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就是一个十三岁孩子的本来面貌。这样的真实不做作,这样的活泼有趣,就连他的呼吸都带着甘甜,皱眉的瞬间都可以用来作诗。
——叫我怎能喜爱他?叫我怎能在面对他时不感觉幸福?
丁洵吃得很香——他每次都是如此,我相信,在我身上剥夺的愉悦就是他最好的下饭菜。
饭后,程欢主动提出帮我洗碗——他并非没有优点,有时候,他表现出来的殷勤和热情甚至会让我受宠若惊,当然,这都是发生在他情绪不错或是心血来潮的时候。但他的优点有时会表现得有些偏执或是不可理喻,比如,他每晚都愿意花半个小时洗袜子,却用垃圾食品把房间弄得又脏又乱;比如,他每天都会洗澡,换下来的衣服却总是随意丢弃,最后只有我来帮他洗。
丁洵在一旁兴高采烈地提议晚上去看电影,一听说某个女演员参演的电影正在上映,程欢的语气就充满了不屑,“我不喜欢她。”他肆无忌惮地批判起那个女演员来,好像他对她很了解似的,其实我敢打赌他不过是听别人那么说过而已。
我问他都喜欢哪些明星,他歪了歪头,说出几个我根本没听过的名字。
“是最近红起来的一批偶像明星。”丁洵在一旁提示我。
我苦笑了一下。虽然我无时无刻不清楚我和程欢之间的差距,可是这个事实还是让我有些难过。
程欢问我喜欢谁。我也说出了几个名字。他撇撇嘴,鄙夷地说:“XX啊,我知道她,真不知道她是怎么火起来的,那么丑。”我又是苦笑,和他交流时,总是伴随着被挫败的情绪,可是这不能阻止我一如既往地喜爱他。
我们又随便聊了会儿,丁洵搂住我的肩,问我到底去不去看电影,在问号之后,他还戏谑地补充了两个字:阿姨。瞧,他就是这幅德行,几乎不愿放过任何一个羞辱我的机会。
我摆脱掉他,对他说我不会去。
他很惊讶,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真的?”
“真的。”
“真稀奇,”他咂咂嘴,在我耳根说,“我以为你会寸步不离。”
“我今天不想。”
“心情不好?”他追问,笑得奸诈,“要不就是姨妈来看你了?”
“闭嘴。”
他没闭嘴,反而吵嚷着要我把电视机关掉,因为那女人的歌声实在吵死了。见我没动,他咧咧嘴,不情愿地挪动脚步。洗完碗的程欢大声喊困,嘟哝着昨晚没睡好。他的确不应该睡好,因为他和丁洵昨晚看碟到深夜。
“是不是吓得睡不着?”在客厅的丁洵大声问。他们昨晚看的是恐怖片。
“才不是,”程欢立即否认,“有什么好害怕的嘛,我胆子可没那么小。”从我面前走过时,他打了个哈欠。这可真不应该,因为理应打哈欠的人是丁洵啊。要知道,被我在汤里加了安眠药的人可不是程欢,而是丁洵。总不会是安眠药过期或者我买到假药了吧?
丁洵继续嘲笑程欢,直惹得程欢满面通红。“今晚还敢不敢看?”丁洵嘻嘻笑着问。
“为什么不敢?”程欢梗着脖子,用鼻孔冷哼,“看就看。”
丁洵终于开始犯困,他打着哈欠,眼神迷离地告诉我们,他要先去睡一会儿。没多久,我和程欢都听到了他的鼾声。
我开始收拾东西,无外乎是几件衣物和一些必备品,事实上,程欢才是我想要带走的全部。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才能劝说程欢跟我走。我对他说,我要给他一个惊喜,但他必须得跟我走才能看到。当时他正在看一个搞笑视频,笑得喘不过来气,对我的提议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我只好严肃地板起面孔(我从没这么严肃过),关掉电脑,对他说,他必须得跟我走。
他似乎被我的威严震慑住了,嗫嚅地问我,到底要去哪。
我抓住他的手腕,他细瘦的手腕握起来就像是一截冰凉的山药。如果有人想质疑我抓住的不是会令我心动的宝贝,那么他就错了。我是那样用心去爱、去体会,以至于我仅凭触碰就能感受到他骨骼里的坚韧有力,以及他的脉搏跳动得是怎样的蓬勃,我甚至差一点儿就能听到他的血液流经腕部的轻微声息,我猜那是一种美妙的、仿佛雪域高原上的冰雪融化时发出的哀婉叹息。
我拉着他就走,“去了就知道了。”
他没有再拒绝。大概他觉得事情很严重,他的脸色也变得郑重起来,他不时偷窥我,还小心翼翼地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没回答他,只是扳着脸拉着他出门,下楼,取车。这过程中,他一直没有再发问,但我看得出,他正极力压制着好奇。不知道他有没有利用他丰富的想象力,猜测出我要做什么。
等到我们的车行驶到高速公路上,他搁在心中的好奇渐渐发酵成了不耐和焦急,“到底怎么回事啊?”他皱眉看着我,手指关节被他玩得噼啪响。
我没回答。
“你要带我去哪?”他气呼呼地继续追问,“干嘛不带着丁洵?”
见我还是不回答,他烦躁地抓起储物槽上放着的小熊饰物,摆弄了一会儿就生气地掷到脚下。他开始大声抱怨起来,责备丁洵不该睡觉,还郑重其事地发表意见,称大中午睡觉纯属浪费时间,浪费生命,随后埋怨我不该硬拉着他出来。他越来越生气,最后竟威胁我如果我还是什么都不说,他就会跳车。
由此,你可以想像出他是一个多么天真的孩子,同时也该明白,这孩子的脾气有多坏。可是我一点儿都不生气,看见他气鼓鼓地等待着我的回答,我毫不犹豫地在他的威胁下妥协了。当他得知我们要飞往南方时,既迷惘又好奇,“为什么去南方?”
“去过个不一样的年。”
“为什么?”
“你不是一直喜欢南方吗?”
“还行吧……去南方哪个城市啊?”
我还没想好,决定把选择权交给他,“你想去哪里?”
他啃起指甲来,摇摇头说不知道。
“随便说一个吧,或者,我说几个名字,你自己选一个?”
他犹豫着,“丁洵怎么办?”
“等他睡醒了,我会问问他。”我快乐地回答,一边想着我那辆车,如果丁洵愿意,他倒是可以接收它,卖掉或是开走都可以。给他打完最后一通电话,我就会扔掉手机卡,让他再也找不到我。
正在我思考的时候,程欢忽然说出了一句让我惊诧的话:“你是故意丢下他的吧?”他的眉头微锁着,目光意味深长,语气老成,
我没回答,算是默认。
“因为他总是惹你生气吗?”他追问,随后不以为然地冷哼着,“多大点儿事,至于吗?”他的神态就好像他什么都懂似的。
我偏头看他,忽然沉醉在那样美好的画面里:他坐在副驾驶座上,一条腿高高支起,双手搁在膝盖上,指甲呈现偏粉色的白;他稍稍歪头,微微蹙起的眉尖扭成令我心碎的可爱形状,眼底光芒美如霓虹灯下玻璃酒杯的反光,微微张开的可爱双唇诠释着美妙和迷惑,耳朵上的黑痣是那样俏皮可爱。就是这样一副面孔使我再次确认:他是我的尤物,是我爱的全部,没人能阻止我拥有他。
他把我从迷醉的状态中唤醒,“不叫丁洵一起走吗?”
我很严肃地回答,“不。难道你没看出来我不喜欢他?”
“丁洵可不是这么说的……”他住了口,古怪了看了我一眼,“算了,随便你们怎么样。我可管不着。”他这副口吻让我忍不住笑了,“他怎么说?”我问。
程欢又皱了皱眉头。他皱眉的样子很吸引人,我必须控制住自己想要去抹平他的额头的渴望。“他说你们很好啊,而且,你们的确很好嘛。虽然你经常黑着脸对他,可是女人不是都口是心非吗?”
这就是丁洵教会这个孩子的,这个混蛋。
他转头看窗外,像是在思索,过了一会儿,他盯着我说,“我想回去。”
“为什么?”
“反正我想回去。”
我哭笑不得,“总得有个理由吧。”
他想了想,很认真地回答:“跟你在一起会很无聊。”
又来了。可是即便他再怎么无聊,我也要带走他,哪怕是挟持。原本,我强行把他带到机场,这已经是我准备挟持他的开始。不过,事实没我想象的那么严重,我只是好言相劝,并利用他对南方的憧憬迷惑他,他就动心了。
“那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过了年就回。”
他有些小兴奋地表示他愿意和我走。之后,他拄着下巴看向窗外,似乎沉浸在对南方的憧憬中,没有提起被抛弃的丁洵,也没有问及其他事宜。最高兴的人当然是我,因为我已经朝着我和程欢的二人世界、朝着我们的幸福迈出了一大步,这是最令人欣慰的开始,是最值得庆贺的进步。
程欢摇下车窗,风灌进来,把他额前的头发吹向两边,露出光洁的额头。迎着太阳,那片光洁正焕发出圣洁的光泽,俨然最明媚的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