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哥哥……”
沈樱欲言又止,眼神躲闪,不敢直视苏夜。
“苏哥哥,你知道的,我想要的东西你给不了,所以我只能……我妈只是个下人,我爸是谁我都不知道,我这样一个要背景没背景,要金钱没金钱的弱女子能怎么样?我只能找棵大树好乘凉啊!”
“艺术学校的学费不便宜,我又是个讲究的人,每个星期要买衣服,非得是名牌,普通衣服还真看不上眼。再加上平时和朋友们出去吃吃喝喝,苏哥哥,你知道的,我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苏夜苦笑,招了招手,示意沈樱别说了,“你不用跟我道歉,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要走的路,但求问心无愧。”
话虽如此,苏夜心里还是觉得空荡荡的,毕竟这是跟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嘀嘀……
一辆咖啡色的宝马X6打着响笛停在了苏夜和沈樱旁边,车门打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黑得闪闪发亮的高级定制皮鞋。皮鞋踩在地上的积水里,溅起几点水花,落在皮鞋面上。
从宝马车上走下来的,是个中年男子,一身西装革履,再配上一条鲜红色领带,颇有几分成功人士的风范,只是头上秃的只剩下一小撮头发,确实有碍观瞻。
“你他妈谁呀?离老子的女人远点,否则别想在北川混下去!”
看到苏夜和沈樱站得很近,秃头男子一下车,就极其霸道的走过来,推了一把苏夜。转而拉过沈樱,“小樱,这家伙你认识?干嘛缠着你!”
沈樱看到秃头男子,脸上一喜,也不管被推了一把的苏夜,“健哥,你来了!”
说完就跳了过去,整个人都挂在秃头男人身上,撒起娇来。
“你个小骚-货,真想我了?不是想我口袋里的钱?”费健拍了拍沈樱挽着自己的手臂。
“对了,你还没回答我呢,这不长眼的崽子到底是谁!竟敢惹我费健的女人,看老子不扒了他的皮!”
费键怒目圆瞪,剜了苏夜一眼。
“健哥,别管他了,他只是个小人物,我们不要理他。对了,今天你要带我去哪家餐厅吃饭?你知道的,不是五星级大厨做的菜,我可吃不下!”
费健似乎并没有要轻易放过苏夜的意思,眼神依旧盯在苏夜身上,“小子,离小樱远点,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像你这样的穷鬼养得起她嘛!”
说着,就要伸手拍拍苏夜的肩膀。
苏夜脸色冰冷,没有一丝表情,目光仿佛万年寒冰,落在费健身上,费健整个人顿时一颤,如坠冰窟,那只离苏夜肩膀只有三五公分的手硬生生止住了,愣是没敢拍下去。
“健哥是吧,幸会幸会!我想您误会了,我对沈樱真没有非分之想。她可是健哥的女人,我哪敢啦,就是再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干出这事呀!我和沈樱只是中学同学,不怕您笑话,我以前还追过她呢,只是人家看不上我这种吊丝,我也就死了这条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心了。”
苏夜原本挺着的腰微微佝偻着,像是一把紧绷的弓,随时可能射出致命的一箭。
“癞蛤蟆……哈哈……”费健大笑起来,笑的都直不起腰了,“太他妈形象了!对,癞蛤蟆就要有癞蛤蟆的觉悟,别整天想着吃天鹅肉,天鹅肉岂是那么好吃的!”
苏夜缓缓走向费健,神情卑微,很自然的伸出手,看上去像是去扶起他来,却一把握住了费健的手,微一用力:
“健哥还别瞧不起癞蛤蟆,有些癞蛤蟆真就能吃到天鹅,而且吃的连骨头都不吐……”
说完,意味深长的看了看沈樱。
就是这只看上去清纯得不像凡间之物的天鹅,曾经信誓旦旦的说,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可如今呢,在另一个男人怀里投怀送抱的,简直不知羞耻两个字怎么写的!
天鹅肉?呵呵……
想到种种,苏夜嘴角微微上翘,露出略带不屑的笑意。
沈樱瞥了眼苏夜古怪的笑容,似乎是看穿了他的所思所想,脸上一红,转过头去,不敢与苏夜的眼睛对视。
“嗷!”
费健惨叫一声,疯了似的甩动自己的胳臂,可任凭他怎么用力,就是挣脱不开苏夜那只铁箍一样的手掌。
“王八蛋,放手!”
费健痛得眼睛都一片血红,咬牙切齿的喊道。
“抱歉,你说什么?我听不见。”苏夜手上又加了两份力道。
费健只觉自己手上有千斤之力压着,手掌都快要被压扁了,一阵一阵钻心的疼痛从手上传向脑神经。虽然今天温度不低,但费健特意穿了身西装出来,此时,名牌西装像是在水里浸泡了一番,整个被汗水打湿了。
“哎呦哎呦……”费健还想叫嚣,可是接触到苏夜的目光,到嘴的脏话生生被他咽了下去。那是什么样的目光,简直不是活人该有的,像是杀神,又像是恶魔,就是不想是人!
费健突然害怕了……
“求求你,放过我吧,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以后再也不敢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嘛,咱们有话好好说,行吧大哥?”费健低声下气说道。
在北川,他费健也不是个无名之辈,身家上千万,手头上有数家酒吧、迪厅,无论是白道还是黑道,都要给他费健几分薄面。从一个小学就辍学的,可以说一无所有的小混混,混到今天这个地步,要说除了玩女人,没别的本事,说不去也没人信。
看得清时局,懂得低头认怂,这就是费健不像其他小混混一样,整天混吃等死,最后混出头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如今被别人抓住弱点,逞强只会是自讨苦吃,低头认怂说不定能逃过一劫。当得了老大,装得了孙子,这大概就是费健的过人之处吧。
只是今天这个阎王爷似乎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任凭费健再怎么求饶,再怎么说尽好话,苏夜只是目光冰冷的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我错了,大哥,大爷……”
现在别说大爷了,就是苏夜让他下跪叫爹,费健都能二话不说,做得出来。
“你到底想怎样!一个女人而已,还是个只认钱不认人的婊-子而已,你要,我让给你,反正老子也上够了!”
费健疼的眼泪鼻涕横流,整张脸扭曲成一团,声音变得含糊而沙哑。
原本沈樱还想过来制止苏夜的,听到这句话,差点没背过气去,脸色气得煞白。
“其实我也不想怎样,只是想让你记住我,记住我这张脸,如果你还是个男人,记得来找我!还有,既然这女人是个婊-子,那就不要跟我客气了,您留着好好享用吧……”
苏夜松开手,低头俯视着这个刚刚还无比嚣张,现在已经蜷缩在地上,涕泗横流的可怜男子,目光中带着一丝嘲讽,一丝同情,一丝暴戾。
等到那个微微佝偻着的背影消失不见了,费健才敢挣扎着爬起来,看着右手五根已经被一节一节捏碎了的手指,费健眼神越发怨毒起来。
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睚眦必报,是另一个费健应以为傲的准则之一。有些人就是这样,装孙子可以,可要他咽下这口气,办不到!这种人就是我们所谓的小人,危险的小人,很不幸,费健就是这类人。
“疯狗,有一桩买卖要你出手,记住,要把他慢慢玩死……”
费健咬牙切齿说道。
……
SD酒吧在北川算得上是老牌酒吧了,成立于九十年代,一直屹立不倒二十余年,虽然酒吧的后台老板换了一批又一批,但这家酒吧依然生意火爆。
疯狗是SD酒吧的经理,说得洋气一点是经理,其实就是酒吧管事的一混混,只是混到了一定的层次。
疯狗是费健手下的头号打手,两人都是从最底层一步步爬上来的,刀与血是他们一路上的不可或缺的两样东西。
虽然被人叫做‘疯狗’,可疯狗长得并不想疯狗,相反,还挺斯文安静的,线条柔和的五官,浑身肌肉匀称,既不显得瘦弱,也不像那些健身房出来的肌肉男,一身的廉价肌肉。
总之,这是个一眼看上去,让人十分舒服的男人。如果没有见过他出手,谁也想象不到这个平时不太言语的羞涩男子,会有那么癫狂、残暴、嗜血的一面。
疯狗懒洋洋的坐在吧台前的高椅上,手里端着一杯黑岛,细细品尝。SD酒吧的好酒不少,人头马,轩尼斯,皇家礼炮……凭他现在的身份,就算再贵,他也能当水喝。
只是他喜欢‘黑岛’独特的味道,香醇而绵长,这是其他名贵酒比不上的。
疯狗很满意现在的这一切,无论是杯中的黑岛,还是面前身材火爆的美艳调酒师,亦或者是在酒吧中央场地里群魔乱舞的顾客,都让疯狗很满意。
这家SD酒吧原来的老板并不是费健和疯狗,他们只是两个在SD打工的混子,只是,有一天老板神秘失踪了,市公安局出动了大批警力搜寻,也没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更诡异的是,SD酒吧的所有权莫名其妙的落入了费健和疯狗手里,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酒吧里有了一种传言:疯狗和费健强迫老板将酒吧所有权转让给他们两人,然后被疯狗分尸沉江了。
传言终归是传言,是不是真的谁也说不清,只是警察调查了几个月依然没有任何头绪,最后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