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479300000001

第1章 回到94

四周都是无尽的黑暗,仿佛世界末日般。林风记不清楚自己在这个该死的地方走了多久了,他甚至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不清楚自己处于何方。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走下去,希望能走出这个该死的地方。

对这个该死的地方唯一的印象就是自己醉酒后醒来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里,说起来,林风的酒量是相当糟糕的。在公司周年庆典上,已经很久没有升职加薪的他壮着胆子给公司大大小小的领导都走了一圈,希望能让领导能想到自己这个兢兢业业的小职员,结果不胜酒量的林风自然拼不过各个大肚子的领导,醉成了一滩烂泥。尽管嘴里不停的骂骂咧咧,但是脚下却不能放松,认准一个方向,不停地向前走着,希望能早点儿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就这么不停的走着,隐隐约约看见前面有一丝亮光,兴奋的林风一路狂奔,哪知道刚刚跑到有光的地方,亮光猛然间大亮起来,长时间在黑暗中行走的眼睛经受不住刺激,林风忙闭上眼睛。过了好大一会儿,林风才缓过劲儿来,慢慢睁开眼睛,突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天已经大亮了,林风笑了笑,原来是一场梦啊,真是一场奇怪的梦,以前还从来没遇到过呢。

林风活动了下身体,没发现有酒后头痛的迹象,不禁暗自庆幸,虽然自己酒量不行,至少还好睡醒了没毛病。活动了下身体,准备起来的林风突然一愣,原以为自己被同事送回自己租住的房里,可猛然间环境不对,神经大条的他仔细大量了一下,虽然周围感觉很熟悉,但是绝对不是自己那间租来的小屋。仔细看了下周围,林风奇怪的揉了揉眼睛,不对啊?这不是家里的小床吗,还有哪个老式的壁灯,以及那一排用来作为格挡的衣柜。林风猛然从床上起来,连鞋都没床就从衣柜和墙之间的小走廊冲了出去。记忆和梦境中熟悉的环境慢慢出现在严重,这不是自己家的老宅吗?猛然间醒悟过来的林风猛的冲向门外,来到挂在厨房旁边的镜子旁,一张稚嫩的小脸出现在视野里,短短的的头发正是自己小时候经常留的小平头。林风这才终于相信,传说中的重生出现在自己的身上了。林风使劲儿拧了拧自己的脸,真的很痛,不是梦,即使是梦,他也希望一直这样做下去,不要醒来。

稍稍平复了下激动的心情,林风开始打量自己所处的环境。目前家里还住在以前的老宅子,这说明是96年之前,因为自己家里在96年的时候举债并且卖了老宅搬到了公路旁的新家里。从家里翻出来的姐姐的初中一年级的暑假作业也证实了这一点,据此林风判断目前是94年的夏天,自己十二岁,刚刚小学毕业,这个秋季将要去十几里外去读初中。在家里不停的转悠着,看着自己儿时生活的场景再次出现在眼前,刚刚平复的心情再次激动起来,老宅承载着自己太多回忆,即使是十几年以后,林风的梦境里家里的环境依然是老宅,即使自己在公路旁的新家里住了数十年也依然很少梦到新家。想到这儿,林风不禁留下眼泪,也许是因为只有在老宅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在这里才是无忧无虑的。

想到这,林风不由想起了未来两年自己家里的变化。林风家所在的村子叫丁庄,旁边不到二百米就是一条省道,村子里有钱的家庭都将房子修在了公路旁边,能将家建在公路旁就给人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用村里人的话就是“双脚再也不用沾泥巴了”,好像自己就成了城里人了。虽然这种想法搁后事的林风绝对是嗤之以鼻的,但是在时下的农村里面能把房子修在公路旁还是挺让人羡慕的,这些让人羡慕的人里面还有自己的本家亲戚,儿伯和小叔。林风的父亲共兄妹六人,大伯当兵复员后在市里面一个大型的国有石棉厂上班,彻底成了城里人,大姑和小姑也被有点儿势利的奶奶嫁到了城里,二伯和小叔搬到了公路旁,家里面混的不如意的就是林风家,而好强而有跟奶奶关系不好的林母终于在两年后逮到机会搬到了公路旁,好像是为了证明什么是的。而正是这次搬家让家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家里卖掉了老宅,欠下了一大笔债务,为家里后来的危机埋下了隐患。林风清晰的记得,这笔债一直到自己上大学才靠当时家里靠卖耕地给加工厂的一笔补偿费还清。虽然这些债务全是亲戚借的,但是父母还是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林母陪了很多笑脸,家里的日常开支也很紧缩,姐姐初中毕业就没上学了,由于家里没钱,在奶奶生病的时候,父母没少吵架,以至于每次涉及到爷爷奶奶的问题家里总是会爆发战争,这个问题一直到爷爷奶奶去世才稍微好转。

想到这儿的林风下定决心要保住老宅,破坏家里将来的搬迁计划,将这个导致家里很长一段时间矛盾的根源掐死在萌芽里,不过现在不用急,时间还早,自己必须在两年内在家里有一定的话语权,林风暗暗给自己定下了目标。林风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杞人忧天了,重生者的巨大优势绝对不会让历史重演,因为历史上的悲剧主要是家里没钱,而自己多出来的十几年的记忆绝对不会让家里因为钱而发愁。想着想着林风禁不住自己笑了起来,自己现在才十二岁,俗话说“莫欺少年穷”,多活了十几年的人生经验和记忆怎么也能活的舒坦啊,这个时候林风才开始认真打量这个自己虽然十几年不见却依然清晰记得的家。

林风家的老宅有点儿像四合院,只不过在四合院的南边没有建筑,直接是邻居家的房子。林风和父母姐姐居住的三间平房坐北朝南,家里的厨房和姥姥的两间坡房分别位于东西两面,在西北角和东北角分别是猪圈和牛房。所有的建筑中间是一个大大的院子,院子中种了一些农村里常见的果树,有林风爱吃的枇杷,樱桃,葡萄等等,一到挂果的时候,林风放学后总是会巡视一遍,看有没有能吃的,有时候遇到半熟的果子总会酸的牙痛。家里条件不好,自己根本就没零花钱,这些就成了林风的最爱了。

三间平房中中间的一间作为客厅,靠东面的房间住着林风父母,衣柜隔开了林风和父母的床充当了隔断的作用。西面房屋主要堆放一些粮食,林父还用砖头盖了一个小型的粮仓用来储存稻谷,离门最远的地方放了一张床是姐姐的。看到这,林风又开始了回忆,由于西屋主要放了粮食,因此经常会有老鼠出没,加上当时年纪小,自己和姐姐都不愿意住进来,为这个事儿林风还经常和姐姐吵架,不过终究是姐姐年龄稍大懂事点儿自己住了进来。

从西边的大门走出来是家里的一个小池塘,池塘大多数是不会放养什么的,水质好的时候家里会用来洗衣服和菜,一般都是作为灌溉水来用的,因为在池塘的西面是姥姥家的菜园,遇到干旱的时候家里会用水泵从井里面抽水出来浇菜园和补充池塘里面的水。有时刚从井里面抽取水后,池塘的水质好的时候,林风经常把池塘当作自己的泳池,在里面游上几圈。

等林风参观到菜园的时候,天也快黑了,于是林风打算给父母一个惊喜--那就是做一顿晚饭。上辈子的林风特别贪玩儿,而且特别懒,是那种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的人,再加上家里有姐姐,姥姥又特别维护自己,因此很少做家务。只要一放假,早上就跟着一群村子里的同学出去玩儿,不到吃饭的点儿就不回来的。重生的林风决定改变自己,从现在开始一点儿一点儿的让自己承担起家里的责任,上天给了自己一次机会就改好好珍惜,如果还像上辈子那样过活有什么意识啊。菜园里面种了十几颗草莓,是姥姥特意从别人家要来种给林风吃的,摘了几颗打下牙祭就开始计划做什么饭了。摘了几个西红柿准备用来炒鸡蛋,然后几根黄瓜用于凉拌,最后是几根苦瓜。上辈子的林风就特别贪嘴,很小的时候就会想方设法的弄点儿好吃的来慰劳自己的五脏庙,只不过慢慢大了就很少做了,一直到大学毕业工作整天在外面吃饭既不好吃又贵的才慢慢又开始钻研美食起来。大学毕业后,林风一直在天府之国蓉城上班,自己钻研再加上从互联网上找了不少菜的做饭,让自己学到了不少川菜的做法,这个时候正好派上了用场。林风干净利落的洗菜切菜下锅,不一会儿就搞定,然后下了面条捞起来放在井水里面冰着。因为天气非常炎热,白天都有三十六七度,即使天黑了温度也没降下来,所以林风选择了家乡夏天长吃的凉面,既解暑又解饿,劳累了一天的热弄点热饭热菜在夏天反而吃不进去的。

一切准备就绪后,林风把菜端上了楼顶。由于夏天家里面太热,到了晚上稍微凉块点的时候,室内由于空气流通不畅要比外面热得多。所以家里经常在平房的楼顶吃饭,晚上睡觉也睡在楼顶,用一张草席铺着,盖张床单就可以了。林风刚把饭菜端上楼顶没多久,就看到父亲骑着自行车托着两框刚刚采摘的棉花出现在路口。林风忙跑下楼,把大门打开,让父亲推着车进来,然后帮着把两大框棉花从自行车上卸了下来。

“你下午不去帮着摘棉花,跑到哪里去了啊?我们走的时候到处找你都没找到,是不是有跟着刘瑞一起跑出去玩儿去了?”父亲语气略重的问道。

林风呵呵笑了笑,没有回答表示默认。其实对这种问题林父也只是问了下,也没想过得到答案,可能在他心中无非就是林风跑出去玩儿了,再详细无法就是跟随一起出去了罢了。

说话间,母亲,姐姐和姥姥姥爷都回来了。林母心细,发现厨房里林风还没来得急端上楼的面条以及切菜剩下的边角料,于是奇怪的对林父说:“你骑自行车比我们走路也快不到几分钟,这么快就把饭做好了啊!”

林父更是奇怪,正想否认。

“饭是我做的,菜已经端到楼上了,拿上碗筷就可以开饭了!”林风接口道。

“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啊!”姐姐嘲笑道。要知道林风平时非常懒,经常把家务活推给姐姐,如果说是勤快的姐姐把饭做好了还正常,如果是林风做饭就是太奇怪了。

看到家人奇怪的眼神,林风觉得自己是不是转变的有点儿过火了,忙掩饰:“哦,我睡觉起来感觉肚子很饿,又没找到吃的,等了那么久你们还不回来,实在没办法只好自己先做好了等你们回来直接开饭。”说着自己从盆子里捞起一碗凉面,拌上蒜汁大口吃起来好避免被追问。说到这,家人也不在问什么了,劳累了一天,又热又饿的吃一碗凉面心里就舒坦多了。只有姥姥还不停的说着:“我就说小风很勤快的来着吧.”因为上辈子平时林风调皮捣蛋常挨父亲的打,姥姥每次总要维护,所以林风念着姥姥的好,有什么事都帮着姥姥姥爷做,加上姥姥喜欢林风很少让他干活儿,所以姥姥觉得林风很勤快,这也是小时候唯一看好林风的人了。

“饭菜做的还不错,值得表扬,下次继续发扬啊!”父亲开起了玩笑,至于从未做饭的林风怎么会炒菜,家里人也没有深究,这可能跟平时林风总爱在厨房给自己鼓捣吃的有关,再加上是家常菜,手艺再好和刚刚炒熟吃起来分别不大,只要不是不放盐或者放太多,以及没熟或者糊了区别不大,也吃不出来。

同类推荐
  • 韩娱养成

    韩娱养成

    明星?idol?哪有那么好追!至少一见钟情不可能发生在她们身上。追明星,靠的是清新和养成。
  • 低调男神

    低调男神

    记忆力增强、身体强化、五感灵敏……一场实验意外,让王振获得种种特殊能力,从此学渣逆袭,傲视校园!武力践踏黑道大佬,脑力完虐超级学霸,古武小弟拿头来拜,富豪大鳄重金相求!大学生活,注定要如此风骚吗?不,咱至少可以低调!
  • 宅男男神

    宅男男神

    宅男逆袭,咸鱼翻身。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王者之旅,且看我傲笑联盟。我是一名平凡的宅男,我要为自己成为男神代言。
  • 极致兵锋

    极致兵锋

    有人说仙山暮雪很短,那么好吧,这将是续集,但是……咳咳,故事上基本没联系
  • 我的富婆女友

    我的富婆女友

    “云凡,我们分手吧!我们在一起没有好结果的,虽然你对我很好可是我忍受不了你的平凡,忍受不了你的胆小。”看着自己面前的女友李云凡第一次没有说话,两年以来自己都默默的爱着面前的人,可是换来的却是这个不是分手理由的理由!
热门推荐
  • 影后嫁到,霍少请走开

    影后嫁到,霍少请走开

    作为演艺圈骨灰级的龙套兼死尸专业户,秦绮为了得到梦寐以求的女三,毅然绝然“献身”!但,不是说好的只陪酒么?初见,他睡了她。作为回礼,她顺走了他的一切贵重物品,其中包括……“女一?当然可以。但你知道我想要什么。”他似笑非笑,眼底的暧昧之色氤氲。她恨得咬牙切齿。只是原本“互惠”的交易关系,在什么时候悄悄变了性质呢?
  • 怪师同人——不同于吊车尾的小队

    怪师同人——不同于吊车尾的小队

    原谅幽狸是个起名渣,书名凑合着看吧。这本不同于之前的两本,之前是围绕着吊车尾来进行的,这一次我想让他们做局外人,但是戏份是不会太少滴。【虽然开始比较少....】女主茉香从开始就会一直成长,直到完成她自己的心愿,但是,似乎布布路的愿望跟她的愿望有些许的关联,布布路的愿望是找到在地狱皇后岛的爸爸,起码有地点,而茉香似乎只有一个概念,威尔谢基地的哥哥,死没死也是不明。两人能够找到么,茉香的哥哥又是谁,答案慢慢揭晓。幽狸自己感觉这像是单行,因为不是以吊车尾为主,毁了的话欢迎来喷。
  • 神医猎刁妻

    神医猎刁妻

    想她季冷璇,电脑天才,柔道,擒拿样样精通,月嗜阁四大当家之一,有一天尽然为了救人将自己给卖了,可悲可叹。卡迪拉克·德·安东尼传闻中的鬼医,没人知道他具体住处,游走在各国之间,罕见全科医生年纪轻轻因为傲人的天赋,成了整个世界知名人士,因为他的神秘和天赋,求他医治着多如过江之鲫,可是如愿的少之又少。“好吧,期限一年”看着面前的男子季冷璇恨得牙痒痒。“未婚妻还是娃娃亲,协议到期你们继续,后会无期”扔下协议书,潇洒的转头离开,可是心很痛。后悔无期,想得美,签下协议的那刻你就是我的了,不管你在那都别想逃脱你是我的事实,偷了我的心我怎么让你走。
  • 玄混灭世

    玄混灭世

    仙?笑话,给我提鞋……等等似乎你的权限不够。圣?无语,给哥那个啥没错,倒水。神?喂!听小爷我说话没,给我准备的洗澡水好没有。三寸不烂之舌,通吃四方,风骚无比,推倒各路美女追求?不,哥会让她们投怀送抱不相信哥的能力,那好让你见识见识哥的本事。
  • 重生之灭天葬神

    重生之灭天葬神

    季阳,一个在毁灭日后苦苦挣扎了三年七月又二十一天的准大学生,本应该在毁灭日后这不平凡的日子中慢慢走向生命的终点。然而命运似乎故意捉弄他,无意中让他牵扯进了类似于神的纷争中,最终成了一个牺牲品。但是,命运又似乎特别钟情于他,竟然让他带着一群神争夺的重宝重生在毁灭日前……且看这重生后季阳,如何弥补自己从前的遗憾,如何应对这群类似于神一般存在,又是如何逐步发现这世间最为惊心动魄的布局,以一个棋子的身份,叱咤天地,灭神葬天!
  • 剑斗魔法师

    剑斗魔法师

    魔法文明与炼金科学并存的平行世界,毁灭与真理仅有一线之隔。默默无闻的天才悄然诞生,冥冥中引领着时代走向新的伊始。这不是个屌丝逆袭的故事,是魔法天才准备毁灭时代的史诗!(PS:既然是跟我们平行的镜像世界,若出现违反传统魔法的词汇也是能理解的哈?)
  • 追寻的人

    追寻的人

    每个人心底都会有一青涩懵懂暗恋,但我知道,爱上你,我从未后悔。我不只是在追你,也在找自己内心中的信仰
  • 小不点成长记

    小不点成长记

    一个从小就缺乏运气的学生,凭借自己的勤奋和不屈服个性完美演绎不凡的人生。
  • 有所得必有所失

    有所得必有所失

    本书以蕴意深厚的小故事来阐述人一生之中必须懂得的选择与放弃。
  • 驭兽门人在都市

    驭兽门人在都市

    一只得到强化的蚂蚁能咬死一个全副武装的特种兵,这玩意我有好几窝。无数玉石大家趋之若鹜的昆虫玉雕,百变造型玉器,这只是我修炼五行法术时培养的虫奴尸,这个我多的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张本松,机缘获得了远古驭兽门的传承,从此地球都市中,多了个神一样的存在……驭虫、养兽、御禽,每一个驭兽门人,都是让人闻之丧胆的群战宗师,因为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哦。本书讲述张本松带领无数宠物小伙伴们,游玩都市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