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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狙神第一枪

“醒来就好,醒来就好。”宋佳起身,拿起瓷碗,转身出去,这是自己家为数不多的几件用具,尽管破旧,可却被宋佳收拾的干干净净,打理的井井有条。

“钟哥哥,你知不知道,你昏迷的这三天,宋佳姐姐几乎没有合眼,为你担惊受怕,眼泪都要流干了。”灵儿喜极而泣,嘟囔着小嘴,右手拉着宋钟的手,左手支撑着下巴,装作生气的样子道:“你要是在晚几天醒过来,佳姐姐恐怕就要哭瞎了,哼!”

“好了好了,钟哥哥错了,以后再也不和你们玩这样的游戏啦,行了吧!钟哥哥向你道歉。”宋钟面色苍白的挤出一丝笑意,这牛灵儿,对自己,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记忆中,阿爹好像对自己提过,想要和牛大叔结为亲家,只不过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那时候,自己才不到六岁,阿姆刚好离世不久,也许这也是一个原因吧。

“灵儿,别瞎说了,你钟哥哥现在还需要休息,先别打搅他了,我先送你回去。”宋佳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面带微笑的牵着牛灵儿,就往门外走去。

“钟哥哥再见,你要好好休息哦,过几天,灵儿再来看你,找你玩!”灵儿挥了挥手,十分懂事的说道。

“灵儿再见!”宋钟躺在床上,看着姐姐和灵儿离去的背影,脑子里,却思索着,将来的路途,将何去何从。

半个月后

宋家小院,宋佳正拿着从村里王员外家拿来的衣服,在缝缝补补,之后,就要戳洗。

而宋钟此刻,却已经上山打猎去了,经过半月的调养,以及加强这个身体的体能素质,把一些前世在军队里的擒拿格斗技巧和这个世界的狩猎经验融合起来,宋钟,已经开始适应这个世界的环境和角色了。

现在最基本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活下去,就需要食物,有了食物就有个好身体,有了好身体就能更好的干活,赚钱养家,让自己和姐姐摆脱这茅草房,日晒雨淋,风雨飘摇。

为了不过吃了这顿愁下顿的日子,那么,现在,就需要自己强大起来。只有强大起来,才有资格在这个世界有尊严,不受欺负的活下去,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现在,只能一步一步的改变自己的现状,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生活,也不是一日变好的,这都需要日积月累,脚踏实地的去努力,去改变。

狙击枪,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本,这个秘密,谁也不能知道,包括姐姐宋佳。

这不是信任问题,而是为了姐姐宋佳的安全着想,对于这个未知的世界,有些事,只能自己单独知道,因为,知道的太多了,对于宋佳来说,不见得是好事。而这份威胁,就是来源于外界。

云梦泽,在楚云王朝的最南端,长条形,长度万里,宽度千里左右,其中大多数,都是水泊沼泽,不过,其中,最有名的,就是云梦山。

山水沼泽连成一片,各种各样的飞禽走兽,鱼鸟花虫,都生存在这个荒野地区。

稻香村,就是依靠在云梦泽与云梦山之间的一个普通小山村。

此刻,宋钟正趴在一堆乱石丛中,把身体上覆盖着一些绿叶青枝。抵肩、贴腮、瞄准和扣扳机的配合,这是一个狙击手最基础的训练。狙击,不能是在一个地点一动不动,那样只能成为敌人的活靶子,保持枪身与身体的稳定,在移动中作战,才是一个狙击手应有的技能。

记得前世,自己被选为狙击手,那是经过百里挑一的残酷训练,狙击手需要的最基本的心里素质,就是耐心。为了等待一个目标,长期潜伏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短则两到三天,长则一个星期甚至十天半月,那也是正常的事情,那么枯燥乏味的等待中,没有耐心的人,早就坚持不下去,放弃了。

宋钟至今记得,当时参加选拔的,有六十五人,都是各个军区陆战队优秀的射击人员,而到了最后,只有自己一人留下,留到了特种部队。

不是自己的射击技能拉开他们很远,甩了几条街,而是自己比他们多了一点耐心,多了一点沉着。所以,最后,宋钟才脱颖而出,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狙击手。

付出,或多或少的,总会有所回报,就像现在,前世磨练的技能技巧和恒心,就为今生有饭吃,能吃饱这个渺小而又脆弱的梦想,有了依靠,成为实现这个目标的基石。

宋钟埋伏的这个地方,经常有麋鹿出没。麋鹿的血肉大补,尤其是对处于成长期的宋家姐弟来说,是最好的食物。

麇鹿的骨骼和角可以被制作成各种工艺品,麋鹿血可以制成麋鹿血酒等保健品,麇鹿的皮可以制成毛毯等生活用品。这些,都是改善自己姐弟目前生活状态的重要原材。

瞄准镜里,宋钟在仔细的寻找着自己的目标,这里离稻香村大概有十里路左右,有一个方圆百丈的湖泊,周围是一片卵石草地,这里有着一群麋鹿生活,不大,大概二十只左右的成员。

一般这个麋鹿群在下午接近傍晚的时候,就会到这个湖泊附近来饮水,嬉戏。而宋钟所在的,就是这个湖泊周围最高的位置,通过瞄准镜,可以把湖泊周围的动静,清清楚楚的侦查透彻。

时光,已经接近傍晚,宋钟一动不动的伪装在这个制高点的山坡上,黝黑的枪杆只有小半截露在草丛外头,而关于子弹问题,这个不用宋钟费心,现在这个狙击枪,每隔一分钟,就会自动补齐一发子弹。

这就是金手指,尽管一分钟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对于一个狙击手来说,一分钟,足够做好多事了。希望这个缺憾,在以后,会弥补上。

就在这时,一群麋鹿出现在瞄准镜中。

静静的把黑黝黝的枪口,对准了其中的一只刚刚成年不久的麋鹿。看麋鹿的成年与否,就看它头顶的分叉就行,分叉只有两个,矮小短短的,一定是未成年的小麋鹿。

而角的颜色越深,分叉越粗的,说明其年纪也大。而宋钟瞄准的这只,刚好体型不是最大,适中,分叉齐全,颜色鲜嫩,估计也就两百斤左右,在目前宋钟的能力范围中。

“别跑,对了,乖乖,就在那里喝水,爷爷我来给你送终。”宋钟喃喃自语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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