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旁晚,天色已经完全暗下,街道上却依旧灯火通明,黑暗处的凌天,却在静静的等待着。
“就不该相信这小子,不管了,只能硬着头皮去了。”放学之后凌天并没有回家,而是在二十三中门口等着,等待一个可以生死相交的兄弟。
此刻他心急如焚,有了重生的经历,他清楚记得上辈子所发生的重要事情,那令他心疼欲绝的事情就发生在今晚,王天明之死!
几乎是冲着回到家门口,停顿了会,让自己平伏起伏的胸膛。
“我回来了。”敲了敲门,正了正神色,凌天不想让沈宛馨担心。
“小天,回来了,饭已经给你热好了。”沈宛馨果然在门口等着凌天回家,目光带着一位母亲应有的柔和望着凌天。
一进大厅凌天,便看到沈宛馨还有饭桌上一席丰盛的晚餐,鱼肉汤水,一样不缺,晚餐虽为丰盛,但饭菜越丰盛,凌天心里却越是煎熬:“妈,我先进房间里换身衣服。”
在沈宛馨不解的目光中,凌天关上房门,迅速换上一身休闲装,至于为什么要换身衣服,只穿着校服去救王天明的话,估计连饭店的门口都进不了,更别谈救人了。
换好衣服之后,照了照镜子,整个人看起来,剑眉星目,虽然年轻,却给人一种沉稳的气息。
从枕头里翻了翻,约莫找出有一百来块钱,沈宛馨是计生办的一个小主任,工资在这个年代不算高,却也不低,所以对凌天的零用钱也小气。
从房间里出来,凌天望着沈宛馨:“妈,今天晚饭我就不吃了,我的事也该做些了断了,你放心,今天之后,您儿子绝对不会再是一个混子。”
“有危险吗?”知子莫若母,沈宛馨并没有出言阻拦,而是一针见血的道。
“没有,只是吃上一顿散伙饭而已,毕竟曾经是兄弟,但现在我不想和他们每天浑浑噩噩的过着了,我要有属于自己的理想,属于自己的人生,所以跟他们不是一路人,只要跟他们说明白,我相信他们会理解的。”
“等等。”沈宛馨喊住凌天,等她从卧室里出来时,凌天手里去多了一沓钱:“跟兄弟们吃好点,我们凌家人不是薄情寡义之人,做事对得起自己良心就好。”
“妈······”千言万语汇成一字,凌天很想哭,眼睛也很红,也很疼,他很想拒绝这笔钱,但了想这笔钱对去救王天明可能也有用,就没有再还回去。
“走吧。”沈宛馨道。
有一个如此明事理的母亲,凌天只能把那复杂的情绪埋藏在心里,只等有朝一日能够报答得了。
夺门而出之后,凌天往帝豪大酒店方向走去,王天明出事的地方便是这间饭店。
走了约十来分钟,便到了帝豪大酒店门口,进入酒店前凌天细数了下沈宛馨给他的钱,整三千块,分成两份,一份一千,其中那份两千的用一个大红包装着,放进裤袋里。
面前迎来一起穿着黑色礼服的侍应,凌天递出十块小费:“我是来找刀疤哥的。”
“哎哟,大哥是来找刀疤哥的呀,请跟我来。”或许是因为那十块钱小费,又或者畏于山炮哥的名号,侍应显得平易近人。
“嗯。”应了声,凌天便尾随侍应来到一包间门口,便叫侍应离去。
望着包间的门口凌天心里有些忐忑,这刀疤哥他也认识,脸上有一道标志性的刀疤,模样凶神恶煞,是这一带道上算是有名的大哥,手下有近百名马仔,两个酒吧场子,为人心狠手辣,道上无人不知。
深吸了一口气,凌天敲了敲门,上辈子他活了三十余载是个小公司的业务员,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倒也见了不少,见炮哥这类人物,也不至于惊慌失色。
包厢的门,被一染着黄发的马仔打开,凌天走了进去,首先是一阵血腥味迎面扑来,举目环视,包间比较大,足容下了六张大饭桌,在最角落的一饭桌上,凌天看到了自己的兄弟王天明,而那浓郁的血腥味也正是由那方向传出来的。
“座!”居中的一张圆台饭桌之上,一位脸上有道刀疤的汉子位居正中,左右站着两名魁梧汉子,他打量凌天一眼淡淡道。
在炮哥令下,饭桌之上的一名马仔起身让座,凌天便座在那位子上,只是刚刚落座的时候,包厢里便传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不一会,一名马仔便用白绢包裹了一直留着鲜血手指还在蠕动的手掌放在饭桌上。
还在吃饭的刀疤哥,却不以为意,抓起旁边的一碟凤爪边吃边道:“今天这凤爪还真不错。”说完,抓起一瓶红星二锅头,便给凌天倒酒:“来,小伙子喝一杯。”
一直在观察刀疤哥脸色的凌天,自然听到刀疤哥说的话,不过他却做了一个让在座所有人都惊讶的举动,学着刀疤哥抓起一只凤爪吃完,便扬了扬脖子把之前刀疤哥给他倒的酒,一口气喝完:“这凤爪还真不错。”
“说吧,来这什么事情?”刀疤哥虽然不清楚眼前这年轻人的来意,却也佩服这人的胆色,寻常人在饭桌上见到一只刚刚被砍下来的手掌,恐怕早就吃不下东西了,更何况还面对着自己这样一位,凶神恶煞的人。
“来这里带走一个人,王天明!”闻言凌天暗自松了口气,他刚刚所做的一切,便是希望眼前刀疤哥能够正视自己,这样自己兄弟的事情便有了商量的余地,同时他也非常郁闷,那些重生小说里的主角,不是一重生就有种种神乎其神的能力,一出场就虐的各种公子大少找不找北,然后调戏勾搭各种神级美女,共赴美好幸福的生活之类的云云??????为何自己重生却要小心翼翼的和一个黑道老大,斗勇斗智。
“哈哈,这王天明是你什么人?”刀疤哥大笑,挥了挥手,鼻青脸肿的王天明便被两名马仔押了上来。
“兄弟!”凌天看着身上伤势不轻的王天明,暗自心疼,但也知道自己兄弟没有什么大碍,只是现在还不是叙旧的时候。
“小伙子,我要是不肯放人走呢?”随着刀疤哥响起的一句话,包厢里的马仔都站了起来,怒视凌天,一时之间,包厢内的气氛变得剑拔弩张。
“呵呵,我相信刀疤哥会给我这个面子的。”凌天辈子活了怎么久,别的本事没有,就凭一张嘴,能吃能喝能吹,若不是性情太傲也不会一直都是一个小小业务员,不过只要刀疤哥有了能让他开口的机会,他有把握兵不血刃带王天明离开。
“我家就是一个单亲家庭,我母亲不才,不大不小也是个计生办主任,算个当官的吧,而我个人呢,也是比较崇拜刀疤哥的,所以换个红包就算是见面礼了,就不知道刀疤哥肯不肯交我这个朋友?”说完凌天便把,裤袋里一个胀鼓鼓的红包拿出来放在饭桌上,君子晓之以义,小人晓之以利,这个刀疤哥怎么看也不像个君子,现在自己利害已经跟他说清楚了,就看刀疤哥怎么选择了。
“慢着,你这个朋友我是交了,但总得喝一杯吧!”捞偏门的一般欺压的都是写平头老百姓,对凌天这些有点身份的官二代不说畏惧,但一般能不惹就尽量不惹。重要的是刀疤哥见眼前这小子,既给了自己好处,也给了自己面子也是有心放他朋友离开,但这就要看怎么放了。
很快一瓶尚未开封的二锅头,便摆在凌天面前,意思很简单,就是只要干了这瓶酒,凌天便可以带着他朋友离开了。
望着饭桌上的二锅头,凌天也是笑了,他这张嘴能喝就自然能吹,上辈子常年混迹酒场本身就是个酒缸,这二锅头虽然是烈酒,但吹一瓶也不是难事。
众目睽睽之下,凌天一仰头一口气便把一瓶酒干完,然后便参扶着王天明走出包厢。
“小伙子不错!”在刀疤哥的意示下,包间里的马仔没有为难凌天两人,任由他们离去。