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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归来记(29)

“我是尤斯塔斯·布莱肯斯特尔的妻子。我们结婚已经一年了。我们的婚姻是不幸的,这一点没有必要掩盖。即使我想否认,我的邻居们也会告诉你的。对于婚后双方的关系,也许我也应负一部分责任。我是在澳大利亚南部比较自由、不很守旧的环境中长大的,所以对拘谨的、讲究礼节的英国式生活不太习惯。不过主要的原因是由另一件人所共知的事情引起的,那就是布莱肯斯特尔爵士是个十足的酒鬼,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哪怕只是一小时也会使人感到厌烦。一个活泼伶俐的妇女整日整夜困在他身边,你能想象出这是多么无法忍受的事吗?谁要是认为这样的婚姻还要维持下去,那简直就是犯罪,是亵渎神灵,是败坏道德。你们荒谬的法律会给英国带来一场灾难,上帝是会制止一切邪恶行为的。”她坐直身子,两颊涨红,她的眼睛从青肿的眼眶里射出愤怒的光芒。那个不苟言笑的女仆有力而又温和地把夫人的头部放回到靠垫上,她愤怒而高亢的说话声渐渐变成了激动的呜咽。停了一会儿她继续说:

“昨天夜里,所有的仆人像往常一样睡在这所房子新建的那一边。这栋房子正中部分包括起居室、后面的厨房以及我们楼上的卧室。我的女仆特瑞莎住在我卧室上面的阁楼。正中部分没有别人住,任何声音都不会惊醒新建一侧的仆人们。强盗们一定都知道这些情况,否则他们不敢这么肆无忌惮。

“尤斯塔斯爵士大约晚上十点半休息。那时仆人们都已经回到各自的房间。只有我的女仆还没有睡,她在自己的房间里听候吩咐。在我上楼前,总要亲自去各处看看一切是否都收拾妥当了,这是我的习惯,因为尤斯塔斯是靠不住的。我总是先到厨房、起居室、猎枪室、弹子房、客厅,最后到餐厅。我走到餐厅的窗户前,窗户上还挂着厚窗帘,我忽地感到一阵风吹到脸上,这才看到窗户还开着。我把窗帘掀开,嗬,迎面竟站着一个肩膀宽阔的中年人,他像是刚刚走进屋里。餐厅的窗户是高大的法国式的窗户,也可以当做通到草坪的门。当时我手中拿着我卧室里的蜡烛台,借着蜡烛的微光,我看见这个人背后还有两个人正要进来。我吓得退了一步,这个人立即向我扑来。他抓住我的手腕,又卡住我的脖子。我正要开口喊,他的拳头便狠狠地打在我的眼睛上,我被打倒在地。我一定是昏过去了好几分钟,因为等我苏醒过来的时候,看见他们已经把叫用人的铃绳弄断,而我也已被紧紧地绑在餐桌一头的一把橡木椅子上。我全身被捆得很牢,一点也动不了,嘴里塞着手绢,喊不出声。正在这时我倒霉的丈夫来到餐厅。显然他是听到了一些可疑的声音,所以他是有准备的。他穿着睡衣和睡裤,手里拿着他喜欢用的黑刺李木棍。他冲向强盗,可是那个年纪较大的早已蹲下身子从炉栅上拿起了通条,当我丈夫走过去时,他凶猛地向我丈夫的头上打去。我丈夫呻吟一声便倒下了,再也没有动弹过。我又昏了过去,我失去知觉的时间大概还是几分钟。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他们从餐具柜里拿出刀叉,还拿了一瓶啤酒,每人手中有个玻璃杯。我已经说过,一个强盗年纪较大有胡子,其他两个是尚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可能是一家人--父亲带着两个儿子。他们耳语了一番,然后走过来看看是否已把我捆紧。后来,他们出去了,并且随手关上了窗户。又过了足足一刻钟我才把手绢从口里弄出来,这时我喊女仆来解开我。其他的仆人也听到了,我们找来警察,警察又立即和伦敦苏格兰场联系。先生们,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我希望以后不要让我再重复这段痛苦的经历了。”

霍普金问:“福尔摩斯先生,还有什么问题吗?”

福尔摩斯说:“我不想再使布莱肯斯特尔夫人感到不耐烦,也不想再耽误她的时间了。”然后他对女仆说:“在我去餐厅以前,希望你讲讲你看到的情况。”

她说:“这三个人还没有走进屋子,我就已经看见他们了。当时我正坐在我卧室的窗户旁,在月光下我看到大门那儿有三个人,但是那时我没有把这放在心上。过了一个多小时,我听见女主人的喊声才跑下楼去,看见这可怜的人儿。正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爵士倒在地板上,他的血和脑浆溅了满屋子。我想这些事使她吓昏过去,她被绑在那儿,衣服上溅了许多血点。要不是我们这位澳大利亚阿得雷德港的玛丽·弗莱泽女士,也就是这位格兰其庄园的布莱肯斯特尔夫人变得性格坚强,那她一定会失掉活下去的勇气了。先生们,你们询问她的时间已经够长的了,现在她该回房间里好好休息一会儿了。”

这个瘦削的女仆像母亲般温柔地把她的手搭在女主人肩上,把她领走了。

霍普金说:“她俩一直在一起。她把这位夫人从小照料大,十八个月前夫人离开澳大利亚,她也随同来到了英国。她的名字叫特瑞莎·瑞特,这种女仆现在很难找了。福尔摩斯先生,请从这边走。”

福尔摩斯表情丰富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原来那种浓厚的兴致,我知道这是由于案情并不复杂,丧失了对他的吸引力。接下来只剩下逮捕罪犯了,而逮捕一般罪犯又何必麻烦他呢?此刻我的朋友眼睛中流露出的烦恼,正像一个学识渊博的医学专家被请去会诊,却发现患者只是一般疾病时所感到的那种烦恼。不过格兰其庄园的餐厅倒是另一番景象,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重视,也能激起他那渐渐消失的兴趣。

这间餐厅又高又大,屋顶的橡木天花板上刻满了花纹,四周的墙壁上画着一排排鹿头和古代武器,墙壁下端有橡木嵌板。门对面是刚才说到的高大的法国式窗户,其右侧有三扇小窗户,冬季暗淡的阳光从这里射进来,其左侧有个很大很深的壁炉,上面是又大又厚的壁炉架。壁炉旁有把沉重的橡木椅子,两边有扶手,下面有横木。椅子的花棱上系着一根紫红色绳子,绳子从椅子的两边穿过连到下面的横木上。在释放这位妇人的时候,绳子被解开了,但是打的结仍然留在绳子上。只是这些细节后来我们才注意到,因为我们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躺在壁炉前虎皮地毯上的尸体上。

一眼看上去,死者大约四十岁,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他仰卧在地毯上,又短又黑的胡须中露出龇着的白牙。他两手握拳放在头前,一根短粗的黑刺李木棍横放在他的两手上。他面色黝黑,长着鹰钩鼻,本来还算英俊的外貌因歪曲而显得狰狞可怖。显然,他是在床上听到声音的,因为他穿着华丽的绣花睡衣,一双脚光着。他的头部伤得很重,屋子里到处都溅满了血,可见他所受到的那一击非常凶狠且致命。他身旁放着那根很粗的通条,已经被砸弯了。福尔摩斯检查了通条和尸首。

然后他说道:“这个上了年纪的阮达尔,一定是个很有力气的人。”

霍普金说:“正是这样。我有关于他的一些材料,他是个很粗暴的家伙。”

“我们要想抓到他是不会有什么困难的。”

“一点也不困难。我们一直在追捕他,以前有人说他去了美国。既然我们知道这伙人还在英国,我相信他们肯定逃不掉。我们通知了每个港口,傍晚以前我们要悬赏缉拿他们。不过使我感到奇怪的是,既然他们知道夫人能够说出他们的外貌,并且我们也能认出他们,为什么他们还会做这种蠢事?”

“人们会认为,为了灭口,这伙强盗准会把布莱肯斯特尔夫人也杀了。”

我提醒他说:“他们也许没有料到夫人昏过去后一会儿又苏醒了。”

“那倒很有可能。如果他们以为她当时完全失去了知觉,也许就不会要她的命。霍普金,关于这个爵士有什么情况吗?我好像听到过有关他的一些怪事。”

“他清醒的时候心地善良,但是等他醉了或是半醉的时候就成了个地道的恶魔。我说他半醉,因为他很少会烂醉如泥的。他一醉就像着了魔,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尽管他有钱有势,不过据我所知,他很少参加社交活动。听说他把狗浸在煤油里,然后用火烧,而狗是夫人的,这件事费了很大劲儿才平息下来。还有一次他把水瓶向女仆特瑞莎·瑞特扔去,这也惹出了一场风波。我们两人私下里说,总而言之,这个家没有他倒要好一些。你在看什么?”

福尔摩斯跪在地上,仔细观察捆过夫人的那根紫红色绳子上的结子,然后又细心地检查强盗拉断了的那一头绳子。他说:“绳子往下一拉,厨房的铃声应该是会响的。”

“没人听得到。厨房在这栋房子的后面。”

“强盗怎么会知道这个情况呢?他怎么敢肆无忌惮地拉这根铃绳呢?”

“福尔摩斯先生,你说得很对。这个问题,我也反复地考虑过。强盗一定对这栋房子了如指掌,并熟悉这里的作息习惯。他肯定知道仆人们睡觉较早,知道没人能听到厨房的铃声。所以他肯定和某个仆人有勾结。这是显而易见的。可是八个仆人行为都很端正。”

福尔摩斯说:“如果每个仆人的情况都基本一样,那就要怀疑主人向她头上扔过水瓶的那个。可是这样就会怀疑到那个女仆所忠心服侍的女主人身上。不过这是次要的,你抓到阮达尔以后弄清同谋大概就不难了。夫人所讲的情况需要证实,我们可以通过现场的实物来证实。”他走到窗前,打开那扇法国式的窗户,看了看说,“窗户下的地面很硬,这里不会有什么痕迹。壁炉架上的蜡烛是点过的。”

“对,他们是借着这些蜡烛和夫人卧室的蜡烛光亮走出去的。”

“他们拿走了什么东西?”

“拿的东西不多,只从餐具柜里拿走了六个盘子。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认为尤斯塔斯爵士的死使强盗们惊慌失措,所以来不及拿东西,否则他们一定会把这栋房子洗劫一空。”

“这样解释很有道理。据说他们喝了点儿酒。”

“那一定是为了稳定情绪。”

“正是。餐具柜上的三个玻璃杯大概没有移动吧?”

“没有动,保持着他们离开时的样子。”

“我们过来看看。喂,这是什么?”

三个杯子并排放在一起,每个杯子都装过酒,其中一个杯子里还有葡萄酒的渣滓。酒瓶靠近酒杯,里面还有大半瓶啤酒,旁边放着一个长长的肮脏的软木塞。瓶塞的式样和瓶上的尘土说明杀人犯喝的不是一般的酒。

福尔摩斯的表情突然发生了改变。他刚才无精打采的样子已一扫而空,炯炯有神的双眼闪烁着智慧和兴奋的光芒。他拿起软木塞认真地查看着。

他问:“他们怎样拔出这瓶塞的?”

霍普金指了指半开的抽屉,抽屉里放着几条餐巾和一把大的拔塞钻。

“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说了用拔塞钻的事吗?”

“没说,她说这伙强盗开酒瓶的时候,她已经昏了过去。”

“实际上他们没有用拔塞钻。用的可能是小刀上带的螺旋,这个螺旋不会超过一英寸半长。仔细观察软木塞的上部可以看出,螺旋插了三次才拔出软木塞。其实用拔塞钻卡住瓶塞,一下就能拔出来。你抓到这个人的时候,你会弄清他身上有把多功能小刀。”

“分析得太妙了!”霍普金说。

“可是我不清楚这些玻璃杯意味着什么。布莱肯斯特尔夫人确实看见这三个人喝酒了,是不是?”

“是的,这一点她记得很清楚。”

“那么,这个情况就说到这儿。还有什么可说的吗?可是,霍普金,你要承认,这三个玻璃杯很特别。怎么?你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好,不管它了。可能一个人有些专门知识和能力,便不愿意采取近在眼前的简单解释,而要去寻找复杂的答案。当然,玻璃杯的事也可能是偶然的。好,霍普金,再见吧!我看我帮不了你的忙了,对你说来,好像案子已经很清楚。抓到阮达尔后,若是有什么新的情况,请你告诉我。我相信你很快就会顺利地结束这个案件。华生,走吧,我想我们回去可以好好地做点事。”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福尔摩斯脸上带着困惑不解的神情。他时而努力驱散脸上的困惑,侃侃而谈;时而疑窦丛生,双眉紧皱,目光茫然,一言不发。可以看出,他的思绪又回到了格兰其庄园堂皇的餐厅。正当我们的火车准备从一个郊区小站缓缓开动时,他突然拉着我跳下了火车。

火车最后一节车厢完全消失了,他说:“好朋友,请原谅,让你感到突然,因为我心里忽然产生一个念头,华生,这个案子我不能不管。我本能地感到事情颠倒了,全颠倒了,我敢说是颠倒了。可是夫人说的话无懈可击,女仆的证明又天衣无缝,连细节也很吻合。哪些地方使我怀疑呢?三个酒杯,就是那三个酒杯。如果我没把所听到和看到的当成理所当然,也没有被编造的事实搅乱思想,如果我这时再去重新查看一切,是不是会得到更多的情况呢?我相信一定会的。华生,我们坐在这条凳子上等候去齐塞尔赫斯特的火车吧。我现在告诉你我的证据,不过你先要从心里排除女仆和女主人所说的一切都必然是真实的这一想法。切忌让这位夫人楚楚可怜的外表影响你的判断力。

“如果我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夫人讲的话里有些细节是可以引起我们的怀疑的。那些强盗们两周以前已经在西顿汉姆闹得不可开交了,报纸上已经刊登了他们的犯罪过程和外貌,所以谁想要编造一个强盗的故事,当然就会想到他们。事实上,弄到了一大笔钱财的强盗往往都是想安安静静地享受一番,而不会轻易再去冒险。另外,强盗们一般不会那么早去打劫,也不会用打伤一位妇女的办法来阻止她喊叫,事实上,打她会使她喊得更用力。另外,如果强盗人数上足以对付一个人的时候,他们一般不会杀人。还有,他们一般都很贪婪,能拿的东西都会拿走,不会只拿一点。最后一点,强盗们喝酒一般都是喝得精光,不会剩下大半瓶。华生,有这么多违背常理的细节,你不觉得可疑吗?

“这些事加到一起,意义当然很大,可是每件事就其本身来说又是有可能的。我看最奇怪的是竟会把夫人绑在椅子上。这一点我还没完全弄清。华生,强盗应该杀了她,或者把她弄到看不见他们逃跑的地方。但是,不管怎样说,这位夫人所讲的话并不全是事实。此外,还有酒杯的问题。”

“那些酒杯怎么了?”

“酒杯的情况你弄清了吗?”

“我弄得很清楚了。”

“说是有三个人用杯子喝酒。你觉得这可能吗?”

“为什么不可能?三个杯子全沾了酒。”

“是的,可是只有一个杯子里有渣滓。你注意到这一点了吗?你是怎么看的呢?”

“倒酒时最后一杯很可能是有渣滓的。”

“不对。酒瓶是盛满酒的,不会出现前两杯很清,第三杯很浊这个情况。有两种解释,只有两种。一种是倒满了第二个杯子以后,用力地摇动了酒瓶,所以第三杯有渣滓。但是这好像不太可能。对,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么你又怎样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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