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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锦绣(4)

锦绣没回娘家。按说她是该回娘家的,夫妻打了场恶架,就如地里收割了一茬庄稼一样,伤了元气,需要一段时间来休养生息,要施施肥,翻翻土,再把烂菜叶子菜梗子统统埋到地里去,好下一季再种东西。村子里的女人都是这样,在婆家和老公打架了,就包裹一卷,回娘家,男人多是熬不过女人的,要不了三五天,总会低着头来丈母娘家接老婆,有理没理的,让丈母娘骂几句,让老婆骂几句,有什么办法呢?娶个老婆,不容易,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弄丢的,莫说老婆,就是家里走了头猪走了只鸡,不也要去寻吗?碰上猪和鸡被一些难讲话的人家牵了关了,就算你寻着了,别人不也要反咬你一口,找碴儿数落你几句?那有什么呀,笑嘻嘻地受着就是了,反正猪寻回来了,鸡寻回来了,就是好事,至于口头上当当别人的鳖崽子,不打紧的,乡下男人的处世哲学,和女人倒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都是务实的,都是要赢就赢在骨子里的,不在乎让别人讨那点嘴上的便宜。当然也有些性子倔又有别的女人撑腰的男人,不开窍,拧住了不去接老婆,三天过去了,五天过去了,七天八天过去了,女人在娘家也就待不住了,惦着家里的母猪要喂,惦着家里的浑小子和人打架,惦着隔壁的那妖精趁自己不在会和自家那没良心的男客勾搭,还有娘家兄弟媳妇的脸色也一天比一天难看,没有办法,只好收拾包裹趁夜色灰溜溜地回去,这一回,女人的身份从此就低了,因为没有了退路,以后,任男人再打,再骂,娘家是不好回去了。可锦绣一开始就没回娘家的打算,她结婚也不过半年多,就因为夫妻打架回娘家,丢人!再说,又不是姚明生打伤了她,倒是她把姚明生打得头破血流,她回去干什么?难不成还指望姚明生会去李村接她回来?那真是瘌痢头梦里戴桃花,想得美!李锦绣这般伶俐的人,不做那样睁着眼屙屎尿在褥子上的蠢事。

锦绣在这个家里现在成了一个旁人,姚明生不理她,余金枝也不理她,她早上出门也罢,晚上回家也罢,厨房里都是冷锅冷灶,什么吃的也不会给她留下。锦绣倒也不生气,气什么?她不侍候余金枝,人家余金枝自然更不肯侍候她李锦绣。这没什么,她李锦绣也不是三岁小鬼,能让人饿死?只要兜里有钱,哪里不能买到吃的,街上到处都是小吃摊。她早上吃一碗稀饭,或者两个包子,中午吃碗凉拌粉或者汤面,晚上呢,买几个糯米粑回家,一天就打发了,这些钱加起来,也不过三四块,她花个把时辰替人钉几个鞋掌也就回来了。有时她回来的稍微早些,炉里的煤还是红的,余金枝还在灶上用通壶烧着水,她就把壶拿下来,用钢精锅焖上两把米的饭,拌些酱油,就着一些有辣味的腌萝卜或柚子皮,一个人坐在厨房里慢慢吃了。厨房里的灯泡是二十五瓦的,上面还积着一层油垢,有些暗。相比起来,外面的院子似乎是更亮的,因为水池边有盏灯,而且对门那个媳妇房间里的灯也明晃晃的,能照到外面来。那个女人看来是极爱热闹的,隔三岔五的,她家就会有一桌麻将,那些上她家打牌的男男女女都像是吃了火药的,时不时的,就用麻将把桌子敲得噼啪响。不打牌的时候,女人就折腾电视,她家电视的声音也大,吵吵闹闹的,让人半夜不能安生,有时不光是电视的声音,还有那个女人和她男人做那种事的声音,那种声音夹杂在嘈杂的电视声音里,本来是有些含糊的,但余金枝似乎老马识途,每次总能听得出来,因为每到这个时候,余金枝就细声细气地骂开了,骂那个女人是堂子里出身的货,骂那个女人不要脸。余金枝的骂是断断续续的,说书一般的,只是一句比一句脏,让人入不了耳,和隔壁女人咿咿哦哦的声音没什么两样,都让锦绣听得两腮绯红,连耳根子都是烫的。以前和姚明生好的时候,姚明生每次也会被那些声音撩得忍不住,气咻咻地爬上锦绣的身。但自从他们打了架之后,他就再也没有那样过。姚明生现在几乎都是后半夜回家的,那时,院子里的各种声音都肃静了,他一个人,在厨房里,哐当哐当地舀水洗面洗脚,再窸窸窣窣地摸进房来;有时,他喝了酒,就什么也不管,把房门一踹,往床上一倒,死人一样的。

锦绣现在的日子完全颠倒过来了。从前她喜欢夜里,现在倒喜欢起白天了。那些来补鞋的人,多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又空闲,又话多,拿个小竹椅往锦绣面前一坐,就不舍得走了。锦绣对他们,态度总是殷勤尊重的,这是自然,他们是她的生意,是她的衣食父母。尽管这些几毛块把的生意,在别人看来,没什么了不得,可对锦绣而言,那就是一斤半斤白花花的大米,一两二两通明透亮的菜油,都是能活人性命的东西,能不像对佛对仙一样弯腰屈膝揣着敬意?再说,人怕老,钱怕积,赚这个几毛,赚那个几毛,一天下来,算算也有二三十块,一个月呢,竟然不比姚明生赚得少。这让锦绣觉得踏实,本来她在城里是没有根的,有些浮,有些飘,像人疾走在荒郊野外的大风里。可有了这些沉甸甸的钱在腰包里揣着,就有些不同了,那就如船有了舵,如秤有了砣,稳重了,不怕了。锦绣现在甚至有心情听那些老头老太扯闲话,他们什么都知道,见得人的见不得人的,说得的说不得的,他们都不管,哗啦哗啦的,全给抖出来——人一上了年纪,又开始往回活了,活着活着,倒又活成了三岁的小孩,上下都没了把门儿的了。锦绣现在知道了这个城里的许多秘密,比如对面那个金铺的王老板,他是有两个老婆的,大老婆在家里侍候他娘,那个天天坐在柜台后面的年轻女人是他的小老婆,听说那个小老婆跋扈得很,几乎不准王老板和他大老婆同房的,有时,王老板实在想那一头了,就偷偷摸摸地溜回去,三下两下把那事做了,再急匆匆地赶回来,不然,若被小的看出了些蛛丝马迹,就饶不了他。还有街斜角的“花样红”酒店,那个老板娘从前是在广州做小姐的,赚了一大笔钱,回来就开了这个店,其实“花样红”哪里是什么酒店?分明就是个堂子,每天在那儿进出的都是些不要脸的货。锦绣院子里陈婆的媳妇,结婚前就是在那儿做的,即便现在,有时她还会从那个地方进出,想必还在那儿赚零花钱,反正女人一旦做了这行,就舍不下了。上算哪,又不用本钱,又不用力气,只要往那儿一躺,银子就来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要搁在以前,锦绣是不要听的,莫说没时间,就算有,也不想脏污了自己清清白白的耳朵。但现在锦绣不在乎了,她是结过婚的女人,做都做过了,还怕听?再说,她也是为了生意,那些寂寞的老人,有的根本就是为了来这儿说说话才找几只破鞋来补的。他们的话,流水一般,从东街到西街,从南街到北街,几个月下来,锦绣对这个县城也了如指掌了。本来都是些不相干的人,可因为知道了他们的秘密,他们的家事,倒生出几分知根知底的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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