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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灰绿:成长的底色(4)

父亲张廷重把病治好以后,因为担心妻子再次离开他,便使出手腕,反悔以前的诺言,不拿出生活费,要妻子贴钱,想把她的钱逼光,那时她要走也走不掉了。另一方面,黄逸梵的出国游学更拉大了他们在思想上的差异,观点立场的截然不同使他们根本无法达成共识。在子女教育的问题上,母亲受西洋教育观念的影响,认为学校的群体教育才是健康、多元的教育,坚持要把孩子送进学校受新式教育,回国后,为这个问题夫妇俩多次争吵,但父亲就是不同意母亲的要求。爱玲10岁的时候,母亲主张把她送进学校,父亲一再大闹着不依,最后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硬把她送去了,因为已经有相当基础,所以进黄氏小学四年级插班就读。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因为“张煐”这两个字嗡嗡的不响亮,她想给重取一个名字,一时踌躇着不知道填什么名字好,支着头想了一会儿,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吧”,这个英文词描述了她当时的心情:ailing,意为烦恼。张爱玲这个普通的名字只是母亲烦恼心情随意的表达,后来却响彻了整个文坛。母亲一直打算替她改而没有改,再后来,爱玲不愿意改,也没必要改了。母亲这时的心情非常矛盾痛苦,很多事情凭她微弱的力量也拗不过丈夫固执的偏见,女儿送进了学校,儿子的事情她已管不了了。她从来没去干涉儿子的教育,以为一个独子,总不会不给他受教育,不料只在家中延师就读,一直读到“四书五经”读到“书经”都背完了才进学校。继母和父亲都抽鸦片,花销很大,不肯把钱花在这个上头,后来爱玲曾听见父亲跟继母在烟铺上对卧着说:“连弄堂小学都苛捐杂税的,买手工纸那么贵。”弟弟小魁后来插班进协进小学五年级就读,可中学没念完就出去找事做了,所幸母亲那时强行把爱玲送入学校。可就是因为类似的诸多事情上的殊见,夫妇之间时刻潜伏着争吵的危机。

快乐平静的上海家园生活持续没多久,争吵又开始了。院子里养着一条大狼狗,姐弟俩常在那里追狗玩,经常逗着玩着就突然听到从楼上传来父母争吵的声音,越来越大声,偶尔夹杂着母亲的哭声和不知是谁摔破东西的声音。年老的张干、何干陪着孩子们,轻声地说道:

“又吵起来了。”

有时候孩子们在屋里的时候他们也突然剧烈地争吵起来,吓慌了的仆人们把小孩拉出去,叫他们乖一点,少管闲事。姐弟俩在阳台上静静骑着三轮的小脚踏车,两人都不做声,晚春的阳台上,挂着绿竹帘子,满地密条的阳光。姐弟俩对父母的吵闹声还是陌生的,以前在天津的时候他们还小,而且矛盾也没有这么激化,母亲走了以后,只有父亲偶尔呵斥姨奶奶的声音。他们心底逐渐害怕起来,不知道这争吵到底会怎样?

争吵很快有了结果,父母终于协议离婚。黄逸梵回国时确实是抱着挽救婚姻的愿望回来的,既然他答应戒除鸦片,不再纳妾,她还想把这婚姻维持下去,一双幼小的儿女也让她十分牵挂。可是,愿望和现实之间有距离,诺言和行动之间也脱了节。在不如意的争吵中,张廷重又开始吸鸦片,黄逸梵因为在英国游历了四年,亲身体验了西洋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对这些腐朽没落的恶习更难以忍受了,所以闹着要离婚。两人离婚完全是黄逸梵采取主动,张廷重是不想离婚的,但他当初要妻子回国曾答应两个条件:赶走姨太太和戒除鸦片,“戒除鸦片”这一条没有做到,自知理亏,无可奈何。黄逸梵请的是一个外国律师,办手续的时候,丈夫绕室徘徊,犹豫不决,几次拿起笔来要签字,长叹一声又把笔放回桌上。律师看到他那个样子,就问黄是否要改变心意,黄逸梵答说:

“我的心意已经像一块木头!”

张廷重听了这话后,明白事已至此,无可挽回,方才无奈地在离婚书上签了字。离婚协议中规定,姐弟两个都归父亲监护和抚养,但爱玲日后的教育问题--要进什么学校--都需先征求母亲的同意;教育费用则仍由父亲负担。离婚之后,母亲搬走了,姑姑张茂渊和哥哥一向也是意见不合的,因此和嫂子一起搬走了,爱玲、弟弟跟着父亲移家到和舅舅家一起的一所巷堂房子里。那个有着红的蓝的颜色、有着钢琴敲击的声音,带给他们快乐幸福的家终于彻底土崩瓦解了,他们重新回到从前,回到家里没有母亲的生活中。父母离婚的时候,早慧的爱玲已经很懂事了,虽然父母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可她想,要是征求她的意见,她是赞成的,因为那红的蓝的家实在无法维持下去了;可是心里自然又很惆怅,那蓝椅套配着玫瑰红旧地毯的家再也回不来了。幸而离婚协议上写明了她可以常去看母亲,在她公寓里第一次见到生在地上的瓷砖浴盆和煤气炉子,爱玲非常高兴,觉得可以安慰了,对于她,精神上的善与物质上的善,向来是打成一片的,不像当时一般大家庭中的青年所想的那样灵肉对立,时时要起冲突,需要痛苦的牺牲。爱玲很干脆地像拜火教的波斯人那样把世界强行分作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魔。爱玲的判断臧否中,既然母亲那边是好的,父亲这一边自然都属于不好的。虽然有时候也因为和它们混合着一起长大而喜欢:喜欢鸦片的云雾,雾一样的阳光,屋里乱摊着的大叠小报是随意居家的感觉,看着小报,听父亲谈谈亲戚间的笑话……然而父亲的房间里永远是下午,没有希望的下午,越来越接近黑暗的下午,在那里坐久了便觉得沉下去、沉下去。

爱玲曾说:“最可厌的人,如果你细加研究,结果总发现他不过是个可怜的人。”(宋淇:《永远的张爱玲·张爱玲语录》)张爱玲的父亲在孩子们和别人的印象中是个可厌的人,身上种种恶习,靠着祖上遗产碌碌度日,没有本事的遗少,社会的食利者,被妻子看轻,为孩子憎恶。其实,在内心里他是可怜的,可厌的只是社会的变化加给他的不得已的头衔。他不是坏人,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他娶的太太能够跟着他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的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然而背后的社会制度的崩坏,暴露了他的不负责、不进取。他不能靠自己的本领养家,可自尊心又限制着他,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子独个儿生气勃勃地往前走去,宁可大家都没有进步,也得拖在一起守在老旧的巢窝里。妻子又不是他可以左右的妻子,她感染了五四自由民主独立的新空气,她不能忍受和他一起囚死。张廷重知道妻子不满意他,不满意这个包办的婚姻,可是他是爱她的,爱这个美丽、敏感、独立的女人,不幸的是他抓不住她。她不是绣在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小鸟,她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时时想要飞上蓝天的勇敢的鸟,虽然被关着,可只要稍一疏忽开点笼门,她就要飞出去的。在每时每刻的担心与威胁中,他焦急、暴躁、担忧,最后完全是本能的、自卫的对抗。爱与恨之间,本仅一步之遥。

因为他爱她,所以离婚这件事对他的打击是致命的。抽鸦片已经不能麻木他的苦闷,他进而开始打吗啡了,他雇用了一个男仆,专门替他装烟和打针,由于注射了过度的吗啡针,他的身体和精神日趋衰弱,神经也开始有点儿不正常,离死很近了。那是1931年的夏天,暑假里,天气很热。他独自坐在阳台上,头上搭一块湿毛巾,两目直视,檐前挂下了牛筋绳索那样的粗而白的雨。哗哗下着雨,听不清楚他嘴里喃喃说些什么。大家都很担心害怕,用人去告诉了张茂渊,她请了一位法国医生为他主治,医生给他注射盐水针剂以逐渐冲洗体内的吗啡毒素,另外用电疗按摩手足,使手足的功能恢复正常。这样治疗了大约三个月,张廷重才逐渐恢复健康,戒除了吗啡的毒瘾,不过鸦片他仍然继续抽着,继续过着他懒洋洋、灰扑扑的生活。

爱玲的母亲黄逸梵虽然勇敢地和丈夫离了婚,但在20世纪20、30年代的中国,虽然已现新思想的曙光,但在一般人世俗的眼中还是不能接受的。在中国,一个离了婚的少奶奶要保持个性与人格,谋取自己的社会地位与经济权利是不容易的事,而且,她也向往国外自由的生活方式,为此,她决定再次赴法国读书。踏着她那双三寸金莲,她横跨两个时代,来往于不同的国度,她是勇敢的,她更是自尊的,以后在异国他乡,她飞来飞去无枝可依,或折翼难飞,再怎样不幸艰难,对于她,也没有比自由与尊严更重要的了。喜欢母亲的爱玲更崇拜母亲,她一直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她母亲,她的性格中有很多无意识中承袭来的母亲的影子。母亲走了,姑姑搬到较小的公寓,姑姑的家中仍然留有母亲的空气,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还有些她所不大明白的可爱的人来来去去。爱玲也在这里来来去去,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感受着新鲜与快乐。父母虽然离了婚,可她并没有感到比以前不幸。许多年以后,张爱玲对一个因插足别人家庭而担心让男方离婚会伤害他孩子的同学说:“……我自己就是离婚的人的小孩子,我可以告诉你,我小时候并不比别的小孩特别的不快乐。而且你即使样样都顾虑到小孩的快乐,他长大的时候或许也有许多别的缘故使他不快乐的。”(“殷宝滟送花楼会”,《张爱玲文集》,第一卷)可是,张爱玲,她自己,或许并没有意识到,父母之间爱爱恨恨、分分合合的纠葛乃至最后的离婚虽然没有直接让她感到锐利的痛苦,毕竟,她的性格、她的观点、她对待世事的态度就在这样的成长历程中逐渐成形了。长大以后的痛苦虽然也有外来的,但更多的则是由她自己感受到的,因为懂得,所以感觉往往纤毫必损。感受到的痛苦便是痛苦,感受不到何言痛苦?

爱玲是个古怪的女孩,从小便被目为天才,如果再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会被誉为神童。在这个诗书官宦之家成长起来的第一个孩子,自然特别娇贵,而且她是这样伶俐聪慧的天才,所以从小便被特加照顾,除了发展她的天才之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母亲黄素琼虽然对孩子们并不是常人母亲式的骨肉相亲,可在对女儿的教育上从不放松,爱玲对母亲最早的记忆是从唐诗、汉字开始的:

……我趴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我开始认字块,就是伏在床边上,每天下午认两个字之后,可以吃两块绿豆糕。(“私语”,《张爱玲文集》,第四卷)

父母的感情一直不好,从幼儿时代起,张爱玲便在父母对立的夹缝中成长,父亲和母亲唯一的共同点是对文学的爱好,文学成为张爱玲生命中唯一肯定的、一贯的、持续的存在,成为她一生唯一的支柱、快乐的源泉、父母共同赞同的行动。爱玲3岁便能背唐诗,摇摇晃晃地立在满清遗老张人骏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亲戚们都知道张家的这个孩子有诗书天赋,因此一力地逗她引她,爱玲在此确切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所以更加喜欢舞文弄墨。7岁的时候她写了第一部小说,遇到笔画复杂的字,便常常跑去问厨子怎么写。这是一个无题的家庭伦理悲剧,关于一个小康之家,姓云,娶了个媳妇名叫月娥,小姑叫凤娥。哥哥出门经商去了,于是凤娥便乘机定下计策来谋害嫂嫂。写到这里便搁下了,没有续下去。另起炉灶写一篇历史小说,开头是:“话说隋末唐初时候。”因为大多跟着父亲翻阅一些小报和章回小说,她便直觉地喜欢那个时代,那仿佛是一个兴兴轰轰橙红色的时代。这一篇是在一个旧账簿的空页上起的稿,簿子宽而短,分成上下两截,淡黄的竹纸上印着红条子,用墨笔写满了一张,有名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那时爱玲才7岁,却有许多二十来岁的堂房侄子,这个人也是张人骏的孙子,妞大侄侄的众多哥哥之一--他说:“呵,写起《隋唐演义》来了。”爱玲非常得意,可是那时她肚子里的丘壑还太少,始终只写了这么一张,没有魄力硬挺下去。那时爱玲仅有的课外读物只有《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8岁那年坐船从天津到上海来的时候,第一次见到海,爱玲便把谙熟的《西游记》又翻了一大遍,里面只有高山与红热的尘沙,没有海。但是,她的思想并没有因这少量的读物而受到限制,一旦有触动,她的兴趣、灵感与想象力便蓬勃地生长起来。8岁那年,爱玲尝试写了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个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爱玲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为这部小说所绘的多帧插图倒保留了下来,插图仔细地介绍了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的一座凉亭,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在父母共同的关注培养下,张爱玲从小就显示出对文艺的敏锐感受力、领悟力和超乎同龄人的笔墨驾驭力,她是个文学天才,而文学往往是清高、忧伤、悲苦的;而且父母之间不融洽的感情状况使她不可能像同龄的孩子那样得到很多爱的呵护,可是,小的时候,她也是一个活跃、伶俐、聪慧外加一点别出心裁的女孩。在现实生活和情感发展的领域里,小煐并没有因为少爱、因为文艺的熏染而变得孤寂郁悒,因为大家庭,家族众多的人事、丰富的故事大大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在这里有太多的生活内容与乐趣可以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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