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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七月十七日的夜晚,算是夏天里让人最难忘的几个日子之一吧。所有人都被夏日的热浪弄得昏昏沉沉懒洋洋的,似乎没有发生任何值得回忆的事。落日时的一片炫紫——和贻贝壳里的颜色一样——就算是一天中比较特别的景象了。

南湾沿岸的气温通常都在四到十六摄氏度之间,到了夏天也差不多,只有少数几个星期会突然间骤升到二三十度,酷热得就像是老天在和我们开玩笑,糊涂的邮差把热带的气候错送来这里了。不过和山区一样,太阳下山后气温就会跟着降下来了,只不过让空气冷却下来的不是海拔高度,而是海洋。除非经过太阳的烘烤,否则吹拂到北太平洋上的风都被又深又冷的海洋冷却过,因此对于峡湾沿岸长大的小孩来说,晚上只穿T恤简直是一件怪事。这又是一个典型的峡湾之夜,手中的桨像是一支湿淋淋的火把,每一次划动,都会在水面上溅起点点光亮。

磷光闪闪的夜晚将船桨变成了魔杖,把孩子们变成了巫师。我沉溺在这种神秘的幻想中已经好多年了,听过克拉马教授解释其中的原理后,反而让我的幻想更丰富了。

在某些浮游生物特别繁盛的日子里,整个海湾会布满许多比尘埃更细小的发光性植物和动物,它们不断相互撞击,在海水被搅动时也会发光。这样的夜晚在平静的内陆水域通常并不起眼,但在海边,当浪花冲击到岸上激起一片花火,总能烙印在我们的心中。教授的解释让我明白,大海里生物的密度要远大于陆地上,就连那三十多米长的蓝鲸吃的也不过是米粒大小的磷虾,就像大象靠吃小昆虫维生一样。

就这样,我被热浪和磷光所诱惑,划着小舟来到海湾上。我没有带袋子或铲子,因为在这最安静的时刻,除了莹然如玉的船桨和其他熠熠生辉的东西之外,我一无所求。我坐的位置太低,除了我自己制造出来的亮光,以及飞梭而过的鱼激起的点点流星之外,看不到太多东西,但在彭罗斯角附近翻腾着的一抹闪光,是如此的夺目,让我忍不住改变了航道。

我猜那可能是一只顽皮的海豹或鸟儿打架所造成的,但那亮光又强烈得不像是它们的杰作。它并非一闪即逝,而是持续了很久,因此即便相距四百米,我还能赶得及划过去看看。划到附近时,我放慢了速度,在还不清楚那狂热的东西是什么之前,我可不想贸然地闯过去。在我敢靠近的最近距离外,我转开快没电了的头灯,感觉自己像是划进了某个古老的航海故事里——船长们发誓自己真的看到过水面上有多臂怪兽在翻腾的那种故事。

我随着水流往前漂,那骚动的亮光横跨大约有两米,本来看着像是在黑暗中发亮的大章鱼,但随着我的靠近,也渐渐变成某种我似乎了解的东西。我曾经在书上看过,海虫偶尔会群聚在海面上交配,但我从未见过甚至不敢想过会有这么多、这么大的海虫。它们离我还有五六米远,但我可以数得出来的就得有十来只,它们扭动着蓝绿色的身体,每只几乎都有六十厘米长。这些好色的发光海虫,我发誓这一定是我这辈子看它们的最后一眼,光是想到它们可能扭动着身躯钻进我的小船里,就足以让我心惊胆战。我疯狂地一阵乱划,朝着长青州还未开发的海岸线逃去。

那附近有所大学,能彰显这一点的唯一线索,便是位于一整排高耸杉树外的那片裸体海滩。在那里最常看到的是留着大胡子、满身刺青的男人,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不小心掉了浴袍一样;但偶尔也会出现个把全身赤裸的女人,这足够引诱我不时地过去逛逛了——就连晚上也不例外。我把小船划得更近些,近到可以看清海滩上有一堆压皱的牛仔裤和一只半空的酒瓶——因为刚才的海虫,心脏还在跳得飞快的我,急切地往海滩上张望,希望能在凌晨四点的月光下,看到一群酒醉的裸体女人在沙滩上狂欢作乐。

我让潮水将小船托高滑上岸,没有搁浅,也没撞上山坡冲刷或跌落下来的大石头和树桩。

我努力搜寻,终于看到有个东西正在泛着泡沫的海水边缘摇晃。

当然了,我头一个想法是,但愿那是一对纠缠在一起的情侣,不过那东西看起来太长太大,就算是一对胖情侣也不可能。我靠得越近,越觉得那像是一只麻斑海豹,但未免还是太长了。莫非是海狮?但我知道海狮不会出现在南湾的泥滩上,而且体型也没这么大。我将小船拖上海滩,伸了伸腿,朝那不知是什么鬼玩意的东西走去。不断拍打着海岸的潮水,让人有那家伙还活着的幻觉,但其实这只生物已经发臭了。它至少有两三米长,身体有鲔鱼那么大,但完全没有鲔鱼的那种优雅。它身上有鳍,但没有鳞片;它不是海豹,也不是海豚、海狮或幼鲸。我越看越觉得它像是某种史前生物,巧克力色的皮肤上疤痕累累,仿佛曾经被拖船擦撞过或被人从碎玻璃上拖过。它身体的侧边还有弯弯一排的环状伤口,我惊讶地想到,这似乎和那只巨鱿触手上的吸盘大小差不多。

我解开我的系船绳,绕在那只鱼的尾巴上,再将绳子另一端绑在一根残树桩上,暗自祈祷这树桩不要随潮水漂走。然后我把船推下水,努力地往家的方向划,像一根燃烧的引信,跨越了黑色海湾的两个对角。我想象着安琪正从上方看着我,为了打动她,我奋力摇桨,之后手臂还因此酸痛了好几天。

这一次来的只有克拉马教授和一位州政府的生物学家。一开始,我还担心把他们叫来只是白忙一场,但他们看了那鱼一眼后便对视了一眼,从那神色看来,我知道这对他们而言绝不是一次普通的发现。

不过,教授还是尽了他的首要义务:先教训我晚上独自划船出去有多危险。他检查我的救生衣,咂巴了一下嘴后,又检查了我的小皮筏。

这艘皮筏是在一次神奇的暴风雨中漂来的,之后爸爸要我把它放在我们屋子侧边的沙滩上,放了整整一个月。尽管那是将近一年前的事了,但我仍然很害怕随时会有人来把它要回去。

“你就划着这个东西到处跑?”他问。我看得出来,这只小船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个二十多厘米长的便宜塑胶废料。

“它完全不会漏水,”我辩护道,“而且从来没有翻过船。它很完美的……对我来说。”

教授又嘟嘟囔囔地说了一些要小心之类的话,就跟生物学家一起去查看那条鱼了。我没有说出发光海虫,也没有询问巨鱿的事去打扰他们,只在等了一会儿后才向他们指出那些伤口。

生物学家透过厚厚的眼镜盯着那条鱼,镜片将他惊讶的表情更加夸大变形了,然后他不时瞥教授几眼,想确定他们注意到的是不是同一件事。这些家伙就是这样,只会埋头测量、分类、素描画像和嘀嘀咕咕一些专有名词,在做完这些之前,他们绝不会说出自己的想法。我猜这是一只底栖鱼,但我不明白,这只来自海底深渊的神秘怪鱼,就像那只巨鱿一样,通常应该只会被发现在抹香鲸的肚子里才对,为什么现在都出现在我面前?好一会儿后,两个大人终于迟钝地勉强承认了一件显而易见的事实:它侧腹上的环状伤口,不论是形状或大小都的确与巨鱿的吸盘相符合。

“天啊!”教授呻吟着说,“这只褴鱼跑到这里来做什么啊?”

让人吃惊的是,他提出这个问题时并没有看着那个州政府派来的家伙。“你想它们是一路搏斗着游到海湾来的吗?”他问,“天啊,迈尔斯!”

我开始兴奋起来。他的话让我脑海里的鱿鱼动了起来:它挥舞着黏糊糊的、像鞭子般的触须,和这只底栖大怪鱼搏斗着。两个家伙一定是从无底的深海一路翻滚摔打来到峡湾上,并朝着浅水域接近,在一阵乱斗后,终于精疲力竭而死。

“我的老天啊。”克拉马教授又感叹了一次。这只鱼当然会令我感到惊讶,但教授可是见多识广又博学多闻的,他一定是困惑极了,才会这样把老天爷挂在嘴边。

差不多同一时刻,我开始暗暗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被选为传递某种讯息的人了。也许弗洛伦斯说得对,我心想,我真的是被派来这里做大事的。

不过是找到两只死了的怪物就这样自大,这听起来或许有些孩子气,但有哪个十三岁小鬼可以在这种让海虫兴奋发光交配的奇特夜晚中,看着两位厉害的科学家彼此交换怪异、兴奋的眼神呢?他们的手电筒在那鱼的身上闪烁,让它看起来更像是不属于真实世界的东西,仿佛是海洋吐出的某种遗迹,要提醒我们人类的知识实在少得可怜。但这景象如果出现在白天,就不会有这样的效果了。

这时,一对衣不蔽体的大学生情侣刚好经过我们身边。原本吵吵闹闹的两个人,看到那条鱼的瞬间也困惑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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