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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鸣镝 (3)

我对他说:“晨,如果你是我哥该多好!”

晨笑了。“那我就做你哥好了。只要有我在,我就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

爸爸的病越来越严重了。这几天因为没钱买药,他的全身肿得很厉害。他已经好几天吃不下饭了,只能喝一点点稀粥。妈妈一天到晚都坐在爸爸床边,她握住爸爸的手,大把大把地掉眼泪。医生说,如果还不抓紧时间送医院,爸爸就活不了几天了。可是爸爸坚持不肯去医院。我知道爸爸在想什么,他想早一点离开,他不想再给我们增加负担。

妈妈要全身心地照顾爸爸,我也上不了学了。我每天要去附近的农贸市场买菜,做饭,收拾房子,洗大堆的衣服。晨每天放学后都来我家。我去不了学校了,我的功课就由他来给我补。来串门的阿姨看见他,都跟妈妈开玩笑。他们说晨是爸妈背着人生下的儿子。妈妈说,他是我女儿的同学。

邻居们笑着说,你女儿真行,这么小就往家带这么俊俏的男朋友。

我不懂男朋友是什么意思,就偷偷问妈妈,男朋友是什么?妈妈就笑了,“男朋友就是……”她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说什么好。就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晨跟我一起上街卖花。开始时我们俩走在一起,他抱花,我负责收钱。后来他说,这样效率太低,还不如分开各卖各的。晨取了一半花走到别处去了。我站在一家超市的门口,等着有人来买我的花。可是我的花一枝都没有卖出去。晨回来时,他的花全卖出去了,可是我只卖了一枝。晨点着我的鼻子说,傻丫头,像你这样一声不吭地站在门口,没人来买你的花的。你应该像我一样。然后他拖长声音——“卖花喽……先生,你身边的这位姐姐好漂亮,买枝花送……”

那天的花,全部都卖出去了。

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男孩子会买花送给女孩子”?

晨说:“因为那男孩子是那女孩子的男朋友。而花代表爱情。”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送花给我?”

晨说:“等我长大了,就送给你。”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爸爸去世了。爸爸的葬礼凄凉极了。那天,下起了罕见的大雪。随着地球气温的上升,我所在的那座城市已经很多年不曾下雪。在凛冽的寒风中,我久久地跪在父亲的坟前,任雪花湿透了我的全身。

爸爸死了,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在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人抚摩我的头发安慰我了。爸爸抚摩我的时候,他的手很粗糙,可是温暖极了。

晨说:“梅梅,你错了。还有我。只要有我在,谁也别想欺负你。”

从墓地回来,天已经黑下来了。天空中还飘着雪。我们俩走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看着那些被月光照耀着的雪像丝线一样从天上落下来。晨忽然拉住我的手,说:“梅梅,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他牵着我的手跑过一条条街道,爬到了城市里最高的银行大楼的楼顶上。我们俩坐在栏杆边上,风灌满了我们的衣服。从那里往下面望去,是一个凄美绝伦的世界。

“梅梅,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会爬到这里来,对着天空说话,对着星星和月亮说话。”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我问。

“我爸爸在这栋楼里上班”。

我忽然想起了上次问妈妈的那个问题,于是我问晨,“男朋友是什么意思”?

晨想了一下,说:“男朋友就是天天拉住你的手,不让任何人欺负你。”

我说:“晨,那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晨说:“等我们长大了,我就做你男朋友。”

我说:“晨,那我要快快长大。长大了,我就做你女朋友。”

晨在几次考试中都没有取得好的成绩,而且常常回家很晚。他爸爸到学校里来了解情况,班主任老师就把上次晨打架的事告诉他了。

他爸爸知道了以后,没有说其他的什么话。只说:“晨,你到你妈妈那里去读书吧。”

我去了晨的家。那是我第一次去他家。我站在他家门外,久久地不敢敲门。后来他爸爸下班回来发现了我。

他说:“小姑娘,你找谁?”

我说:“叔叔,求求你,别让晨转学。”

他看着我的眼睛,问我,“为什么”?

我说:“他走了,就再也没有人陪我说话了。”

他笑了,说:“小姑娘,有很多事你现在还不懂,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我站在门外,心想,为什么所有的事都要长大了才知道。我要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要是晚上睡一觉,做一个梦,醒过来就长大了,那该多好。

半夜里有人在外面叫我的名字。我打开窗户,看见晨站在一盏昏黄的路灯下。天气很冷。因为我没有醒来,他一直在那里站了两个小时。等我走到他身边时,他已经冻僵了,他的双腿无法移动。我用手轻轻地揉搓着他的手和他的腿,使他一点一点地暖和起来。

晨牵着我的手,我们俩在无人的街道上游荡。

我说:“晨,为什么这么晚才来找我?”

“我爸爸把我锁在屋里,不许我出门,我是等他睡熟了以后偷偷跑出来的”。

“那你干吗不大声叫我,一个人在外面站那么久”?

“我怕吵醒了你妈妈”。他说。

……

“梅梅,我是来告诉你,我要走了。”

“一定要走吗?”

“是的。”

“什么时候走?”

“后天。”他说。

我哭了起来。我说:“晨,为什么?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大人们硬是不许我们在一起?”

晨说:“好多事,我们还不懂。等我们长大了,就知道了。”

我说:“晨,我不需要长大,只想你牵着我的手。你手心的温度,让我感觉到我的存在。可不可以就这样手牵手走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

拾壹

明天晨就要离开了。今天我要赴我们的最后一个约会。晨昨天晚上跟我说好了的,说要给我一个惊喜,满足我一个愿望。我穿上了我最漂亮的那件红色羽绒服,早早地出了门。我们商量好在上次卖花的超市门口见面。

不停地有人从超市里进进出出。我裹紧衣服站在门口。我手心里攥着一副毛线手套,那是我赶夜织的。因为我听说他要去的那座城市在北方,那里很冷,常年下雪。

时间已经指到了下午三点,晨还没有来。比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小时。

我想,晨可能是路上耽搁了吧。

四点,晨没有来。

五点,晨还是没有来。

……

到了晚上八点,晨没有来。我直接去了他家,想把手套亲自交给他。刚走到他家楼下,就有人告诉我,说晨出事了,在医院里……

拾贰

晨去了,永远地离开了。像爸爸一样,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医院的走廊上和病房里挤满了人,他们都是来为晨送行的。我看见了他的妈妈,好漂亮的一个女人,跟晨一样有着长长的睫毛。悲伤占据了她整个身体。晨静静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一张雪白的床单将他小小的身体严严实实地遮了起来。我跑到他身边,一遍又一遍地叫他。我说:“晨,你醒过来,看看我给你织的毛线手套……”

晨是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卡车撞上的。那个卡车司机刚从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回来,喝了很多酒。晨从他家来超市的路上其实不需要经过那个十字路口的,那么他去那里做什么?我在那个十字路口上久久地伫立等待。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束被碾碎的玫瑰,里面还有一张卡片。卡片上写着:送给我最好的女朋友——梅梅……

我终于明白,原来那天下午,他是到十字路口对面的花店为我买一束花,在回来的路上,被车撞到的。

那一刻,我捧着那束残缺的玫瑰,站在暮鼓深沉的夜空下,泪水肆无忌惮地流了出来。

降E大调协奏曲

文/白艾昕 图/白艾昕

《最小说》超人气作者

第一届“TN?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全国36强

我以为终有一天,我会彻底地将爱情忘记,将你忘记,可是,忽然有一天,我听到了一首旧歌,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了,因为这首歌,我们一起听过。

第一乐章

人物

A. 管乐团

在1999年那个灰色的秋天即将转变为冬天的时候,我在学校管乐团吹小号和次中音号。

说是管乐团,其实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小型乐队,队长是一个表情沮丧而又非常苛刻的人,但是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会在踊跃的报名者之中挑选了我。我记得面试那天他让我用手掌拍打了一段节奏,我颤抖着啪啪几声,他冷漠地看了看我,没说什么,我眼看着他把我的名字在那个显得脏兮兮的名单上画掉了。可在后来公布的管乐团新队员名单当中,我赫然地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这让我既惊奇,又好笑。而也就是这个令人琢磨不透的戴着黑框边眼镜的矮胖子,毕业后在一家小学里待了几年,一举考取了北京一所著名音乐学院的研究生。

那段时间,我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早上的吹奏练习。别人都在跑步、做操、恋爱,我却要把柔软温热而又干净的嘴唇紧贴到冰冷而肮脏的铜号嘴上面去。最可恨的是那个队长要一个个检查新队员的练习情况,结果,在他检查的时候我一次也没有通过。他用躲在镜片后面的那双眼睛盯着我说:“你小子,必须要好好练习,要向其他优秀的队员学习,你的问题很严重。”

我觉得自己在他的眼里就像是滥竽充数,其实平常的时候我吹得是很不错的。但是一见了他,总是规规矩矩,心存敬畏地说话、演奏,也就难免不出差错。这让我很不舒服,而他,似乎也对我不屑一顾。

再也没有比这段生活更令人气短而不堪回首的了。

快到期末考试时,管乐团停止了活动。我所拥有的那两件笨重而又破旧的乐器交给学校后,心里顿然感到轻松了许多。这期间,管乐团在市里的重点活动上演出过几次,那个矮胖子怕我跑调而影响演出效果,没让我参加。只有一次,因为缺人,他找人把正在上课的我叫了去,说时间只有五分钟。在臊味弥漫的洗手间里,我手忙脚乱地把白色的军乐团队服套在了校服上面,在穿裤子的时候差点被绊倒摔在尿池子里,幸好我当时身手敏捷。在临走时我向镜子里瞟了一眼,只看到了臃肿而又激动的自己。这是一个重要会议的开幕式,按队长的吩咐,我只是做着非常认真的姿势而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似乎在印证着大会的主题——和谐。为了这件事,当时年少的我在回去以后还偷偷地哭过一次,并且苦练中国音乐学院的九级乐曲胡梅尔的《降E大调协奏曲》以及超高难度的《阿尔班小号特性练习》。

后来,经过我半年的努力终于通过了中国音乐学院的小号专业九级考试,也就是在我拿到那本绿色证书的那天开始,我对每一件乐器乃至音乐就产生了无以名状的痛恨,虽然直到现在听见许多优秀的歌曲我仍旧会兴致勃勃地去欣赏而且仍旧会拿起小号继续着业余的吹奏生活,但对于我自己,一道硬性的伤疤却永远地埋藏在了心灵深处。

在音乐的时空里,那个矮胖子没有给我信心让我找到目标,也或许是在他看来我真的缺少这样的天赋。其实我真应该让他看看我那个妹妹,如果他看到她,绝对不会认为我们家是没有音乐天赋的家族,那将是多么恰切而完美的一件事啊。我那妹子是个乐感极佳的女孩子,只是由于缺少正统的训练而走了野路子,每次唱歌的时候让别人听起来都好像都是山沟子里放羊的那些人弄出来的原生态版民歌。

世间的路就有那几条,来来去去,好多人可能会重复走过,而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每个人却都有一条,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走过,谁也不会重复谁,谁也不会代替谁。

也正是在年少的这次苦涩的尝试之后,我才知道了自己的位置所在,以及别人眼里自己的位置。

B. 你想怎么样

上了大学以后,我参加了文学社。

那时,我整天愁眉不展,思索一些自认为很重要的问题。夜里总是点着烟拿着手电筒,读读写写到凌晨两三点才慢慢睡去。我的到来无疑是文学社的幸运,这是后来发生的事情所证明的。但在当时,文学社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昏昏欲睡的老人,准备安然度过余生。文学,在这个时代显然已经不再时髦,没了80年代新小说思潮时期的那种狂热,对于我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情,因为我没有经过任何阻挠就顺利地进入了这个松散而冷清的组织。凭着中学时的一股才气,我相信自己会在这方面做出一些什么。

一个寂寥的晚上,我熬夜的时候不知不觉睡了过去,手中的书掉落了,继而是夹在左手还未熄灭的烟蒂。我在睡梦中突然闻到一股焦煳味,醒来一看,苏宏磊的床单和枕巾已经被烧去了一角,火正蔓延到他的头发和胡子上,我急叫一声,赶忙跳下床用书扑打。苏宏磊也双手舞动着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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