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融合了兽魂,那超蚁兽魂魄中蕴含的天地法则碎片,是超蚁兽祖祖辈辈不知积累了多少万年,历代超蚁兽对天地规则的感悟,内中有吸取天地灵气改造自身的本能,也随着灵魂的融合化进了任小剑的灵魂。
从原先的曹族离开,任小剑已经走了很久,此时月正半弯,高悬天穹,星辉闪烁,洒满天幕。
取出背上的干粮,简单的吃了一口,任小剑找到一个比较大的树杈,窝了一个略微舒适的姿势,在身上洒上一些驱除蚊虫的药粉,就准备凑合着睡一觉,养足精神了,明天才好赶路。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在半梦半醒间,任小剑仿佛化身成了一只刚刚出生的超蚁兽,头上也长出了两根稚嫩短小的触须。触须在空中抖动了一会,忽的猛然竖立起来,直对着天上的弯月。
山间中充斥着灵气,本源的灵气是没有属性的,人们使出的功法之所以会有炎热或者阴冷的分别,那也是因为自身运气的方法不一样。
灵气无所不在,有的地方浑厚,有的地方稀薄,肉眼虽然看不见,但放佛化身成幼小超蚁兽的任小剑,在他的灵觉感应中,四周的灵气却像是快乐的小精灵,在欢快的跳舞。
稚嫩的触须上生出的幼嫩圆球,似产生了一股微弱的吸引力,四周灵气化身成的小精灵只要一接近它,就被圆球吸住,然后顺着触须没进小小超蚁兽的身体,继而融合进腿部腰部等地方的肌肉中,增加着肌肉的柔韧性和肌肉中中蕴含的力量。
如果有一个人在外面看到,就会发现,此时的任小剑在树杈上不停的摆动着脑袋,身体也扭来扭去的,像是一条正在蜕皮的蛇,幸亏这树够粗够大,树杈也够宽广,方才不至于让他掉下去。
等到天色将明,月隐星沉时分,任小剑才停止了这奇怪的扭动,沉沉睡去。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小鸟唱着动人的旋律,快乐的吃下一条鲜活的青虫,拍打着翅膀,心满意足的落下一条鸟屎,说来也巧,这鸟屎正好落在任小剑的鼻孔前。
“阿嚏,什么东西这么臭。”迷糊中的任小剑用手抹了一下,睁开眼睛正看到小鸟在“唧唧,唧唧,唧唧唧唧”的唱歌,才知道手上的,鼻孔下的是什么东西,顿时大吼一声,“死鸟,你干的好事。”
小鸟受惊,扑腾着翅膀飞去,抖落两根翅羽,飘飘荡荡的落在任小剑的头上。
经此一下,任小剑也清醒了,翻身跳下树,发觉自己的力量和身体的敏捷性都有了明显的提高,高兴道:“原来成为猛士,真的可以自动吸取灵气改造身体。”
兽的世界是冰冷的,残酷的,只有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想要活下去,还要活的好好的,你只能更强。
漫长的进化岁月中,以它们烙印进灵魂深处的本能,一直在想方设法的改造自身,进化自身,所以才会有实力超越普通野兽的猛兽,猛兽之上更有凶兽、魔兽、灵兽等。
只有有利于生存,有利于进化,兽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但是人不能。
经过一夜的变化,超蚁兽的本能驱使着任小剑不断的想要两只手也着地,变成四肢走路。奔跑中的任小剑忽然一个前翻,滚在了地上。
“娘的,这还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要是克制不住,那不就变成了人形超蚁兽。”成为一品猛士后,兽的本能觉醒,人在随着兽的本能进化而进化时,需要克服作为兽生存的本能,而攫取它们进化的本能化为己用。
只有一段时间后,人依然保持着自我的意识,而能够随意的用兽的进化方式进化自己的时候,才能够迈进二品猛士的行列,而这一个过程却是对人的意志一个极大的考验。
试图以奔跑来快速克服超蚁兽本能的任小剑,在跌了十几个跟头之后,终于放弃了这种看似快速的方法,而换做一步步的脚踏实地的前进。
任小剑每一步走的都很慢,似要思考着下一步脚应该落在哪颗石子,哪颗灰尘之上,方才落下那一脚。
只是短短的一截路就已经走的满头大汗,只是作为人的生活习性毕竟与身体契合了十八年,兽的本能在与人的本能竞争中渐趋下风。待到第二日的时候,只要注意点,任小剑已经不需要担心他会四肢着地的行走了,看来昨日的三思而后行还是很有效果的。
此时正是晌午,晚春的阳光已经十分炽热,烘烤的大地都开缩水,露出干燥的满是灰尘的大地抗议起来。任小剑也走的满头大汗,每一脚落下,扬起的灰尘黏在脸上,弄的灰头土脸,看起来很是狼狈。
流年商团是流月城最大的商团,受命前往天风城交易,而他们中途一战正好路过灰驴镇。钟流云是流年商团的一个管事,前往天风城交易的商队就是由他负责,钟流云骑着一头驴优哉游哉的闭眼哼着小曲,炎热的天气和布满大道的灰尘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一丝的痕迹。
“得得”,一匹疾风马踏在地上快速的奔跑,马尾后面扬起了一道灰尘组成的黄龙,马上的骑士是一个瘦小的青年,就连长相也酷似猴子,尖嘴猴腮雷公脸,与钟流云的潇洒俊逸简直就像是阴阳的两极。
猴子骑士在马上也是跳来跳去的,即使是在快速奔跑的疾风马上也是如此,显示出了极为精湛的骑术。只是一个眨眼的功夫,猴子骑士就从商队的后面跑到了钟流云跟前,一勒马缰,那马就从急速变成了静止,一动一静间,就可看出这马必是一匹少见的宝马。
“钟大哥,我们都已经三天没有遇见镇子了,我们还要多久才能赶到下一个镇子啊。”说着,猴子骑士轻拍了拍马颈,“我的小风已经寂寞难耐了。”
听他说的好笑,钟流云睁开眼睛,白玉般的手指抚着胡须,笑呵呵的道:“我看是你这猴娃急着进城好吃好喝吧,还以你的小风作为借口。”
猴娃依然在马上跳来跳去,一点也没有被揭穿谎言后的尴尬,“嘿嘿,还是钟大哥最了解我,那你快告诉猴娃,还有多久才能到啊。”
看着猴娃,钟流云的眼中流露出一种父亲般慈爱的光芒,猴娃是他在一处猴群中带出来的孩子,据猴娃自己说,他是被一只母猴子带大的,若不是钟流云在他十岁左右的时候带他出来,恐怕他现在还在山中饮着老泉,吃着野果呢,所以他们虽然兄弟相称,但关系一直亲若父子。
“恩,如果我没有记错,明天我们就能够赶到下一个镇子了,好像在前方还有一条岔路,你先过去看看有没有。”钟流云一指前方道。
“好嘞。”猴娃听到,做了一个滑稽的拱手,拍马就往前飞速跑去。
当走到一个岔路口的时候,一直缓慢行走的任小剑终于不淡定了,临行的时候他真的不知道前往灰驴镇的路上还会有岔路啊,也不知道曹紫知不知道,也忘记问个清楚了。
正在纠结着到底是该往左还是往右的任小剑,听到身后传来的密集的“得得”的蹄声,回头一看,正是流年商团的猴娃,心中一喜,也许他应该知道吧。
猴娃感到了岔路口,看了一眼任小剑,他的眼神很奇怪,指着前方喝道:“少年,前面那一条路是通往镇子上的?”
本来还想问下灰驴镇如何走的任小剑,一听他也不知道,而且语气也很不好,心中起了捉弄的想法,于是胡乱指了一条路。
猴娃也不称谢,拨转马头就往后跑去,又留下任小剑在那里纠结着。
“钟大哥,钟大哥。”
“好了,好了,听到了,你发现了什么?”
“钟大哥,你说的没错,前方果然有一条岔路,那里还站着一个少年,看样子很像是一个厌倦了族落流浪的生活,到城镇中寻找生活的。”猴娃一直都是商团中的探马先锋,这眼力自然是极厉害的,任小剑的身份被他说的也差不多了。
“哦,”听到猴娃的话,钟流云也起了一点兴趣,朝着商队中的人喊道:“都走快一点。”然后又低声对着猴娃道:“他是骑兽还是徒步?”
“他是走着的,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刚刚成为猛士,处于克服兽本能的那一步呢。”
“等赶上他的时候,我到要仔细的看看,如果可能就被他吸纳到我们商团来,也许对我们做那件事会很有帮助。”
“是吗,那我到要去看着他,别让他走的路和我们不一样了。”说完,猴娃又打马飞驰而去。
“呵呵,这猴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性子定下来,也不听我把话说完,那前方可是只有一条路通往镇子,另一条路却是死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