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一如即往的冷清,几声闷雷打破寂陈,在那个手机和电脑还不是那么发达的时代,乔布斯是谁更是无从获知,放学后三五成群的出去玩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而对于我这个刚入高中的学生,这种快乐也成为一种奢望,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普通得在人群中便湮没在人海中,我的外貌就像我的名字——冉然,普通而又普通,在流星花园刚刚流行的那段时间,每个女孩都幻想自己是杉菜,会遇到道明寺,然后轰轰烈烈的谈一场恋爱,我也一直有着这样一个妄想,但往往理想很好,现实是一把利剑一次次刺穿美梦。
当我鼓足语气向我从初中暗恋四年的男神,沈从,其实说他是男神有点夸大其辞,他成绩全校第一,一副黑黑的眼镜建在他高高的鼻梁上,身高中等,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我的闺蜜总说我的审美有问题,可我就喜欢这样的他,我喜欢那种追逐的感觉,我喜欢他站在高高讲堂上演讲,文弱却满腔热血,我喜欢他低头看书认真的样子,我就是喜欢他,这个已经不是秘密的秘密,当我终于跟他站在同一所学校——文德高中,我们当地最好的高中,同一个班级,高中特重班,考入这个班就代表不出意外一定会考入重点大学,虽然他是班级第一,而我是班级最后一个,但我的内心仍雀跃,我喜欢他,终于又可以站在一起,一起跨过人生的黄金时代。
沈从,我喜欢你,这句话说出后,我听到了一句最残忍的话,不是什么我配不上你,我要好好学习以后再说这种模棱两可的话,而是“你太丑,我不喜欢你”,青春是残忍的,现实的,在我对美丽和丑陋还没有明确概念时,我已经被人默默归为丑女,原来王子喜欢灰姑娘,钟情的还是她的美貌,灰姑娘漂亮即使穿着落魄的衣服,而在这个网红占据网络的时代,美貌也成为唯一的标准,漂亮的人才有青春,我有的只是平淡,无奈。
如果有时光机,我宁愿永远不知道这个秘密,继续做那个傻傻的我,任时光荏苒,我愿一切从前,但终回不去,在这个都是优秀学生的班级,万念俱灰的我,也是他们的陪衬,但人生是只是自己的人生,沈从,并没有因为我的消沉,而有所触动,他依然是那个高傲的第一,依然是是那个出色的学霸,我的人生一度进人低谷,但万事没有规律,在我消沉时,遇到人生中重要的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