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给我打电话最多的人是大亮。对于这一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很少有人给我打电话,我也不给别人打。我的手机差不多是一个多余的摆设,只发挥着手表的作用,一天到晚,它趴在我的桌子上,缄口不言。那段时间,大亮会每天给我打一个电话,让我的手机极不情愿地响起。凭借如此频繁的来电,他成了和我交流最多的人。要命的是,我们每次通话时间都超过半个小时。这几乎超过了我与人交流的极限。与一个活生生的人聊半个小时,哪怕对方是很熟悉的人,对我来说都是一件头疼的事。所以,在我们的通话进行了几分钟后,我便住口,无话可说。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了。我心里说,挂了吧,大亮,让我们各忙各得吧。在我的声音消失以后,大亮那粗哑的嗓音便独占了线路。我把手机调到免提模式,放在桌子上,让它响着,我忙点别的,比如上上网。
我的朋友大亮身在千里之外,但他的声音却顽固不化地飘荡在我租来的房子里。有时他意识到我这边过于沉默,便问你还在听吗。我大声地说,听着呢,你说吧,大亮。他嘿嘿笑一声,继续说下去。他还得滔滔不绝地说半个小时,才会住嘴。还有比这更无聊的事情吗?尽管无聊,大亮始终兴致勃勃,激情满怀,他还企图用这种情绪感染我,让我以更饱满的热情和他一唱一和。我怎么会让他得逞,始终保持着冷漠的态度,让他能感觉到,即使他马上挂断电话,我也毫不介意。
我和大亮究竟有多么深的交情,值得他如此频繁地打来电话?我们是高中同学,住在同一间肮脏的宿舍里。有一天晚上,我们翻越围墙,去网吧上网。那时互联网刚刚兴起,我完全是个网盲,但大亮已自认为是个资深网民了。他热心地把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件事巩固了我们之间的友谊,由哥们上升为知己。毕业后,我们的联系仅限于网络聊天,没有大张旗鼓地打过电话,一次也没有。现在大亮离我很远,远在西部。他在那里推销太阳能热水器。西部的阳光很多,不用太阳能热水器的话,真是太可惜了。他的手机话费由公司买单。这是他总是打来电话的根本原因。大亮虽然生得五大三粗,却是个十分小气的人,如果没有这一条件,他绝对不会找我聊天的。也就是说,大亮每月必须花掉一笔话费,来向公司证明自己工作的卖力。事实上,他的业务消耗不了那么多的话费,他多打点长途电话,可以让那个数字显得庞大一些。不知为什么,他选中了我,而我此时刚刚结束了一次失败的北漂,从北京回到了石家庄,独自一人,以开网店为生。孤独和苦闷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估计大亮也是这样。
大亮有两颗硕大的门牙,中间的缝隙很大。卦书上说,长有这样门牙的人热爱吹牛。不信不行啊,大亮就是这样的人。他有一种神奇的能力,把自己平凡的经历描述得像一次传奇。尽管有了这一心理准备,我还是对大亮所讲的西部生活产生了些许兴趣。西部,我没去过的地方,苍凉,古朴,一川碎石大如斗……有时我会想到,如果我要死,最好死在西部的某个干燥而又隐蔽的地方,风化成一具干尸,永远不被人发现。
第一次接到大亮的电话,我很意外。一个陌生的号码,出其不意地从手机屏幕上跳了出来。我先让它响了一会儿,看它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只好摁了接听键。
喂,你干嘛呢?
我一听就是大亮的声音。他让我猜猜他是谁。我说,你是大亮。他嘿嘿地笑了两声,问我在哪里。我如实相告,在石家庄呢。
你不是在北京吗?他不解地问。他可能觉得我在北京才像话。毕竟北京是个牛逼的城市。
没意思,又混不下去,就回石家庄了。我还是如实相告。
那么,你的女朋友呢?
感情破裂后就分手了。她想杀了我,我想弄死她。出于安全的考虑,我们和平分手。说完这件事,我真后悔,去年网上聊天的时候,不该把我和女友的同居生活讲给大亮。
那么,你在石家庄干啥?
我开网店,卖手工巧克力,一个人干。别他妈的说我了,你在干什么?
大亮说,你先猜我在什么地方,你肯定猜不到,有时候我一觉醒来,真不知身在何处。
出于个人习惯,大亮在卖了一顿关子后,说出了沙土镇这个地名。这个小镇藏在甘肃的某个角落,此刻大亮正躺在其中一家旅馆的床上。他带着推销太阳能热水器的使命在西部大地上奔走,有一天,路过沙土镇,得了一场感冒。他像一滩烂肉那样堆积在床上,释放着来自北方的疲惫。在电话里,他向我描述了沙土镇的奇景。前面是沙漠,后面是高山,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大石头。当地人盖了很多石头房子。他们白天去山里挖矿,晚上回来睡觉。
大亮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诊所,打了两针,不再发烧,返回旅馆的路上,他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夕阳夸张地拉长,想到了孤魂野鬼这个词。
大亮很快发现这里根本不会有人买太阳能热水器,虽然这里有一个无与伦比的大太阳。问题是这里没有水,人们没有洗澡的习惯。有些失望的大亮放弃了推销的念头。他打算把这次遭遇当成真正的旅行。“我要忘掉工作,来个休闲度假。”他豪迈地说。
这是我们第一次通话的内容。大亮在西部的某个角落。难道事实真的如此吗?大亮那两颗敞开的门牙让我心生疑虑,难下定论。算了吧,管他在哪里,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和我有关的,只有这个炎热的夏天。无论白天黑夜,都热得厉害。客厅的另一边,是房东一家的大屋,开着空调。我住在客厅这边的小屋里,和他们简直是两个世界。我没有空调,只有一台电扇,一天到晚地吹着,屋里热浪滚滚。
我不在乎季节的变化,无论是夏季还是冬季,只要还能忍受,我都无所谓。对我能产生影响的,只有白天和黑夜。白天醒着,黑夜睡觉。在黑白交替的时候,正好喝酒。冰箱里有啤酒,分为两部分,上层是我的,下层是房东的。我们自己喝自己的,从不乱喝。我们的关系还没好到那份儿上。
室温到了35度。没事,还能忍受。前几天,我发现一部非常好看的美剧,叫《越狱》。只用了两天的时候,我就把第一季看完了。现在开始看第二季。我打算看得慢点,一天看四集吧。其余的时间,我看一本叫做《尤利西斯》的书。我还有更多的手段打发掉所有的时间。
房东的女人是个数学教师,正值暑假,不用去上班,整日生活在冰冷的空调房间里。如果我们在各自的屋里同时死去,我肯定会腐烂得快一些。她那里是西伯利亚。我这里是撒哈拉。她除了看电视,还打电话。她说话的声音比电视的声音还要大。这个中年女人的声音里,掺杂着各种生活心得,有时还有金光闪闪的至理名言。我听得一清二楚,都是他们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