得这么帅,他要是不可貌相,那其他的人都不用活了!唉……

“学长,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有专门的油画工作室?”

“那不算什么工作室,就是瞎闹着玩的。平时有兴趣的时候就坐在里面画两笔,也不经常画。”

“那我可以去看看吗?”我撅着嘴问他。

“里面很乱的,你看了可不要后悔啊。”

“不会,不会,兴奋都来不及呢!”我冲他使劲摆手。

他朝我笑了笑,然后伸手推开了旁边一个看上去较小的门。我抬头一看,果然就像他说的一样,里面和外面相比确实是杂乱无章,到处都是颜料和纸张。

靠门的那面墙壁上挂着一幅装裱好的画,叫《长满河草的朝宗桥》,特别逼真。房间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还有一幅没有画完的油画。

“咦,你这是要画什么,还没有画完吗?”

“哦,是啊,这幅画的名字叫《水乡》,是昨天突然来了兴致画的,不过没有画完。”

“不然你现在画吧,我好想看哦。”我用充满期待的眼神望着他。

“可是……”他看着我有些犹豫。

“哎呀,不用在意我,我保证绝对不会打扰到你的!”我说着还装模作样地举起手,做出一副对天发誓的样子。

“好吧,既然你这么希望看我画画,那么我就只好遵命了。”学长笑着走到画桌前。

我看着满桌子五彩缤纷的颜料,嘴巴张得大大的。虽然我没有出声,但是学长充分理解我的好奇心,一边画一边给我讲解。

“油画颜料厚堆的功能和极强的可塑性是其他画种无法比拟的,它的这种特性使油画在感官上产生出能与人们思想情感共振的节奏和力度。在运笔的作用下,塑造不单是完成造型的任务,而且也对画面的肌理效果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像伦勃朗,鲁本斯都是善于掌握和控制肌理的人,因为肌理直接传达着艺术家的心灵感受,影响着作品的感染力度。”

“是因为这个,所以那些艺术家们的心理才会那么奇怪吗?”我忍不住问。

学长只是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回答我的这个问题,继续画画。

是我说错话了吗?不会吧,这个问题很值得探究不是吗?

“油画的技法主要有透明覆色法、不透明覆色法、不透明一次着色法。”学长自顾自地解说起来。

“啊,这么复杂?”

“呵呵,也没有很复杂啊。油画,作为一种艺术语言,它包括色彩、明暗、线条、肌理、笔触、质感、光感、空间、构图等多项造型因素,所以说油画又是比较抽象的。你不太明白也是很正常的,况且你以前又没有接触过,有些东西喜欢就好,过多的探求反而不好。”

“嗯,学长,你真是太博学多才了!难怪你会成为圣樱学院的风云人物。”

“呵呵,都是大家瞎传的。都已经过了中午了,你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吧。”

我摸了摸肚子,还真是有点儿饿了。

下午我们吃完饭,学长又送我回家。

“你喜欢的那幅画我下次装裱好了,就给你送过来。”

“这怎么好意思啊,我自己去拿就行了。”我连忙摆手。

“没关系的,都是邻居,反正又不远。”他依旧温和地说。

“那真是太谢谢学长了!”

“不客气。”

从那以后,我三天两头地往他家跑,他也会不定期地来我这里,给我送点儿他妈妈做的美味点心,或者他画的油画之类的。没过多久,我的小房间里就摆满了各种色彩绚丽的油画,这可把我乐坏了。

每当我被南宫铭整得很惨时,我都会跑去跟夏晨曦学长诉苦。他总会千方百计地疏导我,让我冷静地对待问题。幸好有他的指导,我才能抵御得住南宫铭那一波接一波的攻势。当然了,学校里面没有人知道我和夏晨曦学长是邻居,不然我会被那些“花痴”女生的口水淹死!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四平八稳地过着,除了每天我都会遇到的那些“意外”,其它的一切都很正常,正常得就像潺潺的溪流,平淡而舒缓地向下游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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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发生在复旦校园一座叫“橘子郡”的学生公寓里。郑小尘和桑佩佩是一对众人艳羡的情侣,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图书馆里的一场意外而悄然改变。没有人预料到,那个突然间闯入的叫孔哲的男孩,将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好友还是情敌?是真情还是暧昧?这一切都像橘子郡公寓旁散落的橘子树一样,有秋天成熟的期待,也有夏日里青春的迷惘。“什么才是爱情?它像一个苹果那么简单,还是如一个迷宫那样复杂?即便拥有了,又如何去维护呢?”这个问题贯穿整个故事。
  • 医女手札

    医女手札

    前一刻她还在大秦替父亲挡剑,再睁开眼就来到这个古里古怪的时代,并且被人用匕首抵在喉间……听说澹台先生被人劫持时七少很不屑,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结果见歹徒手里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七少咂咂嘴觉得这小姑娘真是惹人怜爱啊!从此,堂堂都督府的七少就差成了澹台家的倒插门女婿!(如果你喜欢飞飞的小说请收藏一下,谢谢啦!另外我那些可爱的书友们,谢谢你们不离不弃!)
  • 天使创冥道

    天使创冥道

    天使三群:91569539天使四群:65525837再这里龙将不是大陆上最强的生物!凤也将不是单一的代表魔法与武技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通源呢?存在于东方传说中的神龙和西方的龙神相遇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远古三大遗迹都在哪里呢?它们和主角又有什么关系呢?没有宇宙飞船,它们怎么才能在宇宙空间中穿梭而不被空间撕裂呢?一人成为双神级代表着什么?冥王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为什么六翼圣天使比十二翼炽天使还要强大?还有为什么上帝还允许路西弗也就是堕落的天使——撒旦存活?最后圣经的密码究竟是什么?听说过“魔武同源”吗?………………魔武同源的”形态变“和瞬发魔法差不多,但是它的“性质变”和瞬发魔法是绝对不同的!魔武同源,即为:利用武技的招式,在不需要吟唱的情况下,引发天地间的无元素体,引于体内准换成想要发动的各系越阶魔法,在与武技融合,从而达到真正的魔武合一,那样召唤出的“魔武技”绝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如果是那也就不叫魔武同源了~~…………
  • 自是花香暗中来

    自是花香暗中来

    忆纳兰、2016/2/1822:10:26她,如婉转的乐曲,一支独谣,在大雪纷飞时给他温暖。他,如温暖的晨光,熠熠生辉,在冰天雪地里给她爱。她是千年寒冰,却也只对他融化。他是万丈暖阳,却也只对她绽放。他许诺倾尽一生来融化她,她应允。他最喜与她吟诗作对。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幼他与她时读过那样多的诗词,却也似烟消云散。只是命运连番捉弄,一错再错的他们,是否还能坚贞不渝的守住那份美好而纯洁的爱?
  • 吾乃黄花大龟女

    吾乃黄花大龟女

    堂堂一代大神,整日无所事事沉迷女色,这事玉帝知道吗?仙界有一二郎神,文武双全,为人温文尔雅,俊美无双,堪称完美。谁人会知大神也有大神癖!他不降妖除魔只钟情于调戏她,边掉节操边秀下限还带色诱的,如此,她还能把持住自己吗?当然……不能!鼻血狂喷,她终把持不住自己脱衣化身为禽兽,准备对他做禽兽不如的事……谁料,一个翻身……“大神,说好让我做攻的!不行,我要穿衣!”“对我做了这等羞耻的事情还想死不负责?”“我还是黄花大龟女呢!”“可我的清白全无!今后,让我如何娶妻生子,除非……你把你自己赔给我!”蝶小倩,你摊上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