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太阳照得人昏昏欲睡,蝴蝶蜜蜂的精神却异常地好,三三两两一会儿飞向麦田,一会儿飞向油菜地。
“看啥哩?”林子华问方红梅。
“你看啥?”方红梅反问林子华。
“我看你。”
“我有什么看头?”
“你好看。”
“讨厌。”方红梅轻轻吐出两个字,这个讨厌绝对不是刘小娇口中嫌弃般的讨厌,而是对自己肯定的赞扬。
“你比这个韭菜花还好看。”林子华掐下一节雪白的韭菜花。
“你,哪有这样说的。”
“韭菜花是好看啊,你不觉得么,你看它一朵有好多小小的五角星组成,比林子燚家的兰花还漂亮。”
“韭菜花能比兰花漂亮,你是妒忌人家吧?”
“笑话,我妒忌他干嘛。各人有各人命,出生又不是我决定的,他林子燚除了命好,也并不比我强多少。”
“小琼嬢命也好。”
“幺妹儿是真的好看。”林子华学方家几个哥哥对方红梅的称呼。
“我脸上有雀斑。”
“雀斑也好看。”林子华伸出手来,指着方红梅眉心那颗痣,“你的美,不只在这一点,”又指着她脸上的雀斑,“也在这一点,这一点,这一点……”方红梅挡开他的手,被林子华一把握住,“我让幺娘选个日子,我们把亲订了如何?”
方红梅抽不脱手,任由他握着,也不挣扎,也不说话。在林子华看来,这就是默许了。
“你叫方小琼小嬢,我又叫他方二嫂,你叫林子燚姑爷,我叫他二哥,哈哈,这称呼好耍。”
“我叫她小嬢那是按我们方家的辈份,我还从来没有叫过林子燚姑爷。你按你的叫,我按我的叫,有什么关系。”
“听你这口气,是答应嫁给我了。”
“讨厌。”
林子华大笑起来,他实在是喜欢死了这个讨厌。
回去的路上林子华恨不得长对翅膀飞起来,那一路的村庄树木都像长了腿一样陆陆续续从他的身边退回到身后去。不光是双脚不够用,脑子也完全不够用了,方红梅的一笑一怒,一举手一投足,那颗美人痣和那眼下的点点雀斑,全在他脑子里晃荡得厉害,从他一离开她的身边,她的所有便连续不断地占据着他的思绪,连梦中也不例外。眼下方红梅对他们的婚事并不反对,他当然要通知他幺娘早日操办,越快越好,越快越好。
定了亲,林母决定把子华办婚事的日子也定在子云操办那一天,农历的六月十二,这对兄弟同一天出生,又同一天娶妻,一次就把两个媳妇讨了,也不用再置办酒席,双喜临门,再好不过。
这一段日子,林母忙里忙外地奔波,她最忙与最乐意的事就是笑对别人的道贺。“古大妈,你福气好哦,两个儿子的事一下子就解决了。”“古幺娘,看你脸都笑烂了,就等到抱孙子了哈。”“古姐姐,你才省心哦,一下子就解决两个儿子的问题了,我们这些老儿子都还没着落。”面对这些话,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纵使林母再忙,也会停下来与人说道一番,直说得口干舌燥,嘴角起泡,那心里的爽快恨不得拿锣来敲。
与她一样高兴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林子华,一个是张海青。海青跑了两趟大林湾后不来了,一是她妈训斥了她,让她作为一个女人要懂得矜持,不能对林家婚事指手划脚地参与;二来她也要陪着母亲和海燕准备自己的嫁妆。
林子华的高兴与他母亲一样,全都表现在外,吹着的口哨,哼着的调调,无一不是他内心的表露。他这一高兴,连鸟也不打了,鱼也不捉了,生灵也得了解放。
林子云却依然是平平静静,看不出喜,也闻不出悲,只把过去收藏着的一些书整理了出来,交给林子玉。
“这些书,给你吧。”
林子玉接过来,在手里翻了一下,都是些她没有读过的名著,看着二哥面无表情的脸,她于心不忍,她知道二哥并不喜欢张家那姑娘,又不愿意违背母亲的意愿,留着以前的书,好歹是一种陪伴,“留着吧,我想看,找二哥借就是。”
“我以后是再也用不着了。”
“二哥。”
“放好了,幺娘虽然不识字,但她看得出哪些是课本与闲书。”
林子玉望着二哥离开的背影,心中涌起一阵悲悯,这幅清瘦的身板,到底没能撑起那一腔不屑的傲气,这所剩的傲气也不足以抵挡命运的安排。
林子玉抱着那撂书钻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她已从林母那分出来睡,住在子华的对面。她将那些书用一张布包裹好了,放在床下用几块砖压得严严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