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出的活人要是帅哥还好,劫色的时候忍一忍就过去了,要是碰到个丑男,那就全完了……
没过多久,墨秋心和于遥就回来了,只听墨秋心道,“很好,一百米已经突破了9秒大关……”
于遥道,“嗯,下次一定突破10秒。”
白金金从厨房的窗口探出头来,朝墨秋心高喊道,“靠,有你这么当老师的吗?不思进取光想着退步。”
于遥抢上来说:“姐姐别误会,其实我进步神速。”说着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给你表演一个,你看那棵树上的鸟,我把它打下来。”
他掂了掂手中的石头,向着15米开外树上那只鸟瞄了瞄,挥手一抛,弹去如流星,白金金就眼睁睁地看着那只小鸟……继续整理羽毛。
她愣怔了片刻,就听离他们老远的树上“哎呀”一声惨叫,转头一看,只见一名侍卫头破血流的从树上掉了下来,在他面前的地上,骨碌绿转着一块石头……那侍卫作为墨秋心的手下,早已练就了敏锐的危机意识,他急忙爬起来诚惶诚恐地跪倒在地上对墨秋心道:“属下没有隐蔽好,请王爷恕罪。”
墨秋心在于遥肩膀上拍了一记,尴尬了片刻之后才给自己找到场子:“虽然准头差了点,但力道已经有了。”
白金金一撇嘴,“你就继续误人子弟吧。”
晚餐的时候,她把路上买回来的酒拿了出来,给墨秋心和于遥各倒了一杯。墨秋心浅尝一口,皱眉道,“这酒的味道……”
白金金不好意思的说:“我在路上买的,价格不贵,味道肯定比不上茅台。”她心说皇家的人脾气就是大,普通的酒压根就入不了他们的法眼,他肯定觉得这酒拿去当酒精灯燃料都不够格……
哪知墨秋心摇头道:“这酒度数太高,也容易上头,喝多了明天你会起不来。”他一拍掌叫来一名侍卫,道,“把那坛酒拿上来。”
看来他不让她喝,是准备了更适合她喝的酒,而且还是不容易上头,多喝也不会喝坏的酒。不过那是什么酒呢?难道是一百八一杯的宫庭玉液酒?
趁着这段时间,白金金举着筷子吃了好几块蒜泥茄子。酒很快就上来了,是一坛没有贴任何标签的红酒,估计是在冰窑里镇过,幽黑的坛身上丝丝发寒,送酒上来的侍卫把封口打开,倒在晶莹通透的陶瓷杯里,暗红色的液体质感非常强,在杯里像块柔韧的果冻辗转。
墨秋心举着杯子,倾斜杯体,看了看酒的颜色,说:“色似蔷薇,入口芬芳,回味绵长,不知情的人会以为是种没有什么劲道的甜酒,其实这种酒的后劲极强,便是海量的人,喝上一壶,也要醉个三天。但是,它妙的地方在于,它会让人醉,却不会伤人身体,相反,还颇有好处。”
于遥端起酒杯慢慢地小饮一口,赞叹道,“口感极好,不愧是皇室御用酒。”
白金金心里暗道真的那么好喝?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咕噜喝了一大口,这酒果然如墨秋心和于遥所说甜香顺滑口感极好,而且咽下去以后立刻就有一种由心底直到鼻孔的清香和口舌间的甜腻。让人觉得自己和自然那么靠近这下打嗝再没蒜泥茄子味了。
她一口把杯里地酒喝干,那侍从立刻恭敬的给她倒上。
墨秋心道,“如何?”
白金金点头,“味道好极了。不过”她晃了晃手中的白瓷杯,“如果把这杯子换成高脚玻璃杯是不是更好一点?”
旁边服侍的侍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墨秋心侧目,“照王妃说的办。”侍从立刻躬身,退了出去,并且很快的送上了三只高脚玻璃杯。
在烛光的映照下,那倒进玻璃杯后红色的酒液果然更加赏心悦目了,当然也更果冻了……
白金金再次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用餐巾擦擦嘴,对墨秋心道,“明天我要跟朋友去游山。”
这事得跟他说一声,凭他俩现在的关系,不要说只是跟朋友出去玩,就算是接到联合国授权的00000001号机密红头文件,明天就要跟着超人,蜘蛛侠,蝙蝠侠一起拯救世界也要跟墨秋心说一声,省得明天没那么早回来让他担心。
墨秋心看了她一眼,“朋友?”
白金金轻描淡写的说道,“也可以说是老乡。我们那里的第一美男方之迁知道吧?就是他。”
墨秋心点头,“知道。你的初恋对象。”
白金金愕然,“什么啊,我的初恋不是你吗?”
也许话太过于浪漫还是怎么滴,墨秋心脸上出现了很短暂的窘迫,脸色微红又有点佯装自然地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用餐巾擦着嘴角,愣了一小会才很快地抬起头说:“哪座山?”
“三清山。听人说那里景色优美,风景宜人,山中还有一座瀑布……哎,你问这个做什么?你是不是也想去?”
墨秋心立刻道,“不去。”
不去干嘛反映这么大,白金金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墨秋心立刻示意旁边的侍从给自己的杯里加酒,他那欲盖弥彰的样子让白金金更加怀疑了。
她小心翼翼的问,“你,是不是不想让我去啊?要不是不让我去,我就不去了,明天我在家陪你……”
看来只好对方之迁爽约了,希望他不要为此恼羞成怒,最后给她来个翻脸不认人。至于墨秋心,明天在家陪他吧。因为她的人生信条是:朋友诚可贵,工作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
墨秋心突然问道,“明天就你一个人赴约?”
“不是,张三李四小甲小乙也要跟着去,他们要帮我拿东西。”
“那你去吧。”墨秋心微微一笑,拿起玻璃杯和她“叮”的碰了一下,“记得带伞。”
第二天阳光明媚,今天她有一件很重要地事要办她很愉快的跟墨秋心和于遥告了别,对于墨秋心“记得带伞”的建议压根就没采纳。为什么呢?因为本章开头第一句说了阳光明媚,所以也就没必要带伞了。
此次出行墨秋心特地给她准备了一匹马,那马全身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马鬃看似没怎么修理,但花在那上面的钱肯定不比贝克汉姆少,顺顺滑滑的像一片蒸腾的云雾。
她骑着这匹“大白兔”一溜小跑,很快便跟等在路口的张三李四小甲小乙四家丁汇合了,四家丁每人背着一个大包裹,一身相同制服的他们步伐非常统一,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充当打手的狗腿。
白金金停下马,问他们,“知道今天是去干什么吗?”
四家丁齐声道,“为大小姐游山玩水而服务!”
“知道现要去干什么吗?”
“抢人!呃,不对……接人。”
带上这四人之后,白金金骑着马走在前,四家丁因为是走路所以要比她慢了半拍,正好走在了她的斜后方,四人呈箭头般的分开层次随着白金金到达了方之迁暂住的大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