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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一阵敲门声将我惊醒。我知道可能是燕秋。我没有动。我真的不想再见到她。她见我没有动静,就在外面喊我。我还是没有动。她就在外面哭。我还是没动。最后她走了。我翻了个身,只觉得浑身无力,又沉沉地睡去。

后来燕秋还找过我好多次。她每天要给我打十次手机,我一次都没接,后来我干脆把手机关了。她曾将我堵在上课的路上,当着众多学生的面将我抱得紧紧地,还要吻我,像电影里的那样,我反感极了。她始终不了解我,而且太任性了。我冷冷地对她说:

“没用了。你不要再这样糟蹋你自己,注意你的形象。”

她跟着我竟然到了我上课的教室,还坐在我旁边。我又移到了别的地方,她又跟着坐到了我的旁边。全班同学都看着我们。我的脸红红的,所有的面子和自尊都没有了。老师来了,她就向她旁边的我的同学要了一张纸,还借了一支笔。她给我写着信,告诉我她的难处。她写道,她是真的不能没有我。这些天来,她没有上成一节课,她的脑子里全都是我的影子。老师批评了她,她也不能静下心来。她说,那个“叔叔”的确和她以前有过一段不正常的来往。他是一个老板,她到他那儿打过工,他盯上了她,一直缠着她。

她再没往下解释,我也不想知道。我看过后给她写了一句话:一切与我无关,用不着解释。

她跟了我两次,我就无法上课了。我现在是又怕她又讨厌她,为了躲避她,我退了租的那间房子,在附近我又租了另一套小房子。我也不敢回家,生怕父母亲知道骂我。我整天躲在那间房子里看书,倒是看了不少书。

半个月之后,我才去上课。刘好一见我就说,你这些天躲到哪里去了?我们到处找你都找不到。我问找我干什么。她说,燕秋有一天在学生区写了一张告示,上面写道:胡子杰,我真心真意地爱你,今天下午三点半,我在实验大楼顶上等你,如果你不来,那就永别了。所有的同学都到处找你,可是没找到。他们还给你家也打了电话,你妈说不在家。这件事惊动了学校上上下下,几乎全校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和韩燕秋的关系,也知道你现在抛弃了她。

幸好没有人找到我,而她则被校警找到了。

从那以后,韩燕秋的理智似乎恢复了。她把我的电脑让刘好还给了我。我打开电脑,就看见电脑的显屏上出现一行屏保字:我永远爱你。我再打开文档,只见里面一个她写给我的文档。在那篇文章里,她写了她的很多感受,包括她那次若是见到我要自杀的遗言。我看得惊心动魄,却一点儿都不感动。经过她的这么一折腾,我对她的这些行为充满了反感。幸好一切都过去了。

她的那张告示使我也在学校里成了名人,一时之间,所有的人都知道了我。走在路上,我常常会看见女生们在我后面指指点点。

人们说,吴静怡被我弄得神经出了问题,修了学,现在韩燕秋又被我折磨得像失了魂似的,而我对她们似乎除了玩弄之外,没有一点儿真诚和节制。有一天,刘好对我说,女生们私下里都叫我花花公子。我当时听过后很生气,用眼睛瞪着她。她既想笑又有些害怕地说,我可没说,再说,你自己觉得自己不像吗?

像就像,我才不在乎呢。

我想过了,其实天底下本没有什么道理可讲,只不过大多数人认同某一种做法,且这种做法会给人们带来好处,这才有了道理。这道理并不一定就是对的,朝朝代代都有变数。后来就有了权威,于是有了所谓的真理。全都是些骗人的鬼话,大部分都是为某些人服务的。我才不信呢,凭什么我们的行为都要让那些条条框框来衡量?凭什么我们就得相信圣人的想法是对的而我们的想法就是错的?

我在父亲的书房里发现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上面说人类最初是没有家庭的,是群婚制,后来有了一种家庭的简单形式,说什么一个家庭的所有兄弟是另一个家庭的所有女人的丈夫,再后来又出现了一种叫对偶婚的,即一个男人在一定时期内只可以和一个女人好,当他们不愿意时马上就可以分手,而和另一个女人好,没有离婚的麻烦。我觉得这个制度是最好的。至少人们不用考虑那些多责任,也不用那么麻烦地结婚和离婚。人们可以永远地谈恋爱。多好。如果我生在那个社会,就占便宜了。

使我惊异的是,在很多民族的原始时期,女子要出嫁时都要出门和别的男人好一次,即可以乱来一次。到现在有些民族还保持着这种习俗。真是叫人大开眼界。可见,过去是没有什么贞洁观的。现在为什么会有呢?我对韩燕秋的厌恶是不是与这种可恶的贞洁观有关呢?肯定是,只不过我自己不知道而已。人的有些观念是在暗处起作用的,比如人的血统。

既然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道德,就不能说这个时期的道德是对的,那个时期的道德是错的,只能说这个时期需要这样的道德,而那个时代需要那样的道德。这大概就是历史观吧。但这是个自由的时代,开放的时代,只要你不违反法律,不伤及到别人,你尽可以按自己的想法生活。

为什么不呢?

这就是我的想法。其实这个想法也并非我独有。我的同学大部分都是这样,只不过很多人容易随波逐流。而那些随波逐流的人就成了所谓的集体,他们并且构成了时代,还要消灭我们这些个别的异端。

其实父亲每天都能收到好多书和杂志,都是新出的。有些有他认识的,有些是他不认识的,想引起他注意的,甚至想让他写几句,当然最好是说几句好话。父亲是很吝啬的,他很少评价别人。他的评价一般都是在我的大脑里发表。正好我也是学文学专业的。我妈也不希望他说好话,如果要说,拿钱来。有时候我并不觉得我妈不对,因为父亲是要付出时间和心血的。很多杂志和书他并不看,特别是那些前卫的或时尚类的,而这些就成了我的快餐。我将它们拿到我租住的房子里去。久而久之,我似乎对什么都知道。父亲知道的全说给我了,他不知道的我则替他看了。

吉它我也很少再弹了。即使要弹,也肯定是弹给某位女生听。我将那把欧阳送我的吉它从一个很古的牛皮吉它袋子里取出来(那个袋子是我专门让人做的),然后走过去拉掉灯,将吉它轻轻地抱起来,随意地拨弄几声。那几声是最能拨动人琴弦的,它们虽然没有章法,但因为它的出现使人们忽然从别的世界里进入到一个纯粹的世界里,而那个世界正是人们久违了的内心世界。等屋子里的黑暗慢慢地散去,外面的暗光透进来,当然最好是有月光坐在地上,我才会轻轻地弹奏起来。我不会去看吉它,我早已熟悉了它,就像阿炳早已熟悉他的二胡一样。我会闭上眼睛,或者会看着窗外。那些女生从我忧伤的眼睛里看见音乐从那里汨汨地淌出来,流了一地,流到了她们的心里,然后从她们的心里又流出去,到了很远很远的谁也不知道的地方,仿佛是去了虚空。就像光,不知道它们最后停留在了哪里。有时候想起这一点,让人突然伤感和绝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所不能达到的地方真是太空了。空到了让人不知所措的地步。

在月光更亮,在不夜天更静,在她们的心完成地沉浸在自我的大海中时,我才会轻轻地停下来。实际上,这种停止是我和她们早已想要的,因为我们都不想长久地停留于自我的汪洋大海里,但是我们又有些不愿意,所以就在音乐的海洋里飘泊。当琴声停下来时,她们忽然间觉得是自己停下来了。有人还长长地出了口气,仿佛进行了一次心的跋涉。有人忽然间被惊醒,内心的眼睛刹那间睁开,现实又苏醒了。有人从头至尾一直在看着我的手,害怕我把某个音弹错,一直在内心中惊异。还有人则适时地流泪,她们脆弱的内心不堪一击。也有人在鼓掌,但她们肯定是不懂音乐的。

直到得到一片赞美声时,我才会放下琴,起身去把灯拉开。另一个世界来临。但是,她们内心中某个隐秘的世界被打开后就再也不是处女地了。我一直觉得人的内心中有无数个世界,有些是被开发了,而有一些是很少被开发的。那些开发的世界已经被多多少少地污染而失去了知觉,但那些刚刚被开发的世界则很敏感。

敏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爱情即将来临。它惊异、慌乱、好奇、新鲜、激动、无措,甚至无知。它们是一颗心即将委身下嫁于另一颗心的端倪,是神经。

一把琴居然有如此的魔力,确是我始料未及的。在过去漫长、混乱而又荒芜的大学岁月里,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看清过它。它使我忧伤,使我有一种高尚的微念。

是的,高尚,这说起来多少有些可笑。在我的内心中,无所谓高尚,也无所谓卑鄙。这一点与父亲是绝然不同的。我觉得一个人做某件事和怎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你不一定能知道。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所以要想了解一个人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所以我不愿意去了解人。我愿意做的是尽量地不去发牢骚,但事与愿违,很多事总是看上去很霸道,你无法无动于衷。

我就这样开始了我花花公子的贵族生活。英语勉勉强强地考了六十点五分。真悬,有时候我觉得那些阅卷的老师真他妈可笑,干嘛不给个六十一分呢?但我给别人说的时候,我觉得很是吃亏。那零点五分真是多余。我对这种全民学英语是很反感的。作为一种教育似乎有些道理,但把它强调到丢弃我们的国语可真到了卖国的地步。只有这一点,我和父亲达成了一致。他说,等到我们的第四代、第五代时,就不会国语了。我笑着说,那时候,你写的这些东西肯定不存在了,你别希望他们看到,即使看到了,也看不懂。他不笑,他真的伤感起来,真的害怕他的后代看不懂他了。

我不愿意考研究生的一个原因就是外语。虽然我的外语还可以,但考汉语的研究生竟然可能会被外语拒于门外,实在是件可耻的事,就像过去那条“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差不多。如果把外语当成一门考查课,我可能会考;如果不改,我是永远不会去进那个门的。我宁愿一直呆在中国,反正我这一辈子也不愁吃不愁穿的了。

不过,关于学语言这一点,父亲倒是有点遗憾。他老给我说,他应该学点外语,鲁迅当年还自学呢。我反击他说,人家那是为了启蒙,是要把大部分人看不懂的东西翻译过来,你就不同了,大部分人都知道是什么了,而且有专业的翻译人员翻译出来了,你干嘛还要浪费时间呢。他说,他老是不大相信别人翻译的对不对。我说,那你也不一定就理解对啊。

骂归骂,但学英语的风气在学校里是压倒一切的。很多人想出国,就让人家学呗。反正我不想,我就呆在我的租界里消遣光华。青春的确是有光的。有些女孩子并不漂亮,但浑身都有光。它会照亮我们的心。

朗莎就是这样的一个发着光的女孩子。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是在一个雨后的下午。我当时并没有看清她的样子,那时我正和同学们说笑,只觉得有一种力量将我的头和目光毫无异议地扭转过去。我只看到她在笑,是和她擦肩而过的一个女孩子打招呼的。就在她转过头来时,已经与我擦肩而过。我只好回过头去看她,只觉得她浑身还散发着香甜的力量,她走得很快,黑发在飞扬,她一直笑着,让人觉得她的心是一粒光。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实际上,那是在我第二次见她时回忆起来的感觉。第二次见面就有些奇特了。

一天,南子突然来学校找我。他当然是无头的苍蝇,无处找我了。就问我爸我的手机,于是我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是来找演员的。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很脏的人,胡子很大很乱也很脏,据他介绍是电视台的一位导演。那位导演想把南子的一首诗拍成诗歌TV,而那首诗是一首爱情诗,于是就要出现一位美女,且是很妩媚很会演戏的美女。南子说,你不是认识很多艺术学院的女生

吗?

我不大愿意去那里,就找了个借口没去。后来那位导演说,干脆写个海报让愿意做演员的到你跟前报名得了。我一听很高兴,但一想就不干了。我怕燕秋来报名。再说,我也不想住在宿舍里。我给他们找了一个学生会的干部,让学生们到学生会去报名。为了先感谢那位干部,南子特意要请他喝啤酒,于是,我的那位朋友和我们一起坐到了学生区附近的一个小卖部门前。

喝了一扎啤酒后,南子和那个导演有些微醉了。那个导演竟然开始在大路上跳起舞来。南子将他喝住。南子也是南大毕业的,所以才取名为南子。南子对南大是有敬畏的,或者说是有感情的。他很少说话,说也只是说他曾经在这里的枣树林里读过书,和两个女孩子约过会,可惜那个年代太保守,他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但他为她们写过不少诗,有些都刻在那些枣树上,只可惜它们都不存在了。那里现在是一片高楼。他诅咒着现代社会,声音大到让很多人驻足观闻。突然间,他又沉默了,黯然神伤。他比父亲要小得多,所以我不害怕他。他也觉得我和他不应该是两代人,应该是兄弟。他的眼睛看上去非常忧伤,手里的香烟散发出的烟雾将他的眼神每每模糊。这个时候,他看上去有些女性气,一脸的温柔。这是我在一些诗里面和小说里读出的所谓的江南才子的脸。原来是抽象的,今天忽然间有了具象。这使我感动,拿起酒杯和他碰杯。我的话很少。

他突然间说起那次在我家里听我弹吉它的感受,强烈要求我必须在现在给他弹一曲。我说吉它还在租的房子里,离这儿有段距离。他不行,非要我拿来。我说,要不就到我那儿给你弹。他说,不行,我今天晚上必须在这儿度过,我要重温大学的浪漫和忧伤,我今晚上睡也要睡在这里。他的话虽然不像是真的,但他说得很真诚。我的那位朋友自告奋勇要替我去取吉它。我给他说了具体的地址,给了他钥匙。不多一会儿,他拿来了吉它。南子看着我的吉它套子,眼泪都要下来了。他说,他妈的,你太叫人伤感了,你他妈的本身就是件艺术品,无论你的身体发肤,还是你的内在精神,都他妈的叫人神往。

我给他弹起来。有些不适。我很不喜欢在这种地方弹吉它,但为了南子我愿意破例。我只好闭上眼睛,因为睁开眼睛就会看到嘈杂的人群,会影响我的情绪。好在我弹了一会儿,就觉得外面的世界已经不妨碍我了。我弹了一曲《老鹰之歌》,又弹唱了一首《爱的宣言》。南子听完后眼里噙满了泪水,连声说“杀人的音乐”。

我睁开眼睛,发现不远处有一对恋人在看着我。我的那位在学生会的朋友认识他们,跟他们打着招呼。他们过来了,跟我们一一认识着。那位女孩子满眼都是春风,我觉得在哪里仿佛见过她。在她转过头时的一刹那,我想起来了,是那个发着光的女孩子。

她就是朗莎。外语学院英语系二年级的学生。她的眼睛并不大,似乎是单眼皮,但是很有神,特别会笑。乍一看,她并不算漂亮,可是,当她冲你笑过后,你就再也不能这样去评价她了。我发现她长得很精致,白净且光亮的皮肤,微微上翘的鼻子也似乎很亮,笑起来露出亮晶晶的牙齿,牙齿也很整齐,像是精心长上去的。嘴很小,笑起来时小嘴儿嘬着,鼻子上露着一些小皱纹,眼睛里异彩四射,非常迷人。她的穿着也很讲究。一件紧身的套装使她显得与众不同,同时又使她的身体从那身体里流了出来。对,不是显,而是流。那件套装婉如职业装,又很休闲,肯定是费了很多工夫才买到的。里面的衬衫也是既时尚又有些严肃,领子上的碎花看上去很鲜活,很可能是手工做成的。我妈就很喜欢这种衣服,但这种衣服是很挑人的。有些人装上它不伦不类,还不如穿得平实些,但有些人穿上它就是锦上添花。这种衣服还不好买。看得出来,她的家庭也不简单。

她从头至尾没说一句话,就是露着不同的笑姿。起初大家都在谈我的音乐,但后来就被她的笑容迷住了。第一个沉不住气的是那个导演。他肯定是喝多了,脸红得像动物园里的猴屁股,话却多得很。在他的提议下,我们喝了不少酒。朗莎的男朋友看上去还不错,像个男人。他说他早就知道我。于是,我和他也喝了不少酒。最后,那个导演终于对南子说,你看她怎么样?南子从深度眼镜片下抬起眼睛看着朗莎说,我也在想。朗莎惊奇地看着我们,我的那位朋友向她介绍了情况,她立刻笑着说,不行不行,我哪行。南子突然间来了激情,变得雄辩滔滔了。他的话语既夸张,又真诚,很有鼓动性。朗莎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搞得兴奋极了,脸也红了,眼睛也散发着醉人的色彩。她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们都开始说她有多么美,多么有气质。她的男朋友也频频跟我们碰杯,还扬言今天的客他请了。我大概是酒喝得多了,竟然也站起来拍着他的肩膀说:

“哥们,有句话我不得不说。你不要介意。”

“好。”他说。他的脸也红了,他一阵子大概喝了三四瓶了。

“你的女朋友太迷人了。我非常喜欢她,如果今天我不是认识你们两人,只认识她,我会马上追求她的,只可惜你已经是她的男朋友了。我觉得你们很配,你是个男人,所以我只是说说,但我不会再对她有别的企图的。”

我说完,就和他碰杯。他说了声“谢谢”,头一抬,一杯啤酒哗地一下就进了他的肚子。我看见朗莎红着脸冲我羞涩地笑着。这时候的笑是最迷人的。为了进一步表达清楚,我对她说:

“对不起,不知道你怎么想,你可能会把我想成一个坏人,但我是真诚的。我平时是很少说话的,今天是喝多了,才敢于把心里所想的说出来。”

她也干了一杯。

南子和那位导演倒有些傻了,他们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在我坐下的一刹那,南子笑着对我说:

“你小子,平常看起来稳重得很,没想到也会这样冲动。不错不错,来,咱哥俩碰一杯。老实说,你比你爸可强多了。”

“你可千万别把这些对我爸说。”我突然想起这是件很可怕的事。

就这样,朗莎被敲定为南子诗歌TV中的女主角。由于电视台想把这个节目送到中央台播出,还想把它买到各地的电视台去播出,所以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朗莎第二天就给我打手机,约我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想跟我再谈谈。我一想起昨晚上的举动,就有些心跳。我什么时候也变成这样一个人了呢。

我们见面的时候都有些脸红,然后就是一直笑。她的问题是,她真的行吗?我说,行,太行了。她说,那我以后怎么去啊?我想了想,就说,可能人家会来车接你吧,如果不来,我就送你去,我有车。我说完这句话,就有些后悔。我怎么在她面前开始轻佻起来了。但我发现她很在意,她说,那你就送我去好了,反正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想去试试的。我笑了,怎么会是我的面子呢?她说,当然了,我从来都没想过我会当演员,实际上我早就认识你了,只不过你这个人看上去很傲,不容易接近。我怎么会给她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呢?

诗人本来就很穷,哪里会来车接她呢?南子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让我浪费一些时间陪朗莎到电视台。第一次去的时候,我没有开车,因为当时我在学校。我打了的。路上,我问她,你男朋友同意你这样做吗?她犹豫了一下,说,他当然不同意,但这是我自己的事。我说,那你们肯定吵架了。她说,吵是吵了,不过,我们也只是刚开始,谁知道以后还会怎么样。我说,我觉得他人不错。她笑了笑,低下头看了看握在一起的双手,说,不要说他了,好吗?我笑了笑,没有再说话,看着窗外。窗外,到处都能看见正在建设的大厦,很乱,但似乎很有前景。西关什子还在挖。从我记事时这儿就一直在挖,好像每天都在挖。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把这儿规划得长远一些呢?干吗一直像个破马桶。父亲常常回家对我说,老是看到民工们在大热天挖路,真是可怜。他说,如果他当年不是考上大学,很可能现在那里挖路的人里面就有他,说不上都有我呢。我妈就取笑他说,如果你考不上大学,我就不会嫁给你了,哪里还有子杰呢。报纸上也经常有民工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摔死的新闻,每次看过后,父亲就会在好坏里重重地叹息,然后发一顿牢骚。

我第一次发现拍电视是一件最没意思的事。以前我曾幻想过将来若能当一个导演,把我们这代人的生活搬上荧幕,让前几代人看看我们这代人到底是怎么生活过来的,我们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内心苦难和无奈,让他们看看我们无聊的童年和艰难的少年,可是现在一看,一个小小的诗歌TV,就要花那样大的代价,真是无聊。干嘛要让别人认同我们呢?我们其实生活得不挺好吗?至少没有战争,至少没有饥饿。

……

Away,I’drathersailawaylikeaswanthat’shereandgone.

……

我哼起了《老鹰之歌》,坐在一旁享受朗莎的微笑。她浑身都充满了活力,一举手一投足都好像是一股力量在舞蹈,在流动。累了一个下午,导演说只能用一点点,可能周末还得拍。我们在一起吃了晚饭,就一起坐车回学校了。一路上,她又说又笑,老问我她当时的动作和表情怎么样。我实际上并没有在意她当时的表情合不合要求,便笑着说,玩罢,干嘛那么认真,你下次就放开拍,大不了不拍了。她却不这样认为,她认为这是个很好的机会,她一直有个理想,就是想当个电视主持人,如果这次演好了,说不上就能和电视台的导演们搞好关系,就可以实现她的理想了。她这样一说,我还真觉得她适合这个角色。不过,我觉得她想得太远了,也太有目的性了。

到了学校,我们下车一起往回走。她问我愿不愿意继续帮她,我说,当然了,能为你效劳是我的愿望。她笑着问我:

“你一直这样对女孩子吗?”

“不,以前我不会说好话,因为我觉得那样很俗,很浅薄。自从见你后,我就会说了。”我说。

“那你的意思是我很俗了?”她不高兴地说。

“我的话还没说完。我的意思是,我对你说的话是顺乎心意的。我是怎么想就怎么说了。我现在觉得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在一起,重要的是高兴。不高兴就不要在一起。”我认真地说。

“周末你有时间吗?”她问我。

“当然,只不过,我总是觉得你男朋友也许会吃醋的。”我笑着说。

她不说话了。走了几步,她突然问我:

“你那天晚上说的那些话也是真的吗?”

我的脸有些红,不过,我还是说了实话:“当然是真的。那是喝了酒嘛!”

分别的时候,她望我的眼睛有些不对。她祝我做个好梦。

周末的时候,我开着车来接她。我说:

“要不把你男朋友也带上一起去。”

她看着我说:“你真的想让他一起去吗?”

“当然,不然的话,我会爱上你怎么办?”我笑着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变得这么油腔滑调。

“那不正好吗。”她笑着上了车。

走在路上,我们还一直笑着。我说: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见你,好像就藏不住话,心里怎么想,嘴里就忍不住了。以前我真的不是这样的人。南子也说我以前看上去扮酷,好像很忧伤,还有些深沉。真是太可笑了!”

“你骗人。谁会相信你啊!”她笑得很清脆。那声音像是山泉在阳光下奔跑,发着光。

“相不相信随你,反正我也后悔,干嘛就藏不住话了呢?”我笑着说。

“老实给你说吧,我们女生宿舍常常在议论你呢。”她说。

“怎么会呢?”我说。

“还不是你以前那位女朋友制造的。我们就想,那么漂亮的女孩子你都不想要,还会要什么样的女孩子呢?不过,那时我还不认识你。我是怎么认识你的你知道吗?”她显得很兴奋。

“不知道。”我觉得好笑。

“有一天下午,我和我们班的几个女生在操场上散步,一个女生给我说,你看,那就是胡子杰。我当时就问她,胡子杰?是哪个胡子杰啊?她说,就是那个让表演系的那个女生跳楼的中文系的男生啊,他爸就是古月。我们一听,就说要过去看一看。那天你一个人在踢足球,好像有心事,一个人目不斜视、专心致志地踢着。我们班的几个女生一看,就都说,哇,真的很帅,酷极了。所以,我早就认识了你,而你不认识我。那天听了你的吉它,才知道你有让女孩子疯狂的东西。”她说。

“什么东西?我怎么不知道。”我迷惑地笑着问她。

“一种情绪,还有一种修养,说不清楚,反正能感觉到,但就是说不出来。”她说。

我始终想着她有男朋友,还想起他和我一起喝酒时的那种豪迈。她在拍电视的时候,常常会回过头来看我。我冲她笑一笑,她也冲我笑一笑。南子给我递来一支烟,我坐在一块石头上,慢慢地抽起来。后来我再没去看他们拍什么,我开着车来到河边,坐在河边晒起了太阳。在这儿,我常常会想起爷爷和奶奶。前不久,我爸给爷爷寄去了一千元钱,让他们在老家安了电话。实际上,这事儿前几年就可以办,但我爷爷一直嫌电话贵,还怕邻居家来打电话不好收钱,时间长了怕有是非。我爸也怕他们惹上什么是非,还不如不安。今年是村村都要安电话,村子里安电话的人有十几家,我爷爷就早早地给我爸说了。现在他们还不会打出来,只会接我们的电话。我爸也嘱咐二叔和三叔,每周甚至每隔两天就要给爷爷和奶奶打电话。我给他们打了个电话。是我奶奶接的。她一听是我,就问我在干什么,我说在忙学习。她说,别学习了,星期天就休息,别把脑子学坏了,活人要紧,书嘛,读一些就行了。我最爱听这种话了。我觉得这种话是把人当人看,不像父亲,老是害怕我学不了东西,老是要让我超负荷地运转。然后我奶奶就问我,还有什么事吗?我说,没有,就是打电话问问你们好着没有。她说,好着呢,赶紧挂了吧,电话费贵的很。我说,没事。但说完后也只好挂了电话。

晒太阳真好。父亲老是嫌老家的人一年四季只知道晒太阳,我却觉得我们晒太阳不够。太阳太好了。城市把太阳都遮起来了,城市里老是有一种发霉的味道,我也总是觉得身体里很冷很冷。原来是没有晒过太阳的缘故。大卫的脸黑,他老是把自己捂在屋子里,还一天三次地用增白香皂洗脸。他非常关注电视里的增白类香皂的广告,在不经意的时候,他的刷牙缸子里就会冒出一块

新的香皂。他一直以为,脸是可以洗白的。他为自己的脸黑而自卑不已,我却老是为自己的脸白而苦恼。一个男人,脸太白了,让人觉得他很软弱,也很不可靠。这是父亲说的,我也这样认为。

我又想起了欧阳。我常常想起她,但我从来没去找过她。我的头也常常疼痛,这使我对她更加怀念。我的记忆力也越来越差,且常常出错。医生给我开的强力脑康我已经吃了好几瓶,但收效甚微。

下午拍到五点多时就停下了。导演说光线不好了,不能再拍了,要明天继续拍。南子又要请客。我不想吃。我想去看日落和晚霞。我问朗莎:

“是想和他们一起吃饭,还是想和我一起去看落日?”

她想了想说:

“不礼貌吧!”

我知道她是想给那位导演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便说:

“没什么不礼貌。你如果不想去,我可以晚些来接你,然后送你回学校。”

她顿了一下说:“好吧,咱们一起走吧!”

她高兴地和南子、导演以及其他人道了别,钻进了车,坐在我的旁边。我问她喜不喜欢看落日。她摇摇头说,不知道,我很少看。我们从三环路绕到了高速路上,一直往市西郊飞去。我打开了车上的CD,里面是班得瑞的《寂静山林》,第一首曲子就是《老鹰之歌》。听着它,你就觉得自己在飞,在翱翔,什么烦恼都没了。驶入一座小山上,我慢了下来。在西方天上,磅礴、辽阔的晚霞变得绯红而庄严,巨大的落日一片通红,整个天空和大地也红了起来。我看了看朗莎,她的脸红红的,眼睛里一片灿烂。她笑着问我:

“你一直在看落日吗?”

我点点头。她说太好看了,她说她以前怎么从来就没看过这么好的景色。

然后天空渐渐地暗下来,暮色以降。我们往回走。我又放了另一张碟,里面有那首《很久很久以前》(longlong

ago)。我们都沉浸在刚才的景色中,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中。我想起和欧阳一起看落日的情景。

“……

Doyourememberthepathswherewemet

Long,longago,long,longago

Ah,yes,youtoldmeyouwouldneverforget

Long,longago,longago

……”

我跟着TerryKluytmans在心里轻轻地哼着。

“你在想谁呢?”她突然问我,“你怎么一句话也没有了?”

“我?没想谁。我每次一看落日,心里就异常地平静。”我笑着说。

“我发现你是个非常会享受的人。”她说。

“是吗?”如果是父亲说这话,我肯定以为是讽刺,但她是欣赏,我又看了她一眼,她也转过头来看我,我说,“这种享受现在越来越缺了。你们在拍片子时,我还晒了一阵子太阳。晒太阳也是越来越难了。这些都是不需要付费的,可惜,城市人都将它忘却了。真是可惜!”

她看着窗外渐渐浓起来的黑说:

“你怕不怕黑夜?”

“不怕。”我说,“我小时候最喜欢黑夜了。只要黑夜来临,我就自由了,不再受大人注意了。”

“我也是,但我们宿舍有个同学是山区来的,她说她最怕天黑的时候。她小时候常常一个人在家里呆着,黑夜来临的时候,她老是觉得孤独无援,仿佛要被黑夜吞吃掉。她就想哭。她到现在还是这样,只要天一黑,她就把灯打开,或者就是去上自习。”她说。

“我爸最怕的是秋天的中午。他小时候在老家生活的时候,”说到这儿,我注意到她突然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她肯定对这句话很敏感,但我没在意她,过去我不好意思给同学们说我爷爷是个农民,现在我觉得没什么,所以我继续说,“他常常赶着羊去到离村子很远的地方去放羊,他说,一到中午时,广袤的田野里渐渐只剩下他一个人,除了他自己的呼吸和声音外,就是羊和田野里的风声。秋天中午的阳光白白的,很苍凉,没有暖意。那时,树叶也开始枯去,田野里无边无际的玉米地里,没有了绿色,只有让人心急的枯枝败叶,随风响着。那些被砍倒的玉米总是要在地里躺好长好长的时间,仿佛没有人管。他看着这些心里非常难过,总是赶着羊一直走着,他老是想走出秋天,以为走远了秋天就过去了,可是到处都一样。说实话,我听他说的时候,倒觉得这景象多美啊!我喜欢有些衰败的大气象,那种苍凉感。你去过农村吗?”

她点点头。我说:

“暑假我就在农村过的,太美了。我以前老是听我妈说农村有多么差,多么没意思,但我觉得那里太有意思了。老家的日出和日落都很辉煌,让人惊心,这在城市里是看不到的。老家的天空中有雄鹰在翱翔,城市里连只鸟都没有。我每天都是被我爷爷种下的老槐树上的麻雀吵醒。那里有新鲜的空气,碧绿的田野,温暖的阳光,还有大自然赋予的各种景象,而这些在我们生活的都市里没有。”

“我怎么觉得你像个诗人?”她笑着说。

“我是啊,我写过诗,不过我从来不发表。”我笑着说。真奇怪,我在她面前怎么也炫耀起来了。

“是吗?哪天我想看看你的诗。”她说。

“可以啊,如果回去我有兴的话,可以给你写一首。”我笑着说。

“好啊!我等着。如果你不写,我就天天问你去要。”她也清脆地笑起来。

说笑间,已经到了学校。她非要请我吃饭。我们在学校门口的一家小排档厅里吃了个盒饭。看得出来,她是很节俭的。

回到家里时,已经是十点钟。我爸问我今天干什么去了。我说,给南子拍诗歌TV。他听了后不屑地说,诗歌怎么能拍出来呢?简直是胡闹,他是想把自己炒一下吧!我妈也跟着说,诗就是要靠想象,每个人看过后可能会有不同的想象,如果拍出来了,不就成了一种想象了吗?我爸一听说,就是,这个南子,真是胡闹。我没有理他们,我总觉得他们有些文人相轻的成份。

第二天拍的很少,很快就拍完了。中午吃饭时,南子有些微醉。他看着朗莎说:

“莎莎,来,我们碰一杯。这次要特别谢谢你,你演得非常好。”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叫朗莎为莎莎的,我听了后觉得很别扭。朗莎看了看我,冲南子笑着说:

“我演得不好,如果需要我再补充的话,你们就给我打电话。反正怎么说呢?是你们给了我这个机会,我也要谢谢你们。”

南子还站在那儿,手里的酒杯里又满上了,他看了看我说:

“那天子杰说的那番话,本来我也想说的,可这小子抢了风头,今天我要说的是,经过这几天的接触,我可能真的爱上你了。哈哈哈哈,你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说不定那天我就会去找你的。”

朗莎彻底地红了脸,一个劲地看着我,我能说什么呢?她又不是我女朋友。还是那位导演说话了:

“屁话,疯话。怎么都藏不住话?都什么年纪了,还爱不爱的。这种事情是人家胡子杰干的,你也能说出来?真丢人,来,干杯!”

然后大家就笑了起来。吃饭的中间,那位导演可能有些大了,也可能觉得我们都熟了,就开始讲起了黄段子。朗莎红着脸,我也觉得他们太过分,但我又不好说什么。南子终于说了,你们他妈的都是些俗俗的俗人,人家两个学生都在,怎么能讲这种笑话呢?那位导演说,你以为学生就不讲啊?人家现在的手机上可能全是这些东西,人家比我们知道的还多呢。是啊,这倒是真的。

下午没事了。我们告辞,向西山植物园去。听说西山上新建了一个很大的植物园,里面有各种花草鱼鸟,既可以观赏,又可以在那里玩。是个温室。是我妈昨晚说的,我便给朗莎说了,她说她想去看看。

可能是新建起来的,还正在建设,而且游人也很少。我们选了一个边上的桌子,要了两杯茶。我们一直聊到了下午吃饭时才回去。快到学校时,她对我说:

“你可别忘了你对我说的话。”

“什么话?”我问她。

“就那些话,我可不想再重复。”她笑着说。

回家后,我心里一直想着她,心有所感,便写了首《不要》。写完后又觉得这样太简单,于是,又开始为其作曲,直作到夜里两点钟才睡觉。第二天还没睡醒,我妈就叫我起来去学校。第一节课是古典文学,我在课堂上睡着了。下午再看给朗莎写的歌,觉得大部分都不中意,便开始修改。没有钢琴,我就用吉它试音。写成后还觉得这样不行,她肯定不懂音乐,得将它唱出来。这样又花去我几天的时间。

我始终觉得找朗莎有些不合适,她的那个男朋友老是挡在我面前,可是,我又无法阻止自己不去找她。她在一周内已经给我发了好几个短信,虽然短信的内容都是一些笑话,但说明她也一直在惦着我。周五下午时,我给她打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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