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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最强骑兵半成品

第十七章最强骑兵半成品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过去半年,眼下以北卫庄为中心,十几里内,都是金黄的一片,这是商队自蜀国南部建宁一带买了的优秀水稻良种,水稻在三国时期的普及率很低,属于高端农作物,产量远大于小麦,加之刘勇对于水利的苛刻标准,北卫庄的荒地产出惊人,金黄色的一片,是平武县城以北,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北卫庄在这半年时间里,外貌也发生质化,围绕鸡窝山老北卫村的土城墙被建成,它首次采用各种原始机械,利用后世的铁轨原理,设计了一条围绕新城墙的轨道线,只是轮轨都是木质的,虽然承载力有限,但胜在速度快,量多,人轻松。

并且,运送土砖上城墙的方式也发生了巨变,围绕城墙设立了十五个上砖台,高过城墙的高台被率先建立,随后以它们为基点,利用滑轮重石,运土砖上城墙,这使得建设城墙最难的一步,成为最简单的,使得这座面积不下平武县城的城墙在短短的半年内竣工。

它高达十五米,比平武的城墙高四米,只比CD的城墙矮两米,有十五个城楼,就是当初上砖的地,培土包砖,上可通马,算的上是一流的防御工事。

这也是工部的一次巨大蜕变,至此之后,工部的建筑能力,已经超越三国时代。

农业上,匠作坊强大的生产与实践能力,让各种优秀的水利工具得以问世,最典型的就是水龙骨,它可以单人操作,将两米内的水流带上来,这是古代农业非凡的引水工具,水龙骨一直到现在农村还在使用,告别了人挑的模式,大大的解放了人力。

商队想尽办法,也没有弄来足够的耕牛,但刘勇还是力求完美,用毛驴,驮马代替人力,虽不能全面覆盖,但大部分可以轮流使用。

工具的领先,水利的领先,劳力的领先,以及刘勇分摊田地政策的领先,使得北卫庄的农田不可一世,第一次种植亩产达到二百八十斤,比起其他地方的良田也多出一百来斤。直接达到三国时期的最高纪录,魏国陈留创造的两百八十三斤。相比之下,北卫的农夫们种起田来更轻松。

自刘勇大胜匪寇后,平武北部再无任何力量敢惹北卫庄,从某种意义上说,一次击败六千土匪,使得北卫庄刘勇声威大震,成为方圆百里,武力的象征。

清河起于横断山区,经北卫庄流向平武县城,环绕县城后,走向蕲县、绵竹、梓潼最后汇入长江主干道。它是平武重要的灌溉河流,依托它而形成各片良田。

也是平武一带,士族子弟踏青的好去处,每年春秋都有高王两家主导,其他一些寒门子弟一起出游的活动。

这是三国时代世家子弟最喜欢,因为他们的正妻或是夫君,都必须是士族,而这里面就有合适的伴侣,毕竟就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能嫁一个自己喜欢的也是闺中女子的美梦。

清河之畔,一支踏青的队伍在几棵柳树下扎营,此队仅护卫就达半百,马车只有两辆,只出游一天,五十人保护两辆车,此种保护即使在上档次的士族中也是不多见的。

“小姐,看了半天了。有合适的吗?”一个粉衣小辫,美貌初现的丫鬟道。

马车上的小姐显然是个异类,先前有人还装一下,此刻原形毕露,无聊的玩弄自己及腰的小辫,辫子上的金饰叮叮作响,小姐唉声叹气,小嘴嘟嘟的道:“看了这么久也没看到几个好的,一个个手无缚鸡之力,还指点江山,装模作样,看到就恶心。”

“哈哈,”一旁的青衣书生恰巧听到,此刻小姐已经离群,他还在此,可见他与这家小姐关系不俗,“小妹,他们都是文士,何来的力气,要是小妹喜欢勇夫,不如去嫁给刘勇,他的武艺够高了。”

“切,刘勇那种窝在北卫村的土鳖,本小姐死也不会考虑,”小姐不悦的道。

“那可就说不准了,刘勇要是来提亲,你可能八成要嫁了。”青衣书生意味深长的道。

“为什么,我们小姐可是王家的宝贝,刘勇只是个武人,老爷会愿意?”粉衣丫鬟急道。

青衣书生名高毅,乃高家次代嫡系的第三子,自幼聪慧,而王家小姐是王睿的幼女,王方的妹妹。王方取了高毅的姐姐,王丹与他算是近亲,加之两人从小都不是老实货色,一直合得来。

高毅轻摇折扇,手中一打,道:“因为刘勇太强,王家昔日与他有些恩怨,这半年虽然北卫庄和平武城相处和谐,但是关系当然要更近一步,才放心。”

王丹自幼美貌,但是王睿长期的宠爱,使得她刁蛮任性,年方十九还没有出阁,“刘勇一介武夫,打的过几个人就算强,我心里最强的是赵子龙,小时候我见过,一人独挑上百骑,那才厉害,呵呵。”王丹面带憧憬,傻笑道。

“赵子龙做你爹还差不多。瞧你那发春……”高毅忽然脸色凝重,盯着几里外的小山。一群鸟儿在树林上乱飞。

林起飞鸟,必有诡异。高毅自幼熟读兵书,虽不算高才,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

山后有问题,此地不宜久留。高毅赶紧吩咐护卫的县兵,道:“收拾东西,快点离开,这里有问题。”

然而,高毅反应虽快,却依然来不及了,不仅仅是几里外的小山有人,通往平武城的路上也有伏兵。

见高毅一行快速企图逃离,山后的埋伏立刻发动,冲出的竟然是几百皮甲兵,他们提盾持刀,即使奔跑,队形也还整齐,显然训练有素。

“快,这边跑。”高毅已经意识到大问题,这不是土匪,是军队。本来五十名全副武装的县兵,足以应对任何情况,毕竟这半年来,北卫庄刘勇对土匪的打击深入骨髓。

东面在此出现大队精锐的甲兵,并且还有十几名骑兵环绕,要不是知道,北卫庄的军队是白甲红底,高毅都觉的这就是刘勇的人马,毕竟几百名披甲精锐,平武只有两家拥有如此能力。

很快,墨黑色的披甲兵包围了红甲的平武县兵,五十名士兵牢牢围成圆阵,将王丹的马车保护在中间。远远看去,厚厚的黑色,包围了一团小小的红色。

忽然,墨黑色的军阵让出一条道路,一名身着墨黑铁甲,跨马提枪的将军走到了前面,他的铠甲很奇怪,在胸口和腰部的防御特别显眼。

高毅微整长衫,毫不惧色的走出了圆阵,目视黑甲将军道:“墨黑铠甲,不是刘璋的益州兵,就是西凉军,我想将军不可能是西凉军吧。”

仅靠铠甲颜色就看出自己的身份,黑甲将军不由一惊,道:“小子,有点见识,既然知道,那不用我多说了吧,你们直接投降吧。”

高毅只是一诈,没想到真是,不过脸色毫无变化,道:“投降是不可能的,但是将军的条件我们可以想办法满足。”

“哈哈哈哈,满足?”黑甲将军不屑的道:“我家主公要的平武城,你用什么满足,废话少说,玄甲士,留下里面女子,给我杀。”

墨黑甲士显然训练有素,最前几排盾牌前压,长刀在后,步伐一致,慢慢的压榨平武兵的空间,而平武县兵也不是菜鸟,他们刀盾手在前,长枪兵将武器压在刀盾手的肩上,组成防御大阵。

两边的应变速度都很快,一攻一防,黑红两支队伍毫无花巧的相撞,这种对战,第二排是关键,盾牌撞击,第一排长刀无法施展,第二排的长枪是杀敌的发力点,在军阵的配合上,平武县城占了上风,但是红色毕竟人少,剧烈的对抗,很快他们就会体力耗尽,圆盾枪阵的防御力也会下降,一旦失去同伴的掩护,他们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被杀光,毕竟双拳难敌四手。

马车战场不远,一个小型的山坡上,站着两名骑兵,他们的铠甲堪称奇葩,胸口是整块的铁甲,腹部用小甲以成鱼鳞状覆盖,腰带为上好兽皮,山面镶嵌着以铁皮为主,连接处为铁环的护甲,战裙开档很大,适合骑马作战,并且马鞍出奇的高,刚好能完美挡住战裙的开口,铠甲像极了隋唐时代,为骑兵而设的两裆铠,但是在细节上却领先不少。

护肩是两叠式,给予了巨大的活动空间,胸口的大铁甲,链接很细致,周围的都是环式,转身毫无压力,而背部的防御堪称变态,从后面几乎找不到死角。

本来连战马关键部位也有锁甲的骑兵,应该威风八面,可是他们的头盔外,竟然有个固定的草帽,连肩部也有同样的草制物,使得本来一身帅气的白甲打了一个补丁,极为不雅。

这两个白甲红衣骑士,不是刘勇和张启,又是何人。在看不见的坡面上,还有五十名骑兵,手持缠满布条的复合弓,等候命令。

“将军,平武的县兵都快顶不住了,还不上啊。”张启焦急的道。

刘勇单手持枪,将它平衡的放在马鞍上,节约体力,淡淡的道:“急什么,北卫庄出问题时,也没见他们多急啊。我们今天早上发现,中午骑兵就来了,还对不起他们?”

自北卫大战后,刘勇决心对匪寇进行彻底的打击,平武境内,要么是官府的良民,要么就是土匪,没有第三者。

广阔的地貌,打击土匪自然要骑兵,刘勇对于骑兵的理解远超三国时代,不顾他人的反对,强制一人双骑,在蜀国这种战马贵过黄金的地方,一人双骑,何等的奢侈。

只是蜀中战马实在太少,并不是商队的财力不够,而是确实没有。无奈只能一匹驮马,一匹战马。勉强维持刘勇对骑兵的要求。

商队在这半年时间,仅运回铁料四千斤,也就是两吨,工部和农部争了半天,也就拿四百斤,而重新补满的二千护卫营,只有五百斤出头,人均只够打个矛头,其他的,继续给老子穿木甲。

与之相反的骑兵,却武装到了牙齿,刘打铁被逼的使出看家绝技,在和将军讨论很长时间后,才制定这种骑甲,它单铠甲使用的铁料,就是万炼铁。

三国时期,铁的冶炼落后,只能通过锤子锻打,降低铁中的含碳量,从而得到优质的钢铁。一般百炼为不错,千炼已是上等,万炼都是极品,万炼铁是三国时代最优质的钢铁。只有CD,许昌,建业这些都城才有这类万炼铁的作坊。

而北卫庄,山沟里就可以万炼,只因对于水力的应用。为了增强对灌溉的利用,农部协调工部建造了鸡窝山水坝,而炼铁场就在水坝不远,利用巨大的落差,强大的水力,制作了五十个只会上下捶打的工作台,三班倒,打造优质铁。

如此,骑兵队的加强版两裆铠,被护卫营步兵们戏称万炼甲,一面表达自己的不爽,一面表示说明了,北卫骑兵,铠甲无双。

黑色对红色的压迫愈来愈重,平武县兵在激战二刻钟后,体力下降,被益州兵突破了防御,失去掩护后,平武县兵伤亡激增。

一个长枪手被黑甲骑兵一刀带了出去,“嘭”尸体猛撞王丹的马车,鲜血飞溅了粉衣丫鬟一身。

“啊、走开,”粉衣丫鬟吓的面色苍白,手足无措。紧紧抱着王丹哭道:“小姐,我好害怕。呜呜……”

王丹也是面色惨白,默默的手里拿出一把刀,递给丫鬟,哭道:“别怕,我给你一把刀,等下如果歹人要做什么,你先杀了我,再就自杀。记得一定要杀了我,死我也不让他们碰我。”

忽然一只大手重扣马车们,一名益州兵头目,看见了里面的主仆二人,当即面漏淫色,笑道:“哈哈,小美人,别怕哥哥来陪你。”

满脸泪水的王丹吓的面无人色,不停的道:“春儿,快点,求你了,春儿。”

粉衣丫头鼓起勇气,也没敢刺,益州头目却饶有兴趣的看着她们,他知道,自杀在这个世界上,也是要勇气的。

很多时候,混蛋都是多余动作太多,结果死了。

果不其然。“嗯……”一支利箭准确射中他的侧喉,对穿而出,黑甲骑士挣扎几个呼吸后,应声而倒。

王丹顺眼望去,不远的上坡上出现了几十名草帽白甲的骑兵,他们正在对战场不停的射箭。

“白甲草帽,妖怪骑兵,小姐我们有救了。”春儿喜极而泣,哭的更加厉害。

“什么妖怪骑兵?”王丹不解的道。

“集贸庄前,刘勇只带了六十名骑兵,就是击败上千匪寇,俘虏六百,白甲草帽是他们的铠甲。”春儿激动的道。

妖怪骑兵一说源自土匪,北卫骑兵来去如风,人马皆甲,强弓长刀,人配合战马铠甲的重量就超过了五六个成年男子,加之速度带起的力道,一个马甲骑兵就能顶过七八个步兵,几十名骑兵集团作战,就能对上千毫无经验的土匪进行攻击,加之刘勇人贱,不用复合弓把土匪射到接近崩溃,绝不和你打。

因此,北卫骑兵由三队组成的巡逻力量,基本可以对抗任何平原上的危险,控制了平武北部,广袤的平原地带,任何事件都能第一时间赶到,其彪悍的战绩,被土匪称为妖怪骑兵。

尽管墨黑甲士有五百多人,但五十名白甲骑兵,却给了他们巨大的压力,而白甲骑兵尽然分成两队,从外围以包抄之势发射羽箭,他们不仅仅要击溃眼前的部队,还有全歼他们。

马上能骑射,在黑甲将军的记忆中,只有极其精锐的西凉军和塞外胡人才能做到,眼前的五十余骑兵竟然全部可以。外面的军事力量已如此强大了,难怪当年刘备几万人马,就能夺刘璋的江山。显然,他将北卫骑兵当成了蜀汉的一支骑兵了。

北卫骑兵如此肆无忌惮的攻击,己方士气很快就会崩溃,因为步兵的盾根本挡不住这些箭,犹如穿纸一般,射过盾牌和铁甲。仅仅不到片刻攻击,步兵就死了一百多人。

这些骑兵打法很精髓,步兵防不住,冲过去在路上就会被射死,即使冲到面前,他们围绕战场,战马带起的速度,配合奇怪的长弯刀,轻易收割冲到眼前的士兵。

黑甲将军也是不凡,速度集中了队伍里的二十名骑马,单点冲向唯一没有射箭的刘勇,虽然这些骑兵的铠甲都很优秀,但这个人的尤其突出,加之他不参与普通攻击,显然他是首领。

张启远远看见,敌军二十名骑兵冲向刘勇,张弓搭箭,五十米外,射死一名骑士,同样也有不少羽箭飞向骑兵,但收效甚微,十六名骑兵冲过防线,企图杀死刘勇。

然而,他们找了最不该上的目标,只见刘勇战马人立而起,一声长嘶,爆发出惊人的速度,此马名大碗,乃是商队从关中偷运过来的,是魏国最优秀的战马。

刘勇单骑冲杀敌阵,惊人的技艺,大枪上巨大的力道,所过之处无一合之敌,马战比步站更恐怖,一旦失手,就是马的速度,带来的力量,也足以杀死对方。

同为武将,刘勇的恐怖远超黑甲将军的想象,这种击杀能力,依稀记得当年的张任将军有如此英姿。

失神之际,刘勇长枪已经杀到,黑甲将军也是手快,提枪一档,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枪被一个横向的力量弹开,“叱。”长枪入肉。

黑甲将军看见马上有一个无头的尸体,那不是自己吗?为什么,我明明就挡住了。随后意识也黑暗了。

击杀黑甲将军后,刘勇决心迅速解决战斗,大碗良驹马力惊人,刘勇几个呼吸就杀入了步兵阵,马速带来的力量,加之刘勇不凡的技巧,简直虎入羊群,本就高度紧绷的墨黑甲士直接崩溃,向平武西南的山林逃去。

然而骑兵对付集团步兵还要慢慢来,但是对上逃跑的敌人,何等容易,一阵追杀后,墨黑甲士纷纷丢下武器,跪地抱头,选择投降。

大局已定,刘勇慢慢来到战场中间,忽然猛的一拍,打开马车的车窗,王丹和春儿立马吓的浑身发抖,紧紧拥在一起。

“哈哈哈哈,有趣。”刘勇饶有兴趣的看着马车里的二个美丽女子,眼神里说不出的**。

高毅见状,心急如焚,不是刚出虎口又进狼窝吧,当兵的要是兽性大发,小妹就完了。

拖着受伤的右腿,勉强保持站立,高毅故作感谢的道:“在下高家三子,多谢将军搭救。不知将军高姓大名,在下必好好答谢。”

“你是高家嫡子,里面是你的夫人?还是高家的女儿?”刘勇问道。

见刘勇愿意答话,高毅就放心多了,笑道:“里面是王家的嫡女,这次都赖将军之功,将军北卫庄的吧。这样,此番回去,我就带上千旦粮食,百坛美酒,好好答谢将军。”

高毅一面答谢刘勇,一面表示自己的身份,不温不火,恰到好处,给人诚恳和舒服的感觉。

其实作为北卫庄的骑兵,救援平武县城高王的嫡系子女,那也没什么好说的,王睿最多送百石粮食过来,表示感谢,而高毅诚恳道谢不说,还送上大礼,刘勇很是喜欢。

“骑兵队。”刘勇一声高喝,“这位高家公子要送粮食千旦,美酒百坛,你们的礼貌呢?”

“嗷嗷……”北卫骑兵爆发出热烈的欢呼,随后一声大喝,“多谢高公子。”

刘勇来自后世,没什么阶级观念,也没什么老大的派头。心机过人的高毅很快就和刘勇打成一片。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平武猛虎,难怪如此厉害。”高毅佩服的道。

“高兄谬赞了,再夸下去,勇就要飞上天了。”刘勇不好意思的道。

“在下可不是夸,说的是实话,五十骑对五百人,不死一个,全部拿下,就这能力,难怪北卫庄下,再无匪寇敢来。”高毅诚恳的道。

午时的造饭并没有因为平武县兵的损失而停止,此次五百益州兵有预谋的来袭,只死了三十几个人,对于高毅而言,已是万幸。

益州投降的两百人被一条长绳连绑,蹲着不远处,北卫骑兵,一队放哨,四队进食。而刘勇则在高毅的安排下,同王丹春儿等共吃一锅。

刚开始,春儿觉得刘勇很可怕,随后发现刘勇不但随和,连自己这个下人也没有歧视,胆子越来越大,“刘将军,你这吃相一点都不像大将。”

刘勇吃起东西来,闲战靴太热,此刻穿着袜子,丢下头盔,吃起来确实没有形象。

王丹赶紧装作若无其事,暗拉春儿一把,高毅尴尬的道:“山村女子,不懂见识,将军见笑了。”

“没事,”刘勇笑道,“再说,小丫鬟没说错。你不知道我们家的丫鬟,我吃饭要是敢脱鞋,她敢拿起鸡毛掸子打。”

“这还了得,丫鬟还敢这样欺主的。”高毅道。

王丹眼里闪过莫名的醋意,悠悠的道:“想必将军很宠爱这个丫鬟,否则,将军的本事,杀她如杀鸡,她那里敢多嘴。”

高毅立马感觉到王丹的不对,只是这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尴尬的笑。

“我的枪只杀敌人,不打自己人。尤其是亲人,就是犯错,我也绝不会用武力。何况她是为我好。”刘勇随意的道。

“要是这样,你家夫人为你好,你不是得跪搓衣板。”王丹低着头,莫名其妙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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