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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藏剑山庄

武林四大世家之一的藏剑山庄,它的历史并不久远,传到现任庄主叶英也只是第二代而已,但是藏剑山庄之名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中缘由多为藏剑山庄所设立之名剑大会。名剑大会十年一次,每次都会择当时武功最强之士赠予藏剑山庄十年来精心打造的宝剑一把,此剑不但锋利绝世,且打造之法独特,普天之下绝无相同之剑,第一次名剑大会以来,能够持有藏剑山庄十年一铸之剑,在江湖上已然成为身份与荣耀的象征。

说起这名剑大会就必须提到首任庄主叶孟秋了。“一叶落而知天下寒”江南名侠叶孟秋铸剑手法独步天下,四季剑法驰名武林,皆为人津津乐道之事,而叶孟秋精巧无遗的算计、霹雳雷霆的手段也是非同小可。

老一辈的江湖人大都清楚记得,景龙三年二月初二青龙节那天,正是霸刀山庄霸刀令上门之日,但那日无论天南海北,塞外江南的武林健儿,在他们接到霸刀令前一个时辰里,他们手上都提前接到了一张藏剑贴。传闻,叶孟秋首发藏剑遨剑帖,恰逢百年名门霸刀山庄例行扬刀大会之日,藏剑此举在江湖中人看来无疑是以卵击石,但正所谓“胜败岂无凭,兴亡谁人知”,世事向来叵测难料,当年霸刀山庄竟然没有名刀问世,而藏剑山庄所出之“御神”剑却是叶孟秋亲手操刀,经多道繁杂工艺,历时三年精炼而成,甫一出世便被隐元会鉴定为天下一品,名列该年十大名器之一。是故该次名剑大会应者云集,公孙大娘力压群雄,得获此剑,藏剑之名也藉此愈加显赫。江湖中人事后再论此事,都道叶孟秋目光如炬,慧眼一利如斯!

叶孟秋翻云覆雨,一手压下百年名门,一手抬起藏剑山庄,然而在大周长安元年前,他还只是个遵循父命,心下忐忑的书生……

那年会试,到长安来求取功名的才子文人里,叶孟秋便是其中之一,他年轻、傲岸、志大、才高,流年不利的运气并没有打消他的意气。他只觉得微风拂面、金风细雨,眼前万里江山,什么都阻挡不了他独闯天下的雄心壮志,就连细雨楼头、萦损柔肠的箫声,他也觉得那是一种忧愁的秀美,而不是一种凄凉。

不料天意弄人,叶孟秋此次一手文章做得四平八稳,却被考官指位偏题之目。他本是真才实学之辈,心中只道考官自身才学甚低,不料后听同乡士子言说,那考官之职本属肥缺,若无朝堂臂助,再少金银奉上,纵使管鲍之才亦无法取得半点功名。

人生中有时便是如此,无意之中一转头、一句话都可能造成极大改变,刻意求知,反而不见得如愿以偿。叶孟秋闻言大笑返程,归家之后便弃了叶家三代以来求取功名的心思,将早已荒废的叶家剑法、冶剑之术重头拾起。他多年心结一去,进境之速一日千里。周长安三年,叶孟秋离家闯荡江湖,短短两载,他以掌中佩剑硬生生闯下“江南大侠”的名头来,从此以后朝堂中少了个舞文弄墨的儒吏,江湖之上却多了一个叱咤风云的门派。大唐神龙元年,他在杭州西子湖畔大兴土木,建造了如今名动天下的藏剑山庄。

“一叶兰舟,便恁急桨凌波去。贪行色,岂知离绪,万般方寸,但饮恨,脉脉同谁语?更回首,重城不见,寒江天外,隐隐两三烟树。”

东方颜一身青衫站在船头凝望远方,月光下有一种别样的孤单落寞让人伤悲。时间造成的距离让人多了一种艰难地融入感,回望背后,夜色中的扬州城渐行渐远,不经意间想起两首堪称离别之双壁的宋词跃然脑海之中。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好一句: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东方,你是否有心爱之人了,为什么不带着一起游历江湖呢?”小婉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身后,斗篷下纤瘦的身形在冷冷的夜风中微微发颤。

“小婉嫂子,你的病还没有完全好透,怎么能到船头来吹风呢?一会儿被大哥看见了又要说你了,快快进舱歇息!”

“你大哥此时正在船尾给我煎药呢,我透透气便就回去。还有我告诉你现在不许叫我嫂子,我和你叶大哥还没拜堂成亲呢。以后就随你大哥一样叫我小婉就好,听到没?”小婉佯装嗔怒的呵斥,苍白的脸颊上却已是酡红。

“哈哈...晓得啦。咱们还是进舱里聊吧,叶大哥可是很在意你哦,刚才我想要替他熬药,他却非要自己来。再不快点进去,被他看见定要说我不会照顾人了。”

“呵...那进去说吧。”小婉淡淡地莞尔一笑,眼角微微上扬,细细的黛眉下双眸明亮闪烁,仿佛能洞悉这世间的一切。

两人刚待坐定,就见叶凡从船尾进来,三人对视而笑,笑因却是各自不同。东方颜自觉的稍稍侧转身体,情深意浓的两人如若无人般的自在,一个拉着手端详又是把脉又是摸额头,另一个却伸手摸起了叶凡秀美的眉毛,紧盯着那张完美无缺的脸喃喃说道:“这张脸,究竟让多少女子在梦中哭泣过呢?不过,天下女子都知你是如何俊俏风流,可是只有我知道,你的心怀,是多么美好!在我心里,你依然是十三年前那个为了我的一句话毅然远走天山,飘萍万里,倔强的小男孩儿。所以,当我听你那天犹豫着说:‘小婉,跟我走吧’,我便绝然舍了唐家堡,弃了父亲的重命,没有半点的犹豫。”唐小婉似乎想到他们年幼时的样子,不觉拿手比了一比,轻声说:“那时候,你这么高,我这么高……”

“呵呵......又想起小时候的事啦!”叶凡细致的把小婉脸庞几根散乱的鬓发理至耳后,柔声说道:“药快好了,我看看去。”

小婉望着叶凡的背影消失在门后,转过头甜甜地说道:“我给你讲一个唯美的故事,满足你之前所有的好奇心,也就像你说的快乐需要分享一样。”

“嗯、嗯!你说、你说!”

“我与你叶大哥的初遇,是个偶然。一个出身西湖藏剑,一个身居川中唐门,即使相遇,也应是江湖侠少侠女的琴剑相交,而非青梅竹马。然而世上之事,便是有着那么多的偶然。”

叶凡出身江南藏剑山庄,兄弟之中排行第五,他与前面四个哥哥年纪相差甚大,自然多受众人呵护。在第三次名剑大会之际,叶凡八龄,他与师兄弟们比剑得胜,却未曾得到四季剑法剑谱,叶凡赌气离家。他初时心中气恼,只想离家远远的便好,不料渐行渐远,待到心中略有悔意想返家之时,却早已记不得来时路途。他无法可想,沿街而睡,旁人见他玉雪可爱,便有人送食水与他。不过两日,路有拐卖孩童之人,见他衣着华美,粉妆玉琢,这等货物自来最得豪富之家喜爱,遂上前搭讪,寥寥数语便以送其返家之名将叶凡骗走。叶凡懵懂无知之下,却是被人贩子一路带道西南巴蜀一带,卖与当地一个退下的官吏。那官吏老来得子,张灯结彩将叶凡迎来,但叶凡年纪虽幼,却能辨别此地并非己家,当下已知上当。他心思灵巧,并不如平常孩童般苦恼,当日柔顺听话,却在夜里翻窗出户远遁了。蜀地与江南远隔数千里,他在藏剑长大,怎知家在何处。叶凡聪慧伶俐,沿街乞求些稀粥残汤,却是不学便会。

唯独一事却是他未曾料到:天下乞丐多属丐帮所属,巴蜀一带自然也不例外。叶凡走家过户,钱财过手,他生得个金童之貌,讨起饭来自然占了天大的便宜,却是不知暗地里早已抢了多少乞丐的饭碗。终有一日被三两小丐围住,胁迫之下,叶凡倔强,却是不愿加入丐帮,被打得口齿流血,颜面青肿,不知吃了多少老拳。当日他每走一家皆有小丐挡门,如此两日,滴水不尽,六月又逢天降大雨,他脾气虽大,身子却再也挨不住,神志也渐浑沌了。”

“这帮臭要饭的,太可恶了!然后怎样了?”

“叶凡不支倒地之所在,正是我唐家堡地界。也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威震巴蜀的唐门。恰巧当日雨后,哥哥唐无乐带着我出来遛他的大黄,大黄乃唐门中人远从吐蕃带回的凶恶獒犬,狮头虎身,性情凶猛,百米之内疾驰之速可超虎豹。哥哥自得此狗后喜不自胜,每日带它四出寻事,他本乃无事生非之人,这时见路旁卧倒一童,偏又比自诩唐门面貌称最的他俊秀几分,因此大为恼怒,遂纵狗上前撕咬。叶凡被咬伤数处,伤上加伤,本有性命之忧,幸得我从旁苦劝,后又将他带入唐门妥善医治,方才侥幸得脱。

待数日后,我得知了他的经历,便求得管家为其安排庄中杂务,就此,他在唐家堡一留经年。岁至开元十九年一月十一,我患病卧床两日,看似甚重,因两人年幼以为终将不治。时天气渐凉,叶凡静坐窗畔,眼见我形容憔悴,不觉难过,待到我说自小生在南国,只见雨打芭蕉、风临琵琶,却从未曾见过北国千里沃雪,叶凡便决意将之取来,让我得偿所愿。

叶凡生于苏杭,对霜雪之事与我一样未曾见过,只知越向北行,便会离所寻之物更近一步。川蜀本乃四季炎热之地,从此出行若想至极寒之地,绝非数日之功。叶凡走了几日,终未得见此物。他是天生固执之人,床前一诺绝不会改......”

“叶大哥真是至情至性之人哪!”

“叶凡从蜀中一路向北寻雪而去。他人小力弱,途中多走岔路,沿途本有数处皆有雪降,但或为他无缘错过,或为险地所挡,竟让他径自跑倒天山来了。说来这也是缘分使然,在天山上竟遇到了一位高人,也就是他如今的师父。

西域天山之巅,自古冰封四季,人迹罕至,但那些霜雪难侵的高手却不在此例。王遗风旅居各地皆有安生之所,他在这里的居处便唤作小西天,那是个四面环山的深谷,谷底四季常青,王遗风从全国搜罗奇异花木栽种其中,而从谷中向上数十米便为雪所封。红尘武学的一脉传人“雪魔”王遗风《凝雪功》便多于此处修炼。

六月十四那日,天降大雪,王遗风出谷散心,东风吹雪,拂面扑来,他心中格外清静,这雪花洁白剔透,未落于地便不会被俗士侵染,乃是他最爱之物。他极目远眺,却见漫天风雪之中正有个瘦小的影子。他看着那衣衫敝履的小孩儿一身白衣,在风雪中挣扎,娇嫩的小脸早已冻得泛青,一双手通红冰冷,却仍捧着一大团以外衣仔细包好的碎雪,一步一顿。他看那孩子的双曈明朗如星,落魄前行,虽前路艰难,却从未有过半点屈从,一如自己当年,那是多么久远的事情了啊。”

唐小婉喝了口茶,润润嗓子又继续说道:“那小孩儿估计你已猜到便是你叶大哥了。他第一次见的雪,便是天山的雪。

天山雪景,向称一绝,叶凡到时,天近黄昏,夕阳铺在白雪之上,着实可令从未曾领略过北国风貌的他目眩神迷。他以手捧雪,只道今日便可踏上归途了,便向来路回返,却不料雪散冰融,本是天地至理,他生于南国,全然不知,只觉手上冰冷,不多时雪化为水,手中之物愈来愈少,终俱从指间流了出去。他生性聪敏,下次便以衣物裹之,隔绝了掌中热量,但日出之后天气渐热,衣中之雪终会化去,这次却连衣物也一起浸湿。

王遗风看那小儿朝来夕去,不知要将这积雪带到哪里去,却是如此执著不舍,他本以为小儿习性,知其艰难定然早早放弃,不料叶凡却是个生性固执之人,他从早到晚,用了数法,皆是不成,便取出干粮吃了,跑到山脚温暖之处夜宿,次日清晨竟然又来。王遗风终是动了好奇之心,于是上前相问,方才得知他与我两人相约之事。

王遗风听得叶凡叙述小婉所居之处风貌,便大略可知那多半是蜀中唐家堡,他想见这小儿究竟能做到何等地步,便带叶凡同回小西天,意欲将红尘一脉的不传密法《凝雪功》传予了他。

当时王遗风拾地下积雪,掌中雾气生腾,叶凡只见那大团积雪在这潇洒的中年人手中渐渐通透明晰,渐成水汽,天空中朵朵雪花落入,坠落之势渐缓,终于停在其中,那水汽转瞬凝结成冰花一朵,便将那片片飞雪凝固于内,从外望去雪花飘然之势不去,却似下一刻便要落下一般。他捧雪南归,只能得其形体,王遗风此术却是形神两备,让叶凡难不动心。

就此,叶凡遂从王遗风修习红尘一脉心法武技,王遗风生具异禀,难得叶凡也是材质甚佳,每日听王遗风讲解武学技法,百家精义,日子过得丰裕充实。但年余之后,由于他对我音讯不知,心意渐渐烦乱,王遗风见他如此,便决意代他南国一行,探看我的情形。

王遗风到唐家堡一游,见我的小病无虞早已医好,他也就不多加停留,径自北归,途经自贡,却遭遇生平最为惨痛之事,他心伤难过悲愤郁结,一怒倾城,斩杀了自贡城中上万余人,血踪千里,恶名传遍江湖,妇孺皆知。之后,王遗风性情大变,他以邪恶为人性本真,托身于恶人谷。

却说叶凡久等王遗风不归,初时百般焦急,但小西天四面险峻,他武技修习未精,却也无法出谷。他本是毅力坚定之辈,否则也不会以童稚之龄万里迤逦,于是定下心来,夜间习武练剑,白日作画观棋,将王遗风室内著作尽皆习练。

叶凡在小西天中习艺九年,技艺一成,飘然出谷,九年来他不知在心中想过多少次,当年那个小姑娘,自己走后会怎样,是早已故去多年,只留青冢一堆,黄土一抷;还是早已嫁作人妇,将自己忘得一干二净;自己传艺之师为何一去不归,是否遭遇不幸。

重回中原后,初时却并不归家,只是前往西南寻找当年我之居所,但孩童所记之事,遗忘甚多,毕竟时日已久,记忆模糊,叶他无法确知地域,终是难以找到,想到昔日种种,更是难免怅然叹惋。

天宝二年叶凡重返藏剑,叶家全家上下一片欢腾,叶大小姐叶婧衣去年离家,藏剑弟子遍寻江湖不得,念及她身患之症,不免心下忐忑,此时五少爷一去十一载,安然归来,风神俊郎,才华出众,实乃藏剑大喜之事,此事也是当年江湖人俱都津津乐道之事。

叶凡心中最为惦念之人,便是小妹叶婧衣、师父王遗风还有就是两小无猜的我。他离家多年,却是不知小妹容貌;而我之事被他视为内心隐秘,不便言说,但王遗风这等风范,想来必是江湖之中知名人物。他四处打探,只说师父喜着白衣,儒雅风流,智深若海,才比天高,宽厚仁慈,幽默风趣,但这些都是王遗风仅在叶凡面前方会表露之面。且他心中先入为主,王遗风在叶凡眼中无事不好,旁人怎能得知,只答他这等高士世间少有,我却未曾见过云云;或有善思者,念及世间超卓风雅人物,不知可是万花主人,或为长歌高士,叶凡依言一一寻访,却都失望而归。他四出寻师,本无他意,却不免有众多红颜少女对他情深一往,苦心追寻,几年来,藏剑以精金所铸造的门坎险些被说媒之人踏破,叶凡心中却只有我一个,虽对寻情女子来者不拒,但只要确定其并非当年女孩儿,便另寻他处。天宝年间,叶凡时常出入长歌七秀,万花五毒等女弟子甚多之门派,他与文人雅士泼墨挥毫,挥剑吟诗,与少女贵妇抚琴做歌,长袖起舞,渐得“放浪公子”之名。他经历坎坷,对于自己的人生目却迷惑,认为名剑大会这等争夺武功上的第一是无意之事,旁人只道他游戏风尘,却不知他只是苦心孤诣而已。

今年年初,叶凡应长歌所交之友人唐无言之邀赴唐门做客,巧遇我与霸刀山庄的现任庄主柳惊涛订婚,叶凡遂向我爹爹求婚,我爹爹以有婚约在先为由不允,当夜他便带我私奔了。故现在,引得唐门霸刀群起追杀。

“好一对江湖情侣,真是羡煞旁人哪!精彩!”

“精彩什么?”此时,叶凡小心的端着药碗推门进来。

“哦~,在听小婉讲故事呢。你们慢慢聊啊,我要去睡觉了。”东方颜微笑告退,顺手带上了桌上的酒壶,今夜又是惟有它相伴。

一夜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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