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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孟逍遥咽下了自己的苦涩,微微一笑:“我想让她恢复正常。”

在清妃娘娘的安排下,珍珍入了雾明宫,做了一名宫女,专门照顾凌婕妤。珍珍能与凌婕妤重遇,自然不胜欣喜。凌婕妤虽然仍未恢复记忆,但看得出来,有了珍珍的陪伴,她还是很开心的。

安羽中是一贯的冷漠,珍珍的到来,对他而言,和雾明宫添设了一件物品没什么两样。

若眉倒是受益最多的人,珍珍的到来,使雾明宫的活儿又多了一人分担,免了她十指受苦之灾,何乐而不为。

最无聊的却是孟逍遥。珍珍不仅擅长琵琶,而且也精通家政,加上手脚勤快,她一到来,包揽了做饭、洗衣、洒扫庭除等工作,更妙的是,珍珍还有一样绝活,对腌菜大有研究。她初来那日,见雾明宫有一些干瘪的白菜,也不知怎么动了番手脚,几日之后端上桌,酸辣爽口,口感层次丰富。竟成了一道美味佳肴,由不得众人刮目相看。这之后,雾明宫的饭桌上,多了珍珍的特制腌菜:辣椒,茄子,蒜头,荞头,萝卜,豆角,豆豉,黄瓜,生姜……无论什么样的鲜花野菜,珍珍都可以纳入腌菜的范畴。最不可思议的是,珍珍腌制的咸菜色彩夺目,香气浓烈。黄是黄、绿是绿,端上桌,首先在视觉上满足了食客的渴望,吃进口中,异香不绝,回味无穷。即使早饭只是简单的泡饭,因为有了珍珍的腌菜,吃入口中也满是畅快。

但如此一来,孟逍遥在厨房里的角色,就不再是独一无二了。恰好她自己又不乐意沦落为若眉的厨师,珍珍肯接手,她自然乐得放权。

只是无聊!

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和安羽中的争吵之后,一直没有和好的机会!

安羽中对她视而不见,她就算内心百般后悔百般内疚甚至百般地想要去讨好安羽中,也鼓不起这个勇气,厚着脸皮去求欢。

男人好色滥情,古今中外皆如是。但凡女人,十个之中有九个会面临她这种困境。古代男尊女卑,男人明目张胆地三妻四妾、后宫三千;现代虽提倡一夫一妻制,但男人还不是照样包养恋人,甚至以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为荣?似她爹这般钟情她娘这般幸运,其实未必是幸福。至少她娘,不是无福消受么?

所以,问题的关键,已不是安羽中,而是她自己,在面对情变时该如何去捍卫自己的婚姻!如何去讨伐小三?

孟逍遥盘腿坐在床上,大脑迅速搜索着有效的对策,并结合自己目前的情况,筛选出对她有力的方案!

六六的微博高调严打“小三”自然是不能入选的了。且不说没有现代化的网络设备,就算有,以她目前见光死的身份,也不可能到处张扬她的婚姻困境啊!而没有了广大群众人民的同情和拥护,小三自然不可能在唾沫轰炸中落荒而逃。安羽中也不会抱愧于心,屈服于负心汉、陈世美的骂声一片之中。最重要的是,在六六的策略之中,“建立良好的婆媳关系,和婆婆一起建立联盟,可有效防止老公变节”于她,全然无用武之地。

孟逍遥不由哀叹:都说婆媳关系是婚姻生活中的暗礁,奈何,她最大的损失,竟是没有婆婆!

渡边淳一的《紫阳花日记》也一度盘桓在她的脑海。志麻子用一本日记对川岛省吾展开的那一场精彩的“暗战”让孟逍遥大呼过瘾。作为一个有智慧的女人,就是要善于以血还血、以毒攻毒。不过,孟逍遥很快就泄了气,安羽中到底不是川岛省吾,就算她把日记本放在他面前,他也不屑于一看。再说了,她不是志麻子,雾明宫内,她要到哪里去寻找一个能够超越安羽中的男人,能够让安羽中狠狠品尝一下吃醋的滋味呢?

算了!

思量再三,最后在脑中定格的是蒲松龄的《恒娘》。失宠的朱氏在恒娘的指点下,欲擒故纵,竟令喜新厌旧的老公神魂颠倒,从此再不碰小妾一下。这一本《聊斋·恒娘》绝对可作为女子闺房之典藏,所有御夫乏术者之宝鉴也!

孟逍遥拍案而起,她再不济,也不能输给朱氏。朱氏能委屈求全,善于变通,听人劝告,她何尝不能拥有这样的雅量?

恒娘说:“嘻,是你自己疏远了自己的丈夫,怎么能怨男人呢?你整天在他面前絮絮叨叨,吵吵闹闹,让他心烦,自然会对你产生反感,从感情上离你越来越远。回去以后,你要放松对丈夫的约束,尽量疏远他,即使他主动找你求欢,你也不要理他。一个月之后,我会告诉你下一步怎么办。”

至理名言也!

若是她像那日一样,对安羽中恶语相向,安羽中不退避三舍才怪,哪里还会回复到从前的如胶似漆?

朱氏可以做到“主动地帮助宝带装饰打扮,让她多接近丈夫,跟丈夫同床睡觉;吃饭的时候总是让宝带陪席,自己则远远避开。有时丈夫也提出要与她同床,她总是找出各种借口,加以拒绝。”她就可以做到与若眉相见欢,与安羽中相敬如宾。

朱氏可以演苦肉计博得丈夫同情,她同样能够扮“人比黄花瘦”,来一招“莫道不消魂”。

朱氏以退为进,用闭门羹来迷惑丈夫;她未尝不能故作冷傲冰雪之态,将安羽中拒之以千里之外!

只是最难的却是媚术!

若说狐狸精,恰是若眉的专长,烟视媚行、眼波传情,绝对是女人中之最!

孟逍遥揽镜自照,刻意用媚眼斜视送情,非但不见妩媚,反而令人发嚎。试了几次,都只是别扭,孟逍遥不由得忿忿反扣了铜镜。

“姑娘怎么了?”珍珍笑着走了进来。

孟逍遥懒懒地看了她一眼,不吭声。

珍珍靠近她:“姑娘是在为情烦恼么?”

孟逍遥长叹一声,垂下头去。

珍珍掩唇一笑:“姑娘莫烦恼。其实媚态一术,说难倒也不难。”

孟逍遥抬头,欣喜地盯着珍珍:“珍姨的意思是……”

只见珍珍抬起右臂,兰花指轻轻理了一下鬓发,衣袖忽然滑了下来,露出那双手腕,手腕纤细皓白,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曼妙风情。孟逍遥心中一动,目不转睛地望着珍珍。珍珍左手扯住右边衣袖,回眸一笑,明亮的眼波有意无意地瞟向孟逍遥,孟逍遥忽然发觉自己几乎忘了她已徐娘半老,忘了她平凡无奇的容貌,眼中只瞧得见她若有若无的笑意,和轻柔婉转的姿态。

她不由痴了。

珍珍咯咯一笑,又恢复了原先的样貌——一个面目普通的平凡妇人。

孟逍遥情不自禁地揉了揉眼睛,这一变化如此之快,孟逍遥几乎怀疑是自己眼花。

珍珍在孟逍遥面前蹲下,摸着孟逍遥的一双结实匀称的长腿,喟然叹道:“女人拥有一双美腿,其实比敞开的胸膛更使男人欲罢不能。我若是男子,见了姑娘这一双长腿,只怕就是要了我的命,也是心甘情愿的。”

“他会么?”孟逍遥又害羞又向往。

珍珍吃吃地笑了:“他会不会,那要看姑娘怎么做了。”

“我该怎么做?”

“姑娘信我吗?”

孟逍遥点了点头。

珍珍挨着孟逍遥一起坐下,把孟逍遥的手捧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地摸着:“姑娘若是真的信我,就让我来为姑娘做主吧!”

自此,孟逍遥像换了个人似的,不再处处争强好胜,动不动和若眉针锋相对。对安羽中和若眉,除了用餐时间,她基本上是避而远之,尤其是看到安羽中和若眉两人相处之时,她就更是识趣,绝不故意凑上去做电灯泡。有时若眉故意唤她前去,她也只是微笑摇头,眼角扫也不扫安羽中,好像眼前这个男人,跟她素未谋面似的。

不看,并不代表不了解安羽中的变化。

两分零八秒的预见里,她看见安羽中的惊奇、着急、焦虑。有一次吃饭时间,安羽中一扫以前漠然之态,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瞧。她也只做不知。饭毕,她立刻挽了凌婕妤的手臂从容离开了。尽管背对着安羽中,但是安羽中那种惆怅而恼怒的神情还是纤毫毕见。除了安羽中的表情,她当然也看见若眉的愤恨和嫉妒。孟逍遥挺直了脊背走出厨房,看上去傲然不可侵犯。不过,只有凌婕妤和她自己知道,她的嘴角有多张扬,她的心情有多快意!

珍珍收拾完厨房后,来到了凌婕妤的房间,人还在门口,已经冲着她竖起了大拇指:“姑娘聪慧过人,举一隅,以三隅反也!姑娘准备一下,今晚必有惊喜。但姑娘切记,一定要学会拒绝。”

孟逍遥含羞点头,心中既雀跃又忐忑。雀跃的是,今晚的惊喜;忐忑的是,万一事情不像珍珍所言,安羽中根本不为所动如何是好。这一念头才浮上心头,她就像一条失去了水的鱼儿一样,窒息让她恐慌。

“姑娘莫担心。”珍珍看透了她的想法,“我阅人无数,不会看错的。”她拉着孟逍遥,让她坐在凳子上,面对着铜镜,“姑娘稍安勿躁,让我为姑娘梳妆打扮。”

孟逍遥望着铜镜,铜镜里映出了她和珍珍的脸。珍珍仔细端详孟逍遥的脸盘,越看越惊叹:“姑娘的五官长得真好。但凡是个男人,万万没有不动心之理。除非,”她抿唇一笑,“这男人是个兔儿爷。”

珍珍说得粗俗,却恰到好处地缓解了孟逍遥的焦躁。她微微一笑。珍珍已经解开了孟逍遥的发髻,将青丝梳得柔顺光亮,笔直地垂落在腰际。

“姑娘天生丽质,根本无须过分雕饰。”珍珍一边梳头,一边赞叹,“这般自然之态,已是光彩照人。只是姑娘的嘴唇色泽偏淡,我在秦淮河时,有一次遇上一位贵客,他听我弹奏得好,赠我一瓶胭脂膏。”她取出一瓶胭脂膏,点了些在孟逍遥的双唇上,双唇顿时呈现出艳艳之色,像是一颗熟透了的樱桃。珍珍满意地笑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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