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63500000124

第124章 联合起来欺负我

虽然他给苏菲和莫里斯制作圣诞红酒的酒精度数非常的低,但是以苏菲那种沾酒必醉的体质,就算是酒精度数非常低的酒,没准喝多了也会醉。

想到此,杰斯特便不准备让苏菲再喝第二口酒,抢先在苏菲反应之前将她杯子中的酒全部解决。

苏菲瞪着没有半滴剩余酒液的酒杯,幽幽然叹口气,没说什么,将全部的注意力转移到丰盛的晚餐上。

小莫里斯埋头优雅的吃着美味的晚餐,与杰斯特如出一辙的幽深寒瞳此刻充满的是一片静谧的柔和,嘴角的弧度饱满,流露出淡淡的粉色润泽。

“妈妈,你在蛋糕里放了杏仁?”

香甜柔滑的蛋糕融化在嘴里,舌头突然碰触到一颗硬硬的物体,毫不迟疑的咬开它,一股淡淡馥郁的杏仁香充斥在唇齿间。

闻言,苏菲的眼睛一亮,眉眼宁静美好如画,丰泽水润的粉唇微微上翘。

“嗯,妈妈的确在蛋糕里面加了一点杏仁哦,恭喜莫里斯吃到了哦。看来妈妈果然想的没错,莫里斯真的是我们家的幸运之神呢!妈妈真的很开心呐。”

瑞典语系的国家在做圣诞糕点时,人们会故意放一颗完整的杏仁,谁要是吃到这颗唯一完整无损的杏仁,谁就是新年的幸运之神。

也有的人家会选择放硬币,但出于不卫生不安全或者会噎到的缘故,硬币被苏菲淘汰出局了。

“嗯。”莫里斯用力的点点头,能够看到妈妈对他笑真是太幸福了!

正在吃蛋糕的苏菲忽然转头看向杰斯特,发现他微微蹙眉,忙问到:“怎么了,是不是蛋糕有什么问题?还是……不合你的胃口?”

“我只是……”

杰斯特忽然放下刀叉,视线紧紧揪住苏菲,然后猛然伸出双手捧住苏菲的头深深地吻了下去。意识到儿子还在旁边看着,苏菲一下子红了脸,开始不依的挣扎。

她万万没想到某个人会这么的开放,一点都不像他们结婚之前那个含蓄内敛的冰山模样!事实上,从某个人和苏菲结了婚之后,他就不再是了。

“唔~”

被夺去太多新鲜空气的口腔中突然出现一个硬硬的带着淡淡甜香气息的东西,原本朦胧的意识随着慢慢分开的唇齿逐渐复苏。

等苏菲意识到杰斯特嘴对嘴喂给她什么后,原本晕红的脸蛋红的更加彻底,甚至有冒白烟的趋势。

耳边温热拂过,“……你、也是我的幸运女神。”

低沉喑哑的男音慢慢消散,可是蕴藏在声音那股浓烈的感情却依旧震荡着苏菲的耳膜,心里的震撼久久盘旋不去。

因为太过震撼,所以苏菲直接忽略了儿子看到他们拥吻后的第一反应,等苏菲回过神来想看看儿子究竟有什么反应的时候。

莫里斯小朋友已经在父亲大人警告和不明的眼神下,茫然地垂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蛋糕。

刚才那一幕的确给年纪尚小的莫里斯带来了非常大的震撼,这种震撼不光是视觉上的,更多是心灵上的,他从来都不知道爸爸妈妈是如此的亲密、契合!

这世间大概没有什么能够阻止的了他们在一起,哪怕是死亡,莫里斯都觉得他们会一起面对,而他在爸爸妈妈心中似乎永远都只是排第二的存在。

在妈妈心里,莫里斯有把握他和爸爸几乎是平等的,但是在爸爸心中,他绝对是次要的那个,一定是的。

好奇怪?为什么他会感到悲伤?可心里更多的却是喜悦。

这种感觉真的很陌生,让人郁闷的同时也感受到潜在的欢欣。

作为餐后的甜点,布丁是圣诞节里最不可缺少的。

在圣诞节里,布丁象征着团结和谐的意思,其意义相当于中国人过年要吃饺子或元宵要吃汤圆。

巧的是,和中国人的习惯一样,不少欧洲家庭喜欢在做布丁的时候悄悄藏入一枚硬币,谁吃到了,新的一年里就会交好运。

但是苏菲并没有在布丁里面放一枚硬币,被噎到的可能性实在是太高了,所以她还是放了一颗完整的杏仁。

同时,在搅拌布丁面团的时候,一定要遵循顺时针的方向,转反了就会不吉利。这一点还是艾丽告诉她的呢。

艾丽做了一部分坚果布丁,被艾伦顺手摸去了不少,艾丽气急却也无可奈何,这种好的节日动气也不好。

苏菲选择做干果布丁,由于她喜欢吃巧克力,还在干果布丁上面密密地撒了一层黑色的巧克力粉。

莫里斯和杰斯特今天沾的甜食够多了,也就意思意思的吃了一些,大部分干果布丁都进了苏菲的肚子。

看电视节目转来转去就那么几个,还不如不看。

用电脑播放影片更好,看的是比较符合圣诞节的片子,大约看了两个,时间就到了十二点。

于是互相打过招呼后,便回去睡觉了。

早晨,吃过早饭的一家人坐在客厅的同一张巨大华丽的沙发上。杰斯特手执一份较厚的原文书浏览,空出的一只手则环在苏菲的腰间。

苏菲坐在杰斯特和莫里斯中间,正和自己的儿子忙着拆礼物。

莫里斯旁边的沙发上,沙发后面,莫里斯和苏菲的脚下琉璃桌上甚至怀里都是大大小小的各种包装精美的礼物。

拆开的礼物也被堆在一边,现在已经有了一座小山的雏形,但是和那堆没有拆封的礼物大山比起来显然不够级别。

“是什么?爷爷送的礼物到底是什么啊?”

苏菲探头询问,因为自家儿子的表情实在是看不出礼物的好坏,无论得到了什么礼物,表情都是冰冷的。

可是,她真的很好奇耶!

礼物的乐趣并不在于得到了什么,而在于拆礼物时那一份神秘,这种期盼的感觉才是礼物的真正的用意吧!

只要能感受到礼物所代表的那一份心意,这份礼物就算完成了它的使命。

“维基发明的最新纽扣通讯器。”

亚力克送的礼物盒子在这座礼物大山中是非常显眼的,倒不是外表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而是它的体型娇小。

只装了五颗微型纽扣卫星通讯器能占多大的面积,身为莫里斯的爷爷,还是比较了解自己曾孙子的喜好的。

五颗微型纽扣卫星通讯器不但外表设计典雅华贵,内在的用途也是非常的实用。

并且,纽扣的颜色还是莫里斯能够接受的银灰色。

其实,苏菲和杰斯特也从亚力克那里收到了和莫里斯相同的礼物。

不过,苏菲是粉白色的,杰斯特的是全黑色。

“那莫里斯喜欢爷爷送的礼物吗?”苏菲爱不释手的摩挲着五个一排的纽扣,上面的精致图样真的很漂亮。

“还好。”给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莫里斯将这份礼物收进口袋,转而拆下一份礼物。

维基是兰森家族最擅长发明和创新的天才,但凡是他制作出来的东西,不仅功能强大,质量也是绝对没话说的。

这年头,各个国家的科技水平都是参差不齐的,但大家的目标都是发展本国的科技实力。

维基能够施展自己的发明才华,大多是依靠兰森家族的经济和技术支持,还有家族提供的理想的环境。

他发明的不少东西是可以申请专利然后在市场上流通的,不过最先受益的总是兰森家族自己。

有些前沿技术一般都是兰森家族以及旗下的产业最先享用,然后感觉差不多市场会出来相同的技术之后,在那项技术没有推广之前抢先推广出去。

基本上只要是兰森家族推广出去的技术,无一例外会有很大的市场,因为它绝对有品质的保证。

而在这之前,也意味着兰森集团有了新的技术。

当然在不久之后,新的技术也会跟被淘汰的技术一样被有目的的推广到世界,然后又有新的技术注入兰森家族。

兰森家族就是这样循环往复,不断地推陈出新,又在飞速发展的期间巩固自己的实力,牢牢把握住每一个可能的机遇,并且最大限度的加以利用。

可见,兰森家族的强大和永久不是没有道理的。

“外曾祖父和外曾祖母送的礼物呢?”

苏菲歪着头问道,视线不经意的瞄道一个茶色包装的盒子上,上面挂着的标签写着送礼物的人的姓名。

左边写的是她爷爷的名字,右边写的是她奶奶的名字。而且用的还是很传统的红色小便条+黑色的毛笔字。

爷爷是军人,书法写的并不好,这便条上的落款应该是奶奶写的才对。

“是一条围巾和一双手套。”

“福勒管家的呢?”

福勒管家在苏菲眼中一直都是以‘笑面狐狸’的形象存在的,她很好奇他会送什么礼物给儿子。

“一把仿真型手枪。”

做工精巧的纯黑色手枪在细白短小的手指上轻轻转动,快转出手指头时,又掉了回去。

如此反复三回,莫里斯终于没了玩下去的兴致,面无表情的将手枪按照原样放回盒子,再把盒子放到一边。

莫里斯每拆开一样,艾伦或者艾丽就会接过被他拆开的礼物,然后分门别类放好。

因为这些礼物都是小少爷的亲属送的,是可以放在他房间的。

至于那些生意上和兰森家族有联系的家族送的,是根本不会送古德森堡的,一般在古德森堡外就会被警卫给拦下。

“外公外婆呢?”

“一套休闲服和一双鞋子,还有黑白相间的鸭舌帽。”

“舅舅们呢?”

“大舅舅送的是一套绝版的丛书;二舅舅送的是一沓提拉米苏的免费券;三舅舅送的

是一个最新款的相机;四舅舅送的是一个游戏机;五舅舅送的是一套侦探漫画集。”

莫里斯从众多的礼物中找出妈妈想要知道的,然后一个一个打开。

只要他想要,就会有比这些东西更好的,可是意义不同。

这句话是妈妈一直挂在嘴边的,所以他不能践踏别人的心意,尤其是妈妈的亲人的心意,否则妈妈会难过的。

其实,他和爸爸骨子里都是天生凉薄冷清之人,不是不会动情,而是仅有的感情全部用在了那一个人身上。

对于妈妈的其他亲人,他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他和爸爸骨子里的漠然冷血是骗不了人的,这一点莫里斯早已心知肚明。

拆了一个上午的礼物,那座庞大的‘大山’才变小一点,苏菲大呼不容易。

心里最后一点对拆礼物的期待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有礼物拆是一件很好的事,但是礼物太多太多就是麻烦了。

吃完午饭后,拆礼物这件累人的体力活就被苏菲和莫里斯全权交给了艾伦来做,至于艾丽就站在一旁把礼物和送礼人报出来。

苏致诚夫妇送的是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浅色窗帘;苏致华夫妇送的是LV名牌运动鞋和运动衫;苏致中夫妇送的是一本珍藏版的纪念邮册;苏致敏夫妇送的是一条保平安的玉坠。

艾伦送的是一组典雅精巧的墨竹茶杯;艾丽送的是一本淘了好久书市才弄到手的原文书。

吉尔管家跟艾伦送的礼物差不多,不过他送的茶杯是琥珀色的夜光杯。而且夜光杯杯身上的图案是墨兰,一眼看过去就非常的讨喜。

至于索菲娅女士则是完全把莫里斯当做曾孙子疼爱了,送的全是她亲手做的衣服、帽子、鞋子等。

据苏菲保守估计,这些东西可以让莫里斯五年之内不用再买新衣服。

苏致慎的礼物就比较有意义了,莫里斯看到之后,平静无波的水眸闪过一丝暗沉的光芒。

所以才说苏致慎是苏家上下中最能看透人心的,他真正的知道莫里斯这个小家伙最想要的是什么。

没错,苏致慎的礼物是一本精美的人物写真,厚厚的一本素描本上全是苏菲的画像,有她小时候的样子,也有长大时候的样子。

在苏菲还不知道的情况下,苏致慎已经用笔画下了很多的属于苏菲的记忆。那些过去的音容笑貌是如此的真实,又是如此的遥远;那些童年乃至少年时期的美好时光透过这本素描本折射出来,苏菲竟是无比怀念的。

笔尖勾勒的的人物非常的传神,那股气韵透过简单的线条得到了淋漓尽致发挥。饶是莫里斯也不得不佩服他的舅公的画画技巧。

细嫩短小的手指细细的描绘素描上那同一个人的五官,粉色的唇畔微微扬起,他对这份礼物很满意!

苏致慎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件礼物竟然激起了一个小小孩童学素描的决心。

莫里斯决心是非常纯粹的,不为名利不为自己,只为了像舅公那样自己亲手记下妈妈所有的美好。

然后是艾瑞克送的礼物,他送的是一罐五彩六色,口味不一,形状也不尽相同的棒棒糖。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还特别附赠了一根巨无霸棒棒糖,这根棒棒糖的直径可以和篮球的直径相媲美,巨无霸棒棒糖上面画着很多彩色的条纹,不同的颜色代表着不同的口味。

紫色的是葡萄口味的,淡黄色是柠檬口味的,橙色是橙子口味的,青色是菠萝口味的,白色是荔枝口味的……

苏菲觉得这根棒棒糖的名字还可以再好听一点,可以叫它水果大杂烩棒棒糖。

这么大的一根杂烩水果棒棒糖都可以完全的把莫里斯的小脸给遮住,就是当圆形的蒲扇也不过分。

要是一下子吃完这根棒棒糖,估计会蛀牙!

再说莫里斯最是讨厌吃甜食的,也就是她做的,莫里斯会吃一点点。

总之,这跟巨无霸棒棒糖的去留问题在未来的一个星期内,成为了全古德森堡人人头痛的最大的问题。

但很快,就不用头痛了。

因为,在艾瑞克随妈妈来古德森堡拜访后,莫里斯抿着唇把巨无霸棒棒糖塞丢给了贪吃糖果的艾瑞克。

结果这家伙还真不客气,接过棒棒糖就大吃特吃起来。

等丝碧来找人的时候,那根巨无霸棒棒糖走就进了艾瑞克的小肚子。

“哼……”

带着讽意的冷哼自粉泽水润的薄唇吐出,幽暗深沉的水眸闪烁着复杂莫明的冷傲弧光。

一丝不苟的小小西装服显示出主人优秀的修养,乌黑的短发跳跃着锐利的碎色金光。

于清风中默默伫立的身影小小的,但是已然有了日趋挺拔雅然的姿态。

“莫里斯,在这儿呐。快走吧,爸爸在等我们一起吃晚饭呢。”

焦急的水眸在看到站在偌大庭院里的小小身影之后,变得柔和平静,一袭浅绿色及地碎花公主裙拖曳出淡然娴雅的风姿。

“嗯。”莫里斯乖巧的任妈妈牵起手往用餐的大厅走去,盯着微微拂动的浅绿色碎花裙裾大约几秒钟,才扬起小脸,“妈妈——”

“嗯?”

依旧是莫里斯记忆中那般温柔若水,音色纯净清冷,带着些微迷离的珠润玉和,飘渺的像是天外仙音。

“棒棒糖给艾瑞克了。”顿了一下,才解释道:“反正他那么喜欢吃糖,那么大一根一定没事。”

纤白细长的手指透着晶莹的玉泽,用着几乎感受不到疼痛的力道捏着莫里斯颊边粉嘟嘟的小脸蛋。

“棒棒糖给他吃也可以,但是莫里斯要把理由解释清楚,不然会引起误会的,知道吗?”原来是还棒棒糖这件事,她刚才还疑惑这两个小家伙的感情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通常莫里斯对艾瑞克都是不怎么理睬的。

而艾瑞克见了莫里斯都是能避则避,避不了也尽量远离莫里斯,如非必要,他绝对不会跟莫里斯说一句话。

都是小时候屡次做恶梦造成的阴影,让艾瑞克对莫里斯重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感。

别看艾瑞克这么能吃糖,其实他的内心非常的敏感,能够感受到未知的危险。对于小小年纪的艾瑞克,最危险的就是比他小两个月莫里斯。

“我会处理好的。”莫里斯敛下水眸,淡淡的道。

“嗯,妈妈相信莫里斯会处理好的。莫里斯啊,最像爸爸了……”

何止是像,简直就是杰斯特的缩小版,除了那双酷似她的水眸和粉色的唇,其他的地方简直跟杰斯特一模一样,就是大小的问题。

闻言,莫里斯只浅浅的微笑,幽长的水眸闪过几分意味不明的暗光。心口处突然涌现出一股暖流,慢慢的向全身扩散。

圣诞节过后的一个星期,因为莫里斯想要到国家图书馆买几本新出版的书籍,所以正好在家的苏菲决定陪他一起去。

英国的国家图书馆大得不可思议,虽然和古德森堡没法比,但是好歹也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图书馆。

英国国家级的图书馆有好几个,苏菲和莫里斯去的是其中一个图书馆——圣潘克拉斯新馆。

它占地5。1公顷,总面积20万平方米,分为地上9层,地下4层。

该建筑物高度47。07米,地下室深度23。02米。一般书库载重700公斤/平方米;密集书库载重1400公斤/平方米。

该馆1996年基本竣工,1998年搬迁完毕。1997年1月开放手稿阅览室;1997年11月24日开放第一个人文阅览室;1998年4月21日开放了免费参观的展厅和书店;1998年6月25日新馆由女王剪彩正式开放;1998年8月开放地图阅览室、东方与印度事务处藏书阅览室;1999年6月16日开放了科学、技术、商业阅览室;图书运送装置全面投入了使用。

由此可见,该馆在英国人民心中的地位不轻,每天都吸引了大量的读者或者游客。在这里几乎可以找到所有你想要的书籍,刊物或者报纸。

就连一些很难见到的手稿或者过去的刊物也能在这里看到,前提是你来对了时间。

圣潘克拉斯新馆全部开馆后,共有11个阅览室1200个阅览座位,每年能接待读者100万人次以上,约每天4000余人次。

此处职员有1200人,总收藏资料大约有5000万件册。

古德森堡也有图书馆,珍贵的藏书或者孤本也不少,但不可能像国家图书馆那样做到全面化,系统化,很多书都是找不到的。

古德森堡的藏书绝对种类齐全,藏书也绝对丰富,每天都看书的话一辈子看不完也是非常正常的。

加上现在又有了电脑的普及,即使不去补充新书,光是古德森堡里现有的藏书就能拓宽自己的视野,所以古德森堡并没有频繁地增加新书。

圣潘克拉斯阅览室每周开放6天,向拥有读者证的人提供参考服务。

该处还有3个展室每天开放,公众可免费参观,这给游客提供了参观具有历史重要性的印刷品和手稿的机会。

还有一个225个座位配备同声翻译的大厅,可供演讲、开会、放映电影之用。

新馆采用自动借阅传输系统,应答到取出图书保持在20分钟左右,而且资料还可在计算机上查询,全面自动化指日可待。

这种方式非常适合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既节省了不必要的时间,也为看书的人带来了不少的便利。

科技图书采用开架方式,人文社会类及古老图书则采用闭架管理。

圣潘克拉斯馆整体造型及颜色与四周环境协调,遮阳是其重大优点之一。不但符合能源环境保护之观念,也避免了阳光直晒,有利于图书保护和阅览采光。

书库多为密集书库,在有限的空间里提供了最大的藏书量。但其轨道弯曲过大,致使书架无法运行,这需引起图书馆工作者的注意。

新馆采用了安全及报警系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的保存和管理。

由于圣潘克拉斯的馆舍藏书空间只能用到2000年,所以图书馆理事会正在力求保住圣潘克拉斯北面的地皮,以便建新阅览室和装订厂。

这需要获得政府的理解和公众的支持,并要寻求私人机构的赞助。

而古德森堡就是其中最大的赞助商之一,获得几张读者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莫里斯拉着苏菲参观了具有历史重要性的印刷品和手稿,然后跑到一台有计算机前查询自己想要的书籍的具体位置,便拉着苏菲跑到四楼上面找书。

因为是寒冷的十二月,加上苏菲很怕冷,所以出门时穿的是一套掐腰水桃色棉袄,裤子也里外套了两三条,脚下蹬一双较厚的棉鞋,脖子上挂一条粉白色的针织围巾。

这条碎花图案的纯白色围巾还是苏菲的奶奶特别织给苏菲的,虽然苏菲自小在寒冷的北方长大,但是却非常的怕冷。

以往天气一开始变冷,苏菲就躲在家里享受暖气,死活不肯出去。就是现在结了婚,有了小孩,也不曾改变怕冷的习性。

比起苏菲的‘全副武装’的严实,莫里斯就随意多了。

他跟他爸爸一样不畏冷热,大冬天的,也只是穿了两条裤子,一件黑色上衣,一件银灰色的针织V领毛衣,外面再套上一件轻便的外套。

本来苏菲还想多给莫里斯加几件衣服的,后来看到莫里斯没穿两三件衣服,额头就沁出密密的汗水,又仔细的注意儿子的体温,发现一直保持常温偏高,这才作罢。

来圣潘克拉斯图书馆的路上,寒风呼啸,那种冰凉不论穿多少件衣服似乎也阻挡不了,身体体温逐渐下降,苏菲顿时冻的脸色通红。

然而莫里斯的体温却没有丝毫下降,他微蹙眉,伸出暖和的双手学着爸爸平时做的,握住妈妈的双手,给她保暖。

还好圣潘克拉斯图书馆内保温措施做的比较完备,刚进入圣潘克拉斯馆的大门,感受和外面是天差地别的,身体迅速的回温。

而莫里斯的体温却明显有些降低,苏菲不禁感叹,自家儿子真是一个天然的体温调节器,为什么她就没有这项功能呢?!

“莫里斯,挑好了吗?”

苏菲捧着早就挑好的两本意大利语的原文书走过来,面上带着浅浅的笑容,她最近在跟杰斯特在学意大利语,这两本刚好能看得懂一些。

“唔~再等一下。”

莫里斯踮起脚尖,伸长手臂从大大的书架上取下自己想要的书籍,和怀里的几本书籍叠在一起,厚度非常的可观。

“妈妈替你拿。”

苏菲不由分说的抱起莫里斯想要买的书,他挑了两本拉丁语的原文书,几本高级习题和一本较厚的素描画册。苏菲翻看了习题册,发现上面的题目涉略范围非常之广,甚至有一些她都不不知道。

不由的感叹,‘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不然还真的要被儿子给超过去了呢。

付完钱,离跟艾伦约定的时间还早一些,苏菲和莫里斯决定再看一会儿书。

找了好几个阅读室,里面看书的人非常的多,几乎达到饱和的状态了,想挤也挤不进去。

最后一个阅读室可谓是人丁稀少至极,整个阅读室静的仿佛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

不为别的,因为这个阅读室里的书籍全都是那些晦涩难懂的原文书籍,很多都跟现在所学或者所使用的语言少有偏差。

并且这些书籍涉及了太多的专业词汇,一般的人看不懂、没兴趣实属正常,想要完全看这间阅读室的原文书,得积极的查找字典才行啊。

偌大的阅读室只有几个人坐下来看书,他们一手原文书,一手非常厚的字典,往往没看几页就要不停地翻字典,倒也乐在其中。

将买来的书籍放在一张没有人在的桌子上,苏菲抽出自己买的那本意大利原文书细细的浏览。

莫里斯在书架前绕了一圈,随手抽出比较感兴趣的拉丁语原文书,然后紧挨着苏菲的坐下,对那些好奇的探视目光视若无睹,从容无比的打开书翻看。

他看书的速度就像他的父亲一样快速,基本上看完一页只需六到七秒。

一眼扫过去的内容几乎没有任何遗漏的牢记在脑海里,也根本就不需要再去找一本字典来查找不认识的生词。

继承了苏菲和莫里斯所有优点的莫里斯几乎拥有完美而且近乎变态的天赋,除了在厨艺上是一根禁不起雕琢的朽木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难得到他。

莫里斯无论学什么都很快,而且学的非常的扎实和牢固。

但也由于这种妖孽的天赋,导致小小年纪的莫里斯对什么都不是很感兴趣。

但是骨子里那些遗传自杰斯特的基因还是不会改变的,他们父子俩的心思一样非常的复杂难猜。

就是因为太过优秀,学什么都非常的快,所以莫里斯一直都没有收到任何的打击,他的路非常的平坦。

可是这种平坦的大道,莫里斯并没有走多久。

他走上的是父亲大人专门给他安排的一条非常受打击的坎坷之路,当然这唯一的也是最惨重的打击全部来自他的父亲,他那个同样具有妖孽天赋的伟大的父亲!

由于苏菲是刚刚接触意大利语不久,虽然她的语言天赋算是优秀的了,但是完全不能和自己的儿子比。

遇到难以理解的地方,苏菲会停下来用淡粉色的油性笔把那处难点圈好,以免问杰斯特的时候照不到难点。

其实莫里斯的意大利语也学得非常的好,但苏菲是尽可能的不会去问的。

虽然不耻下问是好事,但是实践起来就不是这么一会儿事了。

一来是怕难为情,失去了为人父母在孩子面前千辛万苦维持的高大形象,即使这种高大的形象坚持的有些可笑,但是她也是人嘛,有这种情绪实属正常。

二来莫里斯看的这么入迷,打搅他也不太好。

反正呢,她的书是可以拿回去细看的,也不着急这一时把书全部看完。莫里斯手上的书如果今天没看完,吊着胃口也难受。

一个小时后,莫里斯终于心满意足的合上书,把它放回原来的书架,牵着妈妈的手向图书馆外面走去。

“少夫人,小少爷,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这才晚了半刻钟。”

艾伦匆匆忙忙的将车停在早已等候多时的苏菲二人面前,懊恼的抓着本来就够凌乱的头发解释道。

“没有下一次,艾伦~”

明明只是一个将近三岁的稚童,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带着同他父亲一样的强势冰冷,甚至有那么一点警告的意味在里面。

面无表情的坐到后车座上,转向苏菲是俨然是一副乖孩子该有的天真可爱,拍拍旁边的座位,“妈妈坐这边。”

稚嫩的小手主动帮苏菲把买来的书籍放到另一边,然后孩子气地抓住苏菲的一只手臂,轻轻摇晃,“妈妈,我饿了。”

艾伦踩油门的动作一顿,脑后门齐刷刷的滑下一排数量可观的黑线,甚至可以看见一两滴暴汗,嘴角可疑地抽搐。

还真是差别待遇诶~

本来少爷就够恐怖了,这小少爷竟然学了个十成十,小小年纪的就这么已经学会了拿气势压迫人了。

唔~不得不说,少爷的基因真的没话说的好啊!

艾伦是一点都不介意莫里斯的态度,在古德森堡住了这么多年,在少爷身边呆了这么多年,哪能没有半点抗打击能力啊。

就他而言,在古德森堡要想过得如鱼得水,必须掌握三点。

一是要有出众的能力,才能应付每天源源不断的工作任务,并且保质保量的高效率完成。

二是要有一颗杂草般坚不可摧的心和小强一般顽强的意念。

没有这两样至关重要的东西,在古德森堡是待不长久的,古德森堡尚且都忍受不了,更别提那个世人眼中最神秘的兰森家族了。

三是要有非常好的交际手段,也就是能混得开,不仅让你的主人开心了,还要让你身边的人也开心,有时候吃一点亏反而能得到意外的收获。

要知道,能在古德森堡工作的人,哪一个不是非常的优秀,并且符合古德森堡的用人标准。

恃才傲物的人只会为自己招惹无数的麻烦,甚至被其他在古德森堡工作的人给孤立。

最要命的还是一旦得罪他们,搞不好他们会联手欺负你一个。

.

同类推荐
  • 真假小娇妻

    真假小娇妻

    我才是真的莫倾城哼你认为有谁信你?你为什么要冒充我?我跟你无冤无仇!
  • 萝莉变身记

    萝莉变身记

    你知道什么是学霸的境界吗?学霸的境界,是可以放弃名校的录取通知书,拿着三流大学得毕业证,依旧潇洒的走进名企的大门。咳咳,你们可能觉得她很好运,但她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晦气,晦气。她,几乎每天都是从噩梦中惊醒,再从噩梦里沉睡。她的上司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恶魔总裁,当她突然开始有些离不开他的刁难,她惊呼:哇!我是不是疯了!她的人生里,无时不刻的在出现着变故,无论亲情,友情,爱情。当自己得知这家公司选择自己得目的,她在现实里崩溃,却又从现实里重生。当一场商战袭来,商业界开始为她而变得混乱。她,究竟是谁?
  • 宠妻无度之千金太腹黑

    宠妻无度之千金太腹黑

    父母被谋害葬身火海,至交好友夺权,亲人背叛,这一切对夜若霏来说是个噩梦.,在一贯对她宠爱有加的丈夫手上死去那一刻,她才知道一切不过是为了夜氏,她发誓,若有来生,她定必让他们一个个生不如死!再次睁眼,她重回十五岁父母陷入火海那一天。既然老天给她新生,她定要重新来过,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然而她没想到,重生的那一霎那,她得到了一种特殊的能力——兽语!同时拥有操纵水的能力!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收养了一只小白猫。却不想此猫非彼猫,竟然是号令百兽的山中之王——白虎!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他。一个霸道!狂妄!冷峻!桀骜不驯的他!看她如何利用异能与智慧,不断成长,展开璀璨徇丽又精彩的人生!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身入风尘香已尽

    身入风尘香已尽

    人要适应环境,拥有光辉的前程是对曾经美好过去的最好纪念,或者说是祭奠……
  • 空手擒真君

    空手擒真君

    真心和计谋,天真和理智,笑和泪交织的是幸福还是苦楚?柔弱的倔强女生爱上认真努力的功夫教练,执着追随。惊艳火辣的美女军师全力相助,文雅善良的挚友师兄无私付出。忽而像是天缘注定,忽而又变得突兀曲折。都市中的童话太远,无为而爱,空手道场可否擒得真君?
热门推荐
  • 易少的慕斯味甜宠

    易少的慕斯味甜宠

    易烊千玺,一个霸道帅气的温柔少年林筱涵,一为被易烊千玺迷得神魂颠倒的单纯少女他们该怎样相处五年后,一个是高冷的钢琴天后,一个是超级偶像王子。强者之间的碰撞该是怎样?
  • 暴走穿越送你一拳

    暴走穿越送你一拳

    穿越到乡村,生活之余修修仙。问我是谁,我是王志军的师傅姚洁。
  • 天方诡谈

    天方诡谈

    有的事情,连科学也无法解释,而我们把这样的事情称之为为灵异事件。有的人看得见一般人看不见的东西,我们把他们称之为通灵人。本小说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些生命体的存在,人们统称他们为“鬼”。其实,鬼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或许只是我们把他们妖魔化了而已。那么,从现在开始,大家就跟随作者一起走进神秘的灵异世界吧!
  • 我的永生计划

    我的永生计划

    震惊!平行世界的我,竟然是人类的希望武神!什么?那个希望武神已经死了!震惊!我竟然获得了希望武神的记忆!好嘛,我得先保证自己不会死,方能成就至尊无上!永生四途,进化四阶,永生之路,势不可挡!新书求支持,求收藏。
  • 修仙传人在异界

    修仙传人在异界

    九星连珠,机缘万千,陆风,一个连筑基还没完成的现代修真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中撞大运,结果倒霉的被天雷击中,倒霉的穿越到异界,更加倒霉的是,他成为了一个角斗场上的奴隶……陆风很乐观:即便是奴隶,我也要活出个像模像样!魔法师?只不过是我修炼功法的踏脚石!剑士?只是一些招数简单的笨蛋而已!兽人?我的铁军,兽人便是超级先锋!唯一一点遗憾的是,我的召唤术,只能召唤出一些弱小的昆虫……不过,只要有足够的魔兽晶核,我就能不断的强大!*******************************************************看过后,别忘了点击左侧的‘投票推荐’或者‘放入书架’两者可以重复点击,您的一次点击,带给我的就是无限希望~~~
  • 在细雨中呼吸

    在细雨中呼吸

    我是一个艺术生,辗转于山东和北京之间,从高三到美院,遇到的人,发生的事。
  • 重生之替天行道

    重生之替天行道

    从小,他受尽血亲的虐待,兄长的残暴,生父的魔训,甚至那些难以启齿的羞辱……在他二十岁生日这天,本以为可以了结这一世的折磨,却意外获得重生。既然上天开眼再给一次生命,那何不用来替天行道,铲除恶良……
  • 我的小魔后

    我的小魔后

    无论你是仙是魔,是神是妖,无论你在哪儿,天涯海角,人间地狱,哪怕再让我等一万年,哪怕你依然不记得我;我们相遇的那一刻,总是让我先爱上你;你可以让我伤心,可以再次忘了我,离开,但是千万不要让我找不到你!这是我欠你的,所以要还给你,但是下辈子,我要你从小就认识我,见到我的第一眼就爱上我,死心塌地只想嫁给我,一直陪我到天荒地老。。。
  • 营养煲汤精华

    营养煲汤精华

    《营养煲汤精华》为您介绍的是家常汤系。无汤不上席、无汤不成宴,国人嗜汤由来已久,而喝汤的习惯更是千百年养成的。一碗美味的汤煲,不仅要享受其鲜美的味道,更要注重对营养汤煲中各种清润滋补精髓的吸收。不论季节、不论老幼,一碗好汤总是会带来全身的舒爽。不管是香浓醇美的浓香肉汤,还是鲜美清淡的清新蔬果汤,亦或是鲜香爽口的海鲜汤,都是餐桌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一碗好汤,保全家健康。
  • 山海异剑录

    山海异剑录

    “寻找”,是这个故事的主题。(群234017672,喜欢本书的看官,大可进来一叙)用再土一点的话来说,这不过是一个失去记忆的人找回记忆、找回修为、找回恋人的故事。听人说女孩子喜欢一个人通常不会说出来,因为她们知道行动远比语言来的重要。所以,当一个女孩子不顾一切用自己的命换回一个男孩子的命,那么这个男的应该会怎么做?或是陪着女子永堕轮回;或是听女子的话好好活下去;又或是洞穿碧落踏破黄泉把女子找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