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之后,我发现自己着实又天真了一把,这么大的车站,我哪知道哪个人是来接我的,但是我还不能就这样去见哥哥啊。回家?别继续天真了,别把那两个老人吓着。
正想着怎样过哥哥的生日,夕阳留下的昏暗天色里,有个人在我面前从左到右从右到左来来回回,越转越靠近了我。他认出了我做为标志戴上的黑框眼镜,和背后跟我一起站了一个多小时的肯德基广告牌。
“呃……呀!你好啊!”
我没来得及反应,或者条件反射,把手伸了过去。被他握住时才想起来,有人说要接我。我甚至没有问它的性别。
眼前站得这个物种,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国藉男子,从不知是月光还是灯光的昏暗下我辨认出他嘴上嘴下浓密又均匀分布着的胡渣,还有他一套衣服下裹着的却依然看得出圆滚的肚子,那衣服很像爸爸背着包裹出去做工时穿的,他的个子比我还矮。
不知是情境造就的关系,还是电视看多了,这样的形象确实只有在电视情节需要抢劫的色狼时才会出现。
我愣了半天,心里想,不如说句,“对不起你认错人了吧?我回家的车还有一个小时才开。”然后赶紧转身离开,不管去哥哥那还是回家都好。
可是,我还是想起了哥哥。我是要去见他的。
已经决定为了他和别人睡一觉无可厚非,又何必在乎是不是和形似猫狗猪之类共枕了。何况我连哥哥都已经喜欢得那么彻底了,而面前这堆油漆漆的皮襄跟哥哥也有共同点:他们都是雄的。
也不知道我多久没有回答他,他好像对我很满意并且像很心急,于是又用他跟自己形象很不搭的细声关切道,“没吃饭吧还?走,咱先去吃饭,然后回家。”
我再想说脱词离开好像已经来不及了,并且,只不过是一个晚上,我借宿一宿,明天就见到哥哥了。想让哥哥好,把自己当死人一晚就可以了。死,可以有涅槃那样光辉的形式。
于是我拖着副死皮襄被他拉着。记起他说过要接我,真的是,用一辆很大的车来接,大得跟公交车一模一样。全都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