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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赫德路一九二号

文/付晓雨

我遇见她,在一个夏日的午后。

树影婆娑,阳光被树叶切割成无数条,斜斜地从屋檐倾泻下来。

照在她的脸上,眼眸是明媚的,嘴唇是饱满的。还有那两颊的红晕,也流露着孩子般天真的色彩。

她冲我微笑。一副淡淡的鹅黄色眼镜架在她那张波澜不惊的方正脸盘上。与这笑容融汇在一起。融化了夏日里的我。思路变得像雨中远处的风景一样,不清晰。

我看到她冲我招手。于是,我朝她走去。走过种满小雏菊的庭院。来到她的门前。

门牌上的字迹是清晰的。赫德路一九二号。常德公寓。

你说,我遇见谁了呢。

我成了出入常德公寓的常客。

只不过每次应门,十有八九开门的不是她。那个夏天,我总是穿着象牙色的连衣裙,走起路来脚下像生出了一朵朵白莲花。乌黑的长发上夹着透亮的翡翠发卡,它就像一个在夏日里不断舞动的精灵,只是因为跳累了,才得以在我的发髻上休憩。

开门的女佣人已经上了年纪,但是很慈祥,声音轻柔得让我感觉躺在了一堆蓬松的棉花糖上,她喜欢一面摸着我的翡翠发卡一面微笑地望我,干净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小姐还在楼上。

于是我经常一个人悄悄走上二楼,她写作的房间在那里。

我尽量放慢脚步,不去打扰到她。如果不小心让她察觉了,她总会把脸从一堆手写的书稿中抬起来,冲我淡淡地一笑,我总是在这个时候变得恍惚起来,不知为何,竟觉得这笑中藏着嗔怪。而至于她的眼睛,我多数时候是不敢直视的,她的眼睛大而明亮,纯洁却又让你感觉深不可测如黑洞般神秘。她不多言语,对于我的到访,常常仅是一处眼神的交流,一抹唇边的微笑,就成了知道双方存在的唯一信号。

偶尔累了,她便不会再写下去,而是摘下那副带着淡淡鹅黄色边框的眼镜,用米色鹅绒布轻轻裹好,放到桌上。向我招呼一声,把我带到房间的另一个角落,不同于书房的大气,这里收拾得简单随意,但却处处体现了她的用心。地上铺着小块的波斯地毯,茶几上的花瓶里插的是刚刚被摘下,感觉还带着新鲜露水的鸢尾花,几份早上刚买回来的英语报刊被整齐的摆放在花瓶旁边,这是她闲暇时最爱读的,而她读报的习惯和极强的英语能力,多半还是她一两年前在香港上学时养成的。墙上仅有的装饰是一幅油画,画面是凌乱的,各种色彩仿佛在水的调和下乱了分寸,让人分不清、看不明。我呆呆地望着那幅画,猜想画家究竟想表现什么,像是一种挣扎,又像是一种呐喊。她看出了我的不解,微笑着告诉我:这幅画的名字叫《易碎品》。是我在香港的一家小画廊里偶然发现的。你知道,我为它的色彩着迷,而它的名字,更是让我毫不犹豫就买下了它。

她说这些时没有看我,目光一直追溯到远方,太阳即将落下,余晖笼罩着上海的每一个胡同,每一个弄堂。我静静地看着她,她的脸上此刻被蒙上了一层橘黄色的光晕,上海即将迎来最繁华的夜幕,而我却不想看那层光圈在她身边消失。因为只有这个时候,她的脸上才不会掩饰任何,任何本应不属于她的迷茫和孤单。

闲暇时她会拿来她家族的照片给我看。那些脸孔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这时候她便不同于以往的沉默,每翻到一处就要给我介绍两句。我吃惊于她的背后原来曾经有这样一个辉煌的家族,然而她却没有享受到这个家族带给她的一丝一毫。反倒是因为家族的没落,让她更早地看清人世的浮华,万物的易逝。怪不得她曾经对自己的弟弟张子静说:想做什么,就立即去做,否则就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了。

我注意到她每次都会在一张照片上停留很久,那是我看到的仅有的一张她同她母亲的合影。那时的她应该是十五六的年龄,长长的头发,身材修长。坐在秋千上,身穿一袭碎花裙子,从法国回来的母亲站在她旁边,一只手轻轻勾住她的肩膀,脸上写满了温柔,那是一位母亲最美丽的表情。

母亲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她面对的是思想陈旧不堪的父亲和对鸦片情有独钟的继母,她要过的是纵使她一百个不愿意一千个不愿意也要过的生活。我无法想象,当年的她守在那栋老宅里,望着榻上沉迷于鸦片的父亲,是怎样的无奈和心痛,那些香气像一把把匕首,一刀又一刀地割在她的心上。她却不做声、不流泪,放纵自己的内心慢慢沉积成一个可以容纳千丝情万缕愁的天地。

自此,冷暖自知。

你告诉我,谁又能责备她的冷漠。她就像一颗原本饱满健康的树种,却生不逢时,注定在狂风暴雨的摧残下坎坷地长大。在没成型之前就过早地接受了现实残酷的洗礼,于是,一切都预示了她在长大之后会是怎样的苍劲虬曲。

她也不是只爱坐在书桌前的。

偶尔天气晴朗,她会拉着我的手和我一同上街。我最爱看她穿那件宽宽的丝绸褂子,色彩是渐变的浅绿,然而穿在她身上却一点儿都不俗气,风一吹,仿佛绿水秋波般荡漾开去。

我和她一起去百乐门看演出。

一同在夜晚的外摆渡桥上散步,看远处的霓虹。

她去丝绸铺子里挑最新的款式和色彩。搭在自己的身上,兴奋地在镜子前面转圈,然后羞涩地问我看起来如何。

她会为我买来只有在街边老艺人那里才能得到的小泥人。得意的表情挂在她脸上,那一刻我觉得她比我还像个孩子。

对。她就是一个孩子。

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一个把自己包裹在文字里的孩子。

一个别人眼中神秘高傲的女子。心中纵使藏着怎样的一番浓墨重彩,也无人知晓。

这样想的时候我总会有些得意。她的精神世界是一座蔷薇园。我误打误撞,却接触到了最真实的美丽。

我想待在这园子里。和她对话,和她交流。和她一同观看这个喧嚣繁盛又没落的世界所上演的一幕又一幕悲欢离合。

属于上海的这个夏天,很长很长。

路边的法国梧桐被阳光洗得油亮亮的。偶尔会下几天的雨,雨过天晴,空气中混杂着泥土清新的味道。我在这个夏天,路过一个又一个花园,一片又一片树荫,一座又一座欧式的建筑。然而我都没有停留,脚步不知不觉地就踏上了去赫德路一九二号的路。

有时候远远地地看到她站在阳台上。我就这样望着她,脑海中兀地蹦出了她曾经在《我的天才梦》中的描述。那是她年仅十四岁时的惊人之作。

西班牙式的白墙就这样将她心中梦想的天空切割成不规则的块与条。每一处棱角都那么清晰。她享受自己豆蔻年华里那些属于生命的喜悦。

我想着她在一个凉风习习的傍晚走在并不宽敞的小径上,两边栽满了灌木或者高高的香樟树,它们就像自己的观众,看年轻的她跳出独特的舞步。

我想着她会在早上天还没亮就趴在阳台上等待日出。看太阳的光辉洒向自己热爱的城市,洒在黄浦江面上,泛起一片刺眼的波光粼粼。

我想着她坐在小小的藤椅上,享受微风带给她的滑爽与清丽,听风中那些淡淡的苏格兰风笛声。

我想着她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坐上通往图书馆的双层巴士,伸出手去摘那些繁盛在枝头的绿叶……

我突然渴望自己变成一个忠诚的守梦人。

可是,梦想和现实,总会有一些差距。

当我只希望她对我一个人讲故事的时候,她的魅力,却早已像一颗石子被投进了平静的湖面,在大上海泛起了阵阵涟漪。

她红了。一时间各种报刊上都印有她的文字。她的爱好、她的经历、她的家族背景都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她成了人们眼中文学界的一朵奇葩,甚至她独爱的爱司头、高跟儿鞋也成了人们跟风的一种潮流。

她是渴望出名的。早在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她就告诉我出名要趁早。她说一个人假使没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还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特别的事,起码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是好是坏。

我知道她从小就受母亲的影响,希望有一天也可以像母亲那样光鲜美丽。如今,整个大上海,这个被人们喻为东方冒险家的乐园的地方到处都充斥着她的色彩。她的独特仿佛是一朵花,开在了太多思想被旧文学禁锢、渴望新生命的人们心中。可是,为什么我却不能发自内心地为她开心呢?

我依旧会去常德公寓。只是如今,她常常不在家。她有太多的宴会要去应付、去应酬。一楼的客厅也被她重新装修过,是她爱的欧式风格,富丽堂皇。各界的名流经常会在这里聚会,谈笑风生,我一眼就能在人群中认出她,她的眼睛依旧明亮,爱司头梳理得一丝不苟,服装也只穿最明艳的颜色和最独特的款式。还有她脸上始终不变的自然和笃定,让人深深地被她吸引,所以即使是当时的社交名媛,美丽也是同她无法比的。要知道人格的魅力永远要比娇俏的容颜更让人欢喜。

她写了一部又一部作品。在她的笔下演绎的永远都是最平凡的人。可经她一写,却又处处透露着独特。她有她自己的人生道理:好的作品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慰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她安排了一个又一个悲惨的爱情命运。就像一位指挥家控制着整场音乐会的格调,她也操纵着太多人的命运。

可她有没有想过,自己第一次的爱情,也像浓烈的结合之后爆炸出的细小灰尘,只是被记忆的风一吹,就隔天涯之远。

她和胡兰成的相识是因为一封信件。我不知道如此冷静到冷漠的她,为何在爱上之后也会这样痴狂。

我总是坐在她的身边,看她和胡兰成谈话。我第一次在她脸上看出别样的神采,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欢喜和喜悦。我恍惚中觉得,她已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她,那个在任何人面前寡言少语的她唯独在胡兰成面前像打开了话匣子,一发不可收拾,常常一坐就四五个小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我。

胡兰成走后,她总会在阳台上站一会儿,即使胡兰成的身影早已经消失在拐角的路口。我轻轻走到她身边,她的脸上还泛着红晕,我不忍心打扰她,可我还是担忧着。因为她是名噪一时的新锐女作家,前途无量,而对方虽然稍有才华,却只是一个早有家室,并且政治身份混乱的汉奸。

她的单纯,她的不谙世事,又怎是一个见异思迁,性格顽劣的男人能匹配的?

如今,你快乐吗?我走到她身边,轻轻问道。甚至不渴望她会回答。

她果然没回答。只是微笑着看我,眼眸依旧深邃如秋水。她摸摸我的发髻,翡翠发卡微微晃动了两下。

因为她早已经把答案写进了文字里。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没有比这更好的答案了。

这天突然下起了雨。炎热了一个夏天的空气,突然变得安静了起来。

夏天,是不是快结束了呢。

我好久没有去常德公寓。仅有的一次,我在远处望过去。屋里的灯光是温暖的,她现在,或许应该过得很好吧。

最后一次去常德公寓。

我还是决定不再和她赌气,毕竟那是她关于爱的选择,而我当初只是天真的想要看她幸福,所以才不满意于她所作的决定。

可我找不到她了。

一切都像原来一样,波斯地毯还是铺在原地,墙上挂着那幅她钟爱的油画作品,只是茶几上的花瓶里没有了鸢尾花。那些露珠跑去了哪里,它们是不是和我一样,渴望见到她?

她的书桌上罩着一层薄薄的灰尘。

茶几上的英语报刊也是几个月之前的。

你门外的信箱里塞满了很多读者的来信。

你在哪里。

我急得快要哭出来。就像小时候丢失了心爱的布娃娃,跑了很长很长的路,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把它丢到了哪里。

究竟发生了什么。谁又可以来告诉我。

我想到了报纸。我翻出了过去一段时间所有的报纸,搜索关于她的所有信息。

仿佛根据它们,我就能找到她。

我起初认为自己会成功的。因为我在报刊上找到了太多她的名字。

她后来嫁给了胡兰成。

她和胡兰成只是维系了短暂的婚姻。

她离开上海,去了香港。

她定居美国洛杉矶,又嫁给了美国作家赖雅。

她的生活拮据,只能靠写稿谋生。

她被发现在洛杉矶的家中自然死亡,享年七十五岁。

她的骨灰按照她生前的遗嘱,撒在广阔的太平洋里。

如果可以。我想知道,在你生前的最后时光,当你躺在洛杉矶的家中,你是否会想起自己在大洋彼岸的曾经。

是否会想起赫德路一九二号的常德公寓。我曾遇见过你。

我睁开眼睛。天已经蒙蒙亮了。

桌上还摆着我昨晚冲的咖啡,和一本厚厚的《张爱玲传》。

看来是不知不觉又睡着了。可是,为什么觉得自己那么清醒。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脸上。

我像触电般猛然惊醒。急忙穿好衣服,冲下楼去。

我现在只想去赫德路一九二号。

希望还能够遇上她。希望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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