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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北京,一座由钢筋水泥浇筑的现代化城市。

林立的高楼是这座城市的主人,密密麻麻的行人和车辆在建筑物的空隙里穿梭着,像一只只勤劳的小蚂蚁。没有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又将匆忙地奔向何处。

一条笔直的马路像一根夹在“热狗”里的香肠,马路上的汽车长龙缓慢地移动着。这是一个春日的早晨,沙尘过后的天空灰蒙蒙的,像没有黑透的夜。红灯挡住了滚滚车流,斑马线上的行人跟听到了冲锋号一样奔走着,巴不得身上长出一副翅膀来。

一辆出租车停留在车队的最前端。我就坐在这辆出租车里,眼睛死死地盯着对面一辆披戴着鲜花的豪华婚车。婚车停在对面车流的最前方,清晰地撞进了我的视野。

北京的早高峰正在兴头上,这是北京最为拥堵的时候。车载收音机里在播放路况信息,出租车司机一手拿着水杯,一手扶着方向盘,嘴里含混不清地诅骂着。

我满脸的倦容,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根本没有心情和出租车司机搭腔。我把头倚在车窗上,出神地盯着前面的婚车。

“你瞧那些婚车!保时捷、法拉利、奔驰、宝马……这哪是结婚啊,简直是开车展呢!你再看看这车队,怎么着也得有二十多辆车吧?哎,你看后面,后面那几辆是什么车?我还真没见过!什么人结婚啊?瞧瞧这排场,威风!”出租车司机口沫横飞地评说着。

我不得不收回视线,瞟了一眼兴奋异常的出租车司机,说道:“别人结婚,你有什么好高兴的?”

我终于打破的沉默让出租车司机如获至宝,他审视了一眼蓬头垢面的我,继续感叹:“你看这些车,开在路上多风光!不知我哪天也能摸一摸这样的豪车……这年头,一般人还真结不起婚,光是这些车,别说买了,就是租咱都租不起!”

红灯终于变换成了绿灯,出租车一秒都不耽误地冲了出去,像百米赛跑中的抢跑。一辆辆婚车与我们擦肩而过,我闭上眼睛,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出租车司机依然是情绪高涨,他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不停地调换着收音机的频道,嘴里还不断念叨:“昨天我听一节目,说现在北京的小白领都混不下去了,每一天朝九晚五地上班,还是买不起房,结不起婚,都打包回老家了。那主持人说以后回老家的白领会越来越多,说这是趋势,叫逃离北……北什么来着?”

“逃离北上广!”我及时补充道。我早就听说北京“的哥”的各种传闻,说他们手握着方向盘,操心的可都是中南海关心的事,看来一点不假。

“对,对,对,是叫逃离北上广!这‘北’说的就是咱北京吧,‘上’是上海,‘广’是广东!”

“广州!”

“哦,对,对,广州,广东是个省了。您是来北京出差还是就在北京上班?”

“上班!”

“北京上班好啊,干吗非得逃离咱北京啊,要是连首都都不想呆了,你说这人还能去哪?首都多好!”出租车司机脸上洋溢着自豪感,我知道他的自豪来源于“首都”这两个字。

“您结婚了吧?”出租车司机突然问道。

“没有!”

“买房了没?”

“没有!”

“这就难怪了,现在你要是没套房子,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你啊,现在的人都太现实了。上回我听一广播说,一对小年轻要搞什么裸婚,都惊动未来丈母娘了,丈母娘死活不同意,还差点闹出人命来了。我这么说你可别在意啊!我不是说你。”

“没事!”

我嘴上说着“没事”,心里却是“有事”。出租车司机的话触及了我内心最脆弱的神经。是啊,如果我有一套房子的话,哪怕是一间只有四十平方米的小房子,今天的故事就会是另一个版本了!

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滑铁卢,今天我一败涂地。

今天是周一,但我现在并不在上班的路上。我现在赶去见一个人。早上我还在被窝里的时候接到她的一个电话,说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要在今天上午见到我。

就算没有接到她的电话,今天我也没有上班的打算。这些天我的心情糟透了,我正遭遇着人生的最低谷。

出租车一路磨磨蹭蹭地把我送到了一间咖啡厅的门口,这一路上司机不停地谩骂这座令他充满了自豪感的城市。他说现在的房价高得离谱,每睡一个晚上,房价就翻一个跟斗往上跳一节;这油价也是跟房价一样,只涨不跌!

一路上我的手机响个不停,都是同事孙白萍打来的,我一个也没有接。我知道这一定是公司领导叫她打给我的,询问我的行踪。其实在现代技术发达的社会玩一玩消失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你不接电话,就算消失了!

约我见面的是个中年女人,我从前的房东,也是我与孟可芸来到这座城市所认识的第一个本地人。

孟可芸是我的女朋友,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前女朋友”。

我一头冲进空荡荡的咖啡厅,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向来造型夸张,很容易辨认,即便是在人堆里我也能轻易地找到她。今天她换了一个新发型,头发蓬松得像一只狮子狗。

“你这么心急火燎地约我有什么事?”我在她的对面一坐下便开门见山地问道。

“今天是小芸的婚礼,你去吗?”她用一只银色的调羹搅拌了一下杯里的咖啡,反问我道。

“我有病啊,去出席女友的婚礼?新郎又不是我!”

“她没邀请你?”

“她有病啊,请我去喝她的喜酒,这算个什么事啊!”我有些不太耐烦地说。

“你见过她老公吗?”她兴趣丝毫不减,像一名称职的探子一样继续刺探道。

“没有,没兴趣见!”

“比小芸大十岁呢,我见过,长得很老相,不像是大十岁,说他比小芸大二十岁我都信。听说挺有钱的,住大房子,家里有两辆好车,还配了司机呢!”以前,每次涨房租的时候,孟可芸都免不了跟她理论一番;后来我们虽然成了朋友,但看来无形中已经把她得罪了。这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当面好起来巴不得叫你一声“亲妹妹”,背地里却有如此的评说。

“没钱的男人年轻,有钱的男人不年轻,没法两全其美。”我说。

“他们什么时候好上的,你就一点都不知道?”她兴趣盎然地继续刺探。其实她这个人也不是个真坏人,她有着一副古道热肠,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百折不挠地打听别人的隐私。

“你大清早地把我约这儿来,就是打听这个啊?”

“我这是替你抱不平呢,你别不识好人心啊。你看她跟你一分手就跟别人结婚了,有必要这么急嘛!”

“现在不都流行‘闪婚’嘛!”我实在是不想跟她纠缠于感情历史问题。

“我看没这么简单,你这个人就是心眼太实了。我觉得小芸这么做挺不厚道的,太不考虑你的感受了。”

“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是我没本事留住她,我无话可说。”

“你呀,你呀,以后就多长个心眼吧,别稀里糊涂地戴了绿帽子还不知道!”

我无法想象她的嘴里竟然会蹦出“绿帽子”这三个字来,我心里那个还没有愈合的伤口就这样被她抓挠着,疼得我的胃阵阵痉挛。

幸好孙白萍的电话再次打了进来,让我成功地回避掉了这个尖锐的问题。我摆弄着手机,无心接听。

她见我不再吭声,倒没有乘胜追击,而是打开随身携带的坤包,从里面取出一只精致的首饰盒子,递到了我的面前。

“孟可芸叫我务必把这个东西在婚礼前交到你手上!”

这应该就是她早上约我时所说的那件“重要的事”,我很庆幸她终于切到了正题。简单寒暄了几句之后我起身要走,她没有挽留,因为她还要赶去参加孟可芸的婚礼。

我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我手里攥着孟可芸还给我的那只首饰盒子,整个身体跟灌了铅一样沉重。我奇怪地发现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好像挂着一副笑脸,好像是在嘲笑我。我突然又回想起了刚才咖啡厅里朋友的那张脸,那张脸越变越小,最后变成了一张不停说话的嘴,一张像刀子一样锋利的嘴。

“你别稀里糊涂地戴了绿帽子还不知道!”

这声音像唐僧嘴里的紧箍咒,它让我眩晕,使我窒息。

火车驶入北京站的时候,我和孟可芸激动的心情一点都不输给发现美洲大陆的哥伦布。我和她像幼儿园里的小孩一样在站台上欢呼雀跃,相互拥抱,大声呼唤着: 北京我来了!

我们站在高高的过街天桥上,目送着各式各样的汽车,像两位汽车零售市场里的“买家”,严肃认真地挑选着各自喜欢的汽车品牌。我们同吃着一张煎饼果子,她一口,我一口,这是我们到达北京后所享用的第一顿美餐。

“你在北京要是挣着大钱了,可不许变心!”孟可芸为我擦拭掉残留在嘴角的麻酱,煞有其事地说。

“坚决保证,一百年不动摇!这座天桥可以作证!这煎饼真好吃!”我举手发誓道。

“不用一百年,我可不想活那么久!我要你永不变心。”

“好家伙,这可比一百年还要长啊!”

“怎么,你还不愿意呀?”

“愿意,愿意!我巴不得呢!”

……

一转眼,这已经是三年前发生的事了。我没能与孟可芸相守到永远,可我永远地记住了发生在过街天桥上的这一幕。它就像一幅图画一样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现在,我正端坐在公司总裁办主任的面前。就在几秒钟之前,我亲手递给了她一封厚厚的辞职信。

主任一边拆着信封,一边说道:“怎么?不想干了?”

“嗯!”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有下家了?”

“没有!”

“你可要想清楚了,别太冲动,现在的工作可不好找啊,找工作可比找媳妇都要难。”

“这我知道。”

“知道还这么草率,你知道我们总裁办的秘书职位有多吃香吗?招聘广告打出来还不到一星期,就收到这么高的一摞简历。一米多高!”主任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比划着高度。主任比划完之后,终于打开了我的辞职信。她先是捏了一下厚度,然后又随意地翻了几页。

“写这么长的辞职信?看来你是心意已决了!这事我得与人事部先沟通一下,再答复你!”

我没有吭声。在我的印象里,辞职好像并不需要这么复杂的程序。辞职绝对要比找工作容易一百倍,如果说入职手续需要办理两个星期的话,离职手续一个钟头就足够了。

离开主任的办公室之后,我竟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愉悦感。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得到这份工作时的心情居然跟失去它时的心情是一样的。这样的心情现在却没有人与我分享。记得我当初得到这份总裁办秘书工作时,我抱着孟可芸在出租房里转了又转,直到转到了床上,转进了被窝里。

那个时候,我和孟可芸总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进行“庆祝”:孟可芸比我先找到工作,她公司发放了一百块钱过节费,我们要庆祝;上下班的时候孟可芸在地铁上抢到了一个座位,晚上回家时我们要庆祝;孟可芸在商场抢到了物超所值的便宜货,我们要庆祝……

那一天,我终于找到了工作,当然更要庆祝!

我压在孟可芸的身上,听着她急促的呼吸声,看着她泛着红晕的脸庞,庆祝仪式开始了!

“你先去洗洗嘛!”孟可芸总是这么理性,就算在千钧一发的关口,她仍能想到一些我所想不到的事情。

“不洗了,来不及了!”我感性而又性感地说。

这就是我和孟可芸最为独特的庆祝方式。这是孟可芸的“发明”,我举双手赞成。在这座物质主义盛行的大都市里,这可能是最为经济实惠的庆祝方式了!

每逢我和孟可芸举行庆祝活动,住在隔壁的“合租人”就会重重地敲打着墙壁,以示抗议。这一回也不例外。

“合租人”是一位胡子拉茬的男人,戴着一副黑边眼镜,不修边幅,是一位漂在北京的落魄“艺术家”。他的职业特性决定了他整日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很少错过我和孟可芸举行的“庆祝活动”。

“合租人”跟我们说过的话不多,他自认为与我和孟可芸不是同一类人。他每天呆在屋子里拨弄着一把破旧的吉它,自弹自唱着一首首自己写的歌。他把自己定位为“有希望的人”,因为每一位成功的音乐人都是从地下室开始的,这已然成了一条可复制的成功轨迹。他曾开玩笑地对我说,他的起点比那些从地下室里走出来的明星起点要高——至少他没有住地下室!

这就是“普通白领”与“音乐人”的最大区别,他们能从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房间看到希望,我却看不到这种大放异彩的希望。我跟他合租只是出于租房成本的考虑,这一切都是由我的工资卡所决定的。合租房并不是我梦开始的地方,也不是希望之旅的起点。

我与孟可芸最后一次“庆祝”就发生在不久之前。那一天,孟可芸的公司并没有发放过节费,她也没有抢到便宜货,更没有上下班的时候抢到地铁上的座位。因为那一天她哪里都没有去,而是一整天呆在家里,一直呆呆地坐着,等着我下班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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