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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药圣

第四章药圣

一月前的某一天,凤天啸的书房,凤一鸣坐在下首,垂头不语,他脸上的表情有挣扎也有无奈。他知道,这件事已经被家族长老会定下来了,父亲告诉他也只是象征性的跟他说一下而已,他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改变。父亲要把血镯送给凤曦,把一件神器送给凤曦。

血镯是凤家先祖,一位圣者,从人妖大战的战场带回来的。先祖曾交代,后人决不可使用此神器。血镯的主人是死圣,血魔。在人妖大战时,血魔以远超一般圣者的实力,横空出世,在他连续屠戮了数十位人族和妖族的圣者时,大战双方终于反应了过来。众圣者联手,最后还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才将其灭杀,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血魔死后遗留下来的这件神器被凤家家主带了回来,鉴于先祖的祖训,血镯就一直放在密室,无人问津。直到千年前,没落的凤家,家主为了凤家再度崛起,再次想到了这件神器。但悲剧发生了,凤家人很后悔没有听先祖的话,那位家主拿到血镯后,却无法找到使用方法,只知道这个镯子有个储存物品的功能,但储物空间并不是太稀有的宝物啊,虽然这个镯子的储存空间大的离谱,可它还是一件储物镯子,实在无法配上神器的名字。然后那位家主发现,镯子戴上后就取不下来了,虽然有点失望,但这么大的空间储物镯,还象纹身一样贴在手上,也挺方便的,也就释然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却让凤家所有人都笑不出来了。那个镯子在吸血,吸血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每天看着它吸你的血,但却没办法拿下来。那家主,曾试过把左手砍断,断只手总比没了性命好,但是手断了,纹身却没随着断手而离开,它重新找了个地方,继续在他的右手上盘踞着。最后这位家主被吸成了人干,祖训再次被凤家人记起,血镯没了主人有变回了金属的样子,被凤家人重新放回密室,再一次被人们遗忘。

但在外界,血镯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当年血魔一战,唯余一神器——血镯,后不知去向。可以想象,当人们知道血镯就在凤家时,特别还是现在莫落后的凤家,凤家将要面临的是什么样的灾难。直接将血镯交出,肯定不现实,先不说凤家的脸面不允许他们就这样轻易的交出血镯,就算要交出,那交给谁,外面的狼可不止一只。所以,凤老爷子第一个想到了凤曦,没有修炼天赋的他在这时候为凤家牺牲再合适不过了。凤一鸣也知道,这是救凤家最好的方法,只是有些放不下,虽说只是玩玩,但这么些年说没一点感情那肯定是假话。

现在血镯在凤曦那里,凤曦只是凤家一个可有可无的私生子,死了也不丢凤家面子,至于血镯,当然谁抢到是谁的了。

魔兽森林,这里已经看不到零星的冒险者了,甚至找不到一点儿有人活动过的痕迹。哦,不,在那边一棵将近十人才能环抱过来的大树下,一个面须花白的老者,正静静地躺在那,胸前和颈部两处醒目的伤口,正努力的要向看到这一切的人证明,他已经死了。但是很多时候,眼睛总是会欺骗你。这位老爷爷还活着,凤曦知道,他不是看出来的,他能感觉到老者身上的活人气息。他不知道这里是哪,他醒过来的时候就在这里了。妈妈死了,他知道,但他什么也做不了。他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办,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他找不到回去的路,这里的东西都很大,他从没见过这么高这么粗的树,这里还有很大的怪兽,他相信只要一个小指头,那怪兽就能把他踩扁,不过还好,所有的怪兽都好像很怕他。见到第一只怪兽吓跑的时候,他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当时他吓坏了,差点哭了出来,幸好那怪兽吓跑了。当第三只怪兽看到他掉头就跑时,他看出它们是被他吓跑的了。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可怕,但他觉着这样挺好,他可不想一个怪兽跑过来一口把自己给吃了。他在这已经漫无目的的走了三天了,还好他在手镯里存了好多好吃的,但也被他这几天吃得差不多了,自从戴着镯子后,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容易饿了,有时候头还很晕。

今天,凤曦终于见到了自己这几天遇见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人,他还活着,虽然看他伤的好像很重的样子。他不知道对方这样还能不能吃东西,他还是开口了。

“老爷爷,你要吃点东西吗?”说着,把自己所剩不多的吃的,递了一半到老者面前。

枯乐,药圣,好丹道、阵法,以阵入道,凭丹药辅助,于百岁之时便已成圣。由于人们对他炼的丹药需求更大,所以反而在炼药上的名气颇高,一度压过了他阵法的风头,以药封圣。枯乐成圣以后,一直追求更高的长生之境,世人也觉得,以枯乐百岁成圣的资质,也许那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阶会在他的身上实现。但只有枯乐自己才知道,他百岁成圣的资质,只是用丹药堆出来的而已。后来,枯乐以一颗九品丹,从一位圣者手上换得一卷修炼心法——天机。其实这本功法,神州上的人都有所耳闻,那是一个传说,曾经一位惊才决绝的天才,终其一生终窥大道,迈入神境,随后总结其心得,著有这篇天机,乃循天之大道而修炼之法,大成则可与天地同寿,掌控天地。而由于他道破天道,泄露天机,后遭天雷罐体,形神俱灭了。虽然传说有点夸张,但枯乐看过这卷功法后,却大为触动,卷中高深的修炼之法,与现在的普遍修炼法门大不相同,却又蕴含至理,让人无法反驳。他认为此卷虽不敢说有通天长生之力,但破圣成神绝对可以。

但是此功法的修炼条件却是苛刻异常,天机卷,以模仿天道循环的规则,引天地原力入体,然后再在体内形成一个新的小天地原力循环,从而与天地沟通,运用天地之力。而要在体内形成小天地循环,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修炼者自身必须具备至少五种属性的天地之力。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最基本的平衡系统,当然要是体内所具备的力量种类更多,更均衡自然就更好了。而每个人生来的资质,能具备四种天地之力已经是稀有的了,更别说五种了。就算有,那也不会被人注意到,现在神州的修炼者都是以掌握天地之力纯度来评价一个人修炼天赋的,一个人具备的力量越纯净,那他以后修炼时速度就越快,天赋就越高。因为神州人修炼,是把一种力量提炼出来,让其更加纯净,更加深厚,再使用这股力量;而天机卷,则是要把所有力量融合在一起,形成类似天地间的力量循环。所以,现在的天才是无法修炼天机的,而能修炼天机的人,却是人们毫不注意的天资最差的那群人。然而枯乐却是个天才,所有人公认的天才。

但枯乐的天才之名也不是虚的。他以丰富的药理,修炼知识发现,其实每个人体内都蕴含所有种类的天地之力,只是未表现出来而已。他耗费近百年的时间研究,终于想出了一种唤醒人类体内力量的方法:逆灵丹。采用五种富含强大灵力灵药和魔核,通过特殊方法炼制而成,可以随机唤醒这五种力量中的几种或五种。

就在今天早上,枯乐炼制出了第一颗‘逆灵丹’。他和弄月于两个月前,在此斩杀了一头君王级的魔兽,雷暴魔龙。终于凑齐了炼制逆灵丹的最后一种材料——龙涎果,此果生于龙穴之内,与魔龙伴生,所含的能量多少和属性,都取决于其伴生的魔龙等级和属性。并且此果一经摘下,若不立即使用,便会化作天地能量,重新回到天地循环中去。所以,他先凑齐了其他所有材料后,才叫上弄月前来魔兽森林寻找龙涎果,并让弄月于其炼丹之时为他护法。

枯乐清楚地记得,当那冰冷的长剑刺穿他的咽喉时的感觉,很痛,真的。月君弄月,是他的妻子,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东海流波山,那个可爱单纯的小女生——虽然她已经是一位皇级强者,对着他兴奋地大叫,你就是药圣!一个真的药圣,啊!我见到药圣了······然后她就跟着他了,甩也甩不掉。其实他当时完全有能力把她丢下的,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这个小姑娘的,也许当时没丢下她时就已经喜欢了吧。弄月是个天才,不然他也不可能这么年轻就进阶皇级。百年来在枯乐各种高级丹药的帮助下,弄月很快进阶到了君王之境,而有药圣帮助,相信她成圣也只是早晚的事。

那一剑很准,很果断。刚好在丹成的一刻,他高度集中地精神,才刚刚放松下来,没丝毫防备之下。她没有任何犹豫,成功的刺穿了他的喉咙,然后又在他心脏处补了一剑。她很了解他,身为药圣,这一剑绝杀不了他。搅碎他心脏后,她才放心的捡起‘逆灵丹’。看了他最后一眼,确定他真的死了,才御剑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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