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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正文:

我叫李警民,从我有记忆的时候开始就生活在孤儿院。院长对我很好,经常给我讲父母的故事,父母是HH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两名刑警,父亲是刑侦,母亲是技侦。两个人都是在一次执行化妆侦查任务的时候牺牲的。我的名字是当时父母所在警队的队长给取的,因为父母牺牲的时候还没有给我取名。队长和孤儿院的院长是老战友,所以在孤儿院的日子我很快乐也很幸福,所有人都对我很照顾。

虽然是孤儿,但是怎么说也是英雄的子女。那种优越感在我心中是很多健全家庭也给不了的。就这样,我和其他孩子一样,走过了小学、初中、高中。到了大学,我顺理成章的报考了警校并且被警校录取,在警校,我主修的专业是刑侦,一直以来,做一个像父亲一样的英雄是我的梦想,做警察在我懂事起就已经成为了我的目标。

大学毕业,我以最优异的成绩参加了招聘考试,并且如愿以偿的进入了HH市公安局刑警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警察。作为英雄的儿子,我干劲十足,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同事的认可。然而,好景不长,做警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答,往往为了一个案子连续加班,现场勘察、摸排、盯梢。运气好了可以挖出整个犯罪团伙,运气不好很有可能全无收获,甚至几个月下来搜集的情报完全没有任何价值。有时候真的觉得破案要比犯案难,罪犯需要做的就是达到自己的目的,保全自身安全,不被警方发现,只要做到现场没留下有力证据,案发后销声匿迹不再作案,那么就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做到逍遥法外。然而作为刑警,想当英雄,不光要了解犯罪事实,犯罪证据,还要试着揣测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以人找案,以案找人,以案找案。

对于我而言,破案不是靠的技术和经验,而是靠猜测和运气。当今社会随着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罪犯的犯罪也越来越高端,甚至很多时候依靠技侦完全找不到任何线索。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分子是初犯,经过周密计划,并且案发之后收手,不连续作案,那么侦破的几率几乎为零。慢慢的,我开始对自己的工作失去热情,感觉做刑警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我们有很多迷茫、很多困惑,很多时候面对受害者家属的哭闹与指责显得那么束手无策。

我回到了孤儿院,当时的院长已经去世了,通过他的家属,我找到了当年父母所在支队的支队长家。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队长见到我很高兴,问着我这些年发生的事情,我一五一十的讲给他,从大学毕业到进入警队,从第一次破案到受表彰,从很多的第一次开始。老队长就这样看着我,眼圈发红,慈祥的对我微笑着,我把自己的事情从头至尾说了一遍,足足说了一上午,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老队长终于跟我说出了埋藏在心里二十多年的秘密。

“警民”。老队长还没说话,眼泪已经在眼眶中滑下,“其实,你一直在问我,你父母执行的到底是什么任务,为什么你的母亲作为技侦人员也要参加化妆侦查”。老队长的这句话深深的打在我的心坎里,大学的时候我们也有接触过技侦,技侦的工作主要是提供技术支持,比如现场采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和DNA等,最多也就是负责抓捕现场的信号拦截与屏蔽。为什么会和父亲一起参加化妆侦查呢?我看着老队长,用纸巾帮他擦掉眼角的泪水。老队长平复了一下心情,缓缓地说道“警民,你的名字是我取的,是希望你以警为职、以民为本。关于你父母的事情我对你一直有所隐瞒,你现在长大了,也成了一名合格的警察。我老了,这个秘密我不能带到棺材里,所以我要告诉你”。

老队长的这段话对于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我开始后悔来找他,开始后悔追问真相,开始后悔当警察,甚至后悔活到现在。原来,我的父母并不是什么英雄,更不是警察,而是外地来本市的贩毒人员。当时父母因为贩毒被公安机关逮捕,抓他们的就是坐在我面前的老队长。由于父母两个人不是主犯,罪行不会很重,如果有立功表现还会在量刑方面酌情轻判,于是他们主动要求协助警方钓出幕后的“大鱼”。由于当时我的母亲已经怀有身孕,这次任务的危险性是未知的,警方希望由我的父亲单独执行任务,但是由于对方太过狡猾,如果这样做很可能会被察觉,最后还是决定让夫妻二人一同前往。两个人直接联系了幕后的毒贩首脑,然而这样做并不符合贩毒网络原定的联络程序,毒枭还是看出了破绽,他们杀害了我的父亲,劫持怀有身孕的母亲逃跑。经过警方的围追堵截,最后终于逮捕了幕后的大毒枭,但是由于惊吓与逃跑途中的奔波导致早产,医生救下了腹中的孩子却没能保住大人,而那个孩子就是现在的我。

我从老队长家出来,行尸走肉般,孤身一人走在马路上,人生第一次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沮丧,这种感觉撕心裂肺、痛彻心扉。是警察利用了我的父母才让我成了孤儿,也是警察欺骗了我,让我从小就有着英雄子女的优越感,而到头来的真相,我却是罪犯的儿子,作为罪犯的儿子我却当上了警察去打击罪犯,听起来真是荒唐至极。

回到寝室,对着镜子把这件我从小就钟爱、甚至可以说是信仰的警服脱下,叠好放在桌前,我用手轻轻的抚摸着帽上的警徽、肩章和警号。我知道脱掉这身警服意味着什么,从今以后,曾经的信仰与荣誉都将成为历史,尽管有太多的不舍,但是我始终还是没能说服自己接受现在的身份。我没有回单位上班,换了手机号,从单位的〈警官公寓〉搬了出来,在桌子上留了一封辞职信。我回到了老家,也就是父母的出生地。因为这座城市留给我的除了耻辱就是伤心,我没办法在这里继续生存下去。

父母的老家是一座贫富差异较大的城市,治安不是很好,市中心很繁华,郊区很荒凉。找了几份工作都不是很满意。心想还是安顿下来再从长计议吧。于是,我在郊区租了间一室一厅的房子,这周围多数是工厂,在这居住的大多是工厂的工人,邻居是外地来打工的,一家三口挤在一个不足10平米的小房子里,让人看着就有一种莫名的心酸。坐在阳台上,看着城市里面明亮的灯光,宽敞的街道和川流不息的豪车。心中有一种天堂在左边,我在右边的感觉。

那天晚上喝了点酒,自己在房屋周围散步,前面不远处,我看到了一个年轻女子穿了一条长裙,拿着一个手包,在前面走着,披散的长发在晚风中随着步态的惯性上下浮动着。这么晚了,一个女人在这么黑的小路上,看穿着不像附近工厂打工的工人,而且看步态不紧不慢,好像一点都不害怕。好奇心让我一直在不远不近的安全距离跟着她,我想知道她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会这么晚打扮的这么漂亮独自一个人出现在这个地方。作为警察的我,还是有些担心,毕竟在这种地方的确不安全。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就在前面不远处,蹲着一个中年男人,吸着烟,就在女子经过他的一瞬间,他扔下烟头一把抱起女子撕扯她的裙子。作为一个前几天还是警察的我,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视而不见?于是我一个健步冲过去分开了两个人,并把那人狠狠地踹倒在地。那人站起来,好像有些晕晕乎乎,“臭小子,别他妈管闲事”。我冷笑着打量着他,那人身材瘦弱,感觉弱不禁风,起码我一个人可以打他五个。“滚”我在牙缝里轻描淡写的送出一个字。他从身后掏出一把匕首,而且刀刃朝上。我笑出声来,一看就是个初犯,估计是喝多酒没处发泄的猥琐男,“现在走,你没什么大事,要是我报警你可就走不了了”。表面上看,他也不像什么惯犯,直觉告诉我他以后应该不敢了。中年男子转身跑了,看着他晃晃悠悠的背影渐行渐远,我转身打量一下女子,“你没事吧?”女子比我想象的要镇定很多,感觉并没有什么惊慌。“没事,谢谢你”,她说话的声音很大,一个弱女子哪来的这么大胆子?我心里疑问着,忽然听到身后的树林里好像有声音,那声音不像风声,而且隐约能看到人影。直觉告诉我此地不宜久留,我没时间解释,拉着女子往人多的地方走去。意外的是她并没有反抗,也没有问我要带她去哪,只是默默的跟着我,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久,那种默契是我在这座陌生城市找不到的。

就这样,走了十多分钟,来到一条比较繁华的街道,“你走吧,这里应该安全了”。我松开她的手,现在我才发现,原来这么久我一直是拉着她的手,而且她也没有挣脱。“我叫沈彦伶,你叫什么?”她的声音很特别,有点奶声奶气,听着像个小姑娘,感觉很舒服。我心想,这姑娘真不长心,这时候居然还能关心这个问题,接下来会不会留电话呀?“赶紧走吧,我可不是超人,要是下次遇到这种事,可能就没这么好运了”,说完之后我转身就走,毕竟喝完酒又遇到了这些事,现在只想赶快回去好好睡一觉。“谢谢你”,她在后面喊了一声。我没回头,英雄救美之后转身就走是一件很帅的事,我想把这个英雄形象保持下去。

她说话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加上一身白色的长裙,披散的头发,感觉我这颗受伤的心得到了一丝平静。我甚至在疑问,一个女人怎么会这么淡定,遇到这种事情还可以这样,她到底是做什么的?肯定不是普通人。想着这些,我回到了出租屋,屋里灯是亮的,我明明记得走的时候没有开灯,我警觉的摸了一下后腰,对了,现在不是执行任务,而且我也不是警察了,怎么可能有枪呢?就在犹豫的时候门开了,出来两个身材魁梧的人一把把我拉进了房间。

床上坐着一个胖子,应该在五十岁左右,看样子是屋内说话最管用的,旁边站着的就是刚才那个耍流氓的人,后面两个应该是保镖,大晚上戴个墨镜,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看见东西。这些想法前面的是为了记住来人的体貌特征,后面就是为了缓解我自身的紧张情绪,毕竟一个打四个我毫无把握,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估计今天这顿毒打是免不了了。

正在我盘算怎么周旋的时候,那个胖子说话了“叫什么?”这胖子看上去不是很凶,感觉不像是黑社会那种大佬,就算是也应该是那种很讲道理的人“李警民,您怎么称呼?”我试探着想知道一下他的名字或者外号之类的以便今后报警提供线索“干什么的?听老六说你没报警还把他放了?”老六应该就是那个耍流氓的中年人,听这口气,这个胖子是突破口,如果我跟他聊好了可能会免了今天的皮肉之苦“我正好赶上了,本来也没什么大事,犯不上报警”,我又转向老六,“咱都是男人,这种事很正常,但是你这个方法不好,要是人家报警了事可就大了,不划算,花点钱什么样的找不到啊?”我试着用他的角度开导他,试着把这次对他来说的多管闲事变成挽救失足人员的义举。“你小子挺能说呀,看来老六还得感谢你呀?”胖子笑着说,屋里的气氛明显缓和了很多“刚搬来的吧?以前没见过你。”看来对于今天这件事,我应该有能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家不是这的,在那边犯了点事,把人打坏了,出来躲躲”。以我在刑警队的工作经历告诉我,这个时候说这种话会被他们认定为一路人,起码对化解这个矛盾有帮助。“这边的制药厂是我的,这里住的多数都是工厂的工人,看你有两下子,有没有兴趣跟我干啊?”形势越来越有利,我只要顺水推舟,肯定没问题,大不了事后再跑呗,反正我现在也没事做“江哥问你话呢!别不识抬举!”后面的保镖打断了我的思路,我看了一眼胖子“行,江哥,我跟你干,但是我干什么呢?”江哥看一眼老六,点了点头“明天你就到对面制药厂来报道,以后你就跟着老六吧”说完起身带着三个人走了。我没有出去送他们,自己躺在床上没心情去想很多,制药厂应该也不错,先睡觉明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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