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歌嫣然一笑,“那是一定的。”神态婉约,果真是豆蔻年华的女孩子才有的娇美。
然而,我的心却空空的,仿佛一瞬间有什么东西突然消失不见了。
我没有穿龙飚送来的那些衣服,而是将那件经过自己简单改制的紫色小礼服套上了身。也许,今天宴会过后,知道事情真相的龙飚就会因为气急败坏而把我杀掉。死,看来是逃不过去了,那么这件我所钟爱的小礼服就没有日子穿了。如是这样,还不如就穿上它,这样时尚的囚服,穿着赴死也值回票价了吧。
没有让如歌和明公公派来的太监们伺候我梳洗,这是自己多年养成的习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更何况,我要给自己好好化一个来自21世纪的妆。
明公公特意送来了一面一人高的大镜子,我终于可以好好审视一下穿越来的这个肉身。镜中的女子,身材高挑,大概少说也有168,身材匀称,不胖不瘦,属于很健康的自然美。皮肤白皙,五官清秀,整体看起来还可以算是个中等程度的美女吧。但在我看来,夕雾最动人的就是那一头乌黑光亮的长发。要是她生在21世纪,肯定会有人找她拍洗发水广告,并且,绝对不用电脑特技就能够出现闪着光的柔顺秀发。我抚了下绸缎般的长发,叹了一声。
把烙铁在炭火里加热,然后放进水中冷却下,小心翼翼地把长发缠在上面些许时间,再展开来,长发就变成了卷发。这还是当年看《方世玉》电影时跟里面的调皮阿姨苗翠花学的,今天用起来,效果却比她好很多。如是这样,不大一会儿,我所希望出现的那种公主烫就大功告成了。效果还真不赖,有点《公主小妹》里张韶涵的感觉。我用一小块红色的绸布束起左边一捋头发,既避免了长发挡眼,又增添了娇俏的感觉。独自暗笑了好一会。
脸上倒没有怎么折腾,因为夕雾没有那么多化妆品。不过,我比较喜欢透明妆,林清玄曾经说过:化妆的最高境界就是无妆。夕雾不是丑八怪,本色的感觉更显得清纯。再说,今天的主角,应该是如歌。
准备停当,我最后一次在镜中审视自己。紫色半透明的纱质小礼服,衬得自己更加白皙,蓬松的卷发随意地散在脑后,身上再无一件多余的首饰。这样就够了。我要的,就是这样一种21世纪的感觉。我的装扮在夜兰王朝是不是有碍观瞻、有伤风化,抑或不伦不类,我已经不太在意了。我想要的,就是最大程度地做回自己。并且要让龙飚知道,他遇到的那个如歌不是别人,就是他口中的“贱人”——夕雾。
既然就要揭开这个真相,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