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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鸟儿的翅膀

我愉快地收拾客房。

这个房间因为一直没有人住的缘故,充满了灰尘和被遗忘的阳光的味道。那一天注定是个去旧迎新的日子,我清除了每一寸尘埃,赶跑了每一缕调皮的空气,换了新床单,拿出了新被子,套上新枕套。做完这一切,我把自己扔到床上,平躺着,深呼吸,周围全是新鲜气息,混合着难以言喻的美妙情愫。

隐藏在我内心深处的浓烈的热情又一次迸发出来。我像是只狗一样,让自己的鼻翼翕动着,疯狂地嗅着,闭上眼,仿佛身边躺着程欢。想象着他清秀的眉毛和润泽的唇,嘴角的微笑和眼里的不屑;想象着他正偏过头来看我,柔软的发丝与床单摩擦时发出窸窣声响;想象着他试图开口却又因为羞怯而闭紧嘴巴……我惊觉到自己的胡思乱想与现实是多么格格不入,急忙从床上坐起。

脚步声传来,程欢的声音忽然在门外响起,“我能用你的毛巾吗,阿姨?”他的语气乖顺、诚恳,完全是一个礼貌的孩子在征询大人的意见,而他的这声阿姨则突兀地拉开了我和他的距离。但是,我看着那扇门,知道他与我近在咫尺,知道他将进入我的生活,知道他会是我用满腔柔情去关爱的可爱少年,我的心竟难以遏制地颤抖起来。我大声告诉他,随便他想用什么东西都可以,只要我这里有。脚步声再次响起,他离开了。

我感受着他的脚步的轻盈,想象着他翩然的姿态,情难自禁地与身下的床又耳鬓厮磨了一会儿。

当我进入客厅,浴室内水声哗然,我心爱的少年正在洗澡。电视机没有关,可是任何声音都不会妨碍我倾听他弄出来的水声,那是一种天籁之音,一种我愿意陶醉其中的动人旋律。我坐到沙发上,为自己点燃一支烟——别惊讶,我早就开始吸烟了,与以前的我很不同,是不是?娇弱、胆怯、无知,那就是以前的我,我是多么厌恶以前的我,又是花了多么久才摆脱掉那个自己啊。

烟雾缭绕间,我的听觉越发敏锐,敏锐到几乎能听到烟灰被我弹掉后落入烟灰缸里的声音。时间的流逝像是云朵在天空游走,慢悠悠的,却又充满安逸与恬淡,快乐的蜜汁就在这过程中慢慢溢出来,灌入我整个肺腑。

水声消失没多久,我听到他光脚走在浴室瓷砖上的声息,接着,浴室的门打开一道缝,缭绕的热气挤出来,在这瞬间,我几乎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温暖。过了两秒,一只手攀住了门框边缘,一个湿淋淋的脑袋探了出来,一个如同蒸汽一样潮湿的声音响起,“我不想穿脏衣服。”这会儿,他又变得不那么礼貌了,皱眉嘟哝了一句什么后,他不客气地开口,“你给我找两件吧。”

他的头发有擦过的痕迹,但仍在滴着水,一缕湿发遮住了他的半只眼睛,可爱的唇微启,等着我的回答。

“等会儿。”我站起来说,走进我的卧室。我在衣橱里为他找出一件男人穿的衬衫、一条休闲裤子和一套棉睡衣——有丈夫的女人当然能找得出这些,我早就准备好了一切。

等我走出卧室,他已经站在客厅中央,裹着我洁白的浴巾,一时间,我觉得自己看见了天使。

他的头发慵懒地凌乱着,遮住了他美丽的眉毛;他眼睛里的光芒让我联想到刹那而过的流星;他紧紧闭着的双唇勾画出世间最令人魂牵梦绕的线条;他紧抓着浴巾的手指则毫不费力地扯住了我的心;但最让我颤抖不已的,却是他裸露在灯光下的瘦削的锁骨,那是我所见过的最完美的形状,宛如鸟儿张开的翅膀。

我盯着那双翅膀,不动声色地走过去,把衣服递给他。他没道谢就一头扎进客房。

我浑浑噩噩地坐下来,脑子里只剩他曼妙的锁骨。

也就是在那个时刻,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疯狂。我承认我爱小东,但那是母亲对孩子的爱,我爱他,所以才会无比疯狂地想念他,因为这份想念,我竟幻想有个人能代替他的存在,来让我延续我的柔情和母爱——愧疚?你竟然问我会不会感觉到愧疚?难道你不明白,你才是最应该愧疚的人吗?可能吧……可能我的确感觉有些……有些对不起小东,但你清楚我是被逼的,归根结底,错误还是在你!还有,别打断我!听见了吗?难道你忘记了我的警告?

……哦,刚才说到哪儿了……是了,我爱小东,因为他是我的孩子;我也爱程欢,却因为他不只是一个孩子。不妨对你坦白,我是在那时明白,当我看着程欢时,用的是恋人才能有的那种目光,所以他在我眼中才特别美丽,所以我才会难以遏制地生出种种渴望,所以我才会千方百计地想要留住他。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发誓我对其他孩子从来没有过这种强烈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我孤独了太久,需要一个爱人吧,而程欢,他恰恰在我最孤独的时候出现了。也许,这种畸形的情感早就蠢蠢欲动,只是我自己不曾察觉或是下意识地压制,而程欢的出现让我完全释放了自己。

后来我又猜想,一定有某种特别的看不见的东西存在着,把我和程欢紧紧系在一起,你可以想象成越老的红线,也可以想象成阎王的锁链,总之,我是真的爱上他了。那么,我该纵容自己的这种感情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这实在够疯狂,人们会把我当成一个恋童癖,一个混蛋,这正好向你证明了你当初的指责没有错——可是,难道我不是更应该成全你的心愿吗?

是啊,成全你,也成全我自己,多么完美的答案!

很快,程欢又一次出现在我眼前,穿着那套睡衣。睡衣又大又肥(我“丈夫”的衣服穿在一个孩子身上就应该是这种效果),更衬得出他的清秀和孩子气,这是我喜欢看到的,可是他眉宇间的尴尬却告诉了我,他不喜欢这套睡衣。

果然,他开始向我抱怨睡衣太大,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瓜。我对他解释说这已经是最小的一套,他便不吭声了。随后,他怏怏不乐地走到我身边。

我记得当时我正在笑,因为他穿着肥大睡衣的样子真的很可笑,而他朝我走来的翩然姿态则让我有片刻的恍然。

他站在我面前,有些茫然地问我在笑什么。我不答反问,“看电视吗?”

他在沙发上坐下,浴液和洗发露的香气弥漫开,织就成一张无形的温柔的网。

我坐在这张网中,看着他,伸手撩开挡住我视线的一缕发丝,唤他的名字。

“嗯?”他正在用手抓弄头发,听到我叫他便睁大眼睛看我。

我问他有没有小名,或者,他爸妈平时都是怎么称呼他的。

他耸耸肩,“就叫我程欢啊。”

这可不行,我需要一个亲昵的称呼来拉近我和他的距离。这个大胆的念头涌上心头时,我浑身都充满了勇气。就是在那时起,我坚定了要把程欢永远留在身边的想法,而且,不是以一个孩子的身份,而是以一个恋人的身份。这可真是痴心妄想啊,可是我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已经不容许自己感到茫然或是胆怯。我那难以控制的情感在肆意燃烧,那怦怦跳动的心脏在述说着满腔喜悦,你说……我又能如何自持?

我开玩笑地问他,能不能叫他“欢欢”。

“啊?”他一副错愕的表情,“这好像一条狗的名字。”

“是吗?”我笑起来,“这明明是兔子的名字。”随后我告诉他,我养过兔子,并且不止一只。它们很可爱,其中一个就叫“欢欢”。

他不相信我的话。

“是真的,”我认真地告诉他,“我的‘欢欢’和你一样可爱,只可惜我的‘欢欢’不会帮我刷碗。”我重复了两遍“我的欢欢”,只有我明白我这么说的意义。然而,也许是因为内心有了渴盼,我那么说时有些忐忑不定,像是做贼心虚。

他屈起两条瘦腿,对我说,他见过会刷碗的兔子。

这可真有趣,在我的询问下,他开始眉飞色舞地对我说出他同桌的英雄事迹——那孩子总是在课堂上偷偷画漫画。主角兔子不但会刷碗,还会烹饪美食和泡妞,但是长得特别丑,胖得像猪,耳朵像大象的,嘴巴像猫的,眼睛则像猫头鹰的。“那小子最喜欢画漫画,还想参加漫画大赛来的,要我说啊,去了也好,因为他可以牺牲一下,给大家垫个底儿。”他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道缝。

我鼓励他继续说下去,他起初还犹犹豫豫,女孩般故作矜持,只有在我搭话的情况下才肯多说几句,后来,他已经不管我是否在听,兴致勃勃地讲个不停。他讲他的班级趣事,讲他好友的丑闻,讲他曾经做过的坏事儿(把一只蜘蛛放进女生的课桌里)……我喜欢听他的声音,喜欢看他一边比划着一边讲话的模样,而他正把他自己在我面前铺展开,以我最喜欢的这种方式。

但他忽然不说了,看了我一眼就低下头去,唉声叹气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抬头看我,面颊上有刚刚讲到激动处时残留的红晕,“没什么。”他不高兴地回答。

我猜测他可能是在想念他的同学。

他伸开双腿,靠向沙发,双手交叉放到脑后,慵懒地开口,“我明天想去一趟旅馆,我有几件衣服在那里。”

“我送你去。”

“不用。”他大方地摆摆手,“我自己去就行。”过不了多久,他却改口,“算了,还是你送我去吧。”想了想,他又补充,“你有车吗?”

“有。”

他高兴起来,眼睛亮了一下,“那可真好。”

他开始看电视,一边啃着右手大拇指上的倒刺。

我的视线落在被他放在沙发一角的钱袋子上,“今天收入怎样?”

他没听到,我再次发问,他才转头看我,一副茫然的表情。我重复问了一次。他有些不屑地撇撇嘴,“就那样呗。”随后头一歪,嘴一咧,从牙缝里发出一声“切”。

我抓过钱袋子,把钱倒在茶几上面,尽管我已经很小心,还是有几枚硬币滚到了地板上,甚至有一个钻进了电视机下面的黑暗角落。他拾起了硬币,不包括电视机下面那一枚一元的。他不满地皱起眉头来,取来了扫把,跪在地板上,身体前倾,一只手肘着地,一只手握着扫把朝黑暗处一顿乱扫。我亲爱的宝贝背对我,翘起的瘦窄臀部随着他的动作右摇摆,在我眼前谱写了最美好的无声乐曲。

可是那枚硬币似乎遁地消失了。

“算了,不要了。”他赌气说,丝毫没想表现他的慷慨。可是孩子就该这样,不是吗?他们的喜怒哀乐总是写在脸上,任何虚伪距离他们都是那么遥远。我的宝贝虽然极力表现得像是一个大人,但是他始终还是一个孩子。

我开始数那堆钱。那些大大小小的硬币就像是不吭气的眼睛,一个个盯着我看。我把硬币小心摊开,先是数一角的,再是五角、一元,之后把数完的硬币重新放到钱袋子里。与此同时,程欢开始数那些纸币。他数钱时,眉头会微微皱起,嘴角略微翕动,目光专注,但动作笨拙。偶尔看向他,他那认真庄重的样子总是让我觉得好笑。

“还没到四十,”后来他不高兴地说,并撇撇嘴,“真少。”

是啊,的确有点儿少,可是我关心的却是他耳垂上的那颗黑痣,因为他的头朝我靠近时,这个调皮的小东西似乎朝我眨眼了。我盯着它,它也盯着我,像是在默无声息地对我说着什么,直到他扭身把钱袋抛到另一侧沙发上,我才停止与这颗黑痣的对峙。

我注意到,在他低头抬头的罅隙里,笑容总是最动人,宛如一朵花从初开到绽放,从沉寂到光辉四射。

这个晚上,我在床上辗转反侧。

我想念他微笑的眉眼,想念他耳垂上的那颗黑痣——即使他就睡在我对面的房间里,我却像和他分别了几年之久一样想念他,而我最最想念的,却是他瘦削寂静的锁骨,如张开的翅膀一样的锁骨。当我终于浅浅入睡时,我的脑海里旋转着的是那双翅膀;当我入梦时,我竟摸到了它,凉凉的,滑滑的,却让我从心底感到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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