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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麻里军营

很明显林新审肯定是不知道的,何克玛微微低下头,严肃的板着脸,“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肯定是很多很多,因为麻里湖是莫羽国和壁岫国还有马克西姆的交界的地方,当年就是麻里湖和旁边险要的山川森林防挡住了人类的反击,而人类防守异族的最前线也在这里。”

林新审长吸了一口气,心里直骂娘,自己怎么说是个王子怎么上了战争最前线,我可是地道的和平主义者,每年的世界和平日我都会参加各种集会活动,反对战争的。世界和平组织还考虑让自己这个共和国的官员以个人身份加入的,不过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那是让我上前线总督军队?”林新审一问出来就鄙视自己,一个帝国的防线怎么会交给一个懦弱的毛头小子,只要国王的脑袋没被驴踢了,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何克玛听到林新审这样问,也挺尴尬,不好意思直接说,就你小子这样,肯定不行。只好婉转的说,“其实陛下派我们来镇守布利社的,而布利社是没有帝国军队的。”

“哦,布利社到底是怎么样的?你知道么。”林新审看着这个忠厚的长者,当然不会为难他,赶紧转移话题。

何克玛暗暗地抹了一把汗,想了想,“要说布利社还得从历史开始说起,以前这个麻里湖和布利社其实都是在异族的控制之下,不过到了四百多年前,壁岫国的一个公爵率领着他的侍卫游猎的时候,无意中走到这个地方,一见之下大为惊喜。”林新审听到这里,可以想象,任何人见到美好的事物都会想到据为己有,这是很正常的,不用鄙视那个公爵了。

“那个公爵认为这么纯净的地方,不该是被野蛮的异族所玷污,当然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人类想侵略任何地方的时候总会找一个理由的,不仅是说服自己,更是说服跟自己混的人。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林新审对这个公爵找的理由很鄙视,你应该说,这个地方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啥的,危害人类和平与健康,再来抢夺杀烧啊。

“那个时候的异族联盟是非常强大的,因为他们有一个王者,兽人族的巴扎伊,他统领所有的异族对抗人类,那个时候壁岫国根本没有能力单独对抗异族联盟的,因此壁岫国派来使臣和帝国、康辰国,还有库辛国,等等其他国家。这个人类的联盟是历史上最强大的联盟。那时候人类联军有几百万。站在一起那该有多壮观。”何克玛想象那个时候人类的强大联盟。一脸的钦慕装。林新审不得不打断他的意淫,干咳了几声,让何克玛回过神来。

“这么强大的盟军,那应该是打的异族满地找牙吧。”

“谁说不是啊,不过那是刚开始,人类联盟打的异族连连败退,麻里湖和这险要的山川都被人类克服了,但是当胜利即将来临的时候,壁岫国从背后捅了帝国一刀。”说道这里何克玛一脸的愤恨,对莫羽国的所作所为多加鄙视和唾弃。林新审心里想,你莫羽国也不是什么好货,难道你们不想独吞这里么,这里不仅有这么强的经济作用,更是有很强的军事战略作用,谁不想独吞就是傻瓜,只是人家壁岫国先出手而已。当然作为打架的双方,肯定双方都有责任,但是对于先出手的那一位道义上的谴责更多,而受伤害的一方的同情会更多。

何克玛说道这里很激动,“还好当时的名将朋里大将,在最危急的时候赶到,杀的壁岫狗丢盔弃甲,退后几十里,堪堪用早些时候准备的水军抵抗住了朋里将军率领的御卫军。”林新审暗想,果然是这样,两边的人都留了一手。关于这个朋里大将,林新审都不陌生,因为在布尔的口中经常冒出,想当年朋里大将怎样怎样的,对于朋里的崇拜溢于言表。

“后来盟军因为壁岫国和帝国之间的战争,立刻瓦解了,不过麻里湖的一边还是被壁岫国和帝国占领了,但要想攻击麻里湖另外一边,已经成为不可能了,因为最好的时机已经过去,异族在那边建立了强大的防线,人族已经没有能力前进一步了。可惜啊。”何克玛连连摇头,林新审想怕是所有人都会摇头吧。“卑鄙的壁岫狗。”何克玛在说异族的时候都没有用脏字,但是一说到壁岫人就直接把他们等同为狗了,可见何克玛对壁岫人的痛恨。

林新审也跟着骂了几声壁岫狗,“那后来了,怎么布利社成为我国的领土呢?”

“布利社在那一次战争之后的很长时间其实在异族的统治之下,因为布利社的唯一连着大陆的出口就是通向马克西姆的,但是在后来人类,特别是帝国的水军强大之后,异族慢慢的推出布利社了。不过经过壁岫国和帝国的几次战争,布利社已经被帝国统治了。”何克玛为帝国强大的水军骄傲,除了那些沿海的国家以外,帝国的水军可以说是区域目前最强大的。起码布利社在帝国手上已经十几年了,壁岫国还是没有办法抢过去。

林新审作为哈佛管理学院毕业生,当然最先想到是经济情况,“布利社的居民生活怎么样?”

何克玛摇摇头,表示他也不清楚。在这个世界对于平民怎样,贵族们是很少关心的,在他们眼中平民都是他们的奴隶和财物,可以抢夺当然也可以舍去,奴隶们生活怎样与贵族们毫不相干,奴隶没了可以再抢,再说那些贱民的生存能力还是令贵族们惊讶的。

林新审叹了口气,要是按照马克思分类社会阶段,这里应该算是奴隶社会吧,在这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非常低下的时代,林新审都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先争取活下来吧,还不知道自己今后死去灵魂会不会回到地球,林新审尽量克制自己不要多想以前的世界,怕自己会发疯或者绝望的自杀。

何克玛打断了林新审的胡思乱想,“殿下,我们明天就上路去布利社了,你也不要多想,到时候就知道布利社怎样了。”

林新审这些天还没出去走走,快要离开可什布森林了,想出去看看,“何克玛叔叔,我想出去走走,看看可什布。”何克玛点点头,拾起旁边的剑,陪着林新审出了营帐。

今天天气不错,天上只有寥寥的几朵云彩,懒洋洋的飘着。林新审看着一望无际的森林,深深地吸一口气,感觉良好极了。在工业发达的现代,不管在那总会闻到一股子煤烟味到,深处城市当中的人们习惯了在这种环境中生活,对那种味道也就忽视了。林新审却闻到了生机勃勃的味道,让他感到兴奋。那种空气的清新有了对比才会感觉得到。伤口现在刚好,还不能做剧烈运动,不然林新审真的想大吼一声,不过现在林新审只是干张着嘴缓缓地呼出气体,像是把一身的郁闷都吐出来。

转身看着小山,林新审情不自禁的想爬到山顶看看。小山被密林层层覆盖没有路。转头问何克玛能不能上山,何克玛也不想打扰林新审的兴致,点点头,在前面领路。何克玛身体比林新审好多了,也许是常年练习法术的关系吧,在崎岖的山路上,何克玛走得很轻松,而林新审则是满头大汗,何克玛想来搀扶被林新审拒绝了,林新审暗暗地决定今后一定要多练习武术法术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在断断续续,爬一段时间,休息一段时间,林新审终于站在山顶了,山顶的感觉果然比山脚更好,看着像海一样的树林,一阵风吹来,树林扬起了一阵阵波浪,面对着树海,林新审心胸开阔了许多,有失必有得,自己还有什么放不下的,林新审很自然的大笑起来。旁边何克玛看着开朗了许多的林新审露出欣慰的笑脸。

也许是林新审的大笑声惊起了一群小鸟。鸟群时而低旋,时而高飞,然后消失在天际。

何克玛和林新审的马车是在天刚擦黑的时候,遇见第一批在外围巡逻的帝国军队。当巡逻军人看到这么个破破烂烂的马车被一个老头子赶着朝军营而来,都感觉到新奇。要说马匹虽然在帝国已经很普及了,但是普通人家还是负担不起的,有马匹的肯定是小康之家,马车肯定会做的华丽的。这么个破破烂烂的马车肯定不符合审美标准的。因此那一小队巡逻的军人,看到马车之后,立刻喝止了马车,再上前就格杀勿论。

何克玛停下了马车,对里面林新审交代几声,就拿着一些东西,迎上前去。何克玛对着对面的军人微笑一下,打个招呼,把王子令牌拿出来给对面的队长看了一下,“这里是小王子的车驾,叫你们都督速速出来迎接。”

那个队长一看那个令牌大吃一惊,“等等,我去禀报都督。”在转身吩咐旁边的小队几声,就骑着马冲向军营里。何克玛看着这个巡逻小队略带戒备的眼神,微微一想,之后就不怎么介意了。

这时候林新审走下马车,看着这个巡逻小队的衣甲,之前布尔他们也许是为了赶路,或者说在国内就没有穿兵甲,只是穿着平民的粗布衣服。看到这些巡逻兵的盔甲,一整块的金属甲罩住身体大部分地方,盔甲的边沿泛着淡青色,应该是青铜铸造的。不知道这个世界现在有没有冶铁技术。要是掌握这项技术,世界文明将得到飞越的进展。

何克玛看到林新审走向前来,对他说明了目前的情况,“稍安勿躁,等一下麻里军营的本杰明都督会来迎接殿下你的。”

林新审点点头,他倒是不怎么担心,在大军之前,谁也不敢轻易地动一个国家的王子,起码你要找一个很好的理由。他只是呆在车里腰酸背特的不舒服,想出来透透气。这马车又没一个减震装置,以前躺着不能动也没感觉到怎样,现在只要再马车里呆一会儿就难受。

林新审好奇的看着,这些巡逻兵的武器,有几个是拿着剑,其他的是长矛。剑倒是没兴趣,因为这个时代的剑确实不够看的,但那长矛就有点古怪了,也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姑且叫长矛,这个长矛也太长了,有三米左右的长度,基本是人身高的两倍了,而且,长矛的柄上有很多倒刺,看着就感觉到是凶器。但是那长矛不会太重了么?

何克玛看着林新审盯着长矛看,“殿下,那个叫长镖,专门对付异族的,因此在帝都很少见到。”怪不得,那些异族要么总是在树上,要么就是非常高大,用这么长长的长镖才能够得着他们。

那些巡逻的队员听着何克玛的话语,感觉到一阵骄傲。我们可是帝国打仗最多的,危险也最高的部队,只有我们才能保护帝国边境的安全。其他地方的兵那叫兵么?吃不得苦,留点血就要死要活的。哼,真爷们就是不怕死。

林新审感觉到土地一阵颤动,好像是发地震似的。他对地震可是记忆犹新,当年在四川地震发生的时候,他正好在那边旅游,当然名为考察。当地震发生的时候,那种世界末日来临绝望的感觉,那种迷惘毫无头绪的感觉,那种慌乱无所适从的感觉。这些感觉在这一瞬涌上心头,使得林新审的脸色变得苍白。

那些巡逻队员看到林新审的状况,都是一撇嘴,讥讽的眼神投过来。刚才他们队长只命令他们监控对面大的两个人,没有介绍他们的身份。要是知道对面的时候王子,他们也不敢这么露骨。

何克玛知道肯定是本杰明都督带着他的人迎接王子殿下来了,他见多识广也没什么好奇的,只是微笑的看着对面,没注意到林新审的脸色。

本杰明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将军了,在边疆服役二十多年,为了国家可以说是献出了一生。他知道自己年龄也大了,家人都劝说他到帝都去享福,想来这么多年为国为民,国家也不会亏待他,但本杰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去一个安全的没有任何危险地地方当寄生虫?自己是一个天生的军人,从生下来就是为了打仗的,他想不出来自己离开麻里军营,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孩子们都长大了,大儿子都成为帝国新秀将军了。他最后的一个理想就是要么自己把整个称霸这个美丽的麻里湖,要么自己战死沙场。

在一个月前收到消息,说国王派他的小王子到布利社镇守。本杰明对那个可怜的王子感到悲哀,布利社是什么地方?那个鬼地方还需要镇守么?哎,可笑的王位之争。我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让那个可怜的小王子自生自灭吧。最多就是多送点吃的让这位小王子不至于饿死吧。

本来十天前,小王子就应该到的,一直没有小王子的消息,后来听说壁岫国的一个部队偷袭了可什布,侍卫长布尔说小王子被壁岫国的人杀了,本杰明感到非常恼怒,既恼怒手下人粗心大意让壁岫国的人偷入境内,又恼怒那个小王子带来的霉运,你死在哪里不好非要到我的辖区被外国人杀了。本杰明为此还向帝都写了自责信,这些天心情都不好。

今天傍晚刚准备吃晚饭,一个下人跑进来说小王子殿下到了,本杰明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小王子竟然没死,那自己也就不用自责了,虽然丢脸但不至于贻笑大方。忧的是,小王子死了一了百了,自己原来怎么生活现在还是怎么生活,但是小王子一来自己的生活就有很大的变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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