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不想投稿。
“小夕!我们是朋友、邻居兼同事诶!你怎么都不和我说实话呢?”雷可伊有些不高兴的撇撇嘴,然后又笑开了:“不过,要是真的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你啦!可是,机会难得,这次比赛主办方可是权威!”
叽叽喳喳的雷可伊,为了说服她参加比赛,一直到放学,她的话题一直围着写作大赛打转。
安静的校园因为铃声的骤响而变得喧闹起来。
道路上,下课的学生形成人潮。
柏油公路两旁的道路上,高耸入云的白桦,树干修直,洁白雅致。
风不大,却清爽宜人。
夕若和阿可并肩走在便道上。
马路对面停着一辆墨色跑车,在她们离开的时候,轻轻落下了车窗,然后跟了上去。
路过校园附近的甜品店时,她和雷可伊一人买了一大杯奶冰。现在正美滋滋的一边喝一边往家走。
“小夕,你再考虑下呗!真的是机会难得诶。”雷可伊吸了口咖啡味的奶冰,满嘴的泡沫,含糊不清道:“每次你作文的分数都那么高,其实你的水平都可进咱们学校的文学社了,你真的很有天分!为什么不试试呢?”
雷可伊不死心的做小夕的思想工作。她跟沈夕若不仅是同桌,而且还是邻居。只不过阿可是和父母同住,而小夕则是自己一个人租了一间公寓。从第一眼见到小夕,阿可就十分的喜欢她。
第一次见面,是在高一刚入校的那天,夏季的炎热还没有完全退去,教室里的空调呼呼的吹着冷风,阿可从讲台回到座位后,就轮到沈夕若做自我介绍。
黑得泛着墨绿色的黑板前,那个叫做沈夕若的女孩子有一头细密伏贴的短发,她的皮肤是干净的米白色,澄澈平静的眼底一片柔软。她的声线不高,声音不算甜美,却十分的好听,就像冰橙汁中的冰块互相碰撞发出的声响般,令人格外的舒心。
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十分的好,几乎每个人都喜欢她。
后来,阿可惊奇的发现,小夕竟然和她住在同一个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