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又是好久没更新,我不是什么高管,就是个普通公司的普通员工。工作一忙就顾不上写。。。实在抱歉。。。跪求大家的原谅。
正文:
语言这个东西,很是奇妙。没有腿却跑得很快。尤其是现在这种没有互联网,没有电话的时代尤为明显。
刚刚出了“常家豆腐房”没几步,就听到了人们的议论声。
“哎,二狗哥,听说了没?”
“啥呀?狗剩子。”
“嘿,你不知道啊,这营口那边的大财主,马歪脸子死啦。”
“啊?死了?没听说他除了脸歪有什么毛病啊?怎么死的?”
“咳,不是得病,是惹到胡子了,被胡子杀得。”
“咋回事?给俺说说。”
“我听说啊,这胡子啊让马歪脸子交钱,马歪脸子不肯,结果昨天晚上,胡子直接就去了他家,见人就杀,马歪脸子一家人,连同婆子老妈,丫鬟护院的全被杀了。总之他家只要带活气的全死了,连耗子洞都被掏了十几个,里边的耗子也都跟着死了。”
“俺的娘咧,这胡子也太凶了。不过你咋知道这事的?”
“这镇子口的告示牌上贴着告示呢。悬赏缉拿凶手,虽然我不认字看不懂写的啥,但是人家刘秀才照着告示念得,那还有假啊。”
“嗯嗯,刘秀才是个喝过墨水的人,认字。他念肯定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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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
李志很想对这位“狗剩子”说,大哥,您老不说评书真尼玛浪费你这块材料了。还尼玛耗子洞。。。
人总是这样,听到别人说自己做过的事,总是会有变化。好事的话,自然会不经意间胸脯挺起。心中得意。坏事的话就想哪没人往哪走。
李志呢,心里想着杀马歪脸子的事,听着别人的议论声,虽说这没人知道是他,但他也是不受控制的低了头,怕别人知道是他。走路也有些溜边。
吴虎,周子腾,郑德林这三个人紧紧的跟着他。四个人走的飞快,很快就出了高坎,来到了人烟稀少的郊外。
刚出郊外没多远就听到路边有声音,一会高一会低的,貌似是有人在说话。此时的李志犹如惊弓之鸟。一点的风吹草动都吓得不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下意识的躲避。但是还忍不住该死的好奇心。想看看是什么声音?
这个年代算是近代,古代与现代的过渡阶段。很多的东西还是保存的很好的,比如路两边的树木。在古代,人们出门靠的是腿,走累了休息都喜欢坐在树荫下。所以从古至今无论什么朝代。路的两边都会有树木。这树木不是搞绿化,只是单纯的遮荫而已。(我是这么认为的,别拍我)
也不知道从哪年开始的,渐渐的有了树林这项传统。也许一开始只是为了盖房子或者遮荫休息。但渐渐的变了味。杀人放火的,偷盗邪淫的。。。反正做坏事的,基本都在树林里。翻翻武侠小说你就能找一堆。电视电影里也一堆。树林,堪称“坏蛋们最喜爱的地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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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扯淡了,说正事。。。
李志听到有人说话,赶紧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下躲避并且伸着脖子顺着声音往那个方向看。其余的周子腾三个人虽说不理解李志为什么这样,但也都没说话。都学李志那样侧身躲在树后边往里看。
此时的天,已经是下午了。太阳高高挂,虽说感觉不到太大的热度。但白天看东西比夜里可要清楚的多。
此时,离李志约20米处的地方,是一些木桩,木桩有高有低,这都是附近的人们砍伐的。木桩上坐着两个人,从后边看看不见模样,但是呢,从衣着服饰上就能看出是什么身份。什么身份?土匪。
这年头,土匪横行,走路都能碰腿肚子。在这看到土匪也不奇怪。从衣服上就能看出土匪也太扯淡了吧。其实一点也不扯。
这年头的土匪貌似都有个不成文的穿衣习惯。从上往下,你可以分类。一般的山寨中,大当家的,一般都穿意见皮大衣。头戴皮帽子,身上也是一身暖和的皮衣装,下边的鞋子都穿的皮靴。裤腿在靴子里边。身上挎着一只手枪套,用来装手枪。腰间扎着武装带围着子弹。
二当家极其手下的头目,一般也是和大当家一个装扮,但区别是有的。有的是穿的皮衣,有的是穿的棉布衣,但身上都穿着大衣,这个大衣是有尺寸的。可以稍微的区分一下。手里基本都拿着短家伙。比如驳壳枪这种。当然这年头驳壳枪还没出。现在是1875年左右,驳壳枪是1895年出的。还有20年呢。
头目手下的头目,基本上都是长家伙,比如三八步枪之类的。但这种人穿的要比普通的土匪要稍微的讲究一点。也富裕一点。
普通土匪,就是杂七杂八,五颜六色的棉衣,外加一双棉鞋和一个皮帽子。咱是按照抗战左右时期的土匪形象来描述的,1900年左右的土匪基本和抗战时期差不多。
这年头的人们,都认识土匪,为什么?就因为一点,皮帽子和衣服。
普通老百姓没钱买皮帽子,有钱的人能戴皮帽子,但不可能将身上的衣服穿的乱七八糟。只有土匪才会将衣服穿的乱七八糟,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他喵的,也不知道谁想的这招。)
李志看到的这俩土匪,应该都是有身份的人。两个人都穿着皮靴。穿着大衣,带着皮帽。两个人正面对面喝酒,侧脸对着李志,所以没看到李志。
李志仔细听这俩人说什么,就听见他们正在说他感兴趣的话。
左边的那个人正说:“大哥,这次的妞不错,玩的很尽兴,真是个极品。只是可惜一点也不配合。。。”
“哈哈,老弟,别这么说,反抗强上才有意思嘛。你没看最后她没力气任我摆布的样子吗?啊,那哭哭啼啼的声音,那小脸上挂着的眼泪,那小模样。都有点让我下不去手了”右边那人哈哈大笑道。
“哼,本想把她带回山上,让弟兄们也玩一玩,没想到大哥你居然把她给抿了。真是扫兴。”左边那人有些不满道。
“哈哈,兄弟别生气啊。这不哥哥我给你补偿嘛,只要把这小子带回山。往这小子的家里一送信。他家里还不颠颠的给咱送钱啊”右边的人大笑道:“到时,你想找什么样的妞不行啊。你说呢”
“那倒也是,不过大哥,这小子家里真会送钱吗?这都三天了,咱定的可是今天啊,这都下午了也没个人影来啊怎么?。”左边的人有些担忧道。
“哼哼,肯定会,我都打听清楚了,这小子是他们家的独苗。他爹老来得子才有了这么个小子,肯定会全力赎他。放心吧”右边的人喝了一口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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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听这话的意思,他们俩是什么山上的土匪,绑了个票,等着人家家里来赎人。貌似这俩人还强迫一个女孩那啥了,最后还把那女孩杀了。
这俩人必须死。李志心中盘算道。杀这俩人有一个目的,就是钱。报仇?别逗了,又不认识被杀的女孩,报什么仇?这俩人杀了人?替天行道?别逗了,这年头,人和狗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说话罢了。死人那太平常了。
李志瞬间想到的不是什么替天行道除暴安良,那都是扯淡的。眼下最要紧的是钱。没钱他和吴虎他们只能饿肚子。虽说现在钱很富裕。但坐吃山空,李志可不想。
再说了,钱可以购买武器。李志现在正缺武器呢。有武器的话可以给吴虎他们三个,一个强不如一群强。这个道理李志还是懂得。
听那俩人的意思,绑的那个人家里很有钱。正好啊,一举双得,来个黑吃黑,那就最棒了。
李志没露面,依旧呆在树后,静静的等着,准备来个黑吃黑。他能等,有人等不了。谁啊,吴虎。
吴虎这哥们儿,嗓门也大,身材也大。饭量还大。力气也大。总之是个干农活的好苗子。但是入错了行业。。。
李志也没说自己准备黑吃黑。周子腾和郑德林,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李志一直那样不说话,但也很知趣的不敢说话,不敢发出声音。他们俩怕做错事,给李志添麻烦。
这三个人行,傻大个吴虎不行啊。这家伙一开始还小心翼翼的。笨笨的躲藏。但后来实在憋不住了。这家伙站起来来到李志身边,小声的喊李志:“大哥,你咋了?干嘛躲在树后边不动啊?”
他感觉自己声音小,但别人听着就像是安了大喇叭一样大。所有人都是一愣。
李志的心中大喊:不好。心中想着,身体也立刻行动起来。迅速的冲进场内。从背后迅速的掏出武器-沙漠之鹰。对着场内的两个土匪一顿猛扣扳机。
不得不说,李志的枪法是真不赖。连续七枪打出。五发没打中一个人。最后两发打中了右边土匪的肚子。这名土匪都被子弹的冲击力往后带着倒退了好几步。“噗通”双腿跪在了地上。还低头看了看自己中枪的地方。趴在了地上。
这时的李志已经到了场内。手枪一指另一名土匪。“别动,再动的话。。。”
“好汉饶命,小的不动,不动”那土匪直接跪在了地上。双眼紧盯着李志手中的枪。生怕自己也死了。
这时,周子腾,郑德林也来到了里边。因为李志的计划没和他俩说。俩人只能见机行事。方才听到吴虎的话,两个人也是吓了一跳。随即李志迅速开枪,打死一名土匪。俩人也吓得不轻。第一次见杀人的,脑子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了,里边李志也控制现场了。
俩人一过来直接将那名土匪的双手抓住,一人一个胳膊往后抓紧。这下那名土匪受不了了。直呼轻点。
李志看周子腾俩人抓住了这名土匪。他迅速的提着枪在外边转了一圈,仔细又快速的看了一遍周围。刚才枪响。沙漠之鹰的声音那么大。四周又静,又离官路不远,如果有人经过,指定能听到。到时候报了官。就麻烦了。
索性,一个人都没有。李志这才放下心。再次来到里边的土匪面前。大大咧咧的往土匪面前一坐。
“说,你们是哪个绺子的?当家的是谁?”
“我说,我说,我全说。我只希望好汉爷能饶了我这条狗命。行不?”这土匪满脸的恐惧。恳求的看着李志。
“放心吧。只要你说实话。我绝对不杀你,我撸一炮一向说话算数。不信你问他俩。”
李志说着,还冲周子腾俩人点了点头。那意思,让这名土匪问这俩人。
这名土匪被周子腾抓着,不好回头。但是周子腾俩人却能过来看他。俩人示意吴虎抓着这名土匪。然后走到土匪面前。
“哼,小子,告诉你我们炮爷一向说一不二。你去周围打听打听,谁不称赞炮爷的为人?只要炮爷发话,你想死都难。”周子腾过来蹲在这土匪面前说道。
这名土匪又看了看郑德林,看到郑德林点头。这才稍微放下点心。但还是说到:“你能不能发个誓?”
李志一听,明白了。这年代的人都迷信。一般不熟悉的人在自己面前一发誓。指定相信对方。
李志故意的装作不乐意但又大方的样子,“不耐烦”的道:“娘的,真是麻烦。老子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说,还不能杀了。唉”
那土匪就是一哆嗦,心想:果然,刚才他骗自己。就在土匪心中以为要糟时,就听李志说到:“我撸一炮马六九向天发誓,如果这位兄弟说了实话,我还要其性命,让我马六九不得好死。”
这句话一说,那土匪立马心放在肚子里了。不用李志说话,自己就说开了。
“好汉果然够意思,好,我也向天发誓,我胡三发如果不说实话,让我不得好死。”
说完这话,胡三发不用别人说,自己就开说了,李志一听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
原来,这胡三发是民林府管辖内二龙山上的二寨主。二龙山上有土匪二百多人。在民林府也算是实力很强的土匪窝。二龙山的土匪头目主要有两名。
大当家的外号人称“玉面邪眼龙”,叫方华。方华不是说有什么残疾。而是他看人总是喜欢斜着眼看人。让人总感觉他看不起人的样子。又因为他在二龙山,所以一开始给他的外号叫“玉面斜眼龙”。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滴,就变成了另一个外号。而方华就是被李志的“神枪”打中腹部死去的那个土匪。
二当家的就是这胡三发。外号人称“滚地小黑龙”。这胡三发是小名儿。大名没有。东北这块都有这习俗。生孩子后,做父亲的要在门外听着点。听到路人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孩子的小名儿。据说这么做好。也不知道谁传下来的。
胡三发他娘生他的时候。正好是清军训练完毕,路过他家门口。他爹一出门,听到有个人正说“三发”。于是取名叫三发。大名等以后再取。哪知道。没多久家里大旱,并且闹瘟疫。胡三发的爹妈也得病死了。所以胡三发只有小名。
因为早年要饭营养不良,导致这胡三发的个子矮的不行。他又长得黑。所以有了这个外号。
这方华和胡三发是要饭的时候认识的。臭味相投。后来自己拉起来人马占据了二龙山。这俩人都有一个爱好。喜欢女人。
抢了一票,有钱了,就去玩女人。吃好的,玩美得。赌大的,抽大烟。没钱了再抢。
这次也不例外。这次绑的人可了不得。高坎镇有名的富商之一刘义的独子刘思宇。这刘思宇据说还是留学回来的。满腹经纶。而且从小就有着神童之称。刘义对这儿子非常喜爱。一个偶然的机会。胡三发和方华盯上了刘思宇。最后成功的绑架了对方。最后。。。就是现在了。
李志听完后走到被绑在树上的人质刘思宇面前看了看。没摘他的眼罩。轻声问道:“你是刘思宇?去哪国留学的?学的什么?”
刘思宇在一边也听到了一切的话。他点了点头道:“我在美西点军校留学四年,学的指挥。”。
这一说,李志一听,顿时有了一个想法,难道哥今天走运?捡了个军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