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地方的柳树早已绿了,风一吹便千百条的拂动起来。柳枝下,河岸边,乱石子堆里,无数游走的小蝌蚪,摆动着尾巴,伸展着腿脚。手指一般长的小鱼一群群地游过来,游过去。岸边上,一排菖莆蹿了老高,无数的鱼鳅串已吐露出花苞。
“这地方,还是没有变。”刘小娇说。
“地方没变,人变了。”林子云说。物还是,人已非。
刘小娇苦涩地笑了一下后,振作出一个轻松的笑脸:“你咋样,这些年?”
林子云把苦涩延续了下去:“就那样。你喃?”
“我挺好的。一直在学校教书,或许别的我也干不来。”
林子云没有接下去,能说啥了,说自己一直在挖地,一直在生孩子?
“她,还好吧?”在刘小娇的世界里,林子云的老婆只是一个符号,与这符号等同的,不是具体张海青这个人。同样的,在张海青的世界里,林子云喜欢的知青,也只是一个符号,与这符号联结的,也不是具体的刘小娇。
“还好。”林子云本想说就那样的,“你家呢?”
“他啊,姓白,比我大十岁,一直在部队,受过伤所以我们不能有孩子。人挺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林子云没有心思去知道更多,知道得越多,他怕与她的距离就拉得越远。自己当年的无所为,畏首畏尾,不正是制造出两人的距离吗。既然早就明知的结局,只要她过得好,便好。
“孩子有名字了没?”
“没有,还没来得及取。”
“她两个姐姐叫啥名?”
“金凤,银燕,她们妈给取的。”
刘小娇微微一笑,抬眼扫了一下四周,望向河对面的一个小山坡。山坡上几棵桐树花开得正好,一大片的白盛放着。
“那这孩子就叫桐花吧。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青于老凤声。希望她比我们都好。”
“桐花,好名字。”心里面林子云已为这个名字而再一次感受到他与刘小娇的距离。金凤银燕本不是他所喜欢的,但即便自己不喜欢,他也沿用了张海青的想法而没有去改变。从这一点上讲,作为父亲,他是不尽职的,是宁愿少一事而逃避现实的。刘小娇则不同,她在两个姐姐名字的基础上,稍加变化,结合诗词的韵味与寓意,就把本是俗套的金银铜而化为了清新的桐花。从表面上前,尊重了孩子的亲生父母,其实在又不失自己的风格。
“那就这样说定了,明天,我让他下来一趟,把孩子接走?”
“好。”
刘小娇转过身来,望着眼前这个自己曾经喜欢过的男人,还是一身的蓝布衣服,还是一样的瘦削身板,依然白净的脸上除了那未来得刮的胡渣子,还有难以掩盖的沧桑与落寞。
她还是不忍心盯得太久,把眼睛转向了别处:“有些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也不知应当用什么身份来讲。”
“你说吧。”
“人,始终要为自己活一回。”说完这句话,刘小娇还是像以往那样,独自先走了。留下林子云一个人,望着这片寂静发呆。
那时的大林湾是没有公路的,因此那辆黑色轿车只能显眼地停在街口上。
当刘小娇从车子里下来时林子华正好骑着那辆已快掉光漆的永久从身边经过。S乡的街上轿车是不多见的,所以林子华特别多看了两眼,这一看,便望见了刘小娇。
米色的连衣裙,淡绿色的开衫,微微卷曲的发梢用一只发夹固定住了。人,还是那么个人,只是成熟了。
林子华不由得停了下来,刘小娇也看到了这个擦身而过的人,笑了一下,林子华回转过身,调整了一下露出一个当年的笑容:“回来啦。”
刘小娇点了点头,算是回答。
“找林子云?”
刘小娇又笑了笑,她的笑总是那么轻浅而好看:“找林非火,林老师。”
“哦,那行,我要上班去了。”
“去吧。”
两人就此作别。
刘小娇是一个人到林非火家的,老白在车上等她。
“让我再喂一次奶。”张海青把桐花抱在怀里,让她最后吃一次。看着怀里那摊小嫩肉,张海青眼里滚下了几颗泪珠。
林子云瞧见了:“看你……”
“海青你放心,你四爸了解他们,孩子跟着人家,不会受罪只会享福的。”林母跟着说。
张海青没说话,一直等到桐花吃得睡着了,才交给林子云。
“抱走吧。”
林子云在四爸家中把桐花交到刘小娇的手弯里。
“要不,你把桐花送到街上吧,车子在街口。”刘小娇提议。
“不了,你们走吧。”
“那你,保重。”
“嗯,你也是。”
刘小娇抱着孩子走了。
林非火在她走后,把一个信封交给林子云,他打开一看,一叠纸币:“四爸,这是?”
“人家给你的钱。”
“不能,这哪行啊。”林子云把钱装回信封,正要出门让林非火拉住了:“不要追了,这是人家故意让我拿给你的,之所以不亲自给你,就是怕你拒绝。人家是一番好意,说女人生孩子需要调养,这是人家给海青的钱,你何必拒绝。”
“就是,人家少那两个钱么?”
“幺娘……”
林子云神情落寞地回到家中。
“送走了?”
林子云把信封递给张海青,她接了过来,抽出来一看:“这是啥?人家给的?”
“嗯。说是给你调理身体的。”
“我这身子哪用得着,我没那么娇气。这钱还是先把大哥和我妈的钱还了吧。”
这边对钱淡淡的,另一边堂屋里,晚饭时分却激动不已。
林子华总是踩得准饭点,一到桌上他便问起母亲:“幺娘,你猜我今天遇到哪个了?”
“遇到鬼了。”
除了林子华,众人都笑了起来,连林强也笑了,他看着桌上的人都笑,便也跟着笑。
“我遇到刘小娇了,就是以前和老二有点意思的那个,人家开起轿车来的。”
“听说你以前对人家还是有点意思得嘛。”方红梅拿眼瞅着他,阴阳怪气地说。
“有意思,我对哪个都有意思。”林子华白了一眼方红梅,马上却又盯着她看了几眼。同样是卷发,今天所见的刘小娇是微微弯曲的,方红梅是波涛翻滚的,同样是外套,刘小娇是淡绿,方红梅是艳红。林子华的眼中,一直觉得自己娶的女人是大林湾中最洋气出众的,而此刻他心中的天秤却不自觉地转向了刘小娇这一边。惊艳与清新,俗气与优雅。人与人,真是不能对比的。
“她来干啥喃?旧地重游?回忆她下乡的日子?她说来找四爸,找四爸干啥?”林子华一连串的问题摆出来。
“领养老二刚出来的娃儿。”
林子华惊讶地望着母亲,林母又补充道:“人家还大方,给了一千块钱说是给海青调理身子。”
“哇一千,这是卖女儿啊。”
林母瞪了方红梅一眼:“话都不会说,这是那娃儿的命好,留到我们这样的人家又有好大出息,还得罚一堆钱。养大了一嫁,还不是人家的人。”
“咋也是自己的女儿呀,送给别人,亏他想得出。”
“就是。为了一千块钱啥都不要了。”
“你两口子没完了。”林母话一砸出来,两人终于交换了一个眼神,闭了嘴。林母却一筷子拍在桌上:“好意思说人家,自己喃,自己肚子里的肉喃?”
从此在这个家里,关于桐花的话题便再没有摆在桌面上谈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