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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一个人驾车南下。

阿松来过好几次电话,要我去玩,玩是小事,我主要想借用他的那批亡命之徒来为我办事。上次在拉斯维加斯,他曾提到过他在各个帮派里都有熟人,我需要一些情报。

上次去晚了一步,杰米给溜掉了,我们没有收到事成之后该付的二十万。

我一直在考虑该怎么报这个仇,但先要弄清楚杰米的下落。斧头帮把他藏起来了?他们以为我们和杰米单线联系,一旦这条线断了我们就找不到目标了;而且,二十万不是个小数目,为什么要白白地给出去呢?

也有可能是血腥帮绑架了杰米,然后把他给做了。但他们刚被我们打了个措手不及,正在晕头转向之际,动作不会这么快,除非杰米在外自己说漏了嘴,引来杀身之祸。

但我不能在旧金山查访,这样只会暴露自己。也许阿松可以在洛杉矶的拉丁美洲人圈子里听到些什么风声。

别人跑洛杉矶都是走五号公路,差不多五个半小时就到了,我走的是沿海边的一号公路,虽然远些,但风景很好,我又不赶时间,尽可以轻轻松松地开车。最主要的,我想一个人冷静地想些问题,独自驾车是个思考的好时机。

中午时分我越过了蒙特瑞,在一家中餐馆吃了午饭,喝了几杯闷酒,再坐上车时竟然感到有些晕。这儿周围有很多警车在晃悠。我可不想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惹麻烦,于是一捏方向盘下了高速公路,找个地方小睡一会儿再说。

想不到两转三转我竟迷了路,开进一条单向车道,被车流簇拥着向前开去。四周是长得千奇百怪的松树,左面是峭壁下烟雾茫茫的大海;有一种黑色的大鸟,慢吞吞地在礁石和海浪间滑翔,翅膀几乎一动不动。再开下去,左手边有一大片碧绿的高尔夫球场,三五男女悠闲地在草坪上打球;右边是礁石海岸,很多游客聚在一起拍照。我停了车,爬上一块礁石抽烟,这儿的海面好像和别处的不一样,不但海水特别透明,而且颜色特别绿。同一处海面,有不同的浅绿、蓝绿、深绿、蓝紫的水域,连水底的礁石、水草及游鱼都看得清清楚楚。

抽完烟回到车里,把座椅放平小睡了一下。海边的空气新鲜,阳光晒得车里暖洋洋的,我着实睡了个很香的午觉,醒来伸了个懒腰,浑身骨节都咔嚓咔嚓地响。抬眼瞥见车窗上雨刷下夹了一份单子,伸手取来一看,是基督教会散发的一份小册子,封面上的耶稣颔首低眉,双手平摊,好像承接着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苦难。几个大写的英文字我还看得懂,“上帝爱你”。真的吗?上帝会爱我这个杀人无数的恶人吗?没有的事,都是那些神甫编造出来的鬼话。我相信,真有上帝的话,上帝应该是个账房先生,把人在世上做的每一件善事、恶事都记得清清楚楚,到时候就会跟你算总账。“爱”!是个多么稀罕的字眼,我怀疑除了血缘之间的爱,如父母爱孩子,哥哥爱弟弟,是否还有真正的爱存在于这个世上?就是有,也是非常稀少的,所以人们像唱戏般地总是挂在嘴边。我刚想把小册子随手扔出窗外,耶稣脸上的一种说不出的神情,似怨似怜,让我心动了一下,便顺手搁在挡风玻璃后的平台上。

阿松看到我显得很高兴,在中国城的一家大饭店为我接风,在座都是些越南华裔,出生在美国的十六七岁的小青年,头发染黄了,耳朵上穿着环,额上留那么一绺跟鸡毛似的头发。我想这些小孩子底下的毛都还没有长齐吧,可是烟已经抽得牙龈发黄,喝起酒来像喝白水。有几个明显地在用药,眼神游移恍惚,臂弯里青一块紫一块。这还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这些小孩的腰里都有枪,而且是大口径的自动手枪。他们也不怎么遮掩,掏烟时就把枪拿出来搁在桌面上。周围的食客看到了都匆匆避走,阿松大大咧咧地却不当回事,说这饭店老板是道上的兄弟,警察也打点过的,帮里的兄弟们平时常常在这儿聚会,绝对没事。我嘴上不说,心里却觉得阿松做事大意冒失,你既然在道上行走,必定会有些冤家对手,被人知道你的落脚处不是件好事。阿松好像看出我的心思,凑过身来说有个很靠得住的朋友在洛杉矶警局的反黑组,有情况都会预先通报的。

吃完饭又去蒙特利公园唱卡拉OK,阿松说这块地盘是刚从越南人手里拿过来的。看到我诧异的神色,阿松解释说越裔和出生在越南的华裔根本是两回事,都是对方的眼中钉。过去是斗,来美国一样还是斗。他们帮派打斗中百分之八十是和越裔对抗,和别的族裔的只占百分之二十。阿松又说当地的老挝和柬埔寨人也是如此,和出生在那里的华裔、越裔打得你死我活,手段之狠之残酷连老牌黑手党也自叹不如。

歌厅里的女孩子年纪都很小,看样子都是些十五六岁的中学生,嘴里还带着牙齿矫正器,头发染成黄色的,手指甲涂得花花绿绿的,一副小太妹的样子,喝酒抽烟样样都来。阿松为了在我面前炫耀,把一个叫小雯的女孩抱坐在腿上,不停地上下其手。阿松对我眨眨眼:“大哥,今晚尝尝鲜吧?”

我看那女孩,骨骼小小的,屁股扁平,胸脯才刚隆起,怎么看都是个孩子,于是说算了吧。阿松不解地望着我。我知道和阿松这样的人打交道,你得和他喝酒吃饭赌博玩女人,否则他不会真正把你当自己人。所以我说我喜欢比较成熟的女人,发育未全的女孩我兴趣不大。

阿松说:“我明白了,大哥喜欢丰满的女孩?这还不容易?我早就跟你讲过,我这儿什么样的女孩都有。”说着他对小喽啰吩咐一声,“给阿娇打个call机,叫她马上赶过来。”

再推托会引起阿松的不快,这种江湖人物可以很快地跟你交上朋友,也可以很快地跟你翻脸,一旦翻脸,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过了个把小时,阿娇来了,是个混血女孩。阿松招手叫她过来坐在身旁,那女孩还没坐稳,阿松劈面一记耳光,然后猛地把她一只胳膊拧到身后,阿娇痛得“唉,唉”地叫,又不敢大声。阿松喝问道:“什么时候了,叫你来为什么磨磨蹭蹭的?”阿娇说路上塞车,阿松说就是塞车也要不了一个小时,我看你是皮痒,要教训一顿才是。我劝说阿松算了,我们还在吃饭,又不急。阿松瞪了女孩一眼:“看在大哥的面上,放你一马,如果今天你不好好服侍大哥,我跟你算总账。”那阿娇苦着脸来我身旁坐下,阿松鼻孔里“哼”了一声,阿娇浑身一抖,强装出一副笑脸来为我斟酒,同时把一只手放在我的大腿上。

吃完饭这些人还要去KTV玩,我说开了一天车累了,想回旅馆睡觉,就不奉陪了。阿松想了想答应了。

旅馆在蒙特瑞公园,号称小台北,满街的中文字招牌。我在阿娇的指引下到了旅馆,把车停在地下的车库里,到柜台上拿了钥匙。我和阿娇乘电梯上楼,电梯里只有我俩,在幽暗的灯光下,我仔细地观察了这个女孩,阿娇最多十八九岁,高个子,大胸脯,露在衣领外面的皮肤非常细腻;头发自然卷曲,但没有很好地保养,有些泛油。眉眼是中国人的成分多一些,但五官比中国人开阔,应该说是个漂亮的姑娘,但她的神情中有股掩饰不住的落寞,还有点自暴自弃的满不在乎。

一进门,阿娇就钻进浴室,半天不出来,我拧了拧门把,从里面反锁了,只听到不断的马桶抽水声。我百无聊赖地在房间里兜圈子,从窗口看下去,隔壁是个小超市,旁边有些中国饭店、洗衣店、录像店、理发铺子等。这时,有一家人带着孩子从饭店里出来,向停车场走去,孩子和女人先坐进车里,那男的站在车外点了一支烟。两个小青年从黑暗处过来,站到那男人的身边说了些什么,那男人犹豫了一下,从衣袋里取出什么给了那两个小年轻,然后就匆匆钻进了车子……

正看得有趣,一只手搭上我的肩膀,我本能地跳将起来,搭住那条胳膊往前一带,同时手伸去腋下拔枪。只听一声急叫:“大哥,是我。”定神看去,阿娇只穿了一条三角裤,裸露着胸脯,满眼惊恐地望着我。我一松手,阿娇跌坐在床上。我说:“你干什么?你不会讲话吗?”阿娇的眼睛还盯着我放在怀里的手,小声道:“阿松说要好好地侍候你,我想给大哥一个惊喜……”

我在沙发上坐下,点上一支烟,阿娇从床上下来,到我膝前蹲下,先把手放在我的皮带扣上,怯生生地抬头看我,看我没有反应,便轻柔地拉开我的裤链……

不经意我瞥见她白嫩的胳膊上一排青紫色的淤伤。

阿娇见我注视她的手臂,下意识地想要掩藏。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翻转过来仔细一看,赫然是一排针眼。

“你用药?”我盯着她闪烁的眼神,回想起刚才浴室里的抽水马桶声。

阿娇用手掩住脸,一声不吭。在我的逼问下,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大哥,我是没办法,我已经用了两年多。我也想戒,但是阿松……。”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我知道用毒的人共用针头,艾滋病在这些人中间传播……

我把脱到一半的衣物又穿了回去,坐进沙发又点上一支烟。看到阿娇还光着身子瞪着我,大喝一声:“去把衣服穿起来。”

阿娇不解地望着我,我很想发火,但又不知道为了什么发火,挥了挥手:“去,穿衣服。”

阿娇从浴室出来时,已经穿好了衣服,她在床沿上坐下,低头绞着手指,不时抬起头来看我一眼。我把烟头碾进烟缸,走进浴室前对她说:“你可以走了。”

我拉开裤链在马桶里撒了泡尿,然后在洗手池里把下身洗了一遍。出门来看见阿娇还在:“你怎么还没走?”

阿娇突然垂下泪来:“大哥不喜欢我,阿松会怪我没侍候好大哥,会惩罚我……”

我最见不得女人哭泣,便放软了声调:“没这回事,我今天累了,没这个情绪罢了。”

“那我帮大哥捶背吧?”阿娇泪眼婆娑地问道。

我在床上俯身躺下,阿娇跪在床沿,小心翼翼地帮我捶背,在一阵轻重缓急,徐徐密密的捶击之下,我的眼皮渐渐发沉,没多久就睡了过去。

恍惚中,出现在酒吧里的女人是桃子,眉目流转,巧笑倩兮。我左手把钱递过去,她就凑了上来,把头靠在我的胸前。在我寻找她的嘴唇之际,不知怎的她的手在下面就握住了我的东西。

那只手柔若无骨,只是节奏越来越快,桃子的喘息一声比一声急促,正当我像一只小船被浪涛抛向空中之时,黑暗的酒吧深处响起一声清脆的枪响。

“谁开枪?”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空荡荡的酒吧回响。

寂静的空间,回声一波波地传过去,荡回来。

黑暗中站起一个人,隐约眼熟,是那个FBI的探子,名字叫什么实在想不起了,他摸摸他的秃头,一脸无辜道:“我开的。”

黑暗中又浮现出一个人影,硕大的脑袋,眼睛肿成一条线,半边的头发被剃掉了,用含混不清的声音道:“他胡说,明明是我开的枪。”

我从那略带上海口音的语调中分辨出那是臧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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