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长吸了口气然后对着哲民说,“哲民,你知道飞蛾吗?”哲民没有说话等待着我继续说下去。我站起身来在旁边的桌子上倒了一杯热茶喝了下去,要是所有的不愉快。所有的苦涩、无奈、心疼、难堪都能够像这杯茶水一样统统吞下去那该有多好。
“飞蛾那么弱小,那么脆弱,那么那么的不堪一击。它们明明知道烈火会把它们毁灭。但是他们为了让自己属于烈火,它们宁愿选择在烈火中永生,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也要坚持。”我转身看着哲民一字有顿执著而坚定的说,“我就是那扑火的飞蛾,明知道会灭亡,明知道。。。。。。但永不言悔。”是的!永不言悔!只要这个世界上有金哲民,我就会一直一直喜欢他,哪怕他已经结婚有子,哪怕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上我,我依旧喜欢他。这就是飞蛾的宿命,不在烈火中灭亡而是在烈火中永生。
“傻瓜!傻瓜!”
“呵呵~~~~呵呵~~~”我是傻瓜,从碰上你的那一天起我就是个傻瓜。
“你过来,坐这边。”哲民指指他旁边的空位叫我坐下。
我乖乖的照坐,哲民很用力很用力的抱住了我,把头深深的埋进我的脖子里。
“傻瓜!傻瓜!”他不住的在我耳边喃语。
我推开了他,虽然我很留念这个怀抱,虽然这个怀抱是我所渴望的。但是我不要哲民的同情,我不要他的可怜更不要他的施舍。我只要他幸福,只要他能够幸福。
“哲民,答应我件事情好吗?”我的声音中夹杂了太多的无奈和苦涩。
“说!”
“答应我!让我继续喜欢你!答应我!不要再讨厌我!答应我!你可以不爱我,但请不要阻止我爱你。”我现在终于体会到再炫跟我说这句话的心情,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好辛苦、好辛苦的事情,可是就算再辛苦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金哲民我都会继续喜欢下去;原来就算是抽身离开也不会忘记这种心痛,时间可以遗忘一切却惟独不可以遗忘心痛。原来爱情可以让人变的如此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