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燕昭王颁布三十二等勋爵制,以奖励对于国家贡献的人,规定获取爵位可以通过军功政绩以及为国输财两条途径,同时还针对特殊时期采取输入土地获取爵位的办法来拉拢掌握了国内大部分土地的贵族世家。
规定当年获取爵位的贵族,可在第二年九月秋从国库领取禄米,凡是通过输入财货得到爵位的,在没有一次性缴纳完爵位所需财货者,在缴纳完财货前,只能按领取所处爵位的一半禄米。
同时,按爵位不同,公爵与侯爵授予谏议大夫的身份,享有与之匹配的政治权利(如人身自由权,私人财产不受侵犯之权,免除兵役外的所有徭役,对官员有监督纠正之权,可参与国政,还可以直接向大王上书等等);
伯爵、子爵和男爵则授予左谏议大夫的身份,享有人身自由权,私人财产不受侵犯之权,免除兵役外的所有徭役,对官员有监督纠正之权;
勋爵与准爵,不授予任何身份,但享有享有人身自由权,私人财产不受侵犯之权,免除兵役外的所有徭役。
由此,拉开了燕国变法图强的序幕。
三月中旬,郭隗出使各国归来,得粮四十万石。
燕昭王分其一半发与庶民以作粮种,庶民得以耕种其田,乃安。
三月下旬,自爵位法令颁布已有二十余日,民皆不信,法令不行。
昭王患之,近臣郭隗上书:请大王效仿商君徙木立信。
于是昭王纳其言,乃诏曰:有首位谋求爵位者,爵加三等,赐千金。
时有燕国公室贵卿张迁,自幼与王交好,昭王未即位时常为王左右奔走。后昭王初即大位,又尽心竭力,为王整肃燕国政事。累功迁为士师(相当于现代的大法官),主管审判和刑律,是为昭王心腹之臣。
郭隗乃与张迁相谋:“我们乃是大王的股肱之臣,为大王尽力解忧是我们的职责。如今大王所深患者,乃是爵位法令不能在国内被国人所认同。我欲以财货助卿首试其法,不知公子以为如何?”
公子迁听了郭隗的话,施礼答道:“固所愿也,不敢请耳(这也是我想要做的,不敢劳烦阁下)!”
郭隗却笑道:“公子不必推辞,我担心的只是以公子的财力,得到爵位时所产生的影响不够大,所以想要资助公子。如果公子觉得不安,只要富贵时不要忘了我这个老朋友。”
张迁听了郭隗的话后,连声称谢。
未几日,张迁尽出家财,又有郭隗从旁相助,乘着国人(贵族与自由民)对法令的不信任,战争与农民的逃荒导致土地大幅贬值,购入荒地数百万顷,并家中田亩尽输入国库以求封爵。
燕昭王按土地价值,应授予张迁二等侯爵,享禄十三万石;又有言在先,首得爵者加三级,赐千金。故改为五等公爵,享禄十六万石,同时又加谏议大夫的身份,可参与国政,对官员有监督纠正之权,还可以直接向大王上书等等。
诏令即下,国人大振,纷纷奔走相告。又有卖出土地予张迁者,悔恨不已。国人由是乐输其地与财货于国君,法令大行,燕国土地也十之有九尽入国君囊中。
消息传到列国,各国国家的商人们纷纷将财物换成粮食,输送到燕国换取爵位。商人们之所以如此积极,这还要从商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及商人这个称呼的来源说起:
武王伐纣,灭了商朝。至周成王年幼,管、蔡二叔(武王之弟)与纣王之子武庚联兵反叛。周公东征平叛后,将洛阳建为军事要塞,称为“成周”,“成周既成,迁殷顽民。”殷朝遗民被迫集中到洛阳,周朝人叫他们为顽民,经常被召集训话,不许乱说乱动,过着被监视的生活。虽然殷朝遗民已经成为周朝人民的一部分,但是却被另眼看待。
他们既无政治权利,又失去了土地,怎么过日子呢?只好东奔西跑做买卖。买卖这一行周朝的贵族是不会做的,当时的庶民要种地不能做买卖,而商品买卖又为社会所需要的,久而久之,买卖商品的商业成为殷朝遗民的主要行业了。
随着民族融合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周朝的少数贵族也开始做买卖了,这样,商人渐渐地就失去了“顽民”的贬义,成为从事商品买卖的职业专称了。
到了春秋,郑恒公对周人很友好,并带一部分周人(其中就有曾经的殷朝遗民)迁洛水以东,立国于新郑。所以,郑国的商人在当时是很有名的。如富商弦高用12条牛犒劳偷袭郑国的秦军,使其不敢攻郑,上演了历史上富商救国的一幕。另外,郑国地处交通要道,为齐楚秦晋争霸必夺之地,但郑人反而借战争转运各国商品,从中在经济上大获其利,使其国富民强,显示了商业活动的重要性。
为了便于区分,人们把做贩运贸易的叫做“商”,坐售货物的叫做“贾”,即所谓“行曰商处曰贾”。
商人的地位在社会上渐渐提高了,但仍为仕、农、工、商四民之末,社会地位还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夫,以及官办作坊里的工人的身份高,政治地位就更是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