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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盛夏去看雪 (1)

文/李昕

在我即将下笔的时候,手中的纸张被莫名撕裂,应该不是我的过错,或许是它太脆弱,但我留意到,那不经意间缔造的痕迹,参差,绝美。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注意观察某一个男人,是出现在我眼球里频率最高的男人。他总是喜欢让头发很自然地在风中飘荡,甚至不去理睬那遮住眼睛的刘海儿,我也喜欢那股自然,从不用啫喱或发胶。

男人个子不算高,总穿着双厚实的篮球鞋,深色的LV牛仔裤还有黑色的JACKJONES上衣,他喜欢把手插在口袋里,耳朵里会填满音乐,嘴里嚼着口香糖。站在偏离站台不远的地方,等公车驶来时他才混入嘈杂纷乱的人群,不紧不慢。

在这之前他一定会吐出嘴里的口香糖用纸包好,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他是个很讲究的男人,也或许他不喜欢将车内污浊的空气和口香糖混嚼在一起。

我被他深深吸引着,每一个动作,无法自拔。

其实我并不是个女人,那个男人长得也不是特别帅,我之所以这么留意他原因只有一个,我就是那个男人。这也是我在长久的观察后才有勇气得出的结论,因为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她”。

或许我可以尝试去做一个女人,穿着高跟儿鞋拎着小巧的手提袋,涂着很深的眼影或是诱人的唇彩,身体飘过周围的空气都会残留沁人的香。很容易的过程,可以让你变成一个女人。

在夜晚寂寞的时候,我做得出来,真正去尝试过一个女人的生活。过她们的生活。

杭州,遇见SNOW

SNOW是个女孩,一个偶尔会化一下妆的女孩。

我之所以会把自己误认为是SNOW,那是因为,她那勇敢展现出来的都是我骨子里最想做的。最想做而不敢做的。

所以我不断假想,假想已成为她。

穿肥大的土黄色筒裤,运动鞋,一身街舞女郎的打扮,不爱听舒缓的音乐,而是摇滚或爵士,从不喝啤酒,只喝马提尼或白兰地,不抽女士烟只钟爱三五,不懂什么叫妩媚,把惯用的稍带蔑视的眼光作为自己的招牌表情。

很多人会认为她是个疯狂的女人。而我不那么想,我想她应该是个寂寞的女人。或许她也是个冰冷的女人,像那个即使夏季也保持着零下5摄氏度的冰箱。

她只是在用男人所喜欢的一切来陪伴自己,唯一的理由,替代男人。

西湖边的南山路,Streaks Of Sunshine。

我们在这间酒吧认识,或许只能算作相遇。她坐在最靠角落的位置,一个人,我看不清她的脸。黑暗。

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模糊的方向,偶尔会看到那闪烁的烟头。我可以想象从她嘴里吞吐出的烟雾,瞬间弥漫,铺开在她白皙的脸庞,刹那包裹住她整个头颅。

我胡乱想象她抽烟时的模样,应该比成熟的北京女人和时髦的上海女人还要精致,那精致的模样只能想象。我还想那张会咀嚼烟雾的嘴里是否也会有迷人的芬芳。

吧里放着低沉的音乐,就如地板上突然窜出的一条裂缝,像蛇一样游走在每个人的脚下,断裂破碎的刺耳声震颤着鼓膜。

我并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间酒吧。或许是因为喜欢这个名字,和我一样。

阳光的裂痕。

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和她说过话,SNOW也只是我给她起的一个名字,我喜欢这样叫她。总感觉她就像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孤零冷漠,却很自由。

杭州很久没有下雪了吧,这座懒散的城市有着它自己的懒散生活方式,而精致的雪花是不会轻易光临的。

我想她一定是受到过感情的挫折,我也想和她一样整天泡在幽静的南山路,看着窗外迷人的风景听着沁人的音乐,用酒精香烟来支撑着度过一个个清晨午后黄昏黑夜。

而我不能。

我没有和她一样的胆量,我不敢去释放自己,没法像她一样,而且那也不是我所能适应的生活。我注定要漂泊。

在我快要离开杭州时我又去了那间酒吧,她仍然坐在那个角落,吞吐烟圈,这次她化了妆,紫色的嘴唇很深的眼影。

她很漂亮,像个妖精。

我会很满足地离开这个城市,因为我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在我离开前一天我又去了南山路,可没有遇到她。

这是我第一次找不到她,我等了很久无奈离开,在列车上我一直在想她去了哪里。

或许她已经完全改变不再去那个地方,最后一次见面时那浓烈的妆就是最好的证明。

或许当时她正和某个男人在阴暗的房间里做爱,而那天精心的打扮也是最好的解释。

她也是需要男人的,我想。

我看着窗外飞驰的风景,它们一个个像雪一样在转瞬间消失,还没来得及看清全部容貌,便已经过渡到了盛夏。

此时正是盛夏,SNOW从此消失不见,她还真是像极了雪花,永远不会在盛夏出现。

于是我开始找寻,找寻一个即使是盛夏季节也会飘雪的地方。

上海,不见的ELLA

深秋。上海的衡山路,两旁生长着高大的梧桐,不时会有一两片枯叶随风飘落。

偶尔我也会捡起一片夹在书里,我曾保存过火红玫瑰的花瓣,也是夹在书里。只是没想到第二年竟全部发霉,而这些树叶则不必担心,它们在飘落前早已被掠过枝头的风榨干水分,就像人被活生生剥去了灵魂,不是残忍而是对它的恩惠。

每天的我都会从中山公园那儿乘坐地铁,当我在这座高层建筑最云集的城市下穿行时,我会想到在我的头顶上会有一千五百多万双脚在行走,我能感到头皮和大地一起震颤。

每次从阴暗的地铁站里出来都有一种无比踏实的感觉。我不信赖于任何一种交通工具,还是自己的双脚踩在地面上比较踏实。

是的,我惧怕死亡,虽然对现实的生活不甚热爱但我想活下去。

偶尔会去一下龙之梦,在不加班的情况下,也就是那仅有的偶尔让我遇见了她,我叫她ELLA。

她工作于龙之梦七层的一家意式餐厅,服务生。

自从我见到她后偶尔变成了经常,而每次静静地坐在那里观察她也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明媚的肤色,沁人的长发,清澈的眼神。

因为她的缘故,我成了那家店里的常客,我总会选择靠窗户的位置,因为我发现她比较喜欢招呼靠窗的客人。

淡蓝色的工作服,紧身的牛仔裤,白色网球鞋。

她的清纯令收银台上妖冶的女人黯然失色。

她的微笑是我所见过的最完美动人笑容,那脸部莞尔的变化,嘴角轻微上扬,诱人的嘴唇充满光泽。香草布丁奶油蘑菇汤都比不上吮吸她那嘴唇般甜美,当然这一切也都只是想象。

我多次都想和她搭讪几句,但始终没有勇气,就如我在南山路的酒吧错过SNOW,虽然她不像SNOW一般冰冷,但我依然只是远远地望着。

她是个天使。

只要能远远望着就已经足够。

她是杯咖啡。

沉淀了自己的美,只为别人留下香。

我不知道自己对于她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情感,或许是爱,其实我是一个很容易就爱上别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不容易被爱。在我眼里,女人就和衣服没什么区别,我没有整天换衣服的癖好,但在每次出门前,我也会为自己挑选一身合适的外套。

有时候我会傻傻地在餐厅里一直待到打烊,然后悄悄跟在她后面,她也是在中山公园乘坐地铁,站在我曾经站过的位置,三号线。

那天我也是一声不吭地跟着她,看她走出地铁站,我站在那里,看她逐渐被这夜笼罩的城市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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