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灵瑜停好自己的爱车阿斯顿·马丁,在佣人恭敬的引导下穿过花园,准备参加晚上的家宴。
自从她从美国修学回来,爸爸十分高兴,说难得多年来一大家子人总算是能住在一起了,于是定下每月16日是步家固定的家庭晚宴,每个家庭成员这一天不管任何事情必须出席。
现在才下午四点,时间尚早,步灵瑜打发了佣人,独自边走边欣赏着敞达两万平方米的步家花园景色。初夏将至,园中树木繁茂,法国梧桐和参天悬铃木交错,还有七叶树、椴树、枫香等名贵树木,在假山瀑布和喷水池中荫翳成趣。而位于花园中部的沉床式草坪更为巧致,碧草为底,与三色堇、金盏菊、朝天椒、扶郎花、瓜叶菊、太阳花等呈几何图形交错,形成各种图案、色彩绚丽夺目,远视如大地巧匠织锦,一年四季皆不同,颇具法式园林的浪漫。
步灵瑜漫步其中,却难掩心事。她与丁善宇已经来往快半年,虽然并没告诉他自己的真实身份,彼此口头上都没有承诺任何,但她却已经渐渐喜欢上了热情直爽的他。她也去过他的公司好几次,看到他工作状态中积极果敢的一面,更加洗刷掉了原本以为他仅仅是个绣花枕头的印象。
这个男人不仅英俊,而且聪明,还很努力。光这三条足以让很多世上的普通人感慨上天不公,把这么多优点都集中到一个人身上,让其他人难有出头之日。
但现在令她发愁的是:怎么跟爸爸说呢?丁善宇开的公司,在她爸爸这样的成功商人眼里,就跟一个小飞虫没什么两样。爸爸从小把她当长女,跟掌上明珠似的捧在手心里疼爱,什么东西都提供给她最好的,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关于她的男朋友乃至结婚对象,更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过关。——要让他能看得上丁善宇,好难啊!
正当她苦恼着穿过高大的铁框荫棚时,突然看到荫棚西侧一角有个人蹲在那里认真地看着地上的什么东西。他穿着一件深铁锈红色的丝绒长袖休闲衬衣,内搭灰色雪花点中领衫,黑色长裤下的软皮短靴上沾满泥土,随意偏分的头发蓬松而略长,鬓角留着剃过的发痕,带着一副大方形的透明框架眼镜,阳光穿过荫棚上缠绕的碧绿枝叶,在他身上投射下点点碎光,好像一张老照片里温柔的回忆。
“哥!”步灵瑜快步上前,探头道:“你在干嘛?”
步辰嵘好像知道她来了,也没有惊讶,对她嘘了一声,指指脚下排成一线的蚂蚁,轻声说:“我给他们带了点糖豆,现在他们才刚刚开始搬呢。”
地上的蚂蚁正排成一线,忙忙碌碌地围着几块在它们看来无比巨大的甜味石头。
步灵瑜习惯了自己这个行事颇奇怪的哥哥,她伸手从背后搂住他的脖子,汲取着他身体的温暖,撒娇地说:“哥,你光看蚂蚁,都不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