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整个数码城,花了四百块大洋搞定一款黑色的不起眼的山寨机。
手机摔了的两个小时以后我就开始想搧自己,何苦跟人民币过不去。谁都会背弃你,唯独这样东西是最能给你安全感的。关键时候我却愚蠢的跟钱过不去!
Sim卡装进去,开机后就显示有很多未接来电。大部分是客户,我一个个的回了。拨通最后一个号码的时候,那头响起清脆而好听的声音,好像春日山涧的清泉:“刘珩,你好难找!”
“你是……”我迟疑。
“我程曦啊。你在哪儿呢?”程曦的声音很高兴,“今天有空吗?一起吃饭吧。”
我欣然答应,随即很俗气的想起付账的问题。兜里的五百大洋可是要撑到本月二十号发工资那天的。
“我们六点在陶然居见面吧。”程曦愉悦的说。
去往陶然居的路上我感到一阵阵的难受。公交车里拥挤异常,一股怪异的人味拥堵着我的嗅觉。陶然居以前也去过几次,是贵得要命的所谓概念川菜。我开始安慰自己,点几个清淡点的,五百估计也够了。大不了明天问paul借点生活费。如此一想,顿时轻松了。
程曦今天穿着墨绿色的球衣,梳一把干净利落的马尾。倒有几分学生的模样。她没有化妆,但是肌肤胜雪,乌黑的眸子闪着星样的光芒。
我去的时候,她已经点了一桌子的菜。我头皮有些发麻,强颜欢笑着说:“现在流行瘦,你就这样来保持身材?”
“为了身材放弃美食,岂不可惜?这里的鱼头皇一级棒!”程曦乐呵呵的说,样子有些故态复萌,就是个馋鬼。
我索性豁出去了,笑嘻嘻的说:“饿了,开动吧!”
“刘珩,这么多年你到哪儿去了?”程曦问我。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从这里去了a城读书,然后又回到这里工作。期间的故事长得可以写一本回忆录,此时却无从说起。那年,爸爸从马上跌下来,我就被送到福利院。我们是在福利院里认识的。
“是你先离开的,应该我问你。”我笑。
程曦帮我到了红酒,味道很正。我一口就把它喝完了,这酒起码得上千元一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的一切都喜欢用钱来衡量。可能是我太缺钱了。
程曦点了根烟,她的指甲上是粉红色的甲油。手指如同一根根的玉葱,灯光下像透明的,连肌肤下面的血液都能看得见。
我不觉得女人吸烟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是程曦给我的感觉应当是后来被家境良好的人家收养,过着优渥的生活,接受高等教育。但是此时她眼神流露出淡淡的忧郁,那神色几乎是寂寞的。满桌的菜几乎都是我在吃,她只是稍稍动了动筷子。
“这些年我大部分时间都在美国。现在我老板的生意到了国内,所以就过来了。”她水样的眼眸满含笑意,眸子的深处却有些忧伤。
“哦。”我笑,“你现在都成女强人了。”我们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原来她被一位富商收养。毕业后一直在HL集团工作。那是美国一个很大的金融地产公司。我很羡慕她,因为她有耶鲁大学金融硕士的学历,丰富的工作经验。她的眼角眉梢流露着自信。
而我,乏善可陈。一个连大学都没有毕业的女子,几年换了十多份工作。如今依然是一个小杂志社的广告部助理。在程曦面前,说不自卑是假的。
可是更加悲伤的仿佛是她,她喝了大半瓶的红酒,醉得无法走路。我扶着她,用信用卡付了两千块的饭钱。我真的心痛,心痛得肠子都扭曲了。
“你住哪儿?”我一只手扶她,一只手挎着她那只LV的大包。
程曦的醉态可掬,但在我眼里毫无感觉,我只是后悔让她喝那么多酒。
“刘珩,我总算找到你了。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朋友,你说,以后还陪我喝酒吗?”她迷离的双眼瞅着我,身体毫无重心的东倒西歪。
“喝,怎么不喝。我说你到底住哪儿?”我热的满头大汗。程曦已经彻底喝醉了,我没钱给她开旅馆住,只能将她带回家。
程曦看上去挺轻盈的,怎么醉了就跟头小母猪似地?把她安顿到我那张一米二的床上后,我筋疲力尽的在地板上倒头就睡。
※ ※ ※ ※ ※ ※ ※ ※ ※ ※ ※※ ※ ※ ※ ※ ※
我在一阵锅碗瓢盆的撞击声中醒来。揉着眼睛走到厨房,程曦正在灶具前忙活。她穿着我家常的汗衫,身材玲珑有致,可惜我不是男人。
她转身对我露出灿烂的笑,昨夜的宿醉在她眼眸下留下了些许黑影。她手里拿着的两个盘子里装着煎蛋和香肠。
“不好意思,昨天麻烦你了。”她将盘子端到桌子上,我的家就只有一间,所谓厨房也是我自己隔的,里面就一个电磁炉,因为不愿意和别人共用一个灶头。房间里的陈设很简单,一张床,一个书桌,一个柜子和一个饭桌。饭桌很小,只能供两个人吃饭。当初综合考虑了交通费和房租,最后决定租下这里,属于二环内。上班也比较近,就是面积小。
“好香。”我闻到了煎蛋的香味,食欲为之一振,“你挺能干的。”
“你不知道吧,我从小就特别会弄吃的。因为我喜欢吃啊。”她笑,“刘珩,我要结婚了。”
“是吗?”我替老徐叹气,程曦不用问也不会出演他的话剧了。“什么时候?看来我们真是有缘,记得吗?小的时候就说好的,要参加彼此的婚礼。”话一出口,我立刻后悔了。真的怕她问我什么时候结婚。
谁知她好像并不在意,思绪不在此处。“你说,结婚真是那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吗?”她忧郁的神色又浮上了眉梢。
我想说:结婚是暗无天日的一件事。但只是不置可否的笑笑。
“刘珩,这几个月我会一直在s城,结完婚我就要辞职了。然后跟我丈夫回英国,我在这里的这段日子,咱们常常见面好吗?”她诚恳而热切的说,眼底蒙着雾气。
“好,下次带上你未婚夫。让我瞧瞧,什么样的人才配得起我们程曦。”
程曦在镜子前化了个妆,将头发盘起,立刻容光焕发,成了一位职业女性。
“我赶着去上班,再联系。”程曦笑起来眼睛如同莹莹的弯月,丝毫看不出宿醉的样子。
她走后,我慢吞吞的收拾碗筷。今天休息,一会儿要去医院看爸爸。但是,这次能给他买什么呢?上次答应给他买的模型轮船,要一千多块。发工资前我是买不起了,要不买点他喜欢吃的吧。说不定他已经把模型轮船的事给忘了。
我收拾好一切,回头就看见书桌前日历牌下厚厚的一叠粉红色的东西。不说也知道是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开始对人民币百元大钞的那种红色特别敏感。
那叠人民币上贴着个便利贴:昨晚应该我来买单:)具体数字不知道了,多退少补吧!
程曦的字像美工的卡通字,估计是英文写多了,中文字的笔画里都有些弯曲。
我抬头就看见写字台上的日历牌用水笔标出来的交水电费的日子、交房租的日子、交宽带费的日子、帮爸爸买营养品的预算,以及还钱给paul的日子……我的双颊突然就烧到了耳根。我生活的窘迫一眼可知,手里这一叠人民币变得像烫手的山芋。那叠钱估计也得上万了,我的鼻子又发酸了,最近特别容易伤感。一度以为自己已经金刚不坏了。
想给程曦打电话,但是能说什么?
※ ※ ※ ※ ※ ※ ※ ※ ※ ※ ※※ ※ ※ ※ ※ ※
天气很好,医院草坪上都是散步晒太阳的人。爸爸坐在长椅上看小孩子放风筝。
“你看!”我笑容满面的双手捧上电动帆船。
爸爸迷茫的回头看我。
“这个送给你,我们一起去池边玩吧?”我笑着说。爸爸才五十出头,但是头发已经花白了,他布满皱纹的脸上带着迷惘的笑容。我知道他又不认识我了。
“我是囡囡。”我望着他,从小他就这样叫我。
“囡囡……”他低低的重复着,然后展开微笑望着我手中的大船,“给我的吗?”
“当然。”我拉他的手,“走,我们去池子里玩。看谁开得快!谁输谁洗碗。”从前和爸爸下棋,输的人总要洗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试图用一些我们熟悉的对话唤起他对从前的记忆。但都是徒劳。
爸爸很高兴,他骨瘦嶙峋的手操控着遥控板,灰色的眼眸里闪着雾般的迷蒙笑意。
“小珩。”
我回头,黄院长站在我身后朝我笑,“黄阿姨。”爸爸住到这里已经将近六年。黄院长好像也成了亲人。
她手插在大白袍的口袋里,带着淡淡的笑意,“你爸爸近来的情况很不错。法国来了一批新药。萧先生昨天才打了三十万过来……这药对你爸爸病情的控制很有效果。”
阳光从池边绿色的树叶夹缝里头下来,细细碎碎的白光仿佛是下雪。我感到寒冷,从寒冷里又生出一种欣慰来。
“我赢了。”爸爸回头对我笑,“你要洗碗哦。”
“知道了。”我走过去挽他的手,“我带了你喜欢的豆干和猪肉脯。我们回去吃吧。”
爸爸点头,突然抬头看着我问:“你是谁?”
“我是囡囡啊。我是你女儿!”我将爸爸领口的扣子扣好,靠在他肩上,“你一定要记得,我叫刘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