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裁判,“没有上帝来主持”,这是“五四”运动时代,也是中国近现代忏悔意识的特点。因为没有上帝的主持,所以忏悔的内涵也就不是存在之罪,却不是背离上帝的原罪,而是自己的祖先所积淀的历史之罪。这种罪,不是抽象形而上的假设,而是数千年用汉字写下的具体的社会文化内容。尽管没有上帝的主持,也没有神圣文本这一参照系,但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还是找到另一尺度与参照系,这就是“人”的参照系。因此,以人本代替物本、神本,便成为“五四”运动思想革命的基本内容。“五四”运动在审判父辈历史文化“吃人”的时候,同时确立人不可吃、不可欺、不可辱的人道观念。“人类向各民族所要的是‘人’”。鲁迅:《随感录》(四十)。见《鲁迅全集》第一卷,第322页。但中国人和中国的孩子却不是人,孩子“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中国的历史从来没有过做人的时代,只有做稳了奴隶和连奴隶也做不得的时代,现在就是要争取“人”的时代。和鲁迅的呐喊相呼应,周作人则高举人文主义的旗帜,倡导人的文学。因为有“人”这一参照系,他们便看到中国历史上太多非人的文学和反人道、反人性的故事。
“人”的尺度与参照系并不是从自己的土地上产生的,而是从西方文化中得到的。人本主义、人道主义等概念和思想都是来自西方,当时所高举的解放者的名字如易卜生、尼采等也是来自西方,因此,也可以说,“五四”运动时代忏悔的尺度和参照系是西方的人本主义文化。“五四”运动之后,有些反思“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学者如贺麟,他认为,“五四”运动在介绍西方学说思想时,只注意“用”的一面,包括科学与民主,也是侧重于“用”,而忽视“体”的一面。所谓“体”,便是代表西方精神本体的基督教文化。而没有基督教的文化精神,没有爱一切人、尊重一切人的人格平等观念,民主就会丧失其精神前提。这是符合事实的。但是,西方文化的体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它包括人本之体与神本之体。说“五四”运动忽视神本之体没有错,但不能说它忽视人本之体。鲁迅在审判历史之罪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引申出“改造国民性”的命题。
鲁迅以及其他“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在追究历史之罪时,不能不追究历史的罪源,即罪之根。在追究的过程中,他们发现,造成历史之罪的,不仅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暴君,也包括被统治的暴君的臣子与臣民。鲁迅这样说:
从前看见清朝几件重案的记载,“臣工”拟罪很严重,“圣上”常常减轻,便心里想:大约因为要博仁厚的美名,所以玩这些花样罢了。后来细想,殊不尽然。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
……
暴君的臣民,只愿暴政暴在他人的头上,他却看着高兴,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
自己的本领只是“幸免”。鲁迅:《热风》(暴君的臣民)。见《鲁迅全集》第一卷,第366页。
这段话里包含着鲁迅很深的感慨,也包含着鲁迅对中国国民最深刻的认识。中国的历史文化,不仅浸染了统治者,而且也浸染了被统治者。民族的劣根不仅扎在统治者的灵魂中,也扎在被统治者的灵魂之中。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有同样的问题,有同样的文化心理和思想方式,这种普遍性,便构成国民性问题。暴君的专制文化所产生的效应,不仅使暴君以为自己的统治天经地义,也使被统治的臣民以为自己的被统治天经地义,而且极力去适应这样的统治。
当代的思想家们一再说明权力会腐蚀人,但这里指的是权力腐蚀了掌握权力的人,他们没有想到另一面,即权力也会腐蚀没有权力的人,即被统治的人民。鲁迅的国民性思索事实上接触到另一方面,即看到中国数千年的专制文化也腐蚀了被统治的人民,造成他们的共同弱点。所以鲁迅不仅批判皇帝,也批判造皇帝反的农民革命英雄张献忠等,由于张献忠们的根性和他们要推翻的明代皇帝并没有两样,因此,他一旦当了皇帝,也一样是一个暴君。历史就是这样地不断重复轮回。所以,如果国民性不加以改造,民族劣根性不铲除,那么,一切政权的更替也只不过是招牌改换而已,历史并没有前进半步。所以,他得出结论: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更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
民族的劣根性、国民性的坚固弱点,这是鲁迅找到的历史之罪不断重复的原因,对这种罪源的清醒认识,带给鲁迅巨大的痛苦。他的深刻的孤独感与绝望感都是从这里产生的。如果仅仅是一个政权的原因或制度的原因,那么,以火与剑的办法迅速解决之后,中国就会好起来,但原因恰恰不仅仅是政权与制度的问题,而且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这就是文化问题,即人的问题,国民性的问题。这是一种尘土般、汪洋般的可以把任何政权、任何制度变质的社会空气、文化心理、人性基础,是“黑染缸”似的国民病态。而构成这种空气和基础的,又恰恰是“无罪”的广大民众。鲁迅处于民众之中,所发出的声音民众听不懂,没有回应,这不能不使他感到孤独。鲁迅的国民性思考,其核心的意图在于唤醒民众对无罪之罪的觉悟,即让民众意识到自己也在制造暴君和参与暴君的制造。鲁迅不得不如此痛斥群众。他说:
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对于这样的群众没有法,只好使他们无戏可看倒是疗救。鲁迅:《坟》(娜拉走后怎样),《鲁迅全集》第一卷,第27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这些群众在观赏暴君的戏剧时,绝不会想到,自己作为戏剧的看客,正是戏剧的一部分。暴君能在历史舞台上纵横捭阖,正是台下的看客怀着“忠君”的心理纵容甚至喝彩。
鲁迅对国民性的思考与对民众的鞭挞,从感情上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在实质上是要唤起群众的罪感与责任感,希望他们也能确认自己的一份道德责任。
3鲁迅与陀思妥耶夫斯基
尽管鲁迅很了不起地确认自己也是罪恶主体,但是,他所承担的罪仍然是历史之罪,而不是存在之罪。鲁迅的逻辑是这样的:传统(父辈文化)有罪,而我身上有传统的基因,所以,我也有罪;我身上的罪和传统的罪一脉相通,因为祖宗的血脉也在我的血管里积淀下来,我不能不承担一份罪责。换言之,这四千年形成的“吃人的筵宴”一直沿袭下来,不论愿意与否都传到“我”身上,“我”自己也帮着排筵席,这就是有罪的明证。所以,我必须承担吃人的罪责。鲁迅这种可以在社会文化脉络里寻找到前代基因的罪的自觉,仍然是对历史之罪的自觉,只是它更为深刻,比那些不把自己包括在内的文化批判要更有深度。因为鲁迅意识到自己虽然反传统而事实上自己也是传统的一部分。鲁迅说:“我们现在虽然好好做‘人’,难保血管里的昏乱份子不来作怪,我们也不由自主……这真是大可寒心之事。”鲁迅:《热风》(三十八)。《鲁迅全集》第一卷,第389页。同上版。
鲁迅非常敬重与佩服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人物所思索的罪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本身所感受的罪,就不是历史之罪,而是存在之罪,所以陀氏要不断地向灵魂深处挺进,对罪不断思索与叩问。在鲁迅那里,还有一个“父亲”(传统)的肩膀来帮助承受罪责,而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精神世界里,则没有这个肩膀。一切问题都必须在自己的灵魂世界中自行论辩和寻找答案。更为重要的是,在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除了此岸世界之外,还有一个彼岸世界,因此,他的眼光往往是站在彼岸世界的视点来看此岸世界,此岸的原则与彼岸的原则形成立场各异的对话。冲突也是从这里发生,在此岸世界是合理的,在彼岸世界则不合理;在彼岸世界合理的,在此岸世界则未必合理。于是,我们在他的作品中总是听到灵魂冲突的双音与呼号,在他所设立的灵魂审判所里也总是听到审判官与犯人同为一体的论辩。鲁迅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的“灵魂的深”,他是最了解陀氏伟大性的中国作家,但是,他不愿意像陀氏这样进入灵魂的炼狱。鲁迅对陀思妥耶夫斯基有着极深的认识却又和他保持距离,反映出中国文学与俄罗斯文学乃至西方文学的深刻差异。
鲁迅清楚地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深刻性与伟大性。他说:
显示灵魂的深者,每要被人看作心理学家:尤其是陀思妥夫斯基那样的作者。他写人物,几乎无须描写外貌,只要以语气,声音,就不独将他们的思想和感情,便是面目和身体也表示着。又因为显示着灵魂的深,所以一读那作品,便令人发生精神的变化。灵魂的深处并不平安,敢于正视的本来就不多,更何况写出?因此有些柔软无力的读者,便往往将他只看作“残酷的天才”。
陀思妥夫斯基将自己作品中的人物们,有时也委实太置之万难忍受的,没有活路的,不堪设想的境地,使他们什么事都做不出来。用了精神的苦刑,送他们到那犯罪,痴呆,酗酒,发狂,自杀的路上去。有时候,竟至于似乎并无目的,只为了手造的牺牲者的苦恼,而使他受苦,在骇人的卑污的状态上,表示出人们的心来。这确凿是一个“残酷的天才”,人的灵魂的伟大的审问者。
然而,在这“在高的意义上的写实主义者”的实验室里,所处理的乃是人的全灵魂。他又从精神底苦刑,送他们到那反省,矫正,忏悔,苏生的路上去;甚至于又是自杀的路。到这样,他的“残酷”与否,一时也就难于断定,但对于爱好温暖或微凉的人们,却还是没有什么慈悲的气息的。鲁迅:《集外集》(“穷人”小引),《鲁迅全集》第七卷,第103~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