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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惊变(3)

他是铁了心要跟她断。

接下来,她始终无法相信他与她的结局。

除开伤心,更是不甘。她可以接受他不爱她,却不能接受他冤枉她。人人都可以认定她是侩子手,唯独他不可以。

可他还是这么做了。

她伤心欲绝,此后无数个难眠的夜,她坐在黑暗里,强迫自己接受分手的事实,一遍遍跟自己说,他放手了,不论是误会还是纠葛,她与他都结束了,那两年所有的美好她必须尽数忘记。

可是,怎么做得到,怎么做得到!

十二年,她爱了他十二年,他早已成为她生命的一部分,随岁月扎根在她的人生,所有年少美好的情感都关于他,可上天这般吝啬,给予的幸福永远都有期限。

她无法接受,她抚过两人曾共弹的钢琴,看过彼此共作的曲子,那张他说要两人协作的专辑,还只完成了一半,他曾说要写一首名为《三生所爱》的歌曲送给她,词只出来一小半,这段情意便戛然而止。

她抱着谱子,想着曾经的甜蜜,再想着如今的绝情,不知不觉眼圈就红了,或许眼泪是见证情感的最好存在——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脆弱的时刻,眼泪根本不受控制,她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哭累了睡,醒来了再哭。晨昏颠倒,日夜不分……直到有一天早上起来,她坐到钢琴前,看着窗外的雨弹琴,想用歌声宣泄这一刻的苦痛。

可张口的一瞬她愣住了。

她唱不出来了,她居然唱不出来了,她一次次的试,可声线里堵着什么东西,一提气心肺处剧烈的痛,所有歌声在锥心的疼痛中都成了破碎,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

她想起曾听过的歌,王心凌唱:“爱是花儿的芬芳,是蝴蝶的翅膀,是伤心的蒲公英迷失她的方向……”

那一刻,她才知道自己究竟失去了多少。与他分手,她失去了跟他的爱,情人之爱,爱人之爱,还有琴瑟相和的知己之爱。

她喜欢音乐,迷恋音乐,有多少奋斗是因为他?他是音乐界的天才,为了与他并肩,这些年她付出了多少。

如今他抽离她的生命,她的信仰随之崩塌,她像是失去了翅膀的蝴蝶,失去了芬芳的花,失去方向的蒲公英,她这个歌者,再无法歌唱。

她离开了温氏别墅,临别前那个夜晚,她通宵没睡,坐在露台上拉小提琴。

她拉着那首《云雀》,他们过去因此曲相识,她曾将它做红娘,可如今更像一个讽刺。

旋律在满屋回荡,没有一秒钟歇息,月光下有什么冰冷的液体滚落下来,砸在提琴上,她却不管不顾,手指拼命拨动琴弦。

她的指尖拉出了血,滴在琴面像暗色的花。她没有痛觉似的,直到天边月亮彻底滑下,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她站起身,举起这把他亲手送给她,做生日礼物的琴。

“砰”一声大响,琴重重摔向地面,尘埃四起,金属琴弦“嗡”地鸣动声中,一霎齐齐崩断。那断了的琴弦卷翘起来,像万劫不复的心,再连不上。

樊歆大笑起来,泪珠飞溅,满面决绝。

因琴相识,因琴相惜,因琴相恋,因琴相许。如今琴断音绝,情意终绝!

这个阴湿露重的黎明,樊歆回到了自己的公寓——回Y市后她替自己买了一套公寓,原本打算代替出嫁的女方住所,迎亲时从这接新娘,但现在已没有必要。

她把自己关在公寓,没人知道她在里面干什么,房里一片沉沉死寂。

数日后,樊歆新招的助理小金放心不下,敲开了公寓的门,进门后她倒吸一口气。

落日稀薄的窗台下,那个一贯带着恬静微笑、眼神执著的清丽女子,此刻像被冰霜压败的花,无法言喻的萎靡,短短半个月她暴瘦了一圈,头发凌乱、面色苍白,赤脚坐在地板上,眼睛呆呆的,像哭干了眼泪,干涸的珠。

她憔悴的让人心酸,小金上前怯怯地问:“樊歆姐,你要不要吃点东西?”

这些天她几乎到了寝食俱废的地步,不然不会暴瘦成这个模样。

她没有回话,小金换了个话题:“下面那些记者还在,都这么多天了,还不肯走……”

她怕刺激樊歆,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诉说,实际却是心急如焚——温雅的事件爆发后,作为商圈内赫赫有名的集团,掌权人的暴毙引起全国性轰动,不知是谁将消息放了出去,舆论几乎都认为温雅的死是被樊歆所迫,流言什么都有,甚至将“刽子手”、“影圈毒妇”等恶毒的字眼,全扣到樊歆身上。而这么大的事,警方却没有介入,导致事件越发扑朔迷离,于是更多的媒体蜂拥而入,一个个都想深入调查,挖掘头条。眼下围堵的记者何止是多,是不论白天黑夜,整个小区门口都被媒体蹲守。

见她仍坐在那发怔,小金走过去摇了摇她,“樊歆姐……”

窗外夕阳西下,金色残阳挂在天际线,血一般凝重,樊歆看了好久,呢喃道:“小金,我好像看不见光了……”

小金一怔,“什么意思?”

樊歆轻轻笑起来,满目苍凉。

禁闭在公寓的日子里,她呆坐在在房间窗台,守着日头的光影从东边起来,一寸寸移到西边,落下,黯然,最终换成月光,清冷的从西边起,在星辰的沉默中往东边坠,孤寂的光影中,她回想着这二十八年来的过往。

这些年,她勤奋、自律、执著……她那么努力地像要握住命运的手,然而,命运就像一场惊涛骇浪,她不断爬起,又总在最幸福的巅峰被浪头狠狠抛下。

十四岁之前,她拥有慈爱的养父母,贴心的手足,美满的家庭。她勤奋学业、苦练才艺,想要用更优秀的自己反哺恩情,她以为这就是人生最好的模样,可一场灾难毁掉了这个家庭,也毁掉了年少的她,从此她背负罪孽,泥泞前行。

十九岁那年,她被亲生母亲找到,她以为这是上天迟来的补偿,可不到四年,她最爱的母亲死在枪口之下,母亲的血染红她的衣,她抱着血衣,流着泪,在月下唱了整整一晚的歌。

二十六岁那年,她与慕春寅终于和好如初,她以为还可以回到过去,回到慕家,守着养母,守着她当做亲生兄长的他。可他却强暴了她,她在苦痛中恨不能死去。

二十八岁那年,她要结婚了,她以为自己遇到了世上最好的他,他在慕春寅的伤痕累累后,用那样的温柔治愈了她。她以为幸福生活即将开始了,以为苛责的上天终于眷顾了她。然而他终是负了她——短暂的治愈后,他给了她一记更重的刀。

而她不仅痛失一切,更是声名狼藉。她由曾经美好的“精灵歌姬”“励志女神”沦为灭绝人性的“影圈毒妇”。所谓万人唾骂千夫所指,不过如此了。

如今的她,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爱人,没有兄弟姊妹,而她曾坚定为信仰的歌喉也一朝痛失……便连她不认识的万万千千世人,也可以辱她、冤她、轻贱她……这世上再无半分温暖可倚靠,她真正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有生之年,历经数次大起大落,从不肯屈服的她,第一次发现,她的人生看不见光了。

多么可笑,她一生都想站在光明下,与光同行。可现在她才发现,她早已被命运的巨手推入深渊。

小金话落离开,而樊歆仍坐在原位,直到太阳彻底滑下,月上中天,六七个小时内她木偶般一动不动。

夜半时分,木偶般的人终于有了动静,是因为客厅的电视机——小金离开时大概觉得公寓太过冷清,打开了电视机。

深夜十一点,晚间新闻过后变成了过去某音乐节的重播。

有一段音乐意外的让人熟悉,像是从前的老时光回放,樊歆缓缓扭过头去,呆滞的视线慢慢聚焦。那居然是她曾经的一段MV,璀璨的舞台上,她一袭利落短裙,橘红的颜色像是燃烧的火,她踏着旋律甩着长发舞动,光影随着节拍变化,台下人声鼎沸,荧光棒浪潮般摇曳。绚烂的光芒中,她笑意飞扬,那么大幅度的舞,那么高亢难唱的歌,她边唱边跳,浑身汗湿也不曾慢下一拍,整个人仿佛有着源源不断的能量与朝气。

那一刻的自己,如此灵动肆意、光彩照人。

而这一刻……她缓缓转动眼珠,看向身后衣帽间的白色立镜。

昏黄灯光下,镜面映出一张女人的脸庞,寡瘦的一张脸,从前轮廓优美的鹅蛋脸成了网红的锥子脸。皮肤没有生气的白,像陈年的宣纸,头发枯槁发黄,凌乱地搭在肩上,像干涸的海藻。流海下眼珠依旧乌黑,却不见从前的明亮与光彩,眼神怠倦、厌弃、麻木的看着周身一切……

她看着镜里的自己,看着这张怏怏病态晦暗无光的脸,猛地蹲下身嚎啕大哭,生平从未有过一刻,她哭得像个孩子,被命运推进黑暗深渊,却又不甘挣扎的孩子。

也不知哭了多久,她抓起身边遥控器,用尽全力重重砸向镜子。

砰一声大响,镜面四分五裂,里面那个消极的女人亦随之四分五裂。镜片碎裂剥落,残渣四溅中,屋里瘦弱的女人对着镜面吼出了声,嗓音大的几乎要震破玻璃:

“樊歆!你不能再这么活!不能!不能!不能!!!”

当禁闭多日的樊歆出现在记者面前时,所有人大吃一惊。

只是十来天的时间,这个女人暴瘦得不成样子,167的身高顶多只剩七八十斤,仿佛纸片人般,风一吹就倒。

然而让人视线顿住的,绝不止她的暴瘦,更是她的头发,这个一贯留着齐腰长发的女人,竟剪掉了那一头直顺的乌发,过度齐整的发梢像是自己一刀斩断,齐到生硬的利落切口,显示主人下手时的决绝。这秋日的夕阳冷风中,她短得只到及耳的位置,衬着那削瘦的身姿,雪白的脖子露出来,自有一种孤独的倔强。

顾不得惊讶,蹲守多日的记者们一窝蜂围过去,一个记者抢先将话筒塞到樊歆面前时,口气尖锐,“樊歆,你剪去长发是想表达什么吗?”

另一个也把话筒塞了进来,问题更尖锐,“樊歆,你暴瘦这么多,是因为遭受良心的谴责吗?”

七嘴八舌中那女子转过头来,原本无波无澜的眼睛在一霎明利,那苍白的脸仿佛有了血色,她对着话筒,声音清晰而冷静,“我最后再说一遍,我没有杀人。”

记者群一阵唏嘘,显然没人相信,有记者轻嗤道:“做了这种事,就别再端架子了!”

“就是!”旁边有记者轻讽,“有小道消息说她声带出了问题,呵,歌喉都没了,还逞什么能?”

一直向前看的樊歆倏然扭回头,围着她的媒体俱是一震,这一眼,方才那个神情淡漠的女人仿似生出了凌厉的刺,她环视众人,那样苍白娇弱的脸,目光却如利刃尖锐。围观记者不由心头一凛——这个女人,的确是樊歆,却又不是她了。她平静的躯壳内似有某种物质,被剧痛与绝望逼发出来。她跟以前,再不一样了。

记者们不由自主后退了几步,樊歆再不看他们一眼,转身去的步伐无比坚定,及耳短发在风中飘荡,有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

“呵,没有歌喉就完了吗?你们未免太小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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