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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感受生活

“刺啦!”“呀!”唐修谨扔掉手中的铲子,用左手捂住手背。

“小唐,你没事吧?”李文娟忙关掉油锅,拉过唐修谨的手细细查看。

白嫩嫩的的手背上溅起了几个红红的泡泡。

李文娟忙打开一边的水龙头把她的手放到水下冲洗。

“李老师,痛死了。”唐修谨一边吸着气一边委委屈屈的哼哼着。

“小唐,你也太笨了吧,为什么别人都好好的,你却老是出状况。”旁边的几个同时学烹饪的学员笑着调侃道。

唐修谨委屈的不得了,“我哪里知道那油突然一下子就溅起来啊,痛死我了,呜呜,手都起泡泡了,李老师,这不会留疤吧!”

李文娟一边轻轻的给她手烘干,然后找来喷剂轻轻喷到手背上。

雾般的喷剂落到手背上像是会吸热般,让整个手背的疼痛霎时舒缓许多。

“跟你说过几次了,下菜时菜里的水要控干,不然水遇热油能不起溅吗?”李文娟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看着皱着一张小脸的唐修谨。

做了这么多年烹饪老师,她第一次承认,有的人天生就不是做饭的料,明明是一样的材料,一样的佐料、一样的步骤,可唐修谨做出来的东西就是比别人差一个味道。

“我看油烫了,一着急就忘记了。”唐修谨被瞪的缩缩肩,感觉自己怎么就头脑想不开来学什么烹饪,以至于最近手上大伤小伤不断,原本白皙细腻的美手也变得惨不忍睹。

“小唐,你实在不适合学烹饪。”李文娟看着她正色道。

她遇到过很多人第一次做菜就能做的十分美味,也遇到过做了十多年菜依然难以下咽。

这东西,其实也是讲究天分的。

“可是我想学。”唐修谨郁闷的看着她。

前世没有机会,这一世,她自然想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一点。

每天回到家,放些舒缓悦耳的音乐,做几样自己拿手的饭菜,喝上一杯红酒,然后看一会儿电视,最后安然的进入梦乡……

这样的日子多美呀!

可为什么她对做菜这么不在行啊,明明自己所做的和其他人都一样,下菜放料的时间也相同,就连火候的大小都和别人无二致,可为什么做出来的东西和别人差的就不是一个档次?

唐修谨觉得自己真是受打击了。

“小唐,要不你找一个会做饭的老公得了。”旁边的学员笑看着唐修谨一脸郁闷到不行的模样。

“对对,现在男人一般都会下厨,而且都不比女人差。”其他人也跟着开玩笑。

唐修谨刚来到前几天,学员都不是特别喜欢她,虽然唐修谨剪去了那头大波浪长发,可是那张艳丽的让女人嫉妒的容颜依旧是不太讨人喜欢的,在加上那副凹凸有致的好身材,正是所有女人眼中一致抵御的坏女人类型。不过相处时间久了,多数人对她的印象到是都有了改观。虽然她做的菜每每难吃,可是她却每每不灰心不放弃,简单是个打不倒的小强。而且她不时闹的小笑话也在无形中调节了大家的学习气氛,让众人的关系不由的拉进了许多。

“小唐,我认识几个会厨艺的男子,要不介绍给你认识吧!”其中一人也上来凑趣道。

唐修谨看着众人打趣的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低下头,扯着衣摆,故作娇羞道,“各位姐姐,人家还小呢!”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众人被她逗的哈哈大笑。

校内吸吧里,连天晴看着好友满是伤口的手颇为不理解的看着她,“虽然你被扫地出门,切断经济来源,可你也不必这么委屈自己吧?”

唐修谨不认同的看着她,“我没有委屈自己,难道你不觉得我说的比较好?听着音乐,围着围裙,洗着菜…整个屋子里弥漫着饭菜香……多有意境啊!”双手紧握表情梦幻。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资了?”连天晴摇摇头,“我发现你最近情绪有些亢奋的过头啊,在学校里忙着转系,在家里兴冲冲的学烹饪,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这不会是传说中的用忙碌来疗伤吧?”

唐修谨挑眉,风情乍现,“我这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好吗?”前世没有时间没有心情,这一世她真的对以前没有来得及触碰的东西很感兴趣。

“而且我有什么伤,本小姐现在是金刚不坏之身,谁能伤得了我。”

连天晴无语,不明白为何好友自从家里搬出来就兴奋异常。

“哎,我想加入咱们学校的社团,你说我参加哪些好?”好不容易年轻一回,当然要大玩特玩疯玩,才不枉重活一世。

连天晴严肃的看了她一眼,正经道,“小谨,我觉得你这是典型的空虚寂寞症,要不,你还是找个男朋友吧?这次找个乖点体贴点懂事点的。”

唐修谨一愣,看着她,半晌才轻轻拍击手掌,开心道,“天晴你太有才了,走走,咱们现在去狗市买一条狗。”说着拉起她就要往外走。

啊?连天晴傻眼,她说的是男人啊,怎么到她嘴里怎么变成狗啦?

这个女人真的没有受刺激吗?连天晴不确定了。

坐上车,唐修谨手脚利落的将车向着锦绣西道驶去。

连天晴打量了一眼身处的平民车,再看着好友认真驾车的侧脸,不知道心中是什么滋味。

“家里真的断了你的经济来源啊?”曾经自己认识的小谨出入非好车不坐,衣服非名牌不穿,吃饭非高档餐厅不入,可现在,开着不过三十万的平价车,穿着不到千元的廉价服饰,甚至还为了学做饭而将手弄的伤痕累累……

“对啊。”唐修谨点点头,手下将方向盘熟练的转向。

“小谨,你要是没钱可以和我说。”看着曾经天之娇女的好友沦落至此,连天晴只觉心底酸涩,感慨人心凉薄。

唐修谨转头讶异的看她一眼,见她正一脸心疼,不知是该笑还是感动,想了想认真道,“天晴,我现在的物质生活可能真的不如从前,可是我现在很快乐,发自内心的快乐,和现在相比,以前的我才是真正的空虚寂寞,以前的自己每天只想着去哪儿shopping,去哪儿spa,只关心哪家有珠宝新品上市,哪款跑车拉风有型……现在想来,那样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乏味。”

连天晴坐在一边没有搭话,心里其实是不相信一个人能在一夜之间适应这么巨大的落差的。

“天晴,你说我买什么狗好呢?”看着坐在那儿神情有些郁郁的好友,唐修谨扯开话题。

她知道好友是在为她担心,可她经历了这么多年是真的想开了,而且她真的非常喜欢现在的生活。

“你是想买大型犬还是小型犬?”见好友转移话题,连天晴也跟着附和道,想了想又接着道,“你自己一个人住,要不还是买大一点凶一点的吧?”

唐修谨完全没有养宠物的经验,所以一时之间也不知道买什么样的好。

“要不买藏獒吧,那家伙长大了顶十个保安了,怎么样?”虽然玫瑰庄园的安保很好,但一个女孩子终究是让人不放心。

“藏獒啊?”唐修谨刹住车等着前面的红灯,“那个太…我不太喜欢长毛狗,每天洗澡估计都得花好久的时间。”

“你呀,又想马儿快跑又嫌马儿吃草。”连天晴笑着点点她的头,“那买些小的宠物狗吧,蝴蝶犬吧,漂亮。”

唐修谨提起刹车,摇头,“不要,看起来就不好养。”

“贵宾犬吧,又可爱智商又高。”

“……不要,不喜欢。”

“那比熊?卷卷毛,毛茸茸的招人喜欢。”

“………”

“吉娃娃吧,好养,眼睛还骨碌碌的,挺逗人的。”

“………”

“小鹿犬吧,又小毛又短,洗个澡用不了十分钟。”

“………”

“……老大,你是在挑狗,不是在挑老公好吗?”连天晴扶额,觉得自己怎么会提出让好友养狗这个坏主意。

唐修谨看着她头疼的模样扑哧一笑,“你说这几样狗都很好,只是……怎么说呢,这些狗都……太制式化了,全都被人训练成一个样,跟个玩具似的,我买来有什么意思。”

“晕,你买来的时候是小狗,你可以自己训练它呀!”

唐修谨还是摇摇头,还是觉得有些排斥,“狗而已,非被人们弄出什么名犬之类的,人类还提倡人人平等呢,怎么到了狗身上又出来什么血统高贵、名犬后裔这一说了,还不就是为了哄价。”

“那你想买个什么样的啊?”连天晴根本不能理解好友对这个名犬有什么好纠结的。

唐修谨皱眉,半晌才憋出一句,“顺眼的吧!”

上一世,唐修谨没养过狗也没来过狗园,不知道,名狗园竟然有这么大,看着好友同样吃惊的表情想来好友也是第一次来。

连天晴看着偌大的狗园开始觉得头痛了,这要是按好友所说的在这上万条狗狗里找出顺眼的,这得挑哪辈子去啊?

“唐大小姐,请吧。”连天晴滑稽的弯弯腰做个请的手势。

两个人挎着手顺着园子绕了起来。

“天啊,这些狗怎么都这么可爱漂亮。”看着那一个个收拾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小狗,连天晴眼中闪着星星的光芒。

“喜欢啊,那也养一个吧!”唐修谨看着还好,虽然她很想装嫩,可是她心理年龄毕竟快三十了,所以看着这些好看的萌萌的狗狗总觉得有种假假的感觉。

连天晴摇摇头,“我怕对萧煦身体不好。”

“其实……”唐修谨想开口,可是看着好友认真的模样终是闭了嘴。

说到萧煦,两人的游兴都淡了下来。

狗狗的品种很多,刚刚两人在车上所提到的那些不及一二,有所谓的名种后裔也有无人问津的杂交品种;当然价钱也有高有低,两人亲眼见一个大款模样的男人花了十多万拎走了一条血统纯正的名狗,也看过有些人花了几十块钱带走那些说不出品种的小花狗。

“小谨,你看这个比熊,白白的卷卷的多可爱,你看坐着的模样多可爱。”连天晴拉着好友走到一边的狗笼前。

“可以摸摸它吗?”连天晴抬起头问着眼前的狗贩,

那狗贩见是两个女孩子笑着点点头,“可以可以。”

连天晴伸手摸摸,软茸茸的,小家伙也乖乖的看着她,那模样萌的不得了。

唐修谨看了一眼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等着被人买走的小狗,一时之间说不出心里啥滋味,不由的撇过头打量着其他的小狗。

狗的种类很杂,但每只小狗都收拾的很干净。

唐修谨的视线落在最边角的一只小狗身上,狗狗身子很小,约比一个手掌大一些,鼻头流着鼻水,软绵绵的趴在笼子里,呼吸微软。

“那狗怎么了?”

那狗贩一看唐修谨指着病狗,尴尬了一下,忙把那狗拎到身后,笑着道,“小姐你放心,那狗只是出生身体弱,我这儿其他狗都没有任何毛病,你看看,一个个都精神着呢!”

唐修谨看了看眼前的一排小狗,一个个的全都精神十足,大眼有神,视线再落回被狗贩甩到身后的小狗身上,那小狗刚才被狗贩一甩,整个身子侧倒过去,此刻正歪歪扭扭的想要立起来,可是试了好几次,仍是软绵绵的趴在那儿。

它的眼睛有些黯淡,没有前排这些小狗的有神黑亮。

再看它的模样,也不是什么名种,只是普通的小狼狗,出彩的地方是它的前额到尾处有一排黑色的毛,看起来像是一条黑线,而它的尾尖却是指甲大小的白色,两只小耳朵边上也被两条黑线似的黑毛包围,像是镶了黑边一样,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它才有机会和这些名狗站在一起被人论价吧,可此刻看它的模样显然是要挨不住了。

小小的身子终于又倒下,黯淡的眼里透出绝望。

唐修谨身子一缩,感觉心尖好像被什么刺了一般。

“那狗还活着吗?”

狗贩正忙着给连天晴解说,见她问话,顺着她的指尖望去,见是刚刚那个小病狗,伸出手晃了晃笼子。

小小的身子动了动,却是仍没有站起来,圆圆的眼睛睁开看了看又闭上。

“你看它做什么。”连天晴撞撞好友的胳膊,“那狗快病死了。”

唐修谨看了看那微弱起伏的小身子又看了看眼前精神奕奕的比熊,“天晴,咱们要那只小狗吧!”

连天晴惊讶的看着她,又看了看那只快睁不开眼的小狗,“那狗不一定能不能活的了了。”

狗贩也跟着好心建议道,“是啊,小姐,这只狗看样子是过不去了,你买去也没用。”

“我想要它,我可以给它看病。”是因为知道会被抛弃所以才那么绝望吗?

“小谨——”

“多少钱?”唐修谨看着狗贩道。

连天晴看她一眼,不再说话。

那狗贩本来以为两人会买那只比熊,结果却要买这只杂种的小狼狗,面上有些不太高兴,“这狗给二十吧,不过,我先声明,如果死了,我可不负责任。”那狗明眼人一看都知道活不过去了。

唐修谨爽快的掏钱递给那狗贩。

狗贩无奈的接过钱,连着小笼子递给了唐修谨,最后道,“小姐,我估计你这给它医病的钱得超过给买它的钱。到时你可别骂我啊。”

唐修谨笑着摇摇头,“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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